广东绿化提升工程采购合同公告(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名称:

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结算审核

采购项目编码:

4406077829690422508151562

项目业主: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服务机构:

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结算审核

合同编号:

4406077829690422508151562

合同总金额:

¥2,019.68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25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25日至2025年12月31日

服务内容:

本项目位于广东医谷·云东海生命科学园东北侧,主要对听湖路与广东医谷·云东海生命科学园之间的地块实施绿化提升,建设内容包括:拆除现状道牙和绿篱,挖补混凝土路面破碎板、加铺沥青罩面、施划标线,挖沟槽土方、余方弃置、回填土、场地平整,栽植花卉、铺种草皮等。该项目已完成施工,工程结算送审金额为838736.85元,需聘请第三方服务单位对项目结算进行审核。

合同附件

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委托合同(结算审核).pdf

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 2025-09-19

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委托合同(结算审核)委托方: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方: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2026年8月25日1建设项目工程咨询委托合同委托方: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承包方: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委托方委托承包方完成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工程总投资约83.87万元)结算审核工作,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委托方在合同签订后,向承包方提供所有与项目有关的数据和资料,并对资料的准确性负责。1、提供数据、资料的内容如下:有关该工程施工图等资料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承包人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日内,制作《委托人须提供资料清单》并送达委托人,便于委托人尽快、全面准备资料。2、委托方如在合同期间对工程提出重大变更,或者委托方提供的原始资料、数据有重大变动,并导致承包方须对预算编制书作出重大修改甚至返工时,委托方应另行增加费用,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3、承包方应根据委托方提供的基础编写资料,按照相关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本项目的工程结算审核报告。未经委托方书面允许,承包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义务转包或者分包给第三方。若承包方存在违法转包或违法分包行为的,委托人可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无须承担任何违约责任,若承包方因此给委托方造成损失的,须赔偿委托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律师费等。V2第二条履行期限和交付形式1、提交结算审核初稿时间:合同签订后并且承包方收到委托方提供的该项目完整资料之日起15日内,提交结算审核初稿,形式为电子文件。若因委托方提供资料不全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致使工作延误,承包方交付初稿的时间可相应顺延。2、提交结算审核正式文本时间:委托方对初稿审阅完毕后提出书面意见,如无重大修改意见,2日内完成。若委托方有重大修改意见,承包方应当在委托方指定期限内完成。定稿后,承包方应当交付委托方符合规范要求的纸质版结算审核书,一式八份。第三条费用支付条款1、本工程参照广东省物价局粤价函【2011】742号文收费标准收费并下浮14%计取。造价咨询费为:838736.85*0.28%*(1-14%)=2019.68元(含税;大写:贰仟零壹拾玖元陆角捌分);收费基数为838736.85元。2、咨询费在咨询人出成果文件后的一年内由委托人一次性支付完毕。上述款项均不计算利息;承包方应严格按税收政策规定,在收取咨询服务费时,向委托方提供增值税发票。承包方理解政府部门付款的相关程序,因委托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承包方同意委托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委托方向财政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承包方同意委托方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委托方已经按期支付。3、委托方无故提前终止合同时,无权要求承包方退还已付费用;若承包方完成工作已过半,委托方应付给承包方全部合同咨询费;若3承包方工作未过半,则委托方应付给承包方50%的合同咨询费用。若承包方未开展审核工作的(承包方按本合同第一条第1点约定向委托方出具资料清单不属于审核工作),委托人无须支付任何费用。若承包方提前终止合同时,委托方有权不支付任何款项,已付款项承包方应在委托方要求期限内退还完毕,且承包方还应向委托人赔偿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伙食费、调查费等)。第四条知识产权和保密责任1、承包方及其工作人员应保守在结算审核书编制过程中知悉的委托方的一切商业秘密,未经委托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提供、泄露,也不得公开发表及与任何第三方交流。若承包方违反本条规定的,除立即停止违约行为外,还应赔偿委托方的损失。2、承包方凡涉及开展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事宜等均属保密内容,未经承包方同意,委托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3、承包方保证其在完成本合同过程中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任何权益,如任何第三方因本合同项目向委托方提出权益主张的,由承包方承担委托方所有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伙食费、调查费等)。第五条违约责任1、承包方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提交成果文件时,每延期一天,应扣除其所应得费用的0.1%,作为违约金。此外,委托人维权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伙食费、调查费等)也由承包方承担。2、因承包方结算审核书存在错漏导致委托方产生损失的,承包方应当全额赔偿。承包方还需承担委托方因此而产生的维权费用(包4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财产保全费、财产保全担保费、公证费、差旅伙食费、调查费等)。第六条争议解决双方因本合同产生争议的,应当友好协商。协商不成的,提交佛山市三水区人民法院诉讼解决。第七条本合同一式四份,委托方与承包方各二份。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共同协商予以修改或补充。修改或补充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委托方:(盖章)承包方:(盖章)广东佛山三水业园区管理委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X员会五北继代表人:(签章)法定代表人:(签章)经此部5附件:广东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表序号咨询项目名称服务内容收费基数最高收费标准1备注100万元以内101-500万元501-1000万元1001-5000万元5001万元-1亿元1亿元以上1投资估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核对项目投资估算,出具投资估算报告或审核报告估算价1.3%1.1%0.9‰0.7%0.5%0.4%差额定率累进计费2工程概算的编制或审核依据初步设计图纸计算或复核工程量,出具工程概算书或审核报告概算价2%1.8%1.6%1.3%1.2%1.1‰差额定率累进计费3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清单计价法单独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出具工程量清单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3%2.5%2.4%2.2%2%1.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单独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工程量清单编制或审核工程量清单报价,出具工程报价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1.8%1.6%1.4‰1.2%0.9%0.8%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定额计价法编制或审核预算造价依据施工图编制或审核工程预算,出具工程预算书或审核报告预算造价(预算价、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3.5%3%2.8%2.7%2.4%2%差额定率累进计费4工程结算的编制依据竣工图等竣工资料编制工程结算,出具工程结算书结算价4.5%4%3.5%3.3%3‰2.5%差额定率累进计费5工程结算审核(1)基本收费依据竣工图、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进行审核,出具工程结算审核报告送审结算价2.8‰2.5%2.2%1.6%1.3%1%基本收费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总收费=基本收费+效益收费(2)效益收费|核减额1+l核增额!5%6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工程量清单编制开始到工程结算审核的造价咨询服务概算价12‰11%10%9%8%7%差额定率累进计费;不包驻场人员的费用1工程造价纠纷鉴证受委托进行鉴证鉴证后标的额12%10%8‰7‰6%5%原被告单方有造价或双方均无造价受委托进行鉴证争议差额争议差额在1000万以下(含1000万)按5%收取,1000万以上按4%收取双方各有造价8钢筋及预埋件计算依据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或审核钢筋(或铁件)重量,提供完整的钢筋(或铁件)重量计算明细表、汇总表或审核报告按实际钢筋使用量12元/吨9工程造价咨询工日收费标准受委托派出专业人员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工时具有高级工程师职称的注册造价师:190元/人工作小时:注册造价师或高级职称的咨询人员:15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中级资格专业人员:100元/人·工作小时:工程造价初级资格专业人员:60元/人·工作小时说明:1.以上收费标准为最高收费标准,委托双方可在最高收费标准范围内协商确定具体收费标准。2.造价咨询费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取,3.工程主材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合同包干价加签证项目,包干价部分应计入取费基数。4工程预算的编制或审核、工程结算的编制或审核的收费标准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计算,凡要求钢筋及预埋件计算的按相对应的收费标准另行收费。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9中选中介服务机构通知书编号:FS2508230604广东天一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委托,听湖路(云东海大道与兴云路)节点绿化提升工程结算审核(采购项目编码:4406077829690422508151562),通过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直接选取进行公开选取并经过项目业主确认,你机构为本项目的中选中介服务机构,服务金额为(暂不做评估与测算)。服务时限为:按照合同双方自行约定。请你机构在接到此通知书之日按照规定,在3个工作日内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接洽,在15个工作日内与广东佛山三水工业园区管理委员会按照采购公告确定的内容以及网上报名承诺书有关内容签订中介服务合同,在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合同在广东省网上中介服务超市上备案公示(合同中法定保密的内容应去掉),并依合同约定完成工作。佛山市三水区中介服务管理中心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绿化提升工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广东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