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液氧及瓶装氧 液氧 瓶装氧采购合同公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N5101142025000166-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液氧及瓶装氧采购项目

三、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66

四、项目名称:2025年液氧及瓶装氧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育英路南段199号
联系方式:028-83993050
供应商(乙方):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
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锦路1568号
联系方式:028-60327671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液氧
1(批)
¥772,800.00
¥772,800.00


2
瓶装氧
1(批)
¥227,200.00
¥227,200.00
40L

合同金额: 1,0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佰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27日至2026年08月26日
履约地点:/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2025年液氧及瓶装氧采购合同扫描件.pdf
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
2025年08月27日

年液氧及瓶装氧采购合同合同编号:xdqsxy-2625115g甲方(采购人成都新都区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成都新炬化可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2025年液氧及瓶装氧采购项目(项目编号:N5101142025000166)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一、合同货物货物品名品牌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单价最高限价(元)中标结算单价:元(结算百分比:96%)液氧新炬无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立方米1150.001104.00瓶装氧新炬40L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瓶32.0030.72二、合同价格合同中标单价:液氧1104.00元/立方米,瓶装氧30.72元/瓶;该合同价格已包括货物成本、运输、卸货、验收、售后服务、税金及附加、利润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费用。本合同执行期间单价执行价格不变,甲方无须另向乙方支付本合同规定之外的其他任何费用。本项目据实结算支付,在一年合同期限届满或总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限定总金额时,合同即终止。三、质量要求1.乙方须提供全新的、未使用过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3.货物质量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贵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乙方负担,甲方有权到乙方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4.货到现场后由于甲方保管不当造成的质量问题,乙方亦应负责按照甲方要求采取修理、更换等措施,但费用由甲方负担。四、交货及验收1.供货期限:一年,自2025年月27日起至2026年8月26日止或合同限定总金额使用完毕,自动终止。2.交货地点: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具体以甲方指定地点为准)。3.验收办法及标准:3.1验收办法: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和《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财库(2021)22号)等相关规定进行验收。3.2验收标准:按国家(行业)有关规定、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和质量要求、乙方的投标文件及承诺以及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3.3甲方验收合格,不免除甲方对于质量检测结果的异议权以及乙方货物经检测不符合质量标准乙方应承担的相应责任。五、付款方式1.合同限定总金额:1000000.00元(人民币大写:壹佰万元整)。2.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限定总金额的40%作为预付款;本项目按月据实结算、月后付款。乙方合同期内交付货物结算金额达到合同限定总金额的80%时,乙方应当在次日的工作日内书面告知甲方;达到合同限定总金额时,需立即停止供货,超过合同限定总金额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实际结算金额=单价限价×百分比:96%×实际验收合格数量。费用先从预付款中进行扣回,预付款全部扣回后正常支付:每次付款新前,乙方须提供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甲方在收到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相应的货物费用,因乙方单方面没有准备完整的完税】发票或凭证资料造成付款延时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甲方不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乙方指定收款账户信息应为乙方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详见合同尾页签章处。乙方应当承担的违约金、赔偿金等,甲方有权在应付未付款项中直接抵扣。六、售后服务1.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货物出厂时原包装,并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在装卸、运输和仓储过程代有足够4装民护,防止货物受潮、生锈、被腐蚀、受到冲撞以及其他不可预见的损环派专人负责产品配送,货到现场后交付使用前由于乙方运输、装卸、保管不当造成的质乙方负责更换,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3.有关产品包装、运输、装卸等一切相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乙方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联系人:王立祥,电话:15884428137。5.配送时间:正常情况下,在接到甲方通知后,1日内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如遇紧急情况,在接到甲方通知后30分钟内响应,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6.乙方需承诺全年值班响应,及时保证医院的用氧需求与供应7.质保期:每批次产品的质保期为一年,自产品验收合格之日起算,质保期内出现非甲方原因导致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免费更换。七、违约责任1.甲方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应偿付拒收货物价款百分之一的违约金;名(2)甲方逾期支付货款的,除应及时付足货款外,应向乙方支付欠款总额万分之一/天的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60天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3)甲方支付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还应按乙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乙方。2.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交付的货物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该批次货物价款的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内更换合格的货物给甲方,否则,视作乙方不能交付货物而违约,按本条本款下述第“(2)”项规定由乙方支付偿付违约金给甲方。(2)如乙方供应的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但甲方已经使用完毕的,乙方应当向甲方退还该批次货物全部价款;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当予以赔偿。(3)如合同期内,乙方交付的产品质量超过两次不合格,则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合同限定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4)乙方不能交付货物或逾期交付货物而违约的,除应及时交足货物外,应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额的万分之五/天的违约金;逾期交货超过10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合同限定总金额百分之十的违约金,并须全额退还甲方已经付给乙方的货款及其利息。(5)乙方货物甲方有权送交具有法定资格条件的质量技术监督机构检测后,如检测结果认定货物质果个行合本合同规定标准的,则视为乙方没有按时交货而违约,乙方须在1天内无条件更换合格的货物,如逾期不能更换合格的货物,甲方有权单方终止本合同,另方检测用。(61保证本合同货物的权利无瑕疵,包括货物所有权及知识产权等权利无瑕疵。如任何第三有经法路大或仲裁机构)裁决有权对上述货物主张权利或国家机关依法对货物进行没收查处的,乙方除应向甲方返还已收款项外,还应另按合同限定总金额百分之二十向甲方支付违约金。(7)乙方偿付的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还应按甲方损失尚未弥补的部分,支付赔偿金给甲方。八、争议解决办法1.因货物的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其指定的质量鉴定机构进行质量鉴定。货物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甲方承担;货物不符合质量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2.合同履行期间,若双方发生争议,可协商或由有关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乙方如为中小微企业,可以采用信用融资方式履约。十、其他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2.本合同由双方签章后生效。3.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壹份,代理机构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一、合同附件廉洁购销合同甲方(公章):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乙方(公章):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p2.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10125450833130W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0114202593094Q单位地址:新都区育英路南段li9号单位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桂锦路1568号联系电话:028-83993050联系电话:028-60327671户名:成都市新都区人民医院户名:成都新炬化工有限公司银行行号:314651020799银行行号有61022414开户银行:成都农商银行新都天无支行开广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成都市新都区支行规模:大口/中口/小回/微口账号:022209000120010004866账824101046000895签订日期:2025年26日签订日期:2025年8月26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液氧及瓶装氧 液氧 瓶装氧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成都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