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息化提升 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采购合同公告(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34332025000070-1

二、合同名称:信息化提升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34332025000070

四、项目名称:信息化提升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地址:冕宁县泸沽镇工农街234号
联系方式:0834-6863033
供应商(乙方):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单元7层701号附05号
联系方式:1592867808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项目
1(项)
¥1,100,000.00
¥1,100,000.00


合同金额: 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29日至2026年01月24日
履约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29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pdf
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
2025年08月26日

信息化提升项目-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34332025000070-1履约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9日采购人(甲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采购人地址:冕宁县泸沽镇工农街234号供应商(乙方):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西段399号10栋1单元7层701号附05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化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1,100,0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1,100,000.00品目编码C16010200品目名称C16010200支撑软件开发服务采购标的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1,100,000.00)二、服务要求1.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若1年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并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2.服务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分院。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20,000.002025-08-13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作为预付款,即RMB2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495,000.002025-09-26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上线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作为上线款,即RMB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3385,000.002025-11-28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项目验收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作为验收款,即RMB3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是履约保证金收取比例:10.00%履约保证金金额(元):110,000.00履约保证金收取方式:保函(保险)-第2页-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上线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代表书面提请上线完成的确认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上线条件核实已完成情况;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有),如逾期未验收或逾期未书面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应证明的,视为验收合格,即应办理结算手续。3.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及乙方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4.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及乙方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5.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令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各项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5.甲方承诺仅将本合同所有项目用于: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分院,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单位。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乙方拥有乙方编制的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八、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违约的,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实施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乙方产品。无故拖延时间的,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无故拒绝付款的,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时完成各类约定的工作任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按计划执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承担违约责任。(4)若乙方按实施计划完成合同,本合同的全部款项应在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的,应承担由此而导致项目延期的违约责任。(6)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8)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一切产品交付及实施维护服务,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除支付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款项及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外,另行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损失赔偿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若未及时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而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须按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项目拖延,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须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第3页-(5)乙方未对甲方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若无故不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一方均有权向双方的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盖章)乙方: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郭云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付培地 址:冕宁县泸沽镇工农街234号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府城大道开户银行:四川银行凉山冕宁泸沽支行西段399号10栋1单元7层701号附05号账号:0901030900000087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万象南路支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9日行账号:128912341610701签订时间:2025年07月29日-第4页-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项目服务合同合同编号:ZQX2025005履约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签订地点:县二人医院签订时间:2025年7月29日采购人(甲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供应商(乙方):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信息化提升项目:采购包1(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项目)”项目编号:N5134332025000070的《磋商文件》,甲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如下::一、标的信息M标的名称数量单位金额(元)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1项1100000.00合计大写:壹佰壹拾万元整二、服务要求1.双方约定在合同生效后(以本合同签订时间为准)6个月内完成本合同,若1年内非因乙方原因未能完成的模块,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款项,并有权提请甲方签订变更或终止协议。2.服务地点: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分院。三、合同金额、支付方式、付款进度安排1.合同金额:人民币11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壹拾万元整)。2.支付方式:分期付款。3.付款进度安排: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保函形式提交)人民币110000.00元(壹拾壹万元整)。(1)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00%作为预付款,即RMB22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贰万元整;(2)项目上线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5.00%作为上线款,即RMB495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玖万伍仟元整;(3)项目验收后15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5.00%作为验收款,即RMB385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捌万伍仟元整:4.乙方有权就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收取对应款项。5.甲方应按上述条款的约定将合同款汇入乙方指定的汇款账户:开户名: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万象南路支行账号:128912341610701纳税人识别号:91510100MA63D50Q8Q6.甲方开票信息:开户名:纳税人识别号:四、验收标准和方法1.上线完成后,乙方向甲方代表书面提请上线完成的确认报告,甲方代表接到报告后3个工作日内按相关上线条件核实已完成情况;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验收申请之日起15日内组织验收并以书面方式提出异议(如有),如逾期未验收或逾期未书面提出异议并附上相应证明的,视为验收合格,即应办理结算手续。3技术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技术、服务”及乙方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4商务履约验收内容: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中“商务”及乙方的响应文件进行验收。5.本项目甲方将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及《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五、售后服务验收之日起提供1年的质保服务,质保期内提供7×24小时的电话技术支持服务及软件33的升级的升级更新及运行维护。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达整改通知书,并令乙方限期整改。2.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3.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各项费用。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他责任。5甲方承诺仅将本合同所有项目用于:冕宁县第二人民医院,无分院,不得销售或用于其他单位。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5.乙方拥有乙方编制的程序的版权,并拥有该软件在软件登记中心的申报权。八、违约责任双方必须认真执行本协议之条款,若有以下违约行为或其他事实违约的,则违约方应根据违约情况赔偿对方损失,但赔偿总额不超过合同总金额的20%。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应按实施计划中规定的时间及时验收乙方产品。无故拖延时间的,承担违约责任。(2)甲方应按合同规定要求支付各项费用。无故拒绝付款的,承担违约责任。(3)甲方应根据实施计划的进度及时完成各类约定的工作任务,以保证项目的顺利进行;未按计划执行,导致项目无法顺利进行的,承担违约责任。(4)若乙方按实施计划完成合同,本合同的全部款项应在实施计划规定的时间内付清。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5)甲方未经乙方同意调整实施计划而延误实施周期的,应承担由此而导致项目延期的违约责任。(6)甲方未经乙方许可,将乙方提供的文档、资料向第三方泄露,应承担违约责任。(7)甲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8)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每日按合同金额的千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达到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停止一切产品交付及实施维护服务,且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除支付累计已完成的履约部分款项及上述逾期付款违约金外,另行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的20%作为损失赔偿金。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预付款的一周内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若未及时提供实施计划草案而导致项目未按期完成的,应承担违约责任。(2)乙方须按实施计划要求及时组织人员实施,以保证按时、按质完成本项目。若因乙方原因引起项目拖延,应承担违约责任。(3)乙方未向甲方提供完整的产品文档,应承担违约责任。(4)乙方未向甲方提供须准备的基本信息格式致使甲方无法按期完成信息准备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乙方未对甲方的专业数据、医院运作方式保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若无故不履行对甲方承诺的本合同中约定的维护义务,应承担违约责任。(7)乙方单方面终止合同的,应承担违约责任。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2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争议,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时,任一方均有权向双方的任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诉讼产生的全部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在法院审理期间,除有争议的部分外,合同其余部分应按照合同约定继续履行。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肆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贰份,乙方持有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同章):冕宁县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或合简章):四川真趣信息科技有限公司第二人民医院地址:地址:联系电话:联系电话: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00MA63D50Q8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2025.7.2附件:功能清单建设内容分项功能模块备注单病种管理系统单病种质量指标填报及上传单病种质量指标填报及审核最多支持55个病种国家平台单病种上传接口单病种质量指标基础分析单病种上报质量分析DIP管理系统事中分组预测事中分组预测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管理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质控规则管理医保结算清单生成病案首页/医保结算清单质控医保结算清单数据上传DIP首页DIP首页DIP分组情况入组情况DIP分组方案DIP病例统计分析DIP盈亏分析盈亏分析统计费用差额趋势分析医疗费用控制病种统计分析综合分析科室排名及对比分析病组分析医疗服务质量科室分析医生分析运营分析病种运营分析科室运营分析医生运营分析财务运营分析医保知识库医保知识库系统管理系统管理数据对接数据对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信息化提升 单病种及DIP管理系统建设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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