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2025)


内容:

[YTXM-2025-GK9202]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一、合同编号:
洪购2025F000033396
二、合同名称:
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YTXM-2025-GK9202
四、项目名称:
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
地址:红谷滩区赣江北大道1516号方大中心A座
联系方式:83839082
供应商(乙方):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
地址: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
联系方式:86575103
六、合同主要信息:

名称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_基本运转支出
详见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
十二个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计算。
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金额:650000.00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合同.pdf
成交通知书.pdf

合同编号:技术服务合同项目名称: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委托人(甲方)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受托人(乙方):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签订地点:南昌市023.8.26签订时间:1技术服务合同甲方: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乙方: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诚信、服务”的原则,对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项且技术性、事务性服务等工作双方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项目名称、规模、服务内容1.1项目名称: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1.2项目范围:红谷滩区全域1.3技术服务内容:1.3.1耕地保护自查(1)2025年各季度综合监测图斑核查,套合农转用、土地征收、土地供应、不动产登记发证等相关数据完成甲方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2025年各季度综合监测图斑的内业分析,提取疑似违法用地的图斑并开展外业核查,对核查后确实存在违法行为的图斑配合甲方确定违法用地范围及面积,须整改的图斑按照甲方要求使用RTK等测绘仪器通过现场放线等方式告知违法须整改的违法用地位置;(2)定期开展在建工地的无人机自查,通过无人机航测等方式定期对红谷滩区城镇开发边界的在建工地开展监测,监测在建工地施工是否存在超项目红线、报批范围线占地建设项目、工棚、推堆土等违法用地行为,对存在违法行为及时向甲方报告并建立台账,并提供技术支持(按甲方要求制作相关图件、计算相关违法用地面积数据等)配合甲方开展违法用地处置工作。(3)违法用地线索核查,对于上级主管部门下发的违法用地线索要积极配合甲方开展外业核查,并按甲方要求开展外业举证、航拍、测量、图件制作、数据计算等相关技术性工作,协助甲方快速处置违法用地线索。1.3.2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持续监管提供技术支持配合甲方开展历史存量违法用地清理处置,对已完成整改的及时并填报建部以来历史存量违法占用耕地问题持续监管系统,上传相关整改佐证材料(涉及复垦的按要求完成外业举证),完成历史存量违法用地销号。1.3.3其他工作3(2)乙方提供航测无人机及无人机驾驶员负责甲方日常所需的航测工作,包括但不限于耕地保护、卫片执法、土地利用等日常工作需要,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3)乙方需为本项目提供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并指定项目总负责人、外业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负责人各一位。为保障上述事项技术服务质量,成交供应商在项目合同签订后须按采购人的要求派驻2名具有五年以上相关工作经验且熟悉ARCGIS、MAPGIS、CAD等专业技术软件、土地矿产卫片执法和耕地保护督察工作政策法规的专业技术人员及一辆外业调查举证车辆常驻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提供技术服务,服务期限为合同签订后一年。以上工作未按采购人要求安排派遣人员及开展工作的,甲方有权从成交金额中扣减最高40%的经费。第二条技术服务成果提交2.1乙方在甲方要求时间内完成技术服务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纸质或电子版正式成果壹份。2.2在乙方提供技术服务工作过程中,甲方需向乙方提供以下资料:2.3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万蕊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吴波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2.3.1及时沟通、传达有关信息;2.3.2对合同执行过程中有关问题进行讨论,探讨解决办法。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第三条服务费用及付款方式3.1根据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约定本项目合同含税总价款(税率6%)为人民币650000元(大写陆拾伍万元整),其中不含税总价款为人民币613207.55元(大写陆拾壹万叁仟贰佰零柒元伍角伍分),税费36792.45元(大写叁万陆仟柒佰玖拾贰元肆角伍分)。该费用包含乙方为完成约定范围内服务内容所应收取的全部费用(包括驻现场人员的交通费、差旅费、住宿费、通讯费、加班费、社会保险费、各项福利、餐补及按国家及地**府规定由乙方缴纳的各种税收及其他费用等4各项相关费用)。3.2本合同按以下第②种方式付款①一次性付款乙方完成合同约定所有内容提交成果,甲方应于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甲方验收合格后,应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元(大写元整)。②分期付款(1)合同签订后,乙方按合同要求完成2025年1、2季度综合监测图斑核查后并将相关图斑核查台账成果提交甲方,甲方应于10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款的50%,即人民币325000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整)。(2)乙方完成2025年度全年综合监测图斑核查后,并将相关图斑核查台账成果提交甲方,甲方应于15个工作日内向乙方支付剩余合同款,即人民币325000元(大写叁拾贰万伍仟整)。3.3乙方账号:户名: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开户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账号:7919100674000263.4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与付款金额等额的合法税制发票,否则,甲方有权顺延付款且不构成违约。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4.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甲方与该项目有关的必要技术指导,使甲方掌握利用乙方提交的本合同技术服务成果。4.2甲方对乙方提交的各阶段技术服务成果文件应及时予以书面确认或提出正当、合理的书面修改意见,以便乙方后续工作可据此继续履行或加以改进。4.3甲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提供资料、文件,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甲方不得要求乙方违反国家相关法律规定、政策文件、技术规范的要求提供服务。4.4甲方应对乙方所需的工作条件提供协作和配合,并按合同约定的支付时间和5方式向乙方支付合同费用。4.5甲方要求乙方比合同约定时间提前提交成果时,须事先征得乙方书面同意,不得严重背离合理服务周期,且甲方应承担乙方赶工所需的额外成本,具体费用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4.6本合同约定的甲方其他权利和义务。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5.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资料及文件。5.2乙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约定获得本合同价款的权利。5.3乙方应为甲方保守资料中所涉及的由国家法律规定保密的相关资料、商业机密及双方约定需保密的其他信息和资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漏或用于商业利用(但法律规定必须公开的除外),否则,乙方应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法律后果。5.4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约定的相关标准完成技术服务成果,并及时交付给甲方。若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标准完成技术工作,应按合同约定标准进行整改,直到甲方审核通过为止。5.5乙方应保证乙方及其工作人员应具有与履行本合同义务相应的合法资质和履约能力,且不得聘用未成年人,否则,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5.6乙方应对履行本合同过程中的人员、财产安全负责,非因甲方原因造成损害或损失,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5.7本合同约定的乙方其他权利与义务。第六条违约责任6.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约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一方违约的应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其中,乙方的赔偿金额累计不超过本合同总价款金额。6.2乙方未按本合同约定进度完成阶段工作的,甲方有权暂停支付合同价款。若乙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不交付成果,在双方同意的延展期内仍不能交付成果的,甲方有权书面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但应按乙方已实际完成的工作量据实结算乙方合同费用。6.3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期完成项目工作或在合同期限内对不合格工作6内容未按甲方要求进行修改的,应当向甲方支付违约金(每延迟一日,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但因甲方提供的基础资料的缺陷或调查和验收标准调整等非乙方原因导致的除外)。6.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不能按期支付合同价款的,每延迟一日,甲方须向乙1方支付合同金额的万分之三的违约金,累计违约金不超过合同总价的10%。如因乙方工作质量原因致使迟延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应积极向当地财政申请资金支付,如因政府财政拨付不到位的原因导致迟延支付,乙方可给以甲方1个月的宽限期,宽限期内甲方可不承担违约责任,超过宽限期,则应按本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违约金。6.5无论甲方因何种原因要求解除或终止本合同,或要求乙方停止提供服务的,甲方均应在本合同解除或终止或乙方停止提供服务之日后5个工作日内按乙方已实际完成工作量据实结算乙方费用。6.6守约方向违约方主张权利所发生的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公证费、合理律师费、交通费、住宿费、餐饮费等应由违约方承担。第七条技术资料及知识产权7.1乙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产生的一切成果(包括但不限于技术方案、技术成果等),其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允许第三方使用,但乙方作为内部工作记录或内部培训可以使用。7.2本合同双方均有权在不损害对方利益和保密约定的前提下,在企业宣传、出版物学术交流、申报奖项等情形下公布、使用项目有关的文字和图片等技术方案成果材料。7.3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1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7.4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乙双方共同所有。7.5乙方应保护甲方在使用该服务成果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起诉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有关知识7产权的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相应法律责任和费用。第八条保密要求8.1双方应在本合同履行期内以及期满后对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了解或掌握的对方相关信息和资料负有保密义务,非经对方同意或法律、法规、政策要求公开,不得对外泄漏,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第九条争议解决9.1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友好协商、调解解决。若协商、调解解决不成的,双方均应向南昌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按其适用的仲裁规则解决。第十条不可抗力10.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件,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事件所影响的时间。10.2受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在事件发生后7天内,将有关权威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寄给或送给另一方。如果不可抗力影响时间持延续28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10.3如果本合同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而不能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部分义务,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十一条其他约定事项11.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以通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补充协议与本协议相抵触的条款,以补充协议为准。11.2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各自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甲、乙双方各自义务全部履行结束且无争议为止。11.3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8甲方单位名称公章):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可纳税识别号: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电话:日期:2025年8月26日乙方单位名称(公章):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纳税识别号:91360121690983760J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地址:南昌县芳湖路2166号电话:0791-86575103开户银行:江西银行南昌铁路支行账号:791910067400026日期:25年8月26日9成交通知书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受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的委托,对红谷滩区2025年度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编号:YTXM-2025-GK9202)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经评标委员会评定,采购方确定,中标结果如下:项目编号货物名称单位数量采购目录参数规格中标单位中标金额(元)/折扣率(%)洪购2025F000033396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基本运转支出项1其他专业技术服务江西省国土资源测绘工程总院有限公司650000.00请在收到本通知书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单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无正当理由拒不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将根据《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驿涛工程集团有限公司招标单位机构(盖章):南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红谷滩分局日期:2025年08月04日日期:2025年08月04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耕地保护领域工作技术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南昌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