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2025)
一、合同编号:420112-2025-01455
二、合同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
三、项目编号:420112-2025-01455
四、项目名称: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
五、合同主体
1、采购人(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本级
2、地址: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
3、联系方式:02783218906
4、供应商(乙方):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5、地址:武昌区徐家棚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1幢23层1-24号
6、联系方式:13807180688
六、合同主要信息
1、主要标的名称: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
2、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3、主要标的数量:1项
4、主要标的单价:363000元
5、合同金额:36.3(万元)
6、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1日至2027年08月11日;履约地点:东西湖区临空港大道
7、履约保证金收取情况:
收取金额: 0(万元) 收取比例: 0%
8、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9、采购计划备案号:420112-2025-01455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11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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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PP项目运营绩效服务合同(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docx
咨询服务合同甲方: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乙方: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根据甲方委托湖北兆元隆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实施的湖北省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武汉市东西湖区住房和城市更新局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民法典》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第一条购买服务的内容及期限1、甲方以公开招标采购乙方提供的以下服务:根据《预算法》,参照《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项目绩效管理操作指引》(财金(2020)13号)等相关要求保质保量完成项目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对项目进行调研,在运营期按照《运营期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按照绩效评价工作方案对项目进行运营期绩效评价,对各项数据和信息进行甄别、汇总和分析,对各项指标进行计算、分析并得出各指标的评价结果及项目的绩效评价结论,形成绩效评价报告;2、本合同项目下的服务期限为:自2025年8月11日至2027年8月1日止,共计天3、服务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第二条合同金额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叁仟元(¥363,000元)。第三条双方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委托任务时,必须向乙方明确技术要求,按时提供相关资料,为乙方履行本合同进行实地调研工作提供便利。(2)根据乙方提交的必备资料清单,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提供编制本项目报告所需要的基础数据和技术资料,协助乙方收集其他有关资料。甲方对提供资料的准确性、真实性及合法性负责,及时提供开展本项目服务工作所需要的各项基础资料,为乙方履行本合同提供便利。(3)必要时,协调项目相关单位,组织与项目开展有关的会议。(4)在合同期内,甲方进行与本项目有关的讨论、对外谈判、调研考察等有关信息资料,应及时提供给乙方。(5)甲方协助乙方顺利展开工作,并提供必要的方便。按合同要求,按时支付工作经费(6)甲方在合同期内,项目发生变化时应及时书面通知乙方。(7)甲方应保护乙方的设计版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乙方交付的文件不得复制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该项目合理使用情形除外。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要求,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工作,编制相应的咨询服务成果报告,并对报告质量负责。(2)乙方在编制报告过程中,如认为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应向甲方提出澄清或补充有关资料。(3)乙方有权向甲方与委托业务有关的其它第三人提出与本业务有关问题的核对或查询。对甲方提请注意的事项,乙方应依其要求办理乙方对此认为可能影响其报告审批结论公正、可观的,可书面向甲方说明。(4)乙方必须按照合同、相关法规规范、甲方的要求和意见,以专业的操守按质按量完成编制报告,依法切实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在工作中,乙方必须认真研究合同及其补充、修订协议、甲方交给的相关文件资料,全面收集和认真分析研究各种相关工程实际情况信息资料,认真听取甲方意见。(5)保证相关成果达到甲方规定的深度和要求,并按照甲方及主管部门意见进行补充、修改和完善。(6)未经甲方同意,在履行本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7)根据相关技术规范要求,按时、保质完成项目的绩效评价工作。第四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服务费总金额(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拾陆万叁仟元(¥363,000元),税率6%。乙方应先行提供对应付款金额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起算付款期限。21、提交2025年上半年绩效评价成果(一年两次),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的25%(含税);即人民币9075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柒佰伍拾元整);2、提交2025年下半年绩效评价成果(一年两次),并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的25%(含税);即人民币9075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柒佰伍拾元整);3、提交2026年上半年绩效评价成果(一年两次),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的25%(含税);即人民币9075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柒佰伍拾元整);4、提交2026年下半年绩效评价成果(一年两次),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总服务费的25%(含税);即人民币90750元(大写:人民币玖万零柒佰伍拾元整);第五条违约责任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要求乙方整改,乙方无故不整改的,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2、因乙方原因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服务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0.01%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私自将该服务转包第三方完成。如私自转包,则处本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4、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逾期付款,则每日按逾期金额的0.01%向乙方偿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乙方经济损失由甲方承担。5、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第六条知识产权与保密条款1、乙方对甲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项目无关单位和个人提供有关资料。如发生以上情况,甲方有权索赔。2、甲方有义务保护乙方的知识产权,未经乙方同意,甲方对工程咨询单位交付的成果文件、资料不得向第三方转让或用于本合同以外的项目。如发生以上情况,乙方有权索赔。因政府部门行政职责调整导致甲方不再负责本项目的,不3属于签署甲方擅自向第三方转让的情形,但甲方应提前书面通知乙方,确保交接事宜顺利。第七条争议的解决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由合同签订地法院处理。第八条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第九条合同的终止1、合同期满,双方未续签的;2、乙方服务能力丧失,致使服务无法正常进行的;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现乙方已不符合国办发(2013)96号文件规定的承接主体应具备的条件,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第十条税费本项目合同额为含税金额。履约过程中如涉及其他税费的,双方各自负担己方应缴税费。第十一条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及政府采购文件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第十二条补充条款1、谅解与备忘条款:/2、双方不可撤销的责任与义务:3、双方约定以下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合同生效1、本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l日2、本合同订立地点:湖北省武汉市东西湖区3、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4、本合同一式份,双方各执_份。4第十四条合同附件(签定具体合同时,若有附件应注明,并注明附件名称。)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学):法定代表人(盖章或签字003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新地址:地址:武昌区徐家棚街三角路村福星惠誉水岸国际6号地块1幢23层1-24号电话:电话:13807180688传真传真开户名称:湖北永业行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武汉首义支行银行帐号:127905895510107日期:2025年8月11日日期20年8月日代X田华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管廊PPP项目运营绩效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武汉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