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 国产计算机 云教室服务管理平台 教师教学桌椅 学生桌椅 网络交换机采购合同公告(岑溪市明都小学2025)
一、合同编号:12NMB189408520251201
二、合同名称:岑溪市明都小学计算机项目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WZZC2025-J1-810080-GXGN
四、项目名称:岑溪市明都小学计算机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岑溪市明都小学
地 址:岑溪市明都小学
联系方式:18677408688
供应商(乙方):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
地 址:岑溪市义州大道113号二楼
联系方式:0774-823939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国产计算机 数量:90.00 单价(元):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开天规格型号:主机:开天E50z G1t-D086+显示器:ET524 G1e
主要标的名称:计算机(学生用) 数量:50.00 单价(元):4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开天规格型号:主机:开天E50z G1t-D085+显示器:ET524 G1e
主要标的名称:计算机(教师用) 数量:1.00 单价(元):47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开天规格型号:主机:开天E50z G1t-D086+显示器:ET524 G1e
主要标的名称:云教室服务管理平台 数量:1.00 单价(元):1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开天规格型号:开天SE338Z-A003
主要标的名称:教师教学桌椅 数量:1.00 单价(元):1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定制规格型号:定制
主要标的名称:学生桌椅 数量:25.00 单价(元):1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定制规格型号:定制
主要标的名称:网络交换机 数量:3.00 单价(元):1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TP-link规格型号:24口交换机/TL-SG2024D(全千兆/桌面式/钢壳)
主要标的名称:路由设备 数量:1.00 单价(元):14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TP-LINK规格型号:ER3200G
主要标的名称:系统集成 数量:1.00 单价(元):2365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定制规格型号:定制
2.合同金额(元):747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采购人指定地点。,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按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因特殊原因提前或延缓交付的,需经双方协商确认。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5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岑溪市明都小学计算机项目采购 - 政府采购合同 --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pdf
政府采购合同合同编号:12NMB189408520251201采购计划号:CXZC2025-J1-05453采购人(甲方):岑溪市明都小学供应商(乙方):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项目名称:岑溪市明都小学计算机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ZZC2025-J1-810080-GXGN签订地点:岑溪市明都小学,签订时间:2025年8月25日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规定,按照招标文件(采购文件)规定条款和中标(成交)供应商承诺,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1.合同总金额:(大写)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元)。项号标的的名称数量及单位①品牌规格型号制造商原产地参数性能、指标及配置单价②竞标报价③=①×②1国产计算机90台开天主机:开天E50zG1t-D086+显示器:ET524G1e联想开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50004500002计算机(学生用)50台开天主机:开天E50zG1t-D085+显示器:ET524G1e联想开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45002250003计算机(教师用)1台开天主机:开天E50zG1t-D086+显示器:ET524G1e联想开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475047504云教室服务管理平台1套开天开天SE338Z-A003联想开天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详见附12000120005教师教学桌椅1套定制定制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详见附150015006学生桌椅25套定制定制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详见附1000250007网络交换机3台TP-link24口交换机/TL-SG2024D(全千兆/桌面式/钢壳)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详见附140042008路由设备1台TP-LINKER3200G普联技术有限公司深圳详见附140014009系统集成1项定制定制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详见附2365023650合计金额大写:人民币柒拾肆万柒仟伍佰元整(¥747500.00元)2.供货一览表3.合同总金额包括货物价款,备件、专用工具、现场安装、调试、检验及相应辅材、技术培训及技术资料和包装、运输等全部费用。第二条质量要求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必须与招标文件规定及投标文件承诺相一致。乙方提供的节能和环保产品必须是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产品。2.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未使用的原装产品,且在正常安装、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其使用寿命期内各项指标均达到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质量要求。第三条权利保证1.乙方应保证所提供货物在使用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或者其他权利。2.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3.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者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者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4.乙方保证将要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质押、查封等产权瑕疵。第四条包装和运输1.乙方提供的货物均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标准、包装方式进行包装,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2.货物的运输方式:汽车运输为主。3.乙方负责货物运输,货物运输合理损耗及计算方法:无。第五条交付和验收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按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如因特殊原因提前或延缓交付的,需经双方协商确认。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2.乙方提供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或者投标文件承诺的和本合同规定的货物,甲方有权拒绝接受。3.乙方应将所提供货物的装箱清单、用户手册、原厂保修卡、随机资料、工具和备品、备件等交付给甲方,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如有缺失应在合理的规定时间内补齐,否则视为逾期交货。4.甲方应当在到货(安装、调试完)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5.甲方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验收项目,其验收时间以该项目验收方案确定的验收时间为准,验收结果以该项目验收报告结论为准。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暂缓资金结算,待违约问题解决后,方可办理资金结算事宜。6.甲方对验收有异议的,在验收后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乙方应自收到甲方书面异议后7日内及时予以解决。第六条安装和培训1.甲方应提供必要安装条件(如场地、电源、水源等)。2.乙方投标文件承诺负责甲方有关人员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按甲方要求安排。第七条售后服务、质保期1.乙方应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三包”规定以及本合同所附的《服务承诺》,为甲方提供售后服务。2.货物质保期:除国家有“三包”规定的产品外,其它为1年。3.乙方提供的服务承诺和售后服务及保修期责任等其他具体约定事项。(见合同附件)第八条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2.付款方式: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无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用本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凭乙方开具的本项目全额发票,在60日内付清100%合同款。第九条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金额:无。第十条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第十一条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乙方提供货物的质量保证期按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在保证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修理和更换零部件。不符合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⑴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⑶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2.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到达甲方现场处理的时间按投标文件承诺的时间内处理。3.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4.上述的货物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第十二条调试和验收(本条款适用于甲方自行验收,委托第三方验收的另行规定)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到货(安装、调试完)后,按甲方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后15个工作日内进行验收。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4.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第十三条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货物属于进口产品的,供货时应同时附上中文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3.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二十四小时内或者货到甲方四十八小时前通知甲方,以准备接货。4.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5.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第十四条违约责任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名称、商标品牌、生产厂家、规格型号、技术参数等质量不合格的,应及时更换,更换不及时的按逾期交货处罚;因质量问题甲方不同意接收的或者特殊情况甲方同意接收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违约货款额5%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经济损失。2.乙方提供的货物如侵犯了第三方合法权益而引发的任何纠纷或者诉讼,均由乙方负责交涉并承担全部责任。3.因包装、运输引起的货物损坏,按质量不合格处罚。4.甲方延期接收货物、乙方逾期交货的,双方可协商延期时间,如协商不一致的,每天向对方偿付违约货款额1‰违约金,但违约金累计不得超过违约货款额5%,超过7天对方有权解除合同,违约方承担因此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甲方下属项目学校延期付货款的,每天向乙方偿付延期货款额1‰滞纳金,但滞纳金累计不得超过延期货款额5%。甲方无故延期退付履约保证金的,每天向对方偿付未退付履约保证金1‰的违约金。5.乙方未按本合同和投标文件中规定的服务承诺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应按本合同总金额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6.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者材料的缺陷和其他质量原因造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余款或者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7.甲乙双方有其他违约行为的,由违约方向对方支付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违约内容涉及货款额的5%不足以赔偿经济损失的按实际赔偿。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第十六条合同争议解决1.因货物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者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七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者补充的,须签书面补充协议报财政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4.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可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第十八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五十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无进口资格的供应商委托进口货物除外)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九条签订本合同依据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3.商务条款偏离表和技术偏离表;4.采购需求;5.投标报价明细表;6.其他合同文件。7.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者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第二十条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监管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壹份,甲乙双方各壹份(可根据需要另增加)。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甲方应当将采购合同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指定的媒体上公告。甲方(盖章):岑溪市明都小学2025年8月25日乙方(盖章):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单位地址:单位地址:岑溪市义洲大道113号二楼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代理人:电话:电话:0774-8239393电子邮箱:电子邮箱:/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岑溪支行账号:账号:45001647201050701692邮政编码:邮政编码:543200合同附件1.供应商承诺具体事项:无2.售后服务具体事项:1.质保期: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除每项货物特别注明外,其余质保期不得少于一年(详见产品保修期限)。质保期内负责上门服务、维修、更换配件,不得收取任何费用。2.售后服务费用包含在报价中,售后服务内容如下:(1)负责送货上门,安装调试,培训操作人员。(2)不能正常使用的必须提供备用机。(3)定期回访以及对设备维修。3.交付时间及地点:1.交付时间:签订合同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交货、安装、调试完毕,交付使用,并按合同及甲方要求提交材料。如因特殊原因需延迟的,需经双方协商确认。2.交付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详见附件)。4.付款方式:1.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应根据实际使用量供货,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但不得超出合同价的10%。2.财政性资金按财政国库集中支付规定程序办理;无预付款,待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并验收合格后,甲方用本项目的财政专项资金,凭乙方开具的本项目全额发票,在60日内付清100%合同款。3.保修期责任:产品质保期详见产品保修期限表。4.其他具体事项:无甲方(章):岑溪市明都小学2025年8月25日乙方(章):岑溪市智通电脑有限公司2025年8月25日注:售后服务事项填不下时可另加附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计算机 国产计算机 云教室服务管理平台 教师教学桌椅 学生桌椅 网络交换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