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丝绸博物馆设计与施工采购合同公告(中国丝绸博物馆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建筑工程
一、合同编号:11N470029342202516201
二、合同名称: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合同
三、项目编号:ZJ-2560385-07
四、项目名称: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国丝绸博物馆
地 址:玉皇山
联系方式:0571-87032259
供应商(乙方):济南邢世恒衍数码技术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济南市槐荫区威海路2766号山东高速广场3号楼3A03室
联系方式:15063392272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
数量:1.00
单价(元):375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采购,详见磋商文件施工工期:在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项目经理:尹耀庭执业证书信息:鲁1322012201300757
2.合同金额(元):375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馆设计与施工合同(儿童馆).PDF
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馆设计与施工合同(儿童馆).PDF
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合同项目名称: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编号:ZJ-2560385-07甲方:中国丝绸博物馆乙方:济南邢世恒衍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陈列展览形式创意设计1.1总体设计说明、项目策划及设计理念、设计依据(规范、标准及条例)、内容设计方案解读、各展项创意设计等;1.2陈列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流线图、鸟瞰图(轴测图)、效果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空间效果图及重点、亮点展项效果图;辅助展项等设计图纸。2、陈列展览形式及制作实施2.1需提升部分的基础装修的方案设计及制作:包括:展区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花等内部装饰;2.2需提升的基础装饰及电气安装部分设计及技术支持;2.3陈列展线上各分级标题、展板的彩立面图(立体字、广告灯箱、平面立体化等)设计及制作、安装;2.4辅助展项设计、制作的图纸及制作;2.5艺术品项目的设计小稿、所用材料及制作;2.6多媒体运用项目中软件(包括视频影像制作及互动程序)的设计制作与安装调试;2.7陈列展览提升工程所需的灯光部分设计与安装调试。二、服务要求1.交付和验收(1)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满足采1购单位等部门的考核要求。(2)对项目的验收包括检查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展陈效果是否实现了甲方在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乙方提出的响应文件、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2.组织实施乙方须提供项目具体的实施服务方案,提供完善的项目工作人员,做好人员的分工工作。乙方必须做到:(1)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2)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3)因本项目包含部分基础装饰装修服务,乙方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人员培训为保障应用软件顺利运行,应考虑到相关的培训安排。要求提供详细、全面的人员培训计划,必要时提供跟随式培训服务,提供承诺书。4.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乙方必须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承诺:(1)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年度。(2)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双方确认时间内到场维修;否则,发包人将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实扣支。(3)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必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议。(4)乙方要长期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队伍,为配合甲方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如何实施服务提出承诺。(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服务期满后原额归还履约保证金。三、合同金额及支付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完成项目验收后,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审价金额支2付尾款。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此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交付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文案、图片、音频、视频、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及可执行程序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如需使用上述成果于其他用途,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按双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准(以实际项目情况为准)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1)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的;(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3)甲方在布展过程中的检查检验、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返工等,影响施工正常进行;3(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因上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上述原因导致乙方造成费用增加的,双方协商解决。2.履行方式:设计、施工3履行地点:项目所在地八、合同形式及计价原则1.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实际合同价款按照现场实际工程量结合投标单价据实结算,以双方确认后的价格为准。最终结算额根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进行调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合同价款据实结算。2.变更价款约定的其他方法:(1)投标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内容的价格,按投标单价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投标单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投标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后,可参考同类型博物馆、行业标准等双方协商后确认。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独立作业面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乙方的交接界面。2.由甲方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甲方应按时办理。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3.甲方须协助乙方安排项目进场安装和调试所需水、电、道路等必要设施。4.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工作场所、材料堆放场地及库房。5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提供满足设计条件所需的资料(包括完整的大纲(文字、图片等)、展品清单(尺寸、图片、数量、文字介绍等),并且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按期提供满足上展需要的各类图片、文字、有关史料、4高清视频素材等项目所需有关资料。6.在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方案、投标单价或施工过程中提交材料认价单、变更、洽商单后,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字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签字或确认无异议的文件可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在乙方提交进度计划后,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字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签字或确认无异议的进度计划可作为施工依据。十一、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乙方应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3.乙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4.乙方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本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达到验收要求。5.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监理公司的管理和协调。6.乙方对本单位现场施工的人员安全负责。7.乙方必须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甲方有关规定、文博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现有场安装、调试工作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规操作引发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需要符合甲方要求,乙方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清理自己负责,费用自理。9.除执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外,乙方还应满足下列安全施工管理要求:(1).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操作引发的)一切损失及安全责任(包括甲方、乙方或第三人),负责善后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防护及管理,按规定配备和发放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开工前由乙方做好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预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5场照明;(3)乙方进场施工前需向甲方办公室提前备案,缴纳安全保证金,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十二、验收及结算时间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布展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竣工报告单后28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竣工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时间为准。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单,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2.结算时间:乙方需在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需在收到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审计结算完毕。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支付乙方剩余款项。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原额归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因自身原因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4)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处理。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甲方原因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协助甲方处理解决。5.服务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6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工期相应顺延。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或未能按照约定进度、服务质量等标准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提供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约定进度、质量等标准提供服务等情形的)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限公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业限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7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火路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8月2日签字日期:202年8月8附件一:中标通知书NO:253495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济南邢世恒衍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和推荐,并经采购人确定,贵公司为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项目编号ZJ-2560385-07)的成交单位。内容如下:成交价:¥3750000.00元;请贵公司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委派授权代表到中国丝绸博物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025年08020日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王麟、谢凯枫电话:0571-81061839、0571-89731841传真:0571-8106183714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合同项目名称: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编号:ZJ-2560385-07甲方:中国丝绸博物馆乙方:济南邢世恒衍数码技术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的中标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陈列展览形式创意设计1.1总体设计说明、项目策划及设计理念、设计依据(规范、标准及条例)、内容设计方案解读、各展项创意设计等;1.2陈列设计方案总平面图、流线图、鸟瞰图(轴测图)、效果图;各单元部分平面图、空间效果图及重点、亮点展项效果图;辅助展项等设计图纸。2、陈列展览形式及制作实施2.1需提升部分的基础装修的方案设计及制作:包括:展区范围内的地面、墙面、天花等内部装饰;2.2需提升的基础装饰及电气安装部分设计及技术支持;2.3陈列展线上各分级标题、展板的彩立面图(立体字、广告灯箱、平面立体化等)设计及制作、安装;2.4辅助展项设计、制作的图纸及制作;2.5艺术品项目的设计小稿、所用材料及制作;2.6多媒体运用项目中软件(包括视频影像制作及互动程序)的设计制作与安装调试;2.7陈列展览提升工程所需的灯光部分设计与安装调试。二、服务要求1.交付和验收(1)按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和国家相关标准按时完成项目建设并满足采1购单位等部门的考核要求。(2)对项目的验收包括检查数据资料是否完整,展陈效果是否实现了甲方在磋商文件中所要求的功能,是否与乙方提出的响应文件、解决方案中既定目标功能完全一致。2.组织实施乙方须提供项目具体的实施服务方案,提供完善的项目工作人员,做好人员的分工工作。乙方必须做到:(1)制定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制定详细的实施计划;(2)严格按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项目工期,保质保量完成工作;(3)因本项目包含部分基础装饰装修服务,乙方需具有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资质。3.人员培训为保障应用软件顺利运行,应考虑到相关的培训安排。要求提供详细、全面的人员培训计划,必要时提供跟随式培训服务,提供承诺书。4.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乙方必须提供售后服务及技术支持服务承诺:(1)免费保修期:验收合格后1年度。(2)保修期内,承包人应双方确认时间内到场维修;否则,发包人将另派人员修理,修理费从履约保证金中按实扣支。(3)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必须承诺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可以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如需其他技术支持服务,则费用由双方另议。(4)乙方要长期建立完善的技术支持和售后服务体系和服务队伍,为配合甲方使用提供全方位的技术支持工作,并对如何实施服务提出承诺。(5)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服务期满后原额归还履约保证金。三、合同金额及支付1.本合同金额为(大写):人民币叁佰柒拾伍万元整(¥3750000)。付款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凭发票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70%的预付款,完成项目验收后,根据第三方审计公司审价金额支2付尾款。2.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四、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此保密义务在合同期满或终止后继续有效。五、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本项目交付的所有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方案、设计图纸、效果图、施工图、文案、图片、音频、视频、计算机软件源代码及可执行程序等)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专利权)归甲方独家所有。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成果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乙方如需使用上述成果于其他用途,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六、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2.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七、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10月31日前完成竣工验收。具体按双方确认的项目进度计划为准(以实际项目情况为准)发生以下情况的,工期相应顺延:(1)因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导致工期延长的;(2)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相应工作;(3)甲方在布展过程中的检查检验、因甲方原因导致的返工等,影响施工正常进行;3(4)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工期延误的其他情况。因上述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甲方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工日期。上述原因导致乙方造成费用增加的,双方协商解决。2.履行方式:设计、施工3履行地点:项目所在地八、合同形式及计价原则1.合同形式: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实际合同价款按照现场实际工程量结合投标单价据实结算,以双方确认后的价格为准。最终结算额根据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进行调整,经第三方审计单位审计完成甲、乙双方确认后的合同价款据实结算。2.变更价款约定的其他方法:(1)投标单价中已有适用于变更内容的价格,按投标单价中已有的价格变更合同价款;(2)投标单价中只有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可以参考类似价格变更合同价款;(3)投标单价中没有适用或类似于变更内容的价格,由乙方提出适当的变更价后,可参考同类型博物馆、行业标准等双方协商后确认。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施工场地、独立作业面及进场施工条件,并明确与乙方的交接界面。2.由甲方负责办理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甲方应按时办理。由乙方负责的有关设计、施工证件和批件,甲方应给予必要的协助。3.甲方须协助乙方安排项目进场安装和调试所需水、电、道路等必要设施。4.甲方须为乙方提供工作场所、材料堆放场地及库房。5甲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后10日内向乙方提供满足设计条件所需的资料(包括完整的大纲(文字、图片等)、展品清单(尺寸、图片、数量、文字介绍等),并且按双方确认的进度计划按期提供满足上展需要的各类图片、文字、有关史料、4高清视频素材等项目所需有关资料。6.在乙方提交各阶段设计方案、投标单价或施工过程中提交材料认价单、变更、洽商单后,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字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签字或确认无异议的文件可作为最终结算的依据;在乙方提交进度计划后,甲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审核签字或提出异议,经甲方签字或确认无异议的进度计划可作为施工依据。十一、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应遵守法律,并保证甲方免于承担因乙方违反法律而引起的任何责任。2.乙方应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3.乙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甲方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4.乙方应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工作内容,乙方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措施精心组织设计和施工,确保本项目的设计、制造、安装、调试等各个环节的质量达到验收要求。5.乙方应接受和配合甲方、监理公司的管理和协调。6.乙方对本单位现场施工的人员安全负责。7.乙方必须按杭州市建筑工程文明施工管理条例及甲方有关规定、文博机构管理相关规定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责任,切实落实各项安全技术措施,确保现有场安装、调试工作的安全和文明施工,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统一安全管理。施工现场安装、调试过程中(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违规操作引发的)任何事故,均由乙方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8.施工场地清洁卫生需要符合甲方要求,乙方要做到工完场清,垃圾清理自己负责,费用自理。9.除执行通用条款相关内容外,乙方还应满足下列安全施工管理要求:(1).乙方负责承担施工期间(包括但不限于因乙方操作引发的)一切损失及安全责任(包括甲方、乙方或第三人),负责善后的处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设施的搭设、防护及管理,按规定配备和发放个人安全防护用品;(2).开工前由乙方做好整个施工过程的安全预案、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5场照明;(3)乙方进场施工前需向甲方办公室提前备案,缴纳安全保证金,并签订安全责任书。十二、验收及结算时间1.验收时间:项目具备竣工验收条件,乙方按国家布展工程竣工验收有关规定,向甲方提供竣工资料及竣工验收报告,甲方自接到竣工报告单后28个工作日内组织验收,竣工日期以乙方向甲方提交竣工资料时间为准。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报告单,并以此为依据进行结算。2.结算时间:乙方需在竣工后15个工作日内提交结算资料,甲方需在收到结算资料后1个月内审计结算完毕。若未在约定时间内完成审批或未提出异议的,视为甲方认可承包人提交的竣工结算报告,并以此为依据支付乙方剩余款项。十三、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履约保证金为合同总价的1%,合同签订7个工作日内支付,服务质量保证期满后原额归还履约保证金。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因自身原因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4)按照双方协商内容处理。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因甲方原因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协助甲方处理解决。5.服务质量保证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十四、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6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且工期相应顺延。3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或未能按照约定进度、服务质量等标准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一作为违约金。乙方因自身原因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约定服务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自身原因未能如期提供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未能按约定进度、质量等标准提供服务等情形的)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全部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另行承担赔偿责任。十五、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六、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限公十七、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3.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业限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4.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5.本合同正本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叁份。7甲方:乙方:法定(授权)代表火路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日期:202年8月2日签字日期:202年8月8附件一:中标通知书NO:253495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成交通知书济南邢世恒衍数码技术有限公司: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经磋商小组综合评审和推荐,并经采购人确定,贵公司为中国丝绸博物馆“蚕桑文化科普展示馆”设计与施工项目(项目编号ZJ-2560385-07)的成交单位。内容如下:成交价:¥3750000.00元;请贵公司接到本通知书后的30日内委派授权代表到中国丝绸博物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浙江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025年08020日地址:杭州市文三路90号东部软件园1号楼3楼联系人:王麟、谢凯枫电话:0571-81061839、0571-89731841传真:0571-81061837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中国丝绸博物馆设计与施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