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造价咨询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乌苏市司法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乌苏市司法局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兴禾工程项目投资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乌苏市司法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041101000022349196
五、合同编号:11N0103134062025106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工程造价咨询服务
详见附件

1.00
1000
1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乌苏市司法局
联系人:阿依士娃克·革命哈孜
联系电话:15739748757
传真:/
地址:乌苏市新区政府财政局大楼三楼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601【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乌苏市司法局会议室装修工程.pdf

工程造价咨询合同(乌苏市司法局会议室装修工程)合同编号:11N010313406202510601采购单位(甲方):乌苏市司法局服务单位(乙方):新疆兴禾工程项目投资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建设工程委托造价咨询与其他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工程概况工程名称:乌苏市司法局会议室装修工程工程概况:会议室墙面、地面、吊顶、门窗及线路改造等维修工程。二、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1.双方约定的服务范围及工作内容:竣工结算审核。2.造价管理的内容包括:竣工结算审核。3.工作时限要求:在资料齐全时(结算以施工单位申报竣工结算时之日起),依据审计时限,10个工作日之内出具审核报告。本项目负责人:王艳,身份证号:******************,一级造价工程师证号:建[造]13221151014888。三、服务期限本合同约定的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开始实施,至工程结算审核完成终结。四、质量标准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应符合:满足国家、省、市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规程的要求。五、酬金及计取方式1.本协议含税酬金:1000元(大写:壹仟元整)。2.计取方式:依据中价协【2013】35文件,计算服务费不足1000元的,按1000元收取。3.酬金计取基数:费用具体如下:92867.92*0.008=742元,最终价为1000元。4.酬金支付办法:酬金采取1次付清。支付时间:在乙方出具竣工审核报告并提供增值税普通发票10日内,一次性支付合同价的100%。六、合同文件的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或委托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或造价咨询服务建议书(如果有);3.专用条件及附录;4.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包括补充协议)均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七、词语定义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八、合同订立1.订立时间:年月日。2.订立地点:乌苏市。九、争议的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十、合同生效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委托人执叁份,咨询人执叁份。甲方(公章):乙方(公章):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地址:乌苏市新区政府财政局大楼三楼地址:乌苏市新市区街道温州路21号兴农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二楼电话:0992-8520148电话:0992-7265062税号:116542020103134062税号:91654202MAD6ML1J57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乌苏市支行开户银行:新疆乌苏农村商业银行南苑新村支行账号:30200001040005924账号:829120012010122444331签订日期:签订日期: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工程造价咨询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