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扫保 卫生扫保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2025)
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21023120250729000001
二、合同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JHCG[2025]014
四、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
地 址:/
联系方式:13342282111
供应商(乙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铁山西路26号
联系方式:15840665777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1108927.95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选取一家服务单位在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辖区内提供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要求:具体服务要求内容详见招标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注:在招标人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本项目在服务内容、服务要求及合同价格不变且中标人服务良好,经过招标人考评通过后,本项目合同期满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延续服务期限,合同一年一续签,最多续签两次。服务标准:具体服务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2.合同金额(元):1108927.95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4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保合同.pdf
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合同项目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采购编号:JHCG[2025]014合同编号:21023120250729000001甲方(买方):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乙方(卖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为提高我街道城市管理水平,创造良好的投资、居住和生活环境,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金普新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财政局相关要求,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7月29日的采购结果,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基础上同意签署本合同。第一条:合同事项名称: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内容:大孤山街道辖区19条(处)三、四级道路(包括车行路及人行路)及相关区域26.51545万平方米的卫生扫保(含上述区域垃圾清运、除雪)。第二条:合同期限本合同期限为12个月,自2025年9月1日起至2026年8月31日止。(在甲方落实下一年度财政预算的前提下,双方协商同意且乙方通过甲方年度考核的,经新区财政局批准后,可依据本次招标结果所签订的合同顺延一年,最多续签两1年,签订的合同上传政府采购云平台备案)第三条:合同金额金额:人民币1108927.95元(包含乙方为完成本合同项下委托事项所需的一切费用),每年合同金额以年初新区财政对大孤山街道辖区三、四级道路(包括车行路及人行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经费预算为准,最终费用以考核结果和财政年终决算拨款值为准。第四条:付款方式甲方根据每季度对乙方的考核情况,按照考核规定,扣除相关款项,确定服务费用支付金额。正常情况下当季度发生的服务费用,在下季度结清。招标人付款前,中标人应按照招标人要求开具符合招标人要求的提交等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并且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具体付款时间以财政审定拨款时间为准,招标人不因延迟付款承担包括利息在内的违约责任)第五条:服务要求1.扫保区域范围大孤山街道辖区三、四级道路(包括车行路及人行路)及相关区域共计19条(处),面积26.51545万平方米卫生扫保(含垃圾清运、除雪)。2.扫保时间与频次对三、四级道路区域清扫时间每天不低于3小时,在上午9点前完成,且全天对清扫区域进行巡回保洁。在落叶量较大的季节,应适当增加普扫频次,以保持道路的整洁,无明显落叶和垃圾,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3.保洁作业的标准(1)路面及附属设施: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可视范围内应无堆积物、果皮纸屑、树枝树叶、污泥积水、宠物粪便、飘浮物、泼撒物等。同时,要保证路面、绿化带、雨水口、道牙石、墙根干净,达到道牙、道路整洁无垃圾,路面无积尘、无扬尘的标准。路边垃圾桶应定期清运和清洗,确保其无外溢、无积压、不满不冒、不腐烂发臭,做到随满随清,乙方应确保清扫保洁质量达到甲方规定的标准,并接受甲方的监督和考核。(2)绿化带保洁:绿化带内应无垃圾、枯枝败叶等杂物,对于发现的垃圾等,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3)垃圾清运:对三、四级道路及其他扫保区域所有的垃圾收容设施内的垃圾每日应及时予以清运,合理制定清运计划,严禁出现噪音扰民、满桶溢桶现象,确保垃圾箱周边点位无垃圾掉落并定期对垃圾桶进行保洁。并执行垃圾分类政策,按垃圾分类要求摆放垃圾桶。(4)特殊天气:在下雪天气时,应以雪为令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扫雪作业或撒融雪剂,确保三四级道路及其他区域畅通无阻。有计划加强对道路两侧积雪的清理。(5)特殊地点:对于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中的交通流量大的地段与易污染区域(如餐饮饭店、集贸市场周边等),应增加保洁频次和力度,确保其始终保持整洁状态。(6)特殊时间:在全市或全区举行的市容环境整治、爱国卫生运动、文明城市检查及上级领导视察调研途经扫保范围时,根据招标人要求,应增加保洁频次和力度。(7)上级检查:对清扫面积内检查发现的脏乱问题要及时清理,达到整改要求为止,甲方视情况按考核标准扣分。(8)投诉处理:对于三、四级道路及其他区域的扫保投诉问题,乙方要主动受理,若收到甲方转来的投诉或居民现场投诉时,例如清扫不及时、不干净或扰民等,要及时、妥善处理,甲方视情况有权按考核标准扣分。4.人员设备配备与安全管理(1)人员配备应根据道路面积和扫保需求合理配备。在人员密集或扫保需求标准较高的区域,应适当增加保洁人员数量,提高扫保效率与质量。(2)清扫工具、车辆应按新区核定配备比例配备,由乙方自行配置。(3)要加强保洁人员的安全教育与管理,提高其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服务人员的人身、财产安全由乙方自行负责,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保洁人员应穿着统一的警示服并配备必要的安全工具和设备。要加强对安全措施、违规情况的监督检查尽最大努力降低安全生产事故比率。5.考核要求甲方制定考核标准(详见附件1),定期对扫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每季度向乙方进行通报,下季按扣减费用核拨扫保费用,年终要将考核结果作为改进和优化扫保工作的依据。第六条:责任和义务一、甲方1.甲方依据新区住建部门和财政部门共同核定的城市三、四级道路清扫保洁的范围,下达工作任务和考核内容。2.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对于乙方的维护工作不符合相关要求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3.按环境卫生作业标准和考核制度考核评定乙方落实城市环境卫生、维护管理及作业情况。4.根据考核情况核定拨款额度。二、乙方1.认真按合同标准及服务需求进行维护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监督管理。2.乙方应配合好物业公司共同做好垃圾分类工作的考核,对厨余垃圾应按垃圾分类要求单独清运,并送至新区厨余垃圾处置处。3.制定规范的管理制度、作业规范、流程等,并接受甲方随时检查考核。对检查不合格之处,乙方应及时进行整改,并确保清扫保洁质量达到甲方规定的标准。4.因管理不到位、巡查不力或管理标准不落实,造成资产损失、损害城市形象或由此发生责任事故的,承担经济和法律责任。5.乙方负责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因安全生产问题导致的所有责任和损失。乙方在养护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生产作业的有关管理制度,并随时接受行业安全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乙方养护、工作范围内环卫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应当及时发现并采取措施消除安全隐患。如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导致安全事故,乙方按过错比例担责并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因乙方未履行上述义务发生安全事故及造成第三人或甲方损失的,由乙方负责。并赔偿因此发生全部的费用,如乙方拒不履行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从服务费中扣除,同时,乙方应按照相关规定,按过错比例承担责任。6.非乙方维护范围内的市政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乙方发现后应当向甲方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在安全隐患消除前采取有效措施(如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围挡等)以避免发生安全事故。7.乙方应对其在维护作业场地的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对他们的安全负主体责任,如产生作业伤亡事故的,由乙方负责善后处置及法律诉讼、资金赔偿等,产生重大社会负面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重新招标。8.维护作业要符合环保要求。第七条:违约责任1.甲方巡视、检查、考核时发现乙方管理或作业不到位,乙方应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根据相关规定扣罚乙方服务费。2.针对同一问题甲方连续3次下达整改通知,乙方拒绝整改或仍然管理不到位,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行委托,同时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需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并按全部损失的15%另行支付违约金。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更改、调整维护作业方案,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4.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内的相关维护工作向第三人转包、分包,乙方违反约定擅自转包、分包的,甲方有权扣除乙方相关服务费用,情节严重的,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同时乙方需支付甲方本年度合同总金额的10%的违约金,以及诉讼费、律师费、交通费等,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并按全部损失的15%另行支付违约金。第八条:争议解决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或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第九条:其他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2.本合同一式六份,甲方四份、乙方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后即生效。附件1: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包括车行路及人行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考核标准甲方: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办事处甲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时间:2025年8月1日乙方:大连经济技术开发区马桥子环境卫生管理服务有限责任公司乙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时间年8月日附件1大连金普新区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包括车行路及人行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项目考核标准为保证大孤山街道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效果,规范清扫工作,特制订本考核标准。一、清扫基本要求(一)清扫时间:对三、四级道路区域清扫时间每天不低于3小时,在上午9占前完成,日全天对清扫区域进行巡回保洁。同时要根据道路车流、楼院人员数量等情况灵活安排,确保路面及楼院整洁。(一)清扫范围: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范围,清扫作业应覆盖三、四级道路及相区域的路面、人行道、绿化带、非机动车道和部分楼院等区域,确保无遗漏。(=)清扫方式对三、四级道路及其他扫保区域内的垃圾收容设施内的垃圾每日应及时予以清运,合理制定清运计划,严禁出现噪音扰民、满桶溢桶现象,确保垃圾箱周边点位无垃圾掉落。并执行垃圾分类政策,按垃圾分类要求摆放垃圾桶。(四)垃圾清运:对三、四级道路及其他扫保区域内的垃圾收容设施内的垃圾每日应及时予以清运,合理制定清运计划,严禁出现噪音扰民、满桶溢桶现象,确保垃圾箱周边点位无垃圾掉落。并严格执行垃圾分类政策,按垃圾分类要求摆放垃圾桶。二、清扫质量考核标准路面整洁度:路面应无明显垃圾、尘土、积水等,保持干净整洁。对于发现的垃圾、尘土等,应及时清理,确保路面整洁度达标。检查未及时整改一处扣1分。人行道保洁:人行道应无果皮、纸屑、烟蒂等垃圾,保持地面平整、无破损。检查未及时整改一处扣1分。绿化带管理:绿化带内应无垃圾、枯枝败叶等杂物,保持植物生长茂盛、整洁美观。对于发现的垃圾、枯枝等,应及时清理并妥善处理。检查未及时整改一处扣1分。1设施清洁:道路旁垃圾箱等应保持清洁、无污渍。对于发现的污渍等情况,应及时保洁(通常夏季垃圾收容设施要每半月一次保洁,冬季每月一次保洁)。未及时保洁的一处扣1分。楼院清扫:楼院保持干净整洁,发现楼院垃圾要及时清理。检查未及时整改一处扣1分。三、特殊条件下的工作(一)在雨天、雪天等特殊天气条件下,应加强清扫保洁力度,确保路面无和水和蛋来及时清理每次在街道考核中扣5分。(一)在重大时间节点或进行特殊活动时,应加强扫保频次,积极配合完成相关T作,达到工作要求。未达到要求每次在街道考核中扣5分。(三)上级部门对上述点位检查发现的脏乱问题要立即清理,特殊点位最长不得超过3天达到整改要求,未达到要求每次在街道考核中扣5分。(四)收到投诉后,例如清扫不及时、不干净或扰民等问题,处理后获得不满意评价且无法向甲方作出合理解释原因的,每件在街道考核中扣5分;获得满意评价或向甲方解释合理的不予扣分。四、考核与奖惩机制(一)采用定期检查与随机抽查相结合的方式,对三、四级道路及相关区域卫生扫保工作进行考核。考核工作由街道城管办负责完成,街道城管办每月汇总得出乙方每个月得分,次月对上月扣分进行汇总并扣减相应服务费。(每扣1分折合扣除服务费100元)(二)日常考核结果应及时反馈给服务公司,并督促其及时进行整改。(三)街道可根据实际情况变化对考核细则进行修订和完善。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卫生扫保 卫生扫保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