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市采购合同公告(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青岛市预防医学研究院)2025)
合同编号:204002202500074_001
合同名称:25重大结核病防治项目
项目编码:SDGP370200000202501005048
项目名称:25重大结核病防治项目
采购人(甲方):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地址:青岛市山东路175号
联系方式:8560295
供应商(乙方):青岛泰和恒远商贸有限公司
地址:青岛市市北区北仲路69号2单元401室
联系方式:18562681555
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5
合同金额:1.2万元
主要标的名称:车辆及其他运输机械租赁服务
规格型号:批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2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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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Su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25重大结核病防治项目)合同编号:204002202500074001计划编号:204002202400074采购人: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青岛泰和恒远商贸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青岛市政务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aRa采购人(全称):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供应商(全称):青岛泰和恒远商贸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就车辆租赁服务(25重大结核病防治项目)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条款,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项目概况1.项目名称:车辆租赁服务(25重大结核病防治项目)2.服务地点: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3.采购人对使用车辆的其它要求。a二、签约合同价与服务费用标准1.签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壹万贰仟元整(¥12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里方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租用小型客车1辆,单次租赁价格按单次出车天数及行程计算,总计价款不超出合同价国请品”格。三、项目经理供应商项目经理:袁大猛四、资金来源预算内资金12000.00元。五、服务费用标准服务费用标准按照齐鲁云采网上商城框架协议执行,总计价款不超出合同价格。本费用系租赁期间甲方应向乙方按照据实结算支付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租赁费、劳务费、维修费、保养费、保险费、税金等全部费用。CaA六、付款方式2oo乙方向甲方提供服务到期后,经双方确认、验收合格后,乙方开a临具增值税发票(普票),甲方收到乙方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审核无误,待拨款到位后付款,特殊情况下双方可就付款时间进行协商。乙方开具的发票须正规有效符合甲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租赁费用并无条件解除本合同。水七、合同融资事项按照《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启动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有关事项的通知》【鲁政采(2020)31号】、《山东省财政厅关于加强政府采购合同付款账户管理的通知》【鲁政采(2021)4号】文件相关要求,本合同可用于“山东省政府采购合同融资与履约保函服务平台”(简称融资平台)进行质押融资,如本合同已通过融资平台质押融资,融资平台将生成“政府采购合同回款账户确认单”,回传“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推送至采购人。采购人应根据“确认单”信息,加强合同账户及资金支付管理,确保合同资金准确支付到贷款银行确认的回款账户,未经相关贷款金融机构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八、承诺1.采购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项目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供应商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开展服务工作,确保服务H6R8质量和效率,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责任。3.服务期限:根据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要求。九、签订地点电,本合同在青岛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签订。十、补充协议3ea。6商面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1购题”的组成部分。十一、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之日起生效。十二、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四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采购人执肆份,供应商执壹份。采购人:(公章).请供应商:(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南大(签字)Ae住所:住所:签订时间:20年月2日I签订时间:2025年9月25日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青岛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