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55872734820251
二、合同名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1403022025CCS00015
四、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 址:小阳泉巷19号
联系方式:0353-2151982
供应商(乙方):阳泉永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山西省阳泉市城区南庄路69号
联系方式:1370053990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239504.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1)负责城区范围所有机关、企业事业单位和城乡居民的基本社会保险(养老、医疗、失业、工伤)征缴,结算。城区范围内所有医保定点医疗机构的稽核。(2)负责引导群众办事,接受群众咨询投诉,受理社会保障服务事项,提高精准的帮办、指导及其他工作。服务要求:/服务时间:一年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地方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合同金额(元):1239504.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合同(11N55872734820251).pdf
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甲方(购买主体):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地址:阳泉市城区上站街道小阳泉巷乙方(承接主体):阳泉永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地址:阳泉市城区南庄路69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和《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山西省政府购买服务实施办法的通知》和《山西省财政厅山西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政府购买服务合同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等相关规定,为保证政府购买服务实效,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达成如下合同,已兹共同遵守:一、项目名称及内容(一)项目名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政府购买服务项目(二)项目内容:协助完成辅助性服务工作。二、服务项目及要求(一)服务对象: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二)合同期限:服务期限为一年,自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服务时间:一年(四)服务数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派驻相关专业服务人员。(五)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满足采购单位要求。(六)提供服务的地址: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七)提供服务的形式:乙方按照本协议约定,将与乙方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下称服务人员)派往甲方提供辅助性服务工作。三、合同金额1、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叁万玖仟伍佰零肆元整(¥1239504元)。2、乙方派驻服务人员数量根据甲方实际工作需要随时增减,相关费用按人员实际到岗情况据实结算。四、付款方式(一)按月支付服务费,合同签订后每月度末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本月实际发生的服务费。(二)支付方式:1、支付方式:银行转账。2、乙方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名称:阳泉永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泉南大街支行账号:0503004409200162072五、绩效评价(一)服务质量绩效目标准确、及时、合法、高效的完成甲方提供辅助性服务工作。(二)服务质量评价指标1、数量指标:根据甲方服务内容,完成既定工作量,同时达到甲方质量标准等要求。2、质量指标:无差错、无投诉、工作准确可靠的达成甲方规定的工作标准。3、时效指标:不拖沓、高效、及时的按时完成工作进度。4、满意度指标:根据《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管理规定》的相关规定及甲方制订(执行)的安全生产、行为规范、考核办法,加强服务人员的培训机制,定期、不定期的检查、监督和考核,提高工作和行为能力,增强服务意识。达成甲方用人的标准。六、项目验收(一)验收内容:甲方对乙方派驻的相关服务人员工作情况进行验收,确保如期完成甲方安排相关工作。(二)结果应用:符合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定,满足甲方要求。七、甲乙双方权责(一)甲方权利及义务1、有权对乙方推荐的服务人员进行选择;2、服务人员因非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服务人员辞职、被追究刑事责任、患病、不认真履责等)无法完成甲方事务性工作时,有权要求乙方在二十个工作日内更换服务人员,甲方不承担任何给予乙方服务人员的经济补偿,并由乙方负责处理;3、有权要求乙方按甲方制定的规章制度安排服务人员休息和休假;4、有权要求乙方通知服务人员严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职责,保守甲方的工作秘密,维护甲方的声誉和利益。服务人员因严重违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不履行职责或因泄密造成甲方利益损失的,甲方有权追究乙方及其所派服务人员的法律责任。5、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费;6、服务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因工负伤,由甲方负责及时将受伤的员工送往医院救治,同时,应及时通知乙方派员前往处理善后工作。甲方在事故发生后三天内向乙方提供工伤经过书面材料。7、为乙方派往现场的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八、合同的变更、终止和解除(一)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约定不同时,以补充协议为准。(二)因发生不可抗力因素等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或无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且互不承担违约责任。除上述约定外,任何一方不得解除本合同。(三)(若合同存在附条件生效的条款,应予以载明。)(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九、知识产权(一)乙方保证甲方在使用成交服务时,不承担任何涉及知识产权法律诉讼的责任。(二)乙方保证其提供的内容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授权,其权利义务不涉及第三人,没有任何侵权,若乙方所作的设计造成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他保护的权利的侵犯,则所引起的一切索赔和诉讼有乙方承担并负责支付损害赔偿、诉讼费、律师费等一切费用。若发生以上情况并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负法律责任,甲方有权依法向乙方索赔并追究责任。十、违约责任(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乙方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乙方进行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甲方违约的,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二)因同级财政无法正常向甲方拨款,造成甲方延期付款的,相关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处理。十一、保密条款乙方及其项目参加人员应就合同履行过程中了解到、涉及到、搜集到甲方技术信息、经验信息以及其他尚未公开的有关信息、资料负有保密义务,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乙方应承担的保密义务包括但不限于:(一)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披露给任何第三人;(二)不得将上述信息、资料用于本合同以外的其他目的;(三)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或按甲方要求,及时将上述信息、资料返还甲方,或按甲方要求作适当处理;(四)本合同项下的保密义务约定至相关信息、资料正式向社会公开之日或甲方解除乙方本合同项下保密义务之日起终止;(五)本条约定在本合同终止后任然继续有效,且不受合同解除、终止或无效的影响;(六)(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二、不可抗力(一)当发生不可抗力事件而导致其中一方不能履行合同时,应依据不可抗力对其造成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因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除外;(二)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损失扩大。遭受不可抗力的一方应在事件发生后60日内向对方提供不可抗力事件的详细情况,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三)因不可抗力导致双方均发生损失的,双方各自承担损失;不可抗力结束后,经甲乙双方协商确认合同仍有继续履行的必要的,双方均应积极履行合同。(四)(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三、争议解决(一)当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达成一致的,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二)(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四、其他(一)本合同中的保密条款、知识产权条款、争议解决条款长期有效,不随本合同的终止、无效、被撤销而失效。(二)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力资号H成品KtL品KtLYY区电区电(三)本合同自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3(四)本合同一式二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五)(其他需要约定的事项)十五、合同附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公章):乙方(公章):单位名称:阳泉市城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名称:阳泉永太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云鑫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张毅联系方式:0353-2151982联系方式:0353-2030110签约日期:2025年8月22日签约日期:2025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政府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