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功能抑尘特种车辆 抑尘车 多功能抑尘车采购合同公告(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242025000038-1

二、合同名称:采购多功能抑尘特种车辆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242025000038

四、项目名称:采购多功能抑尘特种车辆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地址:四川省德昌县德州街道西宁街东段148号
联系方式:0834-5289226
供应商(乙方):凉山云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西昌市安宁镇迎宾大道108号
联系方式:181132493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25吨抑尘车
1(辆)
¥930,000.00
¥930,000.00
ZBH5250TDYDFE6型多功能抑尘车

合同金额: 93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6月28日至2025年07月08日
履约地点: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6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多功能抑尘车合同.pdf
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县人民防空办公室)
2025年08月25日

D2J12020006采购合同采购人(甲方):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德昌人民防空办公室)供应商(乙方):凉山云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多功能抑尘特种车辆采购项目,采购编号:N5134242025000038号《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万元)总价(万元)交货期抑尘车长沙中联重科环境产业有限公司、中联牌ZBH5250TDYDFE6型多功能抑尘车辆19393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二、合同总价合同总价为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元整,即RMB¥930000.00元;该合同总价已包括货物设计、材料、制造、包装、运输、安装、调试、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及保修期内保修服务与备用物件等等所有其他有关各项的含税费用。以及车辆购置税、车辆交强险、三责险200万、驾乘人员险、车船使用税、上牌费。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三、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货物为原装全新(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内部无维修、拆解、拼接、组装等痕迹。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贵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物验收合格并交付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修理,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乙方交货期限为合同签订生效后的7个工作日内,在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交货到甲方指定地点,随即在1日内全部完成安装调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如由于采购人的原因造成合同延迟签订或验收的,时间顺延)。2、验收由甲方组织,乙方配合进行:(1)货物在乙方通知安装调试完毕后1日内初步验收。初步验收合格后,进入试用期;试用期间发生重大质量问题,修复后试用相应顺延;试用期结束后1日内完成最终验收;(2)验收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甲方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甲乙双方如对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的约定标准有相互抵触或异议的事项,由甲方在招标与投标文件中按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比较优胜的原则确定该项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验收时如发现所交付的货物有短装、次品、损坏或其它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之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甲乙双方签署备忘录,此现场记录或备忘录可用作补充、缺失和更换损坏部件的有效证据,由此产生的时间延误与有关费用由乙方承担,验收期限相应顺延;(4)如质量验收合格,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并在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后进行正式移交。3、货物安装完成后3日内,甲方无故不进行验收工作并已使用货物的,视同已安装调试完成并验收合格。4、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配件、随机工具、用户使用手册、原厂保修卡等资料交付给甲方:乙方不能完整交付货物及本款规定的单证和工具的,必须负责补齐,否则视为未按合同约定交货。5、如因同一故障经乙方3次维修仍不能达到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甲方有权退货,并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须支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甲方还可依法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6、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五、付款方式1、在全部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签署质量验收报告后,乙方才开具发票,甲方接到乙方付款申请、票据凭证等资料7日内进行审核,按照财政性资金支付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930000.00元,人民币大写玖拾叁万元整;2、乙方须向甲方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六、售后服务1、售后保修期为一年,自乙方开具车辆发票之日起算。乙方开具发票日期早于签署质量验收报告日期的,以双方签署质量验收报告日期为保修期起算时间点。2、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乙方指派人员为李明,联系电话为18670099921;若乙方指派人员有变更,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3、质保期内产生的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但本合同第三条4约定的情形除外。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合同总价百分之五的违约金;(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偿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偿付违约赔偿金给甲方。(2)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30天,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则应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款额向甲方偿付赔偿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3)乙方货物经甲方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測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量不符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30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另付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的赔偿金给甲方。(4)乙方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方经法院(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总价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5)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依法维护其合法权益。九、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两份,代理机构乙方一份。甲方:德昌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乙方:凉山云驰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光H地址:地址:西昌市安宁镇迎宾大道108号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国凉山分行长安西路支行账号:账号:2320632819100059255电话:电话:18113249307签约日期:202年6月28日签约日期:2025年6月20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多功能抑尘特种车辆 抑尘车 多功能抑尘车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