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房建设 专项审计调查服务 专项审计调查采购合同公告(大理市审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4530000HT2025150530101
二、合同名称: 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 4530000JH202515053
四、项目名称: 大理市审计局2025年聘请中介机构参与投资项目审计计划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大理市审计局
地 址: 云南省大理白族自治州大理市独秀路行政办公区4号楼2楼
联系方式:0872-2122349
供应商(乙方):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
地 址: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5层B号
联系方式:1388879724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执行审计工作,出具真实、合法的审计报告。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遵守职业道德规范,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以对出具恰当的审计报告获取合理保证。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78000
合同金额: 7.41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审计正式进点后先支付30%,现场审计结束,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再支付剩余70%的审计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0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6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服务合同(已盖章).pdf

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服务合同(已盖章).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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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编号:招标编号:云鑫招字2025-4-019本合同须加盖甲乙双方骑缝章有效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业务约定书甲方:大理市审计局乙方: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项目名称: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签订地点:大理市第1页共10页为确保审计顺利实施,提高审计质量和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实施条例》,以及国家审计基本准则等有关规定,结合审计项目的实际情况,甲方委托云南鑫德招标咨询有限公司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作为乙方参与甲方2025年建设项目专项审计工作,具体承担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任务。经甲乙双方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审计服务达成一致意见,双方合同如下:一、定义1.审计项目: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2.被审计单位:以甲方发出的审计通知书明确的项目业主单位为准。3.审计实施地点:甲方根据审计需要指定项目具体实施地点。二、参与审计的服务内容审计服务内容以招标文件中的服务要求为范畴,具体以甲方制定的本项目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中确定的“审计的内容和重点”为准。三、甲乙双方职责1.甲方职责1.1根据公开招标的结果,向乙方发出中标通知书,并与乙方签第2页共10页订项目《业务约定书》1.2甲方负责发出审计通知书,编制《审计实施方案》等审计文书,派出人员与乙方共同组成审计组,由甲方指定人员担任审计组长,对项目进行全过程管理,组织协调与被审计单位和相关单位的与项目审计事项有关的事宜,汇总复核审计结果,出具最终审计报告。1.3根据《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和乙方的服务质量承诺,检查、监督乙方的审计质量,验收乙方提交的审核情况报告。1.4根据《业务约定书》的支付条件,甲方将审计服务费按合同规定支付乙方。1.5在本合同书有效期内如乙方出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资质、出具虚假审计意见、擅自放宽政策、未按照规定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无正当理由拒绝完成甲方交付的审计工作、未经甲方允许擅自将审计工作委托其他机构完成、未遵守保密责任,对外披露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其作为选定社会中介机构资格,给予一定的经济处罚,并保留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的权力。2.乙方职责2.1按照中标结果,接受甲方服务要求,并与之签订《业务约定书》。2.2在甲方领导下独立完成审计任务,不得以任何形式将任务再委托其他中介机构。A2.3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应当严格按中标文件承诺的人员派出具R有相关资格的人员参与审计组,并按投标文件承诺的内容拟派现场负第3页共10页责人,审计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更换、撤走派出人员,所派出的人员要服从审计组的统一管理、分工安排,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以及甲方制订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审计实施方案等开展工作。如因特殊阶段审计工作需要,甲方可要求乙方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项目人员中临时增派驻现场人员,乙方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将相关人员增派到位。临时增派的驻现场人员在特殊阶段审计工作完成后可不常驻现场。2.4严格按审计法及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审计。2.5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具体审计项目的内容。2.6不得泄漏被审计单位(项目)的秘密。2.7审计期间发现问题及重大事项应及时向审计组长汇报,不得擅自与被审计单位沟通并处理。2.8审计期间负责项目资料的接收、管理和退还,不得将资料泄漏和丢失。2.9严格按照审计要求编写审计取证单、审计工作底稿,收集审计证据及相关资料。2.10按甲方要求提交审计情况报告。2.11完成项目资料整理和归档相关工作。2.12审计期间,严格执行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个严禁”工作要求及相关法律法规。2.13向甲方提交服务质量承诺书(详见附件),并在参与审计服务期间按承诺书要求的内容严格执行。第4页共10页2.14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安全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自行负责审计期间本单位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事项。四、项目审计实施时间项目审计按现场审计、出具报告、项目归档分阶段实施,乙方参与现场审计阶段全过程,配合甲方完成其他阶段的审计工作,具体实施时间以甲方制订的《审计实施方案》为准。以上时间如有变化,以甲方通知和要求为准。五、审计费用的支付本次审计,审计费中标金额为:74,100.00元(人民币柒万肆仟壹佰圆整)。根据审计项目进度支付审计费,即审计正式进点后先支付30%审计费。现场审计结束,提交审核资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再支付乙方剩余70%的审计费。六、合同有效时间本合同有效期为自双方签字盖章生效之日至审计结束后一年。在合同执行期内,如果乙方有违约行为或重大失误,甲方有权终止参与审计关系,或按合同规定提出经济处罚等。七、其他新(1.乙方完成的具体审计项目的审计结果由甲方按照本项目审计工作的有关规定进行验收,经验收不合格的,乙方的审计费用将被适X当扣减。乙方因过失或故意提供内容不实或虚假的审计相关资料,造量成不良后果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有-第5页共10页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并终止参与项目审计业务,取消今后委托审计业务的资格。2.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如甲方发现乙方派遣的人员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同等资格的工作人员,乙方须无条件在甲方要求的时间内对相关人员进行更换。3.本合同附件是合同的组成部分,与合同其它条款具有同等效力。4.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由此而形成的文件为本合同的一部分。5.在本合同执行期间,如遇国家颁布新的法律或规定与本合同有矛盾之处,以国家法律或规定为准。八、合同份数及生效1.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2.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附件1:服务质量承诺书(以下无正文,为合同签署页)第6页共10页(合同签署页)大理市审计局甲方(采购人单位章)名称:地址:大理市海东行政办公区附楼5楼邮编:671000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202&电话:开户银行:账号:乙方(投标人单位章)名称:云南华创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地址:云南省昆明市西山区环城西路577号云南省社会科学院科研大楼5层B号邮编:650034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电话:开户银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滇池路支行账号:8719096288109028第7页共10页附件:服务质量承诺书大理市审计局:为确保审计项目工作质量,我单位在大理市城镇棚户区改造沙河埂片区安置房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工作实施过程中,郑重承诺如下:1.严格遵守《审计法》、《审计法实施条例》、《国家建设项目审计准则》、《审计机关审计项目质量控制办法》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参与审计合同书》和大理市审计局的要求,对该建设项目进行审计,确保审计目标的实现。2.确保参加审计的人员具有与该项审计相适应的专业技能和资格,职业道德良好,在本单位从事相关专业工作已有一定时间。3.对参加审计人员严格管理、严格要求,严格遵守大理市审计局的各项工作纪律和廉政要求,保证审计工作质量,如有违反审计工作规定或不能保证审计质量的行为,无论是个人还是团体,承诺方将承担全部责任。4.严格按照《云南省审计厅关于社会中介机构参与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的工作要求》,独立、客观、公正、按时、优质完成审计任务,提供审计取证材料、工作底稿、审计记录以及其它有关审计资料,按规定出具审计资料,对所上报资料的真实、完整性负全部责任。5.大理市审计局具有对该项目审计结果的全部处置权。我单位及参与审计人员对该项目审计的一切内容负有保密责任,绝不自行对外披露审计内容和审计结果,不接受任何媒体采访。第8页共10页6,我单位绝不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其他单位或个人实施。7.审计过程中,我单位将积极向审计小组提供有关审计信息,并根据审计组安排,协助审计小组开展相关审计工作。8.根据该项目审计的特点,我单位保证按照大理市审计局要求,接受工作任务的安排和调整,直至大理市审计局审核通过项目审计报告。9.审计过程中,自觉接受大理市审计局的检查,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并按照大理市审计局的建议和要求,及时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10.若存在违反上述承诺行为,并造成不良后果的,愿接受以下处罚:(1)提供的项目审核情况,由大理市审计局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验收,验收不合格的,除按规定进行整改之外,扣减服务费的5%。(2)审计情况内容虚假,造成不良后果或产生不良社会影响的,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撤换有关审计人员。除按规定进行整改之外,扣减服务费的10%。(3)参审人员违反审计“八不准”工作纪律、“四严禁”工作要求、社会中介机构职业道德、保密纪律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相关责任人员调出审计组:造成不良影响的,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扣减服务费的10%。(4)若将受托项目转包、分包其他单位或个人,大理市审计局有权终止委托审计业务,并返还大理市审计局已支付的审计服务费。第9页共10页(5)若出现应回避人员参与本项目审计工作的,应无条件按要求对人员进行更换,并扣减服务费的10%。情节严重的,依法移送有关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大理市审计局有权终止委托审计业务,取消今后大理市审计局委托审计业务的资格。11.本承诺书作为合同附件,一经签订,立即生效,承诺书有效期与《参与审计合同书》的有效期一致。乙方(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联系电话:第10页共10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安置房建设 专项审计调查服务 专项审计调查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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