铺面安全鉴定服务 铺面安全鉴定服采购合同公告(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2025)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 采购 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韶山路西侧铺面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 采购 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韶山路西侧铺面安全鉴定服务
采购项目编码:
4405075247422402508110076
项目业主: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
服务机构:
广东信凡检测鉴定有限公司
合同名称: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 采购 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韶山路西侧铺面安全鉴定服务
合同编号:
4405075247422402508110076
合同总金额:
¥8,000.00元
合同签订时间:
2025年08月20日
履约人员:
合同服务期限:
2025年08月20日至2025年08月31日
服务内容:
对位于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社区新津路西段北侧及韶山路西侧677.82平方米的铺面进行安全鉴定服务
合同附件
房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珠津).pdf
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 2025-08-25
甲方合同编号:乙方合同编号:信凡合字(2025)第0082号房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甲方: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乙方:广东信凡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工程名称: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房屋鉴定项目工程地点:广东省汕头市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韵山路西侧铺面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0日信凡甲方合同编号:检定设计询信乙方合同编号:信凡合字(2025)第0082号房屋鉴定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委托方):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地址:广东省汕头市龙湖区新津街道原辛厝寮村办公室三楼西联系人:电话:乙方(鉴定机构):广东信凡检测鉴定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增城区永宁街新新七路309号5楼503房法定代表人:梁文隆固话:020-66268825联系人:陈伟生电话:13502997337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广东省汕头市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韵山路西侧铺面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房屋鉴定项目进行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服务费。甲、乙双方经平等友好协商一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达成如下合同协议,并由双方共同信守执行。第一条总则1.1、词语定义、适用语言和法规(1)下列名词和用语,除上下文另有规定外,具有如下含义。1、“检测(鉴定)项目”是指委托方委托实施检测(鉴定)的项目。2、“委托方(甲方)”是指委托检测(鉴定)业务的一方。3、“服务方(乙方)”指为委托方提供检测(鉴定)服务的鉴定方。(2)检测(鉴定)合同适用的法律与法规是国家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检测鉴定项目所在地的地方法规,地方条例、规章等。(3)检测(鉴定)合同的书写、解释和说明均用汉语。1.2、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至服务方提交检测(鉴定)报告、甲方全额支付服务费用后终止。乙方将在接到甲方的通知之日起,开始实施相关检测(鉴定)服务。若甲方无正当理由,迟延发出检测(鉴定)服务开始的通知,乙方有权进行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不开始,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损失。第1页共4页信凡甲方合同编号:宜计话乙方合同编号:信凡合字(2025)第0082号1.3、合同的修改:本合同内容(包括服务范围)的修改,只能以双方书面同意的方式进行。第二条工程概况2.1、房屋概述: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鉴定项目位于广东省汕头市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韵山路西侧铺面,该房屋为一栋一层的混合结构建筑,建筑面积约677.82m。2.2、鉴定目的:为了解广东省汕头市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韵山路西侧铺面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房屋现时的危险性状况,受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的委托,乙方派员对该委托事宜进行检测、检查、鉴定。第三条服务内容3.1、对该房屋结构类型、建筑层数、房屋地址、建造年代、房屋朝向、房屋装修概况及房屋用途进行现场调查;3.2、对该房屋的地基基础、上部结构、围护结构进行检查、测量,对典型损坏(变形、开裂、沉陷、渗漏、露筋等)构件进行现场测量及拍照记录;3.3、房屋整体结构及构造措施的检查;3.4、根据检查、检测结果及相关规范,依据《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之规定,结合国家现行设计规范综合分析,对该房屋危险性进行评级,出具房屋鉴定报告。第四条鉴定依据4.1、《危险房屋鉴定标准》(JGJ125-2016);4.2、《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50007-2011);4.3、现场实地勘察的有关数据及国家现行相关规范、规程、标准等。第五条鉴定费用及付款方式5.1、广东省汕头市新津路西段北侧铺面及韵山路西侧铺面汕头市新津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社房屋鉴定项目,本次鉴定工程费用采用包干总价为¥8000.00元(大写:捌仟元整)。该费用单价包括检测费、交通费、税金及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全部费用。5.2、本次房屋鉴定费用为一次性支付,合同正式签订后,乙方按甲方通知日期进场进行房屋鉴定工作并完成数据分析及报告编写,提交房屋鉴定报告成果后,甲方于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所有鉴定费用给乙方。5.3、鉴定费以现金、支票或转帐方式支付,乙方收款账户如下: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凤凰城支行】第2页共4页信凡甲方合同编号:定设计评信1方合同编号:信凡合字(2025)第0082号账户名称:【广东信凡检测鉴定有限公司】账号:【8110901011601742897】第六条工期乙方在与甲方签订合同后,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之日起2~3工作日内立即组织技术人员进场开展鉴定工作,乙方在完成现场检测鉴定工作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房屋鉴定报告。第七条双方责任与义务7.1、甲方责任与义务(1)给乙方鉴定工作提供必要的作业便利条件及协调工作。1、提供现场检查鉴定所需要的图纸资料,验收资料等:2、提供乙方鉴定设备器材堆放用房(地)及保证供水供电正常;3、负责协作乙方做好与物管、村委、户内业主的沟通。(2)对已完成的鉴定工作及时进行验收和办理清算,并按照合同的约定向乙方支付鉴定费用。(3)提供有效的安全检测平台,承担构件检测位置局部破损的后期修复工作。(4)为确保检测(鉴定)结果的公正性,乙方严格按照检测(鉴定)操作规程进行,甲方不得干预检测结果,有权否定任何在本检测项目中检测工程师所做出的损害乙方利益的决定和行为。(5)本合同有关条款规定的或补充协议中甲方应负责的其它责任。7.2、乙方责任与义务(1)乙方应按合同履行有关的检测(鉴定)服务。(2)做好检测施工防护,确保检测施工安全。(3)鉴定工程完成后,乙方对检测(鉴定)工程项目进行移交手续办理。(4)应于工期内向甲方出具房屋鉴定报告一式三份,并对检测、鉴定报告的质量、完整性、正确性及时限负责。第八条不可抗力因素下的合同履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地震、台风、洪水、战争、国家宏观政策发生重大变化等)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对方谅解确认后,本合同可经双方协商一致自动顺延履行,且不被视为违约。第3页共4页信凡、甲方合同编号:安家诚站乙方合同编号:信凡合字(2025)第0082号上述因素一旦消失,在合同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下双方应立即采取措施继续展行本合同。第九条违约责任9.1、非因不可抗力或乙方违约,甲方逾期支付鉴定费用的,每逾期1日,应向乙方支付逾期付款额1%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向乙方支付本合同约定鉴定费20%的违约金。9.2、非因不可抗力或甲方违约,乙方逾期交付鉴定报告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鉴定费总额1%违约金;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回已收取的鉴定费费用。乙方应在收到甲方《解除合同通知书》之日起5日内退还甲方交付的全部图纸、资料。第十条未尽事宜与争议10.1、对本合同未尽事宜,友好协商解决,由当事人及时协商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效力一致。10.2、在本合同执行过程中若发生分歧或争议,按合同约定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通过协商及时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应向工程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其它11.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每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自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1.2、本合同项目下工程等所有资料的知识产权归属甲方。甲方:汕头市新街道珠津经济联合祉(盖章)签约代表:日期:202年8月29日乙方:广东信凡检测鉴定有限公司(盖章)签约代表:日期:2年8月20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铺面安全鉴定服务 铺面安全鉴定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