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市电梯维保采购合同公告(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JSZC-321111-FW2025-00806
二、合同名称: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电梯维保合同
三、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5-00806
四、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电梯维保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17605213558
供应商(乙方): 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 1811455116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025年电梯维保
项目编号:JSZC-321111-FW2025-00806
比选方式: 直选
服务品目: 商务服务/维修和保养服务/电梯维修和保养服务
项目预算: ¥6000.0
项目地点: 富润路1号
采购单位: 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联系人姓名: ld321111835007
联系电话: 17605213558
固定电话:
2.合同金额: 6000.0
3.履行时间(期限): 365天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6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6 08:07
2025电梯合同.pdf

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合同编号:2025070901电梯维护保养合同项目名称: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电梯维护保养合同甲方: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乙方: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乙方为甲方提供电梯维护保养服务,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本着公平诚实、信用、平等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第一条、服务范围甲方委托乙方对安装于江苏省镇江市富润路1号的共计2台电梯实施维护保养服务。第二条、服务期限服务期限:自2025年8月6日起至2026年8月5日止,共计12个月。第三条、费用及支付方式甲方按照每台电梯维修费用3000元(人民币大写叁仟元整)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费用,共计:6000.00元(人民币陆仟元整)上述费用共合计人民币陆仟元整。合同生效后按半年度支付方式支付。第四条、双方的权益和义务1、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1乙方须每月二次委派具有电梯相关专业持证技术人员,根据国家标准及工艺规范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查、调整、润滑、清洁等保养工作,以使设备正常运行,乙方例常检查维保前应提前告知甲方,以便甲方安排相关工作。维护结束认真完整填写电梯维保记录。若在电梯维保过程中发现电梯存在故障隐患,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及时对电梯进行维修。1.2乙方提供应急处理服务时,在接到甲方紧急保修通知后30分钟内到达现场,特殊情况60分钟内到达。若未在约定时间内提供应急处理服务,甲方有权自行或委托第三方对故障进行排除、处理,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承担。1.3乙方对本电梯进行的维护保养是以该电梯生产厂家所提供的原设计标准为技术依据实施,并严格执行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1.4乙方应承担在电梯维护保养期间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当所造成的人员伤亡事故责任。1.5因不可抗力造成的设备或零部件损坏,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给予修理或更换,所发生的相应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材料费及人工费结算清单,甲方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支付。1.6配合政府部门对服务期内的设备实施年检,并对因维护不当而产生的不合格项目进行免费整改直至电梯年检合格,若因维护保养不良导致甲方接受主管部门处罚或者造成其他损失的,乙方还应当承担赔偿责任。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1.7当发现或者发生非保养责任事故隐患时,应立即书面通知甲方整改。当事故隐患严重影响设备安全运行时,有权通知甲方立即停止使用设备。经与甲方协商确认维修事项后,乙方应按要求派遣专业技术人员提供维修。1.8甲方要求乙方对设备进行装修、翻新、安装其他附件或修改电气线路等非维保服务范围内的项目时,乙方应予以满足,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乙方以书面报价单的形式报给甲方,经甲方签字认可后方可执行。2、甲方的权利和义务2.1负责设备的日常使用管理,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通知乙方,同时提供设备故障现象情况,以便乙方在做好充分准备后到达现场排除故障。2.2乙方在进行维保工作时,甲方应提供适当的协助和必要的辅助设备以及合理的停梯时间,以保证乙方工作的顺利进行。维保工作结束对乙方的服务质量和服务项目进行签字确认。2.3甲方应做好机房、轿厢、轿厅门的清洁和底坑积水的清理工作,并保证机房内环境温度在35度以下。2.4因甲方管理、使用不当或人为损坏而造成设备的维修和部件更换的,所发生的费用由甲方负担。2.5甲方须同意使用乙方提供的或经乙方认可的备品配件,以确保设备整机性能的正常和安全。2.6甲方须向乙方提供设备有关资料(电梯档案、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等),以备维保、年检时用,年检费用及电梯安全责任险由甲方负担。第五条、违约责任:1、甲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由甲方负貴,有偿委托乙方维修。2、乙方违反本合同规定,造成电梯发生事故时,由乙方负责无偿修复。3、甲方如不能按时缴纳保养费,乙方有权暂停维修保养服务工作,直到所有款项完全付清。第六条、其他1、因国家颁布或修订有关标准而需要增加设备功能时,双方应另行签订合同,乙方给予价格优惠。2、乙方在实施服务后,甲方若未及时支付相应的费用,乙方有权按银行贷款利息向甲方索取违约金。3、本合同以外经双方确认的附件、协议均视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双方发生争议时,应先协商,如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依法向原告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5、任何一方若提出终止合同,必须提前30日书面通知对方,在对方同意并结清所有费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用后办理终止事宜。第七条、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贰份,甲方执壹份,乙方执壹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甲方(盖章签字)乙方(盖章签字)名称:镇江市润州区工业园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名称:镇江三鑫电梯有限公司地址:江苏省镇江市润州区富润路1号地址:镇江市丹徒区新城驸马山庄西商铺29室电话:电话:0511-88881801开户银行:江苏银行润州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镇江科技新城支行银行账号:00001082094012银行账号:1104065009200140944邮编:邮编:212100项目负责人:赵安项目负责人:徐文舟联系电话:联系电话:1595285865325.5、K-O20258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电梯维保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镇江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