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道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一切保险服务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BJZ-20250602
二、合同名称: 保险协议书
三、项目编号: HB2025073320010032
四、项目名称: 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切险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本级)
地 址: 邢台市襄都区珍珠街38号
联系方式:8217598
供应商(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襄都支公司
地 址:河北省邢台市襄都区开元南路263号
联系方式:315711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保险协议书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一切保险服务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906245
合同金额: 90.6245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自主体工程签发开工令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止; 地点: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7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24工程一切险协议书.pdf
24工程一切险协议书.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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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协议书投保人:邢台市襄都区水务局(以下简称:甲方)保险人: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襄都支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了合理转移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期间所面临的风险,保障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甲方经磋商选择乙方承担邢台市白马河襄都区段河道治理工程项目建设期间保险业务,保险各方本着友好协商、平等互利的原则,达成协议如下:(一)合同文件构成:本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1、补充协议(如有)2、保险协议书3、成标通知书4、保险条款5、磋商文件6、其它由保险各方协定的作为保险合同组成部分的文件(二)保险费率及保费经过公开招标,甲方确认乙方为本保险项目的保险承保人,总保险费为人民币玖拾万零陆仟贰佰肆拾伍元(小写:906245.00元),其中建筑工程一切险保险费(含税)为人民币玖拾万元(小写:900000.00元),第三者责任保险费为人民币陆仟贰佰肆拾伍元(小写:6245.00元)。(三)保险费支付方式甲方有义务向乙方提供保险项目风险评估所必须的及与承保有关的资料,并按下列期限向乙方支付保险费用:保单生效后,甲方于10日内支付全额保费。投保人付款前保险公司必须先行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增值税发票及付款申请,否则,投保人有权拒绝付款。如遇国家税收政策调整,乙方应根据税法规定结合业务实际情况,重新判定适用税率并开具合规增值税发票。(四)乙方应严格遵守其投标文件中作出的各项承诺,不得随意更改或增删任何条件。同时,乙方有义务对甲方提供的所有资料保守秘密。(五)乙方应指派专人负责保险管理,定期将保费支付情况或保险赔案进展情况向甲方反馈。(六)在发生引起或可能引起保险单项下索赔的事故时,乙方或其代表应在接到事故通知后,2小时之内赶到现场勘察,否则,视为乙方放弃对事故现场进行勘察的权利,被保险人有权对受损财产进行抢修。(七)在本项目保险单履行期间,为了加强现场风险管理,作好防灾防损工作,乙方保证作好以下服务:1、保险单生效后一个月之内,乙方负责编制完成本项目的保险服务手册,并交付有关方使用。2、保险单生效后一个月之内,乙方向甲方提交本项目保险理赔的机构和人员方案,经甲方认可后实施。乙方安排的直接服务于本项目的工作人员应符合项业目保险理赔工作的要求,并保持相对稳定,如需调整时应事先通知甲方。3、建立定期防灾防损检查和例会制度。(1)每年一次由乙方负责聘请专家对施工现场进行查勘,检查防损情况并提出进一步的防损措施。(2)每半年一次由乙方派出有经验的专业人员与甲方的有关部门配合,检查工程安全防范体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强化防范措施。(3)每季度召开一次现场风险管理协调会。乙方派驻现场的机构提出现场风险防范管理情况的季度报告,以及改进管理的建议,及时完善现场安全管理。301C(4)以上为基本要求,可视情况和甲方要求调整次数和内容。4、培训及考察(1)保险单正式签发后一个月内,乙方应为甲方相关人员举办至少一次保险知识培训,以深化相关人员对保险的认识和对保险单的理解,更好地享受权利,履行义务。培训主要内容包括保险合同责任、条款解释、保险事故索赔流程、保险服务计划介绍等。(2)根据甲方要求或现场管理需要,乙方负责对甲方免费提供保险专业知识、风险管理及防灾防损的培训。(3)根据甲方要求或现场管理需要,乙方邀请有经验的专家进行风险管理方面的讲座和技术交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考察。5、提供防灾防损服务乙方应为甲方提供优质防灾防损服务,为甲方共同做好灾害的风险控制工作;或由乙方聘请专业风险咨询专家提供项目相关防灾防损服务。为了进一步做好保险期内的专项防灾防损及培训服务工作。(八)保险条款(保险单)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保险各方均保证严格履行保险条款的各项约定。乙方已向甲方提供并详细介绍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建筑工程一切险条款(2009版)》及其附加条款内容,并对其中免除保险人责任的条款(包括但不限于责任免除、投保人被保险人义务、赔偿处理、其他事项等),以及本保险合同中付费约定和特别约定的内容向甲方做了K明确说明,双方已充分理解并接受上述内容,同意以此作为订立保险合同的依据。(九)消费者权益保护条款1.协议各方应重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建立合作机构准入和退出机制。各方应确保本协议项下,各类业务的开展符合现行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中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要求,依法保护金融消费者各项合法权益。本条所指的法律法规及监管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银行保险机构消费者权益保护管理办法》(银保监会令2022年第9号)等。2.当出现消费投诉时,各方应紧密协作、积极应对,妥善对接和处理合作过程中发生的保险消费纠纷。各方应根据消费者投诉反映出的问题积极进行溯源改进,提高服务水平,避免出现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如果一方在本业务合作过程中出现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并被监管机构通报,或者拒不配合处理本业务相关的消费投诉,其他各方有权终止合作。(十)本协议有效期与保险单上所列保险期限相同,任何一方如有变更、终止本协议的要求,均需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保险各方达成协议后方可生效。(十一)保险各方在协议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均应本着平等、友好的原则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除事先另有协议外,诉讼在邢台境内保险标的物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进行。(十二)本合同未尽事宜,保险各方另行协商。协商结果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十三)本协议书共陆份,保险各方各执叁份;经保险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项目保险单责任终止时失效。01甲方:邢台市襄都水务局(盖章)授权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025-8271乙方: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邢台市襄都支公(盖章)1授权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日期:258.27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河道治理工程 河道治理工程一切保险服务及第三者责任保险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