尾矿渣处置采购合同公告(乌兰县生态环境局2025)
一、合同编号:11N7PDY7550820251401
二、合同名称: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青海牧邦竞谈(工程)2025-28
四、项目名称: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乌兰县生态环境局
地 址:乌兰县希里沟镇
联系方式:0977-8243024
供应商(乙方):青海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1单元1067室
联系方式:1375579218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9645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文执业证书信息:青263212253968
2.合同金额(元):9645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6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施工合同茶卡.pdf
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施工合同乌兰县生态环境局二〇二五年六月扫描全能王2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成交通知书青海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青海牧邦竞谈(工程)2025-28)于2025年06月06日15时00分在青海牧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室(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7号1号楼2单元2072室)进行了竞争性谈判采购活动。经谈判小组评定,确定你单位为成交供应商。成交供应商名称:青海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枚邦成交金额:964500.00元y店大工期:60日历天项目经理:黄文请贵公司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特此通知!青海牧邦工程管理有限责任公司2025年06月093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O建设单位(甲方):乌兰县生态环境局施工单位(乙方):青海广润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2025年6月6日乌兰县茶卡镇西侧历史遗留尾矿渣处置项目(青海牧邦竞谈(工程)2025-28))的投标文件要求和招标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书》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第一条签订本合同依据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依据下列文件签订:1.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1.2中标通知书;1.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函及其附录;1.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1.5通用合同条款1.6其他合同文件;第二条项目建设地点及合同金额1.1项目建设地点:乌兰县茶卡镇-1.扫描全能王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1.3项目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玖拾陆万肆仟伍佰元整人民币(小写):(¥964500.00元)第三条项目管理人员要求3.1施工单位项目现场负责人:黄文:3.2乙方现场管理人员必须按照投标文件中管理人员名单进行进场,且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允许变更项目负责人及技术负责人。第四条条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25年06月09日;计划竣工日期:2025年08月07日工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第五条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开工支付工程款合同总价的30%;工程完工自查合格支付工程款合同总价的67%;施工完成验收合格之日起,质保期满12个月支付工程款合同总价的3%。-2-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O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第六条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6.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6.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第七条违约责任7.1施工质量和数量不符合招标文件所规定的要求,并由此造成的损失全部由乙方承担。7.2施工所需的材料必须按设计要求和投标文件承诺执行。7.32乙方应按期完成施工任务,机械和施工人员及时到位,满足施工工艺要求,完成施工任务。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甲方按照乙方的施工进度,及时组织人员进行验收,并按期向乙方支付资金,不得无故延拖。第九条安全文明施工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完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各项安全管理措施、力争无死亡事故、无重伤事故、无中毒事故无火灾事故,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合格率达到100%。第十条不可抗力-3-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再三天内进一步达成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第十一条合同争议解决11.1因产品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进行鉴定,产品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用由甲方承担,产品不符合标准的由乙方承担;11.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1.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第十二条本合同生效及其他12.1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贰份。12.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12.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12.4本合同不详之处按合同通用条款执行。-4-扫描全能王3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乙方名称(盖章):甲方名称(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辰额产委托代理人(签字):地址: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文苑路1号3号楼10401号邮政编码:邮政编码:810000电话:电话:0971-8157968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630000MA75962COC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青海省西宁市五四西路支行银行帐号:银行帐号:105069394331签订日期:02年月10日签订日期:0年6月10日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人或经办1110(盖章)合同备案日期:年月日-5.扫描全能王83亿人都在用的扫描App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尾矿渣处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