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采购合同公告(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
4533324HT2025002780101
二、合同名称:
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3324JH202500278
四、项目名称:
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贡山独龙族怒族自治县茨开镇人民政府
地 址:
贡山县茨开镇茨开路120号
联 系 方 式 :
3511323
供应商名称(乙方):
怒江州康禾农资有限公司
地 址:
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六库镇山水蓝岸丹桂苑8-1号铺面3楼
联 系 方 式 :
1398861447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
白山药种苗规格:直径2.2cm—2.5cm以上(鲜种苗直径为2.5cm以上,晾晒种苗的直径为2.2cm以上)、高度10-15cm以上的二年种苗,无病虫害,并附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
主要标的数量:
1000000
主要标的单价(万元):
0.000137
合同金额(万元):
137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茨开镇人民政府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4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7 至 2025-09-03
九、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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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种苗采购合同.pdf
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种苗采购合同甲方:茨开镇人民政府乙方:怒江州康禾农资有限公司为实现白山药产业规模化、产业化,不断提升技术服务,解决当地群众产业发展问题,带动农户增收,巩固拓展脱贫成效与乡村振兴相衔接。依据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和项目中标通知书(项目编号:NJXR2025-CS00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公平、公正、诚实信用为原则,经公开招标方式及双方协商一致,现就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种苗采购合同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作方式1.模式:村党总支+公司+农户2.形式:采取政府集中采购,涉及村委会统一管理,农户种植模式。第二条项目基本概况1.项目名称:2025年茨开镇经济作物山药种植项目2.实施地点和规模:贡山县茨开镇嘎拉博村、吉束底村、双拉娃村、芒孜村、丹珠村种植白山药250亩。3.投资规模及资金来源:项目总投资137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元整),2025年度第一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4.合同价:本项目中标价为1370000.00元(大写:壹-1-佰叁拾柒万元整)。合同价为1370000.00元(大写:壹佰叁拾柒万元整);采购种苗1000000苗,单价:1.37元(大写:壹元叁角柒分)。5.合同日期:甲方严格按照种植节令未实施项目前,提前1周通知乙方,乙方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做好种苗供苗工作,避免错过山药节令。第三条共同条款1、甲方向乙方采购山药种苗1000000苗,质量及规格要求:白山药(优先提供本地白山药种苗);种苗规格:直径2.2cm-2.5cm以上(鲜种苗直径为2.5cm以上,晾晒种苗的直径为2.2cm以上)、高度10-15cm以上的二年种苗,无病虫害,并附苗木产地检疫合格证。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30%作为项目启动资金;此后根据项目进度情况拨款,苗木经技术人员验收合格,涉及村委会以实际种植农户花名册进行发放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50%;甲方所需苗木全部采购完成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价的20%。其中项目合同价的10%作为项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在栽植后第二年,甲方组织涉及村委会和乙方进行成活率验收,若苗木成活率达到90%以上,根据合同协议甲方应向乙方支付剩余的履约保证金(即合同价的10%)。3.乙方提供正规专用发票,乙方账号名称:怒江州康禾农资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六库人民路支行账号:53001756136051003690-2--4.乙方保证品种、质量及规格要求,优先提供本地山药种苗,并按甲方要求将种苗完好、安全调运至甲方指定的项目点,调运期间所产生的相关费用(含运输、中转等调运相关的日常开支)及因运输不当造成的腐苗、死苗或烂苗等问题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乙方在种植过程中全程无偿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并派专人做好种植技术培训及病虫害防治工作。同时保证所提供种苗成活率达90%以上,若成活率未达到90%以上,则因未成活种苗的数量按本合同约定单价计算对应金额,向甲方退还该部分款项。6.甲方积极动员和监督群众开展生产种植和日常管理,保证群众及时规范种植和强化日常管理。7.该项目涉及农户所生产的白山药产品,若市场滞销的条件下乙方需负责不低于当年市场价回收。8乙方按甲方项目实施要求,并提供甲方所需相关材料。第四条甲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甲方严格执行种苗验苗程序,经技术员验收合格种苗移交至涉及村委会,并监督村委会当日发放于农户,同时宣传农户妥善保管种苗并及时栽种。2.甲方具体负责项目实施中统筹规划(计划)、部署、资金分配及协调解决所涉及项目村委会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等。3.甲方有权检查项目执行情况,并组织全面检查验收。4.甲方负责向项目区群众宣传项目建设的相关政策、建-3-设内容等事宜。第五条乙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1.乙方按与甲方签订的本合同规定价格供给甲方所需种苗。2.乙方无偿提供技术规范管理、技术指导、病虫害防治等业务培训,至少实地开展技术指导5期。并定期或不定期组织种植专业技术培训和现场技术指导。3.种植户遇到技术难题,向乙方请教,乙方第一时间无偿派专业技术人员到种植现场指导和解决。4.如有发生病虫害,乙方需提供对应农药,做好病虫害防治工作。第六条违约责任1.乙方应当全面提供技术指导服务,如遇到不可抗拒自然灾害(如:高温、干旱、洪涝、暴雨、大风等)造成损失的,乙方不承担责任。2.乙方提供的种苗,因质量问题造成损失的,全由乙方承担责任。3.乙方不得将合同项目另行转包或再分包,若出现上述情况,甲方有权直接解除本合同,由此导致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4.乙方不按照约定时间提供种苗或达不到合同约定参数规格的,或发生其他使合同无法履行导致错过种植节令而无法实施项目的,乙方赔偿所有损失。5.本合同未规定的违约责任,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4-处理。6.若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合同自双方达成一致意见时终止,此前权利义务按协商结果处理。7.若一方存在违约行为,但合同仍具备继续履行条件的,违约方在承担本合同约定的违约责任后,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守约方要求继续履行的,违约方不得拒绝。8.因一方违约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守约方有权选择终止或解除合同。守约方决定终止或解除合同的,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违约方,通知送达后,合同终止或解除生效。合同终止或解除后,不影响违约方依据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赔偿损失等)。第七条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一百二十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本合同。4.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本着互让、互谅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能解决,可向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八条其它条款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5-本合同未尽事项,双方可通过协商作补充。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5333219960808005身份证号:5333251979120ll63联系电话:15988622714联系电话:1390861477投权代理人:心州授权代理人杨余免楮人大大我立合同签订地点:合同签订日期025年8月4日-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经济作物山药种植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