操场改造施工采购合同公告(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 Z1303002508572311
二、合同名称: 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 HB2025073600010063
四、项目名称: 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本级
地 址: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区燕山大街409号
联系方式:0335-3554834
供应商(乙方):陕西鸿冀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陕西省咸阳市秦都区秦皇南路 1 号桥 北路西大秦御港城 1 号楼 1 单元 702 室
联系方式:029-315520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要求完成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全部内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50000
合同金额: 75.0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30日历天。履约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5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施工合同-副本_扫描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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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施工合同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秦皇岛市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承包人(全称):陕西鸿冀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工程施工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第九中学等操场改造(二次)2.工程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4.资金来源:财政拨款5.工程内容:本项目工程量清单等所包含的全部内容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1)。6.工程承包范围:主要内容包括单层建筑拆除、新建围墙、新建排水沟、新建塑胶场地等。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9月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10月8日。工期总日历天数:30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柒拾伍万元整(¥750000.00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人民币(大写)叁万叁仟零柒拾玖元捌角(¥33079.80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元;人民币(大写)(¥(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元整(¥30000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叁万壹仟元整(¥31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王锦娥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成交通知书;(2)投标函及其附录;(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一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议。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8月22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秦皇岛海港区教育和体育局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合同签订之日生效。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贰份,承包人执贰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陕西鸿冀永福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组织机构代码:组织机构代子沟地址:地址邮政编码:(签字)邮政编码: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传真: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二、通用条款采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GF—2017-0201)第二部分“通用条款”。三、专用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1.1.1合同1.1.1.10其他合同文件包括:(1)补充协议(2)成交通知书、竞争性磋商文件及答疑回复、响应文件及附录等(3)履行合同过程中由发包人项目负责人、发包人代表和承包人项目经理及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书面确认的对合同内容有实质性影响的会议纪要、签证、设计变更、洽商、图纸会审、施工方案等书面文件。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2.4监理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2.5设计人:名称:资质类别和等级: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1.1.3工程和设备1.1.3.7作为施工现场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无。1.1.3.9永久占地包括:无1.1.3.10临时占地包括:无1.3法律适用于合同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法规文件。1.4标准和规范1.4.1适用于工程的标准规范包括:国家规范。1.4.2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份数:无发包人提供国外标准、规范的名称:无1.4.3发包人对工程的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求的特殊要求:符合国家标准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合同文件组成及优先顺序为:无。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期限:无;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数量:3套发包人向承包人提供图纸的内容:无。1.6.4承包人文件需要由承包人提供的文件,包括:开工报告、施工组织方案、进度计划标等;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期限为:工程开工前;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数量为:无承包人提供的文件的形式为:纸质版;发包人审批承包人文件的期限:3天内。1.6.5现场图纸准备关于现场图纸准备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7联络1.7.1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当在天内将与合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同意、意见、确定和决定等书面函件送达对方当事人。1.7.2发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发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承包人接收文件的地点承包人指定的接收人为:监理人接收文件的地点监理人指定的接收人为:1.8通运输1.8.1出入现场的权利关于出入现场的权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3场内交通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无。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8.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1.9知识产权1.9.1关于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关于合同要求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发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9.2关于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文件的著作权的归属:发包人关于承包人提供的上述文件的使用限制的要求:无。1.9.3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所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的承担方式:承包人负责。1.10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出现工程量清单错误时,是否调整合同价格:可调整。允许调整合同价格的工程量偏差范围(1)工程量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代表:姓名:朱敬丰;身份证号:职务: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发包人对发包人代表的授权范围如下:处理施工现场有关发包人的事务:增项、使用暂列金或变更时,提前向主管领导汇报,批准后方可实施。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关于发包人移交施工现场的期限要求:开工前2.4.2提供施工条件关于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执行通用条款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发包人提供资金来源证明的期限要求:发包人是否提供支付担保:否C发包人提供支付担保的形式: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9)承包人递交的竣工资料的内容:竣工资料、竣工验收报告、竣工决算、竣工图、监理要求的所有资料。承包人需要递交的竣工资料套数:3套。承包人递交的竣工资料的费用承担:承包人承包人递交的竣工资料移交时间:竣工后1月内承包人递交的竣工资料形式要求:纸质版资料。(10)承包人应履行的其他义务:执行通用条款。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姓名:王锦娥身份证号::建造师执业资格等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号建造师执业印章号: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通信地址:承包人对项目经理的授权范围如下:执行通用条款关于项目经理每月在施工现场的时间要求:施工期间。承包人未递交劳动合同,以及没有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证明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项目经理未经批准,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3.2.3承包人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3.2.4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更换项目经理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3.3承包人人员3.3.1承包人递交项目管理机构及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安排报告的期限:由发包人与承包人在合同中详细约定。3.3.3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3.3.4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的批准要求:由发包人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违约责任:承包人支付10000元违约金。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全部。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无。3.5.2分包的确定允许分包的专业工程包括:无。其他关于分包的约定:无。3.5.4分包合同价款关于分包合同价款支付的约定:无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承包人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的起始时间:开工。3.7履约担保承包人是否提供履约担保:否。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形式、金额及期限的:无。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关于监理人的监理内容:工程量的现场确认,变更、增项确认等;材料规格、品种的变更、增项等;隐蔽工程等中间验收和竣工验收等。关于监理人的监理权限:(1)代表发包人就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等实施监理:经发包人同意,向承包人发布停工、返工、复工及签署工程完工令,但应事先向发包人报告。(2)代表发包人加收承包人的各种书面申请,并予以回复。(3)有权审批承包人提供的工程进度计划、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审核工程变更、洽商等书面协议和文件。(4)负责在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的工程造价范围内对工程款的支付进行审核并提交发包人前任,未经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确认,发包人一般不予支付工程款。(5)有权对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设备和施工质量进行检验,对不符合设计要求、合同预定及国家质量标准的工序、分部分项工程和不安全施工作业,有权通知承包人停工整改、返工、承包人得到建立机构复工令后才能复工。(6)履行监理合同授予的其他职权。(7)需要取得发包人批准才能形式的职权:监理单位对合同价款、款项支付、计量、计价、变更、工期、分包人审批、停工等重大事项的指令、通知、批准等,须经发包人批准。关于监理人在施工现场的办公场所、生活场所的提供和费用承担的约定:无。4.2监理人员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职务;监理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号:;联系电话:;电子信箱:关于监理人的其他约定:4.4商定或确定在发包人和承包人不能通过协商达成一致意见时,发包人授权监理人对以下事项进行确定:(1)无: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特殊质量标准和要求:本工程必须严格按施工图及其说明要求施工,认真执行操作规程施工规范及国家有关验收标准,接受市工程建设质量监督检测部门的检查与监督,经验收达到合格等级交付使用。工程竣工后一个月内,中标人负责将竣工资料整理成册一式叁份返还招标单位,否则由中标人支付竣工资料保证金10000元。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无。5.3隐蔽工程检查5.3.2承包人提前通知监理人隐蔽工程检查的期限的约定:提前一天。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时,应提前24小时递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4关于治安保卫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关于编制施工场地治安管理计划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6.1.5文明施工合同当事人对文明施工的要求:执行通用条款。6.1.6关于安全文明施工费支付比例和支付期限的约定:按照秦皇岛市海港区政府采购管理办法支付程序支付。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合同当事人约定的施工组织设计应包括的其他内容:执行通用条款。7.1.2施工组织设计的递交和修改承包人递交详细施工组织设计的期限的约定:开工前。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三日内。7.2施工进度计划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发包人和监理人在收到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后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的期限:一天内。7.3开工7.3.1开工准备关于承包人递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的期限:开工前一天。关于发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一天关于承包人应完成的其他开工准备工作及期限:开工前一天。7.3.2开工通知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无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7.4测量放线7.4.1发包人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期限:无。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7)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每延期竣工一日,按照总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二计算违约金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合同价款的20%。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的其他情形和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发包人和承包人同意以下情形视为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1)2013《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与计价规程》中不可抗力规定,日降水量103.4mm;日最高气温36.7度:日最低气温-16.7度;(2)(3)7.9提前竣工的奖励7.9.2提前竣工的奖励:无。8.材料与设备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包人供应的材料设备的保管费用的承担:执行通用条款。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要求: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双方协商。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关于修建临时设施费用承担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2试验设备施工现场需要配置的试验场所: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配备的试验设备:执行通用条款。施工现场需要具备的其他试验条件:执行通用条款。9.4现场工艺试验现场工艺试验的有关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关于变更的范围的约定:(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b)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c)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d)工程量变化系由(b)、(c)项内容共同引起的按(c)项调整。(e)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f)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10.4变更估价10.4.1变更估价原则关于变更估价的约定:(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金额,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确认(发包人可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造价咨询机构评审),报市(区)造价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结算的依据。(b)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措施项目费做相应调整。(c)由于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措施项目费做相应调整。(d)工程量变化系由(b)、(c)项内容共同引起的按(c)项调整。(e)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发、承包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①合同中已有使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使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由承包人提出综合单价,经发包人确认后执行。。10.5承包人的合理化建议监理人审查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审批承包人合理化建议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提出的合理化建议降低了合同价格或者提高了工程经济效益的奖励的方法和金额为:无。10.7暂估价暂估价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明细详见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10.7.1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1种方式确定。10.7.2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对于不属于依法必须招标的暂估价项目的确认和批准采取第3种方式确定。第3种方式: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承包人直接实施的暂估价项目的约定:由发包人同意。10.8暂列金额合同当事人关于暂列金额使用的约定:由发包人同意。11.价格调整11.1市场价格波动引起的调整市场价格波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的约定:是因市场价格波动调整合同价格,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对合同价格进行调整:第1种方式:采用价格指数进行价格调整。关于各可调因子、定值和变值权重,以及基本价格指数及其来源的约定:无第2种方式:采用造价信息进行价格调整。(2)关于基准价格的约定:人工单价、材料单价、机械单价的基准价格以投标当期的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现行价格以施工期市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信息价格为准。专用合同条款①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低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或材料单价跌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②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高于基准价格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跌幅以基准价格为基础超过3%时,材料单价涨幅以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材料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③承包人在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载明的材料单价等于基准单价的:专用合同条款合同履行期间材料单价涨跌幅以基准单价为基础超过±3%时,其超过部分据实调整。第3种方式:其他价格调整方式:无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2.1合同价格形式1、单价合同。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a.并非由于承包人的原因造成一周内停水、停电累计8小时以内的损失费:b.由于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数量有偏差或由变更引起原有项目数量的增减,当数量增减偏差率在±5%(含5%)以内,其综合单价不变:c.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价格上涨或下降,当单价变动在±3%(含3%)以内时,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单价措施项目工程量清单综合单价、总价措施项目费不变:d.材料的二次倒运费造成的工程费用的变化:f.承包人应承担的其他风险。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由供应商结合市场价格及企业经营情况,充分考虑各种风险因素,自主测算风险系数计入工程量清单的报价中。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A、因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漏项或设计变更引起新的工程量清单项目,其综合单价及对应的措施项目金额,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B、由于工程数量计算有误,引起分部分项数量的增减,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中标综合单价不作调整,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超出±5%的,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C、由于工程数量设计变更,引起分部分项工程数量的增减,增减数量在实际发生工程量与清单中工程量偏差在±5%以内,中标综合单价不变,措施项目费相应调整:增加5%以外的数量或减少后剩余的工程数量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及措施项目费,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D、若施工中出现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与工程量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符的,中标人与采购人双方应按新的项目特征确定相应的工程量清单项目的综合单价。其综合单价按下列方法确定:1)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2)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3)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E、如果采购人自行采购材料的品种、规格、数量、交货地点、交货时间发生变化,该材料所对应的综合单价均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报管理机构备案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F、供应商投标时所填报的综合单价中的主要材料单价,由于市场价格波动,导致其上涨或下降,主要材料单价变动在±3%(含3%)幅度以内,其所报的综合单价不变;主要材料单价变动超过±3%的,超出或减少3%以外的部分,其调整应由承包人提出,经发包人认可、且经评审机构审核后,作为价款调整、支付、结算的依据。2、总价合同。总价包含的风险范围风险费用的计算方法:L风险范围以外合同价格的调整方法:3、其他价格方式:12.2预付款12.2.1预付款的支付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合同价款的30%。预付款支付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扣回的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2.2.2预付款担保承包人递交预付款担保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预付款担保的形式为:执行通用条款。12.3计量12.3.1计量原则工程量计算规则:执行通用条款12.3.2计量周期关于计量周期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3单价合同的计量关于单价合同计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3.4总价合同的计量关于总价合同计量的约定:12.3.5总价合同采用支付分解表计量支付的,是否适用第12.3.4项(总价合同的计量)约定进行计量:12.3.6其他价格形式合同的计量其他价格形式的计量方式和程序:执行通用条款。12.4工程进度款支付12.4.1付款周期关于付款周期的约定:工程开工后拨付30%工程预付款,竣工验收合格后,按照合同拨付至60%工程进度款,结算评审结束后,按评审报告审定价款拨付至75%;评审完成一年拨付审定价款的90%,评审完成两年后且工程质量未发生问题,结清余款。因施工单位虚报、瞒报,造成工程决算审减率超过15%的,扣减审减率超过15%部分对应审减额的20%工程款。12.4.2进度付款申请单的编制关于进度付款申请单编制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2.4.3进度付款申请单的递交(1)单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递交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总价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递交的约定:(3)其他价格形式合同进度付款申请单递交的约定:12.4.4进度款审核和支付(1)监理人审查并报送发包人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完成审批并签发进度款支付证书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2)发包人支付进度款的期限:执行12.4.1付款周期的约定。发包人逾期支付进度款的违约金的计算方式:不支付违约金,无违约责任。12.4.6支付分解表的编制2、总价合同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3、单价合同的总价项目支付分解表的编制与审批:执行通用条款。13,验收和工程试车13.1分部分项工程验收13.1.2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验收时,应提前24小时递交书面延期要求。关于延期最长不得超过:48小时。13.2竣工验收13.2.2竣工验收程序关于竣工验收程序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2.5移交、接收全部与部分工程承包人向发包人移交工程的期限:竣工后3日内。承包人未按时移交工程的,违约金的计算方法为:扣除工程款。13.3工程试车13.3.1试车程序工程试车内容:无(1)单机无负荷试车费用由承担;(2)无负荷联动试车费用由承担。13.3.3投料试车关于投料试车相关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13.4竣工退场13.4.1竣工退场承包人完成竣工退场的期限:工后三日内14.竣工结算14.1竣工结算申请承包人递交竣工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一个月。竣工结算申请单应包括的内容:竣工图、监理资料、合同、中标通知书、结算报告14.2竣工结算审核发包人审批竣工付款申请单的期限:10日发包人完成竣工付款的期限:无。关于竣工付款证书异议部分复核的方式和程序:无。14.4最终结清14.4.1最终结清申请单承包人递交最终结清申请单的份数:2份。承包人递交最终结算申请单的期限:一个月14.4.2最终结清证书和支付(1)发包人完成最终结清申请单的审批并颁发最终结清证书的期限:无。(2)发包人完成支付的期限:无。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15.1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保修期内。15.2质量保证金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是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15.3.1承包人提供质量保证金的方式质量保证金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1)质量保证金保函,保证金额为:(2)3%的工程款;(3)其他方式:15.3.2质量保证金的扣留质量保证金的扣留采取以下第2种方式(1)在支付工程进度款时逐次扣留,在此情形下,质量保证金的计算基数不包括预付款的支付、扣回以及价格调整的金额;(2)工程竣工结算时一次性扣留质量保证金;(3)其他扣留方式:关于质量保证金的补充约定:15.4保修15.4.1保修责任工程保修期为:根据国家标准。15.4.2修复通知承包人收到保修通知并到达工程现场的合理时间:48小时内。16.违约16.2承包人违约16.2.1承包人违约的情形承包人违约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6.2.2承包人违约的责任承包人违约责任的承担方式和计算方法:执行通用条款16.2.3因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关于承包人违约解除合同的特别约定:执行通用条款。发包人继续使用承包人在施工现场的材料、设备、临时工程、承包人文件和由承包人或以其名义编制的其他文件的费用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17.不可抗力17.1不可抗力的确认除通用合同条款约定的不可抗力事件之外,视为不可抗力的其他情形:执行通用条款。17.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合同解除后,发包人应在商定或确定发包人应支付款项后天内完成款项的支付。18.保险18.1工程保险关于工程保险的特别约定:建筑工程的一切保险由承包人负责18.2其他保险关于其他保险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承包人是否应为其施工设备等办理财产保险:执行通用条款18.3通知义务关于变更保险合同时的通知义务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争议解决20.1争议评审合同当事人是否同意将工程争议递交争议评审小组决定:否。20.1.1争议评审小组的确定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确定:执行通用条款。选定争议评审员的期限:执行通用条款争议评审小组成员的报酬承担方式:执行通用条款。其他事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1.2争议评审小组的决定合同当事人关于本项的约定:执行通用条款。20.2仲裁或诉讼因合同及合同有关事项发生的争议,按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2)向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起诉。21.补充条款21.1必须经审计机关审计后方可办理工程结算或竣工结算。21.2本工程开标后,乙方要先进行现场踏勘,核实工程量,且提供共创、泰山、麦迪、傲胜、绿城、火炬同等级以上国标产品及合格证书,经甲方和使用方认可后方可安排采购使用:施工中,双方密切配合。甲方要积极、主动为乙方提供便利条件:乙方也要科学、合理的组织施工,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工程转包给其他单位或交给挂靠单位施工,如发现转包或挂靠问题,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工程造成影响的,乙方给予赔偿。21.321.3.1.在工程施工期间乙方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工程量进行施工。如因特殊情况有变更的,严格履行变更及增项审批手续,待审批后安排施工,如因未履行审批手续安排施工的项目,由乙方承担建设资金。21.3.2.所用所有材料符合国家环保要求,并于施工前提供材料出厂检测报告、合格证等证明文件,合格后安排施工,如因未提供以上资料而延误工期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提供的材料,导致出现学生家长反映质量等问题的舆情出现,需要对材料进行再次复检的,检测费由乙方负责,如果复检不合格,由乙方无偿更换材料。23.3.3.乙方及时支付农民工工资,建立一个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管理制度,签订合劳动合同,一人一卡,本人持卡,给农民工上工伤保险或者雇主责任险,由此造成的上访事件等由乙方负责解决。23.3.4.乙方安全文明施工,避免出现工伤事故,由此造成的问题,全部由乙方承担。3合同附件格式附件1: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专用合同条款附件:附件2: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附件3:工程质量保修书附件4:主要建设工程文件目录附件5:承包人用于本工程施工的机械设备表附件6: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7:分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附件8:履约担保格式附件9:预付款担保格式附件10:支付担保格式附件11:暂估价一览表备注:以上附件签订合同时提供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操场改造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