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合同公告(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2025)



一、合同编号:52042326052265477550082025000001

二、合同名称:镇宁自治县第六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ASZX-2025-ZC004号
四、项目名称:镇宁自治县第六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
地 址: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宁西街道景宁小区对面
联系方式:18185314352
供应商(乙方):镇宁博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翠街道三合路口(农发行旁边)办公用房
联系方式:13908536888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镇宁自治县第六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70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详见投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70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详见招标文件,详见招标文件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镇宁自治县第六幼儿园采购配送合同.pdf

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服务合同甲方(采购方):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法定代表人:李香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22529MB1F358317联系方式:18185314352地址:镇宁自治县宁西街道工业大道西侧顺立达纺织厂旁R乙方(配送方):镇宁博嘉教育投资有限公司和H法定代表人:郑涛3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423MA6HBW5K6J联系方式:13908536888地址:贵州省安顺市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环翠街道三合路口(农发行旁边)办公用房中L鉴于甲方为满足幼儿园日常运营需要,需采购食堂食品原材料,乙方为专业的食品配送公司,根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和招投标文件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有偿服务原则的基础上,协商一致,就食品采购及配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一、食品原材料供给范围和对象1.乙方向镇宁布依族苗族自治县第六幼儿园统一配送大宗食品(大米、食用油、鲜肉类(含猪肉、鸡、鸭、鹅、牛肉)、水产品(鲜活)、干菜、调味品、蔬菜类、鸡蛋、米粉、面条、奶制品类、面包及水果等)、直接受益学生以实际在校学生人数为准。2.供应期间,乙方保证其应有证照必须齐备、合法,定期参加年审,不定期接收查验。二、合同金额及服务期限1.合同金额:本合同中标金额:柒拾万零捌仟元整(¥:708000.00元),乙方必须按照中标总价的2%交纳履约保证金,共壹万肆仟壹佰陆拾元整(¥14160.00元)(无息)。2.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为1+N模式(N2),合同一年一签,供应时间: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三、供应数量大宗食品所有用量按所供应学校实际需求供应,供应期间,学校食堂所需大宗食品原材料一律不准在外采购,必须全部由乙方统一配送。四、质量要求1.乙方提供给学校大宗食品必须满足以下要求:(一)大米:符合国家标准的一级籼米,籼米及收货年限为当年生产收购的稻谷加工而成,黄米粒/(%)≤0.5,并提供同一批次检验报告或厂家自检报告。(二)食用油:符合国家标准的压榨二级及以上菜籽油(非转基因),并提供同一批次检验报告或厂家自检报告。(三)鲜肉类(含猪肉、鸡、鸭、鹅、牛肉等):必须有同批次检疫合格证明,实行当天屠宰当天配送,配送鲜猪肉标准是无头、无二脖、无骨、无脚、块状大小3公斤以上或根据学校需求分割,含水量不得超出国家标准,肥瘦比为2:8;排骨标准为前夹肉部后座肉前面排骨,保证5根以上排骨,含肉量以不见骨头为准;鸡、鸭、鹅、牛肉类:肌肉红色均匀,有光泽,脂肪洁白(羊)或淡黄色(牛)。外表微干或有风干膜触摸不粘手。弹性好,指压后凹陷立即恢复。具有鲜牛,羊肉正常气味,无泥污血污,肉边整齐,无碎肉,碎骨,按标准部位分割,无多余脂肪及血管。(四)水产品(鲜活):必须保证新鲜、安全、符合国家相关质量安全标准。水产类可按采购人要求配送前是现货产品、新鲜活鱼、体态均匀、无擦伤残缺无畸形、无脱鳞脱皮、无出血、无异味、否则学校有权拒收,按照采购人的具体情况,可宰杀后配送至采购人指定地点,保证产品营养价值和使用价值。(五)禽蛋类: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GB2749(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散装生鲜禽蛋应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验讫标识。包装应采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六)干菜调味类:产品符合国家质量安全检验标准、随货有该批次产品质量检测合格证、包装完好无损、外观无霉变、无斑点、无腐烂变质,有该物品独有的气味、无异味。有效期须在保质期二分之一天数之内,具有相关产品检验报告。(七)牛奶:(1)纯乳制品以生牛乳为原料,符合GB25190(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微黄色。气味:具有牛乳固有的滋味和气味,无异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稠现象。(2)调味奶以不低于80%的生牛乳为原料生产,符合GB25191(或最新标准)国家标准。色泽:呈均匀一致的乳白色或具有调味乳应有的色泽。气味:具有调味乳应有的滋味和气味。组织状态:均匀的液体,无凝块,无粘现象。(3)学生饮用奶质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国家奶制品相关标准、《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质量要求及当地学生饮用奶执行标准及要求。学生饮用奶生产、配送、包装、标识符合《国家“学生饮用奶计划”推广管理办法》要求,常温保质时间不低于6个月(以生产日期起计算)。学生奶应是当地政府部门发布的推广配送学生饮用奶的定点生产企业名单范围内。(八)面包糕点类:达到GB/T20981-2021标准(或最新标准),必须标注有效期,配送每批次的面包要将《质检合格证》复印件随面包送到幼儿幼儿园备案。(九)水果:必须新鲜干净,要求果肉无虫蛀、无霉变软腐、空心,无腐烂质变、农残不超标、外观较好。(十)蔬菜:配送“蔬菜类和辅料类”食品原材料必须是新鲜干净、无污染、无腐烂变质;配送米粉必须是配送当天生产,无腐烂变质。(十一)优先采购项目所在地食材,积极推进校农结合工作。(十二)上述质量要求本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及技术参数标准执行。2.(其他)(一)大米单价为半年一定价,第一个半年参照幼儿园自行定点采购单价执行(若大米单价涨跌不超过10%的,按照上一半年单价定价,市场价涨跌超过10%的,由幼儿园牵头,组织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公司代表重新询价定价。(二)食用油单价为半年一定价,第一个半年参照幼儿园自行定点采购单价执行(若食用油单价涨跌不超过10%的,按照上一半年单价定价,市场价涨跌超过10%的,由幼儿园牵头,组织教师代表、家长代表、公司代表重新询价定价。(三)鲜肉价格按月实行动态管理,具体价格参照县发改局市场监测价为依据,幼儿园牵头、组织教师代表、家长代表、配送公司代表每月深入南街、北街农贸市场各随机抽取3家固定摊位和随机抽取县城一个大型超市实地对肉类食品进行现场询价,取平均值下浮5%确定单价。(四)干菜和调料单价为一年一定价。(五)牛奶、面包单价为半年一定价。(六)蔬菜类、水果、米粉(面条)价格按月实行动态管理,具体价格参照县发改局市场监测价为依据,幼儿园牵头、组织教师代表、家长代表、配送公司代表每月深入南街、北街农贸市场各随机抽取3家固定摊位和随机抽取县城一个大型超市实地对蔬菜类、水果、米粉(面条)等食品进行现场询价,取平均值下浮10%确定单价。(七)上述要求本合同未约定的按照招投标文件的要求及技术参数标准执行。五、付款方式乙方凭送货签收单、发票等单据,以每月为周期进行价款结算。幼儿园根据乙方所配送的大米、食用油、鲜肉类(包含猪肉、鸡、鸭、鹅、牛肉等)、干菜、调料、蔬菜类、牛奶、面包、水果、水产品类等数量对配送方开具的配送拖单及发票进行核实,在次月1日至10日期间接收并审核配送方提供的相关结算材料,若材料齐全并合规,应在5日内安排付款事宜,财务人员将资金汇入乙方指定账户或开具转账支票。六、供给方式乙方有专门的配送车辆、专职的驾驶人员和送货人员,且要有健康证,送货人员必须保质保量按幼儿园计划准时送达供应幼儿园。幼儿园安排专人在交货时间验收通过后并进行签收。七、验收乙方食品原材料到达甲方幼儿园后,供货商提供当天配送的食品检验检疫报告单给甲方幼儿园指定的验收人员,由甲方幼儿园指定的验收人员检查质量及数量认可签字后入库,甲方人员按照相关储存规定及条件进行食品存放,避免造成食材变质等后续问题发生。八、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在约定的供货期间内,甲方所需的大宗食品由乙方统一供应。2.甲方有权对乙方供给的产品质量、数量等进行合理监管并有权提出改进建议或提请相关部门监督实施,甲方幼儿园如发现配送产品有质量问题时,甲方在通知乙方在场的前提下,可提前请有关部门现场提取样品检验,产生的相关费用甲乙双方平摊(32配送质量不低于现阶段配送食材质量)。3.甲方提前1周下单,乙方将甲方提交的供货数量按要求的时间将采购物品送达甲方指定地点,甲方验收员验收货品时,必须当面查看质量、清点好数量。甲方幼儿园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提前通知乙方配送数量及配送地点,应提前通知乙方,以避免不必要的损失。4.乙方所配送的大宗食品,如甲方幼儿园自身原因不按乙方要求保管,造成产品变质或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由甲方幼儿园自行负责,乙方不承担责任。九、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配送设备、相关人员需积极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实行统一标准、统一采购、统一配送、统一标识,保证提供安全的、合格的产品。相关配送资料齐全并留底,接受甲方及监管部门检查。2.乙方应按甲方的要求,按时将食品原材料配送到甲方所指定的幼儿园。3.乙方必须保证食品的卫生安全,确保食品质量,若因幼儿园食用乙方配送的大宗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按国家规定的等级),乙方应承担全部民事赔偿责任及有可能涉嫌的刑事法律责任,赔偿甲方因事故造成的一切损失费用(包括但不限于:(1)因食品安全事故产生的就医人员医疗费、误工费、赔偿金等费用;(2)因诉讼而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险费等)。但因甲方加工、操作等各种问题出现的安全责任事故,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4.甲方逾期付款超过2个月或违反本合同约定经乙方告知后仍不整改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十、合同的解除1.在合同有效期内,如有一方需要解除合同的,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后,方可解除合同。2.在合同有效期内,如因不可抗拒因素和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人民政府)政策调整等因素,导致不能继续履行合同的,本合同自行终止。3.因乙方所供产品质量原因,或造成重特大食品安全事故的(按国家规定的等级),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同时扣减乙方履约保证金,每次扣减履约保证金10%,扣减次数不得超过3次,超过3次采购单位将单方终止协议。4乙方必须自觉接受甲方的监督和管理,若3次以上(含3次)不服从监管或甲方组织幼儿园测评满意度极低(满意率低于80%)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5.乙方擅自降低供应大宗食品标准、以次充好,未按规定等级标准供应,若发现一次,依据视情节轻重扣减相应履约保证金;同时拒收不合格产品,合同期内两次及以上擅自降低供应大宗食品标准(以现场抽检样品送国家检验资质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6.因乙方配送不及时影响甲方幼儿园正常需求的,经向甲方幼儿园核实达3次以上(含3次),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7.上述所称的甲方的“单方解除合同”权利的行使以甲方书面告知发出之日为合同解除之日(含邮件、邮箱等送达方式)。十一、违约责任除不可抗拒的因素和县级或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含县人民政府)政策调整外,若甲、乙双方任何一方无故违反本合同内容并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向对方支付损失金额的30%(不包含因食品质量问题以及以次充好等原因应当扣减的履约保证金数额)。十二、本合同生效时间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和盖章之日起即产生法律效力。2.本合同双方应严格遵照履行,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未尽事宜在文件框架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章):乙方(章):法人或授权代表人:法人或授权代表人:合同签订时间:2025年8月22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食堂食品原材料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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