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水土保持采购合同公告(河南省水利厅2025)



一、合同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823-A

二、合同名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发展专项-水土保持(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三、项目编号:豫财磋商采购-2025-823

四、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发展专项-水土保持(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河南省水利厅

地址:纬五路11号

联系人:张景云

联系方式:65571387

2.供应商(乙方):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企业规模:其他

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13号

联系人:殷宝库

联系方式:02982118095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9800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2025年11月底前,在河南省水利厅组织验收。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1
其他服务
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报告
符合国家、行业、地方法律法规及相关规范要求。形成防治区阶段划定成果,开展现场复核,完成《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数据库、登记表(四至边界坐标)。
100天
符合水利部相关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的规定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8月26日

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技术服务合同.pdf

合同编号:技术咨询合同项目名称:河南省水利厅水利发展专项-水土保持(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项目委托方(甲方):河南省水利厅受托方(乙方):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签订时间:2024年8月签订地点:河南郑州自合同签订之日至合同验收之日有效期限:填写说明一、本合同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部印制的技术咨询合同示范文本,各技术合同登记机构可推介技术合同当事人参照使用。二、本合同书适用于一方当事人(受托方)为另一方(委托方)就特定技术项目提供可行性论证、技术预测、专题技术调查、分析评价报告所订立的合同。三、签约一方为多个当事人的,可按各自在合同关系中的作用等,在“委托方”、“受托方”项下(增页)分别排列为共同委托人或共同受托人。四、本合同书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五、当事人使用本合同书时约定无需填写的条款,应在该条款处注明“无”等字样。委托方(甲方):河南省水利厅住所地: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李建顺项目联系人:张景云联系方式:0371-65571387通讯地址:郑州市金水区纬五路11号传真:0371-69151822电话:0371-65571387电子信箱:tsbc@hnsl.gov.cn受托方(乙方):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住所地: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200号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马红斌项目联系人:殷宝库联系方式:029-82118095通讯地址:西安市未央区凤城三路200号电话:029-82118095传真:029-82118214电子信箱:hhsbjczx@126.com1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开展河南省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范围划定工作,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第一条甲方进行技术咨询的内容、要求和方式:1.咨询内容: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工作。2.咨询要求:根据《关于加强水土保持空间管控的意见》(水保(2024)4号)要求,制定划定工作指南,收集国土三调、国土空间规划、水土流失、行政边界、小流域划分等数据,结合各防治区预防治理的实际需求,分类分区确定特性指标及其划定标准:综合考虑生态保护、社会经济发展、生产建设等水土流失防治的关系等,形成防治区阶段划定成果,开展现场复核,完成《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技术报告》、数据库、登记表(四至边界坐标)。成果应符合水利部相关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的规定。表1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县名录预防区名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名单桐柏山大别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桐柏县、信阳市浉河区、信阳市平桥区、罗山县、光山县、新县、商城县丹江口库区及上游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卢氏县、栾川县、内乡县、西峡县、淅川县黄泛平原风沙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延津县、封丘县、长垣市、范县、中牟县、开封市祥符区、杞县、通许县、尉氏县、兰考县、内黄县、清丰县、南乐县合计25个县区1表2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县名录治理区名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名单太行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林州市伏牛山中条山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济源市、洛龙区、新安县、孟津县、偃师市、伊川县、宜阳县、洛宁县、嵩县、汝阳县、鲁山县、汝州市、巩义市、新密市、登封市、渑池县、义马市、湖滨区、陕县、灵宝市合计21个县表3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区县名录预防区名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名单黄泛平原风沙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郑州市管城回族区、金水区、惠济区:新乡市凤泉区、卫滨区、红旗区、牧野区、获嘉县、新乡县、原阳县;开封市龙亭区、顺河回族区、鼓楼区、禹王台区、祥符区:焦作市武陟县、温县;周口市川汇区、扶沟县、西华县、淮阳区、太康县;鹤壁市浚县:濮阳市华龙区、濮阳县、台前县:商丘市梁园区、睢阳区、民权县、睢县、虞城县、夏邑县、宁陵县、柘城县、永城市:许昌市长葛市、鄢陵县;安阳市滑县合计38个县区表4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区县目录治理区名称涉及的县级行政区名单太行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鹤壁市鹤山区、山城区、淇滨区、杞县;安阳市北关区、殷都区、龙安区、文峰区、安阳县、汤阴县;焦作市山阳区、马村区、解放区、中站区、修武县、博爱县、沁阳市:新乡市辉县市、卫辉市伏牛山中条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郑州市二七区、上街区、中原区、新郑市、荥阳市;焦作市梦苏州市:平顶山市问东区、石龙区、湛河区、新华区、叶县、宝丰县、舞钢市、郏县:洛阳市老城区、吉利区、西工区、河区、涧西区:驻马店驿城区、确山县、泌阳县、西平县、遂平县:南阳市南召县、方城县:许昌市襄城县、禹州市桐柏山大别山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信阳市息县、淮滨县、潢川县:固始县南阳盆地省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南阳市宛城区、卧龙区、镇平县、社旗县、唐河县、新野县邓州市合计58个县区23.咨询方式:乙方提供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成果。第二条乙方应按下列进度要求进行本合同的技术咨询工作:1.2025年8月底前,成立工作专班,完成治理区划定工作方案编制。2.2025年9月中旬前,基本完成初步划定工作。3.2025年9月下旬至2025年10月中旬,基本完成复核调整工作。4.2025年10月下旬至2025年10月底前,完成边界落地和上图工作。5.2025年11月底前,制作完成相关图件、表格、数据库和成果报告。第三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咨询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协作事项:1.提供技术资料:协助乙方收集工作所需的有关资料和文件。2.提供工作条件:无。3.其他:协助乙方联系省、市、县三级水利、自然资源、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业等部门,开展外业调查和成果咨询等相关工作。4.甲方提供上述协作事项的时间及方式:合同履行期限内。第四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咨询报酬及支付方式为:1.技术咨询报酬总额(含税价款)为:人民币980000元(人民币玖拾捌万元整)。2.技术咨询报酬由甲方分期支付乙方。具体支付方式如下:1)合同签订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有效票据十五个工作日内,甲方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人民币490000元(人民币肆拾玖万元3整)。(2)乙方提交的成果经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有效票据十五个工作日内,以银行汇款方式向乙方支付剩余费用,即人民币490000元(人民币肆拾玖万元整)。(3)本项目成果验收:成果通过水利厅组织的验收会议的审核,视为通过甲方验收。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账号为:开户银行:中国光大银行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支行地址:西安市未央区未央路113号账号:78680188000004546第五条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如下:乙方对甲方所提供的保密资料以及在本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的商业秘密(统称“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保密期限至甲方向社会主动公开之日止。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否则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对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第六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一方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7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第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标准和方式对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进行验收:1.乙方提交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形式: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4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成果,包括图件、表格和数据库,以及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成果技术报告。2.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符合河南省省级水土流失重点预防区和重点治理区范围划定成果相关技术标准以及本合同的规定。3.技术咨询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会议验收通过水利厅组织的审核。4.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由甲方确定第八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1.甲方和乙方没有履行本合同义务均属违约,违约方按合同价款的20%向相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损失的,另行赔偿不足部分。2.乙方因自身原因违反本合同第二条约定,无法按期完成项目相关图件、表格、数据库和成果报告制作,每延期一天交付成果,应当按合同总额的千分之二按日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由甲方从剩余应付合同款项中扣除:延期交付成果超过30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3.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一条约定,不具有承担本项目的能力而中止合同,或因工作失误而给甲方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应当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额20%的违约金,赔偿给甲方造成的各项损失。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验收不合格,不能满足技术要求的,由乙方在工期内进行返工,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拒不返工或经返工后仍不符合合同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返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5项,并按合同总价款的5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里方损失的,另行赔偿不足部分。5.因不可抗力导致不能履行合同的,免除双方违约和赔偿责任。第九条双方确定,甲方按照乙方符合本合同约定标准和方式完成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作出决策并予以实施所造成的损失,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承担部分责任。3.乙方承担全部责任。第十条双方确定:1.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咨询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2.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方所有。3.甲方委托乙方履行本合同,完成技术成果的所有权、使用权归里方所有。第十一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张景云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殷宝库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1.及时协调解决对方提出的合理要求。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十二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61.发生不可抗力:第十三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2种方式处理:1.提交仲裁委员会仲裁;2.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四条双方确定:本合同及相关附件中所涉及的有关名词和技术术语,其定义和解释如下:无。第十五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以书面方式确认后,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1.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过程文件。第十六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1.甲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变更委托项目、规模、条件或因提交的资料错误,或所提交资料作较大修改,以致造成乙方返工时,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或另订合同)、重新明确有关条款。(2)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开展本项目进行工作检查。2.乙方权利和义务:(1)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工作范围和内容,开展工作和相关服务,完成本合同所约定的任务,并承担相应的责任。(2)乙方应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在项目实施和提供相关服务期间,必须遵守良好的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提供良好服务,维护甲方利益。(3)在本合同期限内或合同终止后,未征得甲方同意,乙方和7所有参与本项目实施的乙方人员不得泄露与本合同业务有关的技术、商务等资料:并应妥善做好甲方所提供文件资料的保存、回收及保密工作。由于泄密而引起的不良后果,乙方须承担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4)乙方保证完成的技术成果均为独立原创成果,未侵犯第三人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不支付任何合同费用。同时,如因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产生任何知识产权纠纷,乙方应赔偿甲方因此导致的所有损失,包括赔偿第三方的损失和维权损失等,其中维权损失包含但不限于诉讼费、鉴定评估费、公证费、差旅费、保全费、律师费等。(5)乙方须在合同规定期限内,提供工作成果,并保证质量。(6)协助甲方开展其它相关工作。3.乙方应用“水土保持重点区域划定处理系统”“黄土高原地区中型以上淤地坝运行管理关键技术应用”“黄河流域片多源海量数据处理与应用技术”“动态监测大数据处理平台”等科技成果或专利的相关技术服务于本项目。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第十八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8省(盖章)甲方:省水利厅(签名)法定代表人委代理人(签字25年8月22日(盖章)乙方:黄河流城F保持生环培监测中心斌马法定代表人代理人签字(签名)印合同专用章2日幻))9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土保持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河南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