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文旅支援品牌打造 自驾活动启动仪式及分站活动采购合同公告(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2025)



一、合同编号: 11000025210200133257-XM001-001
二、合同名称: 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政府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 11000025210200133257-XM001
四、项目名称: 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本级行政
地 址: 北京市通州区留庄路1号院1号楼
联系方式: 55525580
供应商(乙方): 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地 址:详见合同附件
联系方式:详见合同附件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 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数量:详见合同附件
主要标的单价:详见合同附件
合同金额: 177.8000000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合同附件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5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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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电子版合同.pdf

合同编号:13140市场宣传推广、活动策划合同项目名称: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甲方(委托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乙方(受托方):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1鉴于甲方在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确定乙方为本项目中标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甲乙双方现就甲方委托乙方承办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进行策划、宣传、推广等专项服务并支付相应报酬事宜,经协商达成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1、项目内容1.1本合同目的:举办南水北调沿线自驾活动(启动仪式及分站活动)、京蒙自驾活动启动仪式以及上述活动的宣传推广服务,落实市委市政府对支援合作工作的指示和批示精神,推动文旅帮扶向更宽领域、更高层次、更深程度迈进,带动边疆地区文旅产业发展。1.2本项目中,乙方负责下述工作:(1)本项目活动策划,包括制订、撰写策划方案。具体落实和实施策划方案。(3)相关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发放、活动现场物料包含但不限于背景板、易拉宝、宣传手册等。(4)进行媒体宣传。(5)其他甲方交办的,为实现甲方合同目的的工作。项目内容及实施方案(包括设计策划提纲要点、宣传品样本、媒体名单、宣传方式等)详细内容见附件项目工作方案。2、项目要求2.1本项目地点:北京市及相关省市。2.2本项目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止。2.3本项目质量要求: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以合理满足本合同第1条及附件项目工作方案之内容,且以甲方事后认可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和实现合同目的为依据。22.4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委托事项全部或部分转交他人完成。乙方如需将部分工作交由第三人办理的,应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就该第三人的工作质量向甲方承担全部责任。3、甲方提供的协作事项3.1资料:项目执行时所需的相关资料,图片等。3.2其他配合协作事项:配合联络相关部门,企业。4、费用及支付4.1乙方就本项目获得的报酬总额:人民币大写:壹佰柒拾柒万捌仟元整小写:¥1,778,000.00(详见费用明细),其中包括但不限于:(1)乙方从事策划方案的制定及实施的报酬及费用。(2)乙方从事宣传用品设计、制作、发放的报酬及费用。(3)乙方从事媒体宣传、发布的报酬及费用。(4)乙方为履行本合同所需的其他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费用、运输费用)。除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就本项目向乙方支付上述费用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4.2支付方式和时间4.2.1首付款在本合同签订并生效,且收到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项目报酬总额的70%(即人民币大写:壹佰贰拾肆万肆仟陆佰元整小写:¥1,244,600.00)支付给乙方。如因不可控情况,项目未能如期举办,甲乙双方互不承担相应责任,但乙方因此项目所发生的相关费用,经双方结算后,甲方支付给乙方。4.2.2验收后付款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全部服务内容并经甲方验收确认,且收到乙方下述全3部文件后10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合同剩余报酬总额的30%(即人民币大写:伍拾叁万叁仟肆佰元整小写:¥533,400.00)支付给乙方。(1)乙方关于本项目活动的工作总结报告一份。(2)乙方开具的相应金额的、符合国家规定的发票。4.3若根据本合同约定,乙方应当支付违约金和/或承担赔偿责任的,则甲方有权从上述任何一笔付款中直接扣除相应金额。5、项目策划与实施5.1乙方应根据本项目目标及甲方要求完成策划案初稿,并提交甲方审核;经甲方审核后,乙方应于收到审核通过通知后完成策划案最终稿,提交甲方最终核准。经甲方最终核准通过的,乙方按照策划案最终稿具体组织实施项目工作。如甲方审核或最终核准不通过的,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直至通过。如由此导致履约迟延,并不免除乙方依据本合同约定应承担的逾期违约责任。5.2甲方可根据本项目的进展情况,对策划案最终稿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配合修改。由此所增加的额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且本项目报酬总额不作任何变更。5.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作为乙方履约代表。该项目联系人作出的意思表示均视为乙方的意思表示,对乙方具有约束力。乙方如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提前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未及时通知而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甲方全部损失。5.4乙方有义务在项目实施后,在实施各阶段分阶段向甲方报告项目进展情况。6、宣传用品的设计制作6.1乙方负责宣传用品设计及制作的,应制定相关宣传用品设计方案,提4交甲方取得其书面认可,并依据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制作宣传用品。其中:6.1.1宣传用品的设计、印制、包装均应符合甲方最终确定的宣传用品设计方案或甲方要求。宣传用品内容、款式设计、印制、包装等要求见本合同附件项目工作方案。6.1.2乙方应于活动具体举行前20天完成宣传用品的图文设计,并将设计成果交付甲方验收。6.1.3设计方案经甲方验收合格的,乙方应于验收合格后10日内向甲方提供宣传品成品的样品,并取得甲方书面认可。6.1.4甲方书面认可样品后,乙方应于甲方书面认可后10日内按甲方要求印制完成宣传用品,负责派人将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承担运输费用以及运输途中的一切风险。风险自宣传用品运到甲方指定地点并经甲方验收合格起转移至甲方。6.2乙方应保证宣传用品符合本合同要求及正常使用要求,不存在任何权利和质量瑕疵。因宣传用品内容/质量问题引起的一切人身、财产损失,均由乙方负责解决并承担赔偿责任,并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7、媒体宣传7.1媒体发布基本内容(详见附件项目工作方案,就发布内容、使用媒体、时长规格、次数/数量等进行约定)。7.2宣传样片7.2.1本项目媒体宣传如采用甲方提供的样带(样片、样稿,统称“宣传样片”),则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改动宣传样片内容和形式。7.2.2如宣传样片由乙方制作,则乙方应于20日前将宣传样片初稿提交甲方审核,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后15日内制作完成宣传样片。宣传样片制作完毕5并经甲方最终审核同意后,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在媒体发布宣传。如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即擅自发布宣传样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采取消除影响、公开赔礼道歉等措施予以解决,乙方应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10%作为违约金,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7.3乙方保证按照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时间,依法取得有关媒体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并交付给甲方使用。乙方应保证甲方使用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合法性。如因该广告栏目、版位、时间段的使用权问题发生纠纷,并由此对甲方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乙方应负责解决,并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8、项目验收8.1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如有国家标准则执行国家标准;如无国家标准,则所有委托项目均应依据合同约定,并以甲方书面确认验收合格为达到本合同质量要求的依据。8.2本项目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甲方验收。8.3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25年12月31日前北京。8.4活动结束后,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一份活动总结报告,作为验收依据之一。9、知识产权权利归属及侵权处理9.1本合同项目所有由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中的全部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除另有约定外均归甲方所有。9.2本项目宣传用品设计成果及制作完成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等,均归甲方所有。9.3乙方自行或委托他人印制宣传用品/宣传样片而制作的母版/原版的所有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版权,均归甲方所有。69.4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而使用他人作品/肖像的,应保证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对乙方与甲方约定的设计、制作、使用其成果无任何异议;同时,乙方应主动向甲方出示与原作者/著作权人/肖像权人签订的作品和/或肖像许可使用合同或其他许可使用证明。9.5乙方保证依本合同为甲方提供的服务及服务成果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存在任何权利瑕疵。如果他人提出法律或行政程序(合称“侵权指控”),声称甲方违反了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或侵犯了其知识产权、其他人身及财产权利的,乙方应当负责解决,并返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就此所承担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上述侵权指控中所产生的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调查费用、罚金、和解金额或生效法律文书中规定的赔偿金额。10、保密10.1本合同所称保密资料包括但不限于:(1)甲方提供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2)乙方为完成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宣传用品、宣传样片图文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素材、半成品、成品)。(3)乙方为印制宣传用品而制作的母版/原版。(4)乙方签订及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接触到的甲方及其关联公司的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客户信息等资料和信息。10.2乙方对保密资料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保密资料的部分或全部用于本合同约定事项以外的其他用途。乙方有义务对保密资料采取不低于对其本身商业秘密所采取的保护手段予以保护。乙方可仅为本合同目的向其内部有知悉必要的雇员披露保密资料,但同时须指示其雇员遵守本条规定的保密及不披露义务。710.3乙方仅可为履行本合同之目的对保密资料进行复制。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硬盘、图纸、彩样、照片、菲林、光盘)留存保密资料。乙方应在完成委托事项或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30日内将保密资料原件全部返还甲方,并销毁所有复制件。乙方应当妥善保管保密资料,并对保密资料在乙方期间发生的被盗、泄露或其他有损保密资料保密性的事件承担全部责任,因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负责赔偿。10.4乙方应严格按甲方订购的数量印制和发运宣传用品,设计、印制、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品应及时销毁。10.5如乙方违反本合同关于保密的约定,乙方应赔偿因此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0.6本保密条款自保密资料提供或披露之日起至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10年内持续有效。11、违约责任11.1任何一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均构成违约。违约方应赔偿因违约给对方造成的一切损失。11.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约定按期提供本项目下任何一项成果的,每逾期1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项目报酬总额1%的违约金。如乙方应支付的各项违约金数额累计达到本项目报酬总额的1%时,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仍应向甲方支付相应违约金,且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11.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供本项目各成果不符合甲方要求或验收不合格的,由乙方负责根据甲方要求更正和修改,因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费用的增加由乙方负责。因此造成延期交付的,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甲方提出更正或修改要求后7日内,乙方仍未满足甲方要求,则甲方有权终止本8合同并不再支付本项目报酬:同时,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款项及按照同期中国人民银行贷款利率计付利息,并赔偿甲方的相应损失。11.4乙方违约经提示不及时纠正或无法纠正的,甲方有权为了实现合同目的,自行采取补救措施,所产生的费用视为甲方直接损失,乙方应予赔偿。12、法律适用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12.2所有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将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则任何一方均可采取下述第(2)种争议解决方式(1)将该争议提交北京仲裁委员会,按照申请仲裁时该会的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有约束力。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2)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12.3仲裁或诉讼进行过程中,双方将继续履行本合同未涉仲裁或诉讼的其它部分。13、不可抗力13.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地震、台风、水灾、火灾、战争以及其它本合同各方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不能避免且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13.2本合同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应当在不可抗力发生之日起15日内通知另一方,并向另一方提供由有关部门出具的不可抗力证明。13.3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受影响方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迟延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913.4如果因不可抗力的影响致使本合同中止履行90日或以上时,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或终止本合同,并书面通知对方。14、合同生效及其他14.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4.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4.3如果本合同的任何条款在任何时候变成不合法、无效或不可强制执行而不从根本上影响本合同的效力时,本合同的其它条款不受影响。14.4本合同各条标题仅为提示之用,应以条文内容确定各方的权利义务。14.5未得到对方的书面许可,一方均不得以广告或在公共场合使用或摹仿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任何一方均不得声称对方的商业名称、商标、图案、服务标志、符号、代码、型号或缩写拥有所有权。14.6本合同的任何内容不应被视为或解释为双方之间具有合资、合伙、代理关系。在本合同履行完毕之前,乙方不得以与甲方存在合作关系为由,承揽与本合同类似或相同的项目。14.7本合同替代此前双方所有关于本合同事项的口头或书面的备忘录、合同和协议。14.8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通知都必须按照本合同中的地址,以书面信函形式或双方确认的传真、电子邮件等通讯方式进行。采用信函形式的应使用挂号信或者具有良好信誉的特快专递送达。如使用传真,通知日期即为通讯发出日期;如使用挂号信件或特快专递,通知日期即为邮件寄出日期并以邮戳为准:如使用电子邮件,通知日期即为发出方电脑记录的发出日期。14.9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若附件与合同正文有任何不一致,以合同正文为准。10本合同附件为项目工作方案和项目费用明细甲方: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加盖公章乙方: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加盖公章)田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签字或签章)(签字或签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聂卫红地址: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三环东路6号2号楼A401、A406室开户行:开户行:虫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双井支行银行地址:银行地址:北京市朝阳区东三环中路16号京粮大厦1层户名:户名: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帐号:帐号:319456023807邮编:邮编:100028电话:电话:01084602711传真:传真:01084602861电子邮箱:2025年8月2日电子邮箱:2025年月25日11附件:1、项目工作方案一、项目背景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北京市委、市政府关于支援合作工作的新部署、新要求以及京蒙文旅协作座谈会精神,继续做好京蒙东西部协作、南水北调对口协作、京长对口合作等工作。按照《北京市“十四五”时期支援合作发展规划》和2025年南水北调对口协作、援巴、京长合作工作要点(清单)任务要求,充分发挥北京文旅资源优势作用,聚焦支援合作地区发展问题,以新思路、新模式、新路径探索实现与受援地区的合作共建和产业赋能,进一步促进当地文旅业健康持续发展。二、项目内容(一)南水北调沿线自驾活动(拟)1.活动主题清水北上·文旅探源2.活动名称北京文旅支援合作南水北调沿线自驾活动3.行程节点第一站北京第二站山西长治第三站河南南阳第四站湖北十堰第五站湖北巴东4.活动安排(1)启动仪式时间:9月中旬地点:北京南水北调团城湖明渠纪念广场12活动内容:开场表演、领导致辞、车友代表发表宣言、授旗仪式、启动环节、参观调研北京南水北调纪念展览和团城湖明渠纪念广场。(2)长治站活动时间:9月中下旬地点:长治相关红色旅游景区或广场活动内容:文旅资源推介与展示、“文旅帮扶·好物甄选”品牌推介与产品展示、文旅项目对接与交流、文化传承与互动体验、红色研学等。(3)南阳站活动时间:9月中下旬地点:南阳市第三届世界月季博览会现场活动内容:文旅资源推介与展示、“文旅帮扶·好物甄选”品牌推介与产品展示、文旅项目对接与交流、文化传承与互动体验、月季博览会直播探展。(4)十堰站活动时间:9月中下旬地点:武当山景区活动内容:文旅资源推介与展示、“文旅帮扶·好物甄选”品牌推介与产品展示、文旅项目对接与交流、文化传承与互动体验、武当山文旅展示和推介。(5)巴东站活动时间:10月中下旬地点:巴东县巫峡口风景区活动内容:文旅资源推介与展示、“文旅帮扶·好物甄选”品牌推介与产品展示、文旅项目对接与交流、文化传承与互动体验、巴东县巫峡口风景区推介。(二)京蒙自驾活动(拟)1.活动主题13西望盛景·北京启程2.活动名称北京文旅支援合作京蒙自驾活动3.活动安排(1)启动仪式时间:9月中下旬地点:北京酷车小镇活动内容:开场表演、领导致辞、车友代表发表宣言、授旗仪式、启动环节。(2)沿途活动配合内蒙古自治区在京蒙自驾活动中开展文旅资源踏勘、采风、体验等文旅活动,构建京蒙协作品牌联动,推动资源共享、客源互送。(三)宣传推广1.利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自有媒体资源,对活动进行宣传推广和适时报道。2.邀请主流媒体记者即时采访报道,扩大文旅支援合作市场推广项目影响力和传播范围。3.邀请达人等在自驾活动期间进行图文直播,让线上游客感受到旅途的精彩与乐趣,与车队一起“云游赏景”。14附件:2、项目费用明细序号分项名称单价(元)数量合价(元)备注/说明1南水北调沿线自驾活动启动仪式及分站活动720,000.001720,000.00无2京蒙自驾活动启动仪式665,000.001665,000.00无3活动工作人员135,000.001135,000.00无4媒体宣传200,000.001200,000.00无5交通食宿58,000.00158,000.00无总价(元)1,778,000.00无15中化sinochem星:上中标通知书致:北京思恒展览策划有限公司我公司谨代表北京市文化和旅游局(采购人)在此郑重通知,贵单位在项目编号/包号为0747-2561SCCZAB186/01,项目名称为“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二次)的国内公开招标中的投标已确认中标。采购内容中标金额文旅支援品牌打造项目人民币壹佰柒拾柒万捌仟元整(RMB1,778,00000)请以书面方式确认贵单位收到上述通知书。请贵单位于本通知书发出后30日内指派全权代表与采购人签订中标项目的合同。特此通知。联系人:李芊联系电话:010-83923344邮箱:liqian45@sinochem.com中化商务有限公司()二0生五年七月三十日1993北京市丰台区丽泽路24号院平安幸福中心B座25层邮编:10007116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文旅支援品牌打造 自驾活动启动仪式及分站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北京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