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采购合同公告(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2025)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合同

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585-JZCG-D2025-0102001

二、合同名称: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文案号等,如有):JSZC-320585-JZCG-D2025-0102

四、项目名称: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
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
联系方式:13915774585
供应商(乙方):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张家港经济开发区杨舍镇长兴路
联系方式:1895113680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392000.00
合同金额:392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3月
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9-10 14:41:18

九、其他补充事宜:

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项目合同.pdf

1820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项目合同采购人(甲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地址:太仓市县府东街99号3号楼电话:53595067供应商(乙方):国泰新点软件股份有限公司地址:苏州市张家港市江帆路8号电话:5818800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太仓分中心组织的关于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项目(编号JSZC-320585-JZCG-D2025-0102)的招标结果,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本合同项下的服务指: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2)服务内容:详见招投标文件(3)服务标准:参照招标文件要求(4)交付时间、地点:2025年8月29日-2025年11月28日,地点由甲方指定。第二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与本次采购活动有关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招标采购文件(编号:JSZC-320585-JZCG-D2025-0102)(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乙方在投标过程中所作的其他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4)中标通知书;(5)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等。第三条合同总价款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价格执行,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叁拾玖万贰仟元整(大写)人民币,小写:(¥:392000)元整。合同总价款包括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服务内容、相关劳务支出及其配套的工具耗材、人员培训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支付给员工的工资和国家强制缴纳的各种社会保障资金,以及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费用等。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第四条合同款支付1、本合同项下所有款项均以人民币支付。2、本合同项下的采购资金由甲方自行支付,乙方向甲方开具发票。3、根据现行税法对乙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4、付款步骤、方式:招标结束并收到发票后六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人民币贰拾万元整(大写),小写(¥:200,000.00)元:余款将于十月底前完成支付。第五条服务质量、成果要求1、项目完成后甲方将组织专业人员进行项目的验收工作,如存在问题,乙方应进行改进,直至验收合格为止;2、验收标准:按采购文件要求、乙方的投标承诺或国家相关标准。第六条甲、乙双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当为保证项目服务的完成,给予乙方积极支持,为乙方提供项目实施的必要条件;2、甲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按时支付合同金额。3、乙方提交的服务成果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4、乙方提供必要的技术培训,协助甲方完成其他需要中标单位配合的服务。5、乙方根据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及标书规定的服务质量标准和1有关要求,保质保量地完成服务工作。9第七条知识产权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由甲方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一一包括但不限于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均归甲方所有。2、在合同履行完毕后,乙方依据本合同及本合同附件向甲方提供的任何程序、文件、报告、说明、图表等的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用或向第三方透露。第八条保密条款甲乙双方对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资料和信息,除该方作相反的书面说明外,均应视为该方的商业秘密,未经该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任何一方因违反保密义务而给另一方造成损失的,应负相应的赔偿责任。无论合同是否变更、解除或终止,合同的保密条款不受其限制而继续有效,双方都应继续承担保密条款约定的保密义务。第九条风险责任根据甲乙双方协商确定。乙方在项目服务期间应制定项目安全实施管理措施,并严格遵守安全管理要求,乙方在项目服务过程中因管理不当、维护措施不当等因素或不按安全管理要求,造成人员安全或财产损失事故的,其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责任。第十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1、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2、除发生法律规定的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外,甲乙双方不得放弃或拒绝履行合同。第十一条合同的转让1、乙方不得擅自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得将服务项目委托给第三方。第十二条违约责任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3、乙方不能按时提供服务(逾期超过十五天视为不能服务),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4、乙方项目组成员须按招标文件承诺人员配备,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如更换需向甲方支付赔偿金。5、乙方在承担上述一项或多项违约责任后,仍应继续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解除合同的除外)。甲方未能及时追究乙方的任何一项违约责任并不表明甲方放弃追究乙方该项或其他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以《民法典》和《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第十三条不可抗力甲、乙方中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对方,并在个工作日内提供相应证明。未履行完合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可由双方初步协商,并向主管部门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报告。确定为不可抗力原因造成的损失,可以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因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第十四条索赔如在项目服务提供、使用过程中,甲方发现项目质量与合同内容有不符或不满足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有权向乙方提出索赔,乙方在收到甲方索赔通知后(15)天内应免费进行补救或弥补相应的缺陷。如果乙方在收到通知后(15)天内没有弥补缺陷,或不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公承担,同时甲方对乙方行使的其它权利不受影响。甲方因补救措施所承担的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有权在甲方应支付给乙方的款项中直接扣除。3第十五条争议的解决1、因服务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服务项目质量进行鉴定。项目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项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法院审理和仲裁期间,除有争议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履行。第十六条诚实信用乙方应诚实信用,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承诺履行合同,不向甲方进行商业贿赂或者提供不正当利益。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经甲乙双方授权代表签订并加盖公章后,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三份,乙方三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指立分代表人:代表人:日期:日期:2028.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见面评标席位管控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苏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