试剂耗材 医用试剂耗材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采购合同公告(金昌市中心血站2025)
一、合同编号:2025JCSCGJHBA359-001
二、合同名称:金昌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1包合同
三、项目编号:2025JCSCGJHBA359
四、项目名称:金昌市中心血站试剂耗材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金昌市中心血站
地址:甘肃省金昌市金川区新华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935-8225035
供应商(乙方):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丈八沟街道
联系方式:1599167060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医用试剂耗材
1(批)
¥118,895.00
¥118,895.00
详见1包合同
合同金额: 118,895.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1日至2026年07月31日
履约地点:金昌市中心血站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3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包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合同.pdf
金昌市中心血站
2025年08月26日
1包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合同.pdf
金昌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金昌市中心血站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7月24日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编号:2025JCSCGJHBA359]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62.005270.002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550.0046750.003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130.0011050.00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345.0029325.005HBsAg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6HCVAb标准物质(HCVAb质控品)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7抗HIV-1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100100.0010000.008抗TP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9HBVD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5150.00750.0010HCVR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5150.00750.0011HIV-1R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20150.003000.00合计:壹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118895.00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2.本合同总价款是指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本站招标数量不作为实际结算量,中标单位需根据我站实际用量情况,分期发货并结算,合同到期后结余数量自动清零。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第1页共4页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供货一览表;4.交货地点一览表;5.技术规格响应表;6.投标承诺;7.服务承诺;8.中标通知书;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1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应按规定的冷链条件包装运输,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生产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3.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4.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5.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第2页共4页数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7.临近效期的试剂由供应商负责调换。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2.乙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3.乙方应提供“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履行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4.乙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第九条保证1.质量保证期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内保持有效。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陷的货物。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5.乙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甲方满意。传第十条合同结算990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并附详细清单。如非乙方所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2.结算方式:根据甲方工作实际需求对产品进行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批次产品经总务科验收,相关科室确认合格后一个月内,按实际要货量分批结算。第十一条违约终止合同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该合同所作保证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的供货;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第3页共4页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部分或全部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金昌市中心血站乙方供应商(盖章):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T清法定代表人: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用章经办人:经办人:e438电话:电话:029-8187818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帐号:帐号:129915904810101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签订日期:020年月31日现代城H-903室签订日期:2025年7月31日第4页共4页金昌市政府采购合同采购人(以下称甲方):金昌市中心血站供应商(以下称乙方):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按照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2025年7月24日的招标结果[招标文件编号:2025JCSCGJHBA359]签订本合同。第一条合同标的乙方根据甲方需求提供下列货物:序号项目名称品牌型号单位数量单价(元)合计(元)1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62.005270.002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550.0046750.003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130.0011050.004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酶联免疫法)品牌:万泰生物型号:96人份/盒盒85345.0029325.005HBsAg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6HCVAb标准物质(HCVAb质控品)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7抗HIV-1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100100.0010000.008抗TP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0.5ml支10040.004000.009HBVD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5150.00750.0010HCVR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5150.00750.0011HIV-1RNA标准物质品牌:康彻思坦型号:1.0ml支20150.003000.00合计:壹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118895.00元第二条合同总价款1.本合同货物总价款为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捌仟捌佰玖拾伍元整。2.本合同总价款是指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验收合格之前及保修期内备品备件发生的所有含税费用。3.本合同总价款还包含乙方应当提供的伴随服务或售后服务费用。4.本合同执行期间合同总价款不变。本站招标数量不作为实际结算量,中标单位需根据我站实际用量情况,分期发货并结算,合同到期后结余数量自动清零。第三条组成本合同的有关文件下列有关本项目的招投标文件或与本次采购活动相适应的文件及有关附件是本合第1页共4页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这些文件包括但不限于:1.金昌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发出的招标文件;2.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和投标报价表;3.供货一览表;4.交货地点一览表;5.技术规格响应表;6.投标承诺;7.服务承诺;8.中标通知书;9.甲乙双方商定的其他文件。第四条权利保证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或其他权利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第五条质量保证1.乙方所提供货物的技术规格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格及所附的“技术规格响应表”相一致;若技术性能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2.乙方应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原装合格正品,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提供的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内具有良好的性能。货物验收后,在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所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61第六条包装要求1.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该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应按规定的冷链条件包装运输,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达指定地点。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损失均由乙方承担。2.每一包装单元内应附详细的装箱单和质量合格凭证。第七条交货和验收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或招投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向甲方交付货物,交货地点由甲方指定。2.货物运达合同指定地点后,采购方和验收小组根据合同要求对货物进行初步验收,确认货物的生产厂家和数量等,确认无误后,供应商开始供货。供应商将各类货物进行自检,自检合格后准备验收文件,并书面通知采购单位,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3.如果任何被检测的货物或服务不能满足采购方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受相应的货物或服务,供应商应更换被拒绝的项目,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采购方技术要求。4.采购方在货物到达最终目的的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5.在交货前,供应商应对货物的质量、性能、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但该证书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第2页共4页数量的最终检验。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6.合同条款的规定不能免除供应商在本合同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7.临近效期的试剂由供应商负责调换。第八条伴随服务/售后服务1.乙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与“技术参数要求”规定的附加服务2.乙方提供的上述伴随服务均应含在合同总价中,甲方不再为其单独一项或数项另外支付费用。3.乙方应提供“技术参数要求”中规定的所有服务。履行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总价中。4.乙方必须负责验收及售后服务。第九条保证1.质量保证期应在合同货物最终验收后的12个月内保持有效。2.甲方应尽快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3.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更换有缺陷的货物。4.如果乙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力不受影响。5.乙方对缺陷的处理结果应使甲方满意。传第十条合同结算9901.付款方式:银行转账,由甲方负责结算,乙方必须开具全额发票给甲方,并附详细清单。如非乙方所开具发票,甲方有权拒绝支付。2.结算方式:根据甲方工作实际需求对产品进行分批采购,分批付款。每批次产品经总务科验收,相关科室确认合格后一个月内,按实际要货量分批结算。第十一条违约终止合同1.乙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或者违反该合同所作保证的,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内或甲方根据合同条款的规定延长的期限内完成部分或全部货物的供货;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此目的,定义下述条件: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物品来影响甲方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或隐瞒事实,损害甲方利益的行为。第3页共4页2.如果甲方根据上述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甲方因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但是,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第十二条合同的变更和终止除《政府采购法》第49条、第50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第十三条合同的转让乙方不得擅自转让部分或全部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十四条争议的解决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当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对货物质量进行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争议,则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第十五条合同生效及其他1.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3.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现行法律进行解释。甲方采购人(盖章):金昌市中心血站乙方供应商(盖章):陕西宏诚美康诊断试剂有限公司T清法定代表人: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用章经办人:经办人:e438电话:电话:029-81878182开户银行: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安枫林绿洲支行帐号:帐号:129915904810101单位地址:单位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唐延路35号旺座签订日期:020年月31日现代城H-903室签订日期:2025年7月31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试剂耗材 医用试剂耗材 丙型肝炎病毒抗体诊断试剂盒 梅毒螺旋体抗体诊断试剂盒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原抗体诊断试剂盒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