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市未来之城场景展示采购合同公告(宜宾市数据局2025)



一、合同编号:N5115012025000243-1

二、合同名称:“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

三、项目编号:N5115012025000243

四、项目名称:“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宜宾市数据局
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楼
联系方式:13550742990
供应商(乙方):成都耀曦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地址:车城东四路333号1栋1层8号
联系方式:1820026227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
1(项)
¥618,500.00
¥618,500.00


合同金额: 618,500.00元,大写(人民币):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7月18日至2025年07月20日
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7月1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合同文件.pdf
宜宾市数据局
2025年08月28日

“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合同包一(第1包)政府采购合同(服务类)政府采购合同编号:N5115012025000243-1履约地点:宜宾市叙州区签订地点:四川省宜宾市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6日采购人(甲方):宜宾市数据局采购人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龙湾路集中办公区2号楼5楼供应商(乙方):成都耀曦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供应商地址:车城东四路333号1栋1层8号-第1页-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与项目行业有关的法律法规,以及“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采购项目的《磋商文件》,乙方的《投标(响应)文件》及《中标(成交)通知书》,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具体情况及要求如下:一、标的信息单价(元):618,500.00数量:1.00单位:项,总金额(元):¥618,500.00品目编码C22029900品目名称C22029900其他展览服务采购标的“智绘宜宾,数创未来”未来之城场景展示服务范围详见磋商文件合计金额人民币(大写):陆拾壹万捌仟伍佰元整(¥618,500.00)二、服务要求1、展示主题为“智绘宜宾 数创未来”,展示时间为2025年7月(具体时间由甲方确定),展位地点在宜宾市华润万象天地商业综合体(E-PARK)后广场,展位占地范围不低于750平方米。2、展位设计需紧扣宜宾市数字经济发展定位,凸显科技感与未来感,包含宜宾市数字经济主题板块、前沿科技产品展示板块等,合理设置展示区、体验区域、储藏空间、辅助功能区等,采用实物、场景、模型等多种展示形式,并配备4k高清全屏幕、灯光设备等设施。3、乙方需做好展台的防雨、防暑等安全防护措施,严格遵循安全规范和消防要求,布展的供电系统设独立漏电保护开关,通电设备金属外壳进行接地保护等。4、乙方接到甲方售后服务电话须立即响应,并在60分钟内到场提供有效解决方案,负责会场安保及保洁服务等。三、合同定价方式、付款进度和支付方式合同定价方式:固定总价期次支付金额(元)计划支付日期收款人支付说明1247,400.002025-07-21成都耀曦展览策划有限公司合同签订之日起15日,签订合同后,达到付款条件起,支付合同总金额的40.0%。2371,100.002025-07-31成都耀曦展览策划有限公司供应商完成所有服务内容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达到付款条件起15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60.0%。四、履约保证金是否收取履约保证金:否五、验收标准和方法1、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采购文件的技术指标、乙方的响应文件及采购合同的约定标准进行验收;2、验收时如发现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标准及本合同规定情形者,甲方应做出详尽的现场记录,或由双方签署备忘录,-第2页-验收期限相应顺延;3、乙方履行完合同义务向甲方申请验收,甲方接到申请在2日内组织验收,甲方无故逾期或不进行验收工作,视作验收合格;4、如服务质量验收合格,双方应在验收表上签署服务质量验收合格意见。六、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XXX。2.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七、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2.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3.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4.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八、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名誉损失和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九、不可抗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战争、洪灾、台风、地震等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期相同。2.受阻一方应在不可抗事件发生后尽快用电话通知对方并于事故发生后10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等用特快专递或挂号信寄给对方审阅确认。3.不可抗事件延续3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经协商在60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十一、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甲方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乙方协商签订补-第3页-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补充协议签订后,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一式3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持有1份,乙方持有1份,同级财政部门备案1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宜宾市数据局(盖章)乙方:成都耀曦展览策划有限公司 (盖章)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冯星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授权代表): 舒超地址:宜宾市叙州区南岸街道南广路197号龙湾路集地 址:车城东四路333号1栋1层8号中办公区2号楼5楼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东方电气支开户银行:宜宾市商业银行金沙江支行行账号:20301201000030177账号:4402205209100141541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6日签订时间:2025年07月16日-第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未来之城场景展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宜宾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