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换式一体机采购合同公告(汉中市龙岗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HT-南郑县-2025-00068
二、合同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交换式一体机
三、项目编号:ZCSP-南郑县-2025-00051
四、项目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交换式一体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汉中市龙岗学校
地址:南郑区大河坎镇龙岗东路
联系方式:0916-5370949
供应商(乙方):陕西鹏成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地址:汉中市汉台区
联系方式:1819162872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汉中市龙岗学校交换式一体机
1(批)
¥287,600.00
¥287,600.00
符合汉中市龙岗学校交换式一体机使用要求。
合同金额: 287,6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7日至2025年09月12日
履约地点:汉中市龙岗学校
采购方式: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0818-汉中市龙岗学校交互式一体机设备采购合同.docx
汉中市龙岗学校
2025年08月26日
汉中市龙岗学校龙岗学校交互式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合同书甲方:汉中市龙岗学校乙方:陕西鹏成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甲方:汉中市龙岗学校乙方:陕西鹏成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质量法》和《建筑安装工程承包合同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明确甲、乙双方在项目设备安装以及售后服务的权利、义务和经济责任,经协商订立本合同。第一条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汉中市龙岗学校交互式一体机设备采购项目;2、工程地点:汉中市龙岗学校指定地方;3、工程内容:按照合同要求完成施工安装和系统调试,直至项目能够正常运行交付甲方使用,并通过相关人员最终验收合格。4、设备清单明细:见附表《一体机设备配置清单》5、施工周期:合同签订后15日内安装调试完成,并经最终验收合格。第2条合同金额:合同总价:贰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大写)(¥:287600.00元)合同总价包括安装调试费及检测、验收费、现场技术指导费、备品备件费、售后服务。本次采购的一体机项目是按照汉中市龙岗学校的要求安装到指定位置,并且符合学校学部的使用要求,费用包含(发票税金,搬运等产生的一切费用,除本合同约定费用外,甲方无需支付其他。)合同价格在交货期限内,不受国家政策性调价或材料价格变化及外汇汇率变化的影响。第三条付款方式:本合同无预付款,在供货到位,安装、运行正常,由甲方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合同总金额100%。即:贰拾捌万柒仟陆佰元整(¥:287600.00元)。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如下:收款人:陕西鹏成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汉中天台路支行账号:26653001040015578甲方每次在支付费用前,乙方应开具等额增值税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且不承担违约责任。甲方开票信息如下:发票抬头:汉中市龙岗学校税号:5261070067153832XQ地址:陕西省汉中市南郑县大河坎镇龙岗东路电话:0916-5372288开户银行:陕西汉中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艺苑支行银行账户:2706020901201000006974第四条双方责任: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规定提供并督促乙方按时完成实施安装。若有本合同约定范围外的新增安装和功能,需双方另行协商签订协议解决。2、甲方有权按本合同规定,要求乙方现场实施安装、调试、培训和上线辅导,并进行技术维护。3、甲方有义务配合乙方做好以下工作:(1)项目的施工协调及需求探讨分析,并提供相关的需求数据报表和文档以供参考;(2)项目实施安装的验收交付工作;(3)项目交付之日起直至免费服务期满期间的售后服务现场协调;(4)安装期间的工作环境的提供,包括:免费配备有水电和网络设施的场所等;(5)由甲方组织培训人员,免费配备合适的场所及相关办公设施。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乙方有义务向甲方提供本合同规定的软、硬件及实施安装培训工作,并针对本产品提供售后服务。2、乙方有义务在壹年免费服务期内和肆年质保期内对甲方进行现场或者远程维护服务。3、如果经甲方检验后乙方的施工不合格,乙方负责返工,因返工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乙方自理。4、甲方不按规定向乙方支付相应款项,乙方有权按合同规定的应收款项追究甲方相应的违约责任。5、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且是非长期积压的库存商品,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的要求,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标的物在正确安装、正确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标称的使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乙方承诺的质量保证期限内,乙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及伴随服务而造成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标的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包修、包换,费用由乙方承担。6、根据甲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的结果或当地计监部门的检验结果,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标的物的数量、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标的物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在发现之日起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乙方需在24小时内响应并妥善处理质量问题。7、质保期内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负责免费维修或更换;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24小时售后服务保障及技术咨询服务,售后服务人为:,联系电话为:。若联系方式变更,乙方需提前【5】日书面通知甲方,否则因此导致的响应延迟责任由乙方承担。乙方货物在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进行维修、更换或配件寄出。如乙方未能及时、按时派员到现场进行维修或更换,甲方有权另行安排维修,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支付甲方因此所付出的全部费用和造成的全部损失,前述全部款项甲方有权在质保金中扣除,不足部分,乙方须继续赔偿。第五条项目实施、试运行及验收1、经甲乙双方共同认定,甲方现场具备安装条件后,通知乙方,乙方随即进入施工现场,并及时派出技术人员施工安装;2、项目实施安装完毕后通知甲方进入试运行阶段,合格后通知乙方递交项目验收申请。3、全部产品货到后,乙方送货人员应当与甲方收货人共同办理到货初步验收:乙方应当出具货物的合格证书、出厂检测报告、厂家授权委托书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加盖乙方公章)。乙方未能提供上述资料的,甲方有权拒收。甲方对货物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外面包装当场查验核实。对货物有异议的,甲方有权当场拒收。甲方也可以在安装调试验收合格前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要求乙方退货或者限期换货。初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货物、产品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其他配套物品和资料等全部交付给甲方。初步验收不合格,甲方拒收或退货的,乙方负责退换货并承担增加的费用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4、安装调试合格后,双方就全部货物最终验收通过签署确认文件,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视为甲方确认签收全部货物。最终验收需满足:设备完成安装调试后,连续试运行【48】小时无故障,且各项功能符合配置清单及验收标准,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合格确认书》。全部货物经最终验收合格且甲方确认签收后,货物风险转移至甲方,否则在此之前,乙方需承担全部货物毁损、灭失风险。第六条项目实施范围本项目的实施按照合同所提供的内容进行安装调试,如有合同清单以外的调试或者第三方的技术服务须另行商议。第7条质量保证和售后服务1、我公司承诺提供系统整体质保4年(包括保修、维护和保养),自本合同约定的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其中,第一至三年为免费服务期(服务标准与质保期一致),剩余一年为常规质保期。在质量保证期内发生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全部免费更换及维修(人为因素和不可抗力灾因素损坏除外)。2、免费维护:包括免费咨询,免费调试,免费上门辅导。3、乙方提供本地售后服务,同时承诺整个系统经甲方组织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后免费技术维护。4、乙方提供全年7*24小时电话报修服务,无论是保质期外还是保质期内,一旦系统出现故障,乙方应按照约定响应,确保用户的系统能够正常稳定的运行,如遇问题不能在现场立刻解决,将采取积极措施首先确保系统能够运行。如遇重大问题或紧急情况,乙方迅速派技术人员到达现场,甲方派人与乙方协调解决。第八条特别约定乙方及其法定代表人自愿承诺:就本合同约定的由乙方向甲方供应的所有货物质量,其保证符合法律规定、行业要求及本合同约定,且自愿保证乙方按约定履行质保责任,如发生任何质量、安全问题,乙方法定代表人与乙方对甲方及其他第三方全部违约及损失赔偿费用共同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具体详见附件《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承诺书》。第九条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交货(逾期超过叁天视为不能交货),或交货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2、乙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日,应按逾期交货金额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逾期违约金;逾期超过15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如乙方逾期交货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包括但不限于工期延误的违约赔偿金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3、乙方货物质量不合格、质保期不履行质保责任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有权要求乙方支付合同总价30%的违约金,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擅自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义务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合同实际总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5、乙方对合同标的物存在权属瑕疵,或甲方受到第三方追责的,甲方有权要求其双倍返还合同实际总价款,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6、本合同所述损失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直接经济损失、第三方违约损失及实现权利产生的诉讼费、律师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鉴定费、评估费、交通费等费用。7、质保期内乙方未履行义务的,乙方赔偿甲方维修费用、损失赔偿等。第十条争议解决合同各方应本着诚信的态度及共同合作的精神,通过协商及谈判来努力解决由本合同而产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包括本合同项下某一特定货物买卖合同)的任何争议及不同意见。协商、谈判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一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立即生效。2、本合同一式肆份,具有同等效力。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甲、乙双方各持一份,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一份,代理机构留存一份。3、本合同所有附件、投标资料与合同主体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执行过程中,凡需对本合同补充修改,应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后,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以补充协议方式明确,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其生效日期为签约双方签字盖章的日期。5、附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未涉及到的部分均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条款规定执行。(以下无正文)附件:《一体机设备配置清单》甲方:汉中市龙岗学校(盖章)地址:汉中市南郑区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日期:年月日乙方:陕西鹏成未来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盖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电话:日期: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交换式一体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