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评估采购合同公告(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2025)
一、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二、供应商名称: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671101000023641791
五、合同编号:11N202016009202528006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不动产评估
详见附件
件
1.00
8000
8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
联系人:鲁静
联系电话:18809960808
传真:/
地址:库尔勒市交通东路66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房地产评估委托合同书(修改).pdf
房地产评估委托合同书甲方(委托方):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库尔勒养护所乙方(受托方):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甲、乙双方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书。一、评估目的为委托方核实房地产市场价值及年租金提供参考依据。二、估价对象1、库尔勒市塔什店镇塔什店矿山路9号光华商业街4幢2层1号商铺建筑面积为1189.57平方米的商业用房于价值时点2017年10月3日的市场价值;2、库尔勒市塔什店镇矿山路南侧棚户区改造房(泰安家院小区)60㎡及80㎡户型住宅自2017年10月3日起至2025年10月3日期间的平均年租金;三、价值时点2017年10月3日。四、评估报告提交期限和方式1、甲方于现场勘查后5日内向乙方提供房地产评估所需全部资料,乙方收到甲方提供的全部评估资料后,在10日内完成甲方委托的评估工作,并向甲方提供正式的房地产评估报告书。若因甲方资料提供原因或乙方在执业过程中遇到不可预见的情形影响工作如期完成,乙方须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可延长报告提交时间,或者甲方要求乙方提前完成工作,由双方另行协商。2、完成评估业务后乙方向甲方提交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一式三份,报告以书面形式提交并须同时提供加密PDF格式的电子版报告。甲方有权指定报告格式及安全要求。五、评估服务费及支付方式1、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及此次评估之特定目的,经双方协商,约定本次房地产评估服务费总额为人民币8000元(大写:人民币捌仟元整),其中商业用房市场价值评估费5000元(大写:人民币伍仟元整),租金评估费3000元(大写:人民币叁仟元整),为含税价,乙方须向甲方提供与本合同价款一致、依法合规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发票内容须与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金额一致。第1页共4页开票信息如下:单位名称: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纳税人识别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652800457868045B地址、电话:库尔勒市交通东路66号0996-4061029开户行及账号:中国工商银行库尔勒市百乐支行3010024329024930435备注:库尔勒养护所2、付费方式:乙方提交房地产评估报告书及发票给甲方后,甲方应对报告进行审核,确认验收合格后,评估服务费由库尔勒公路事业发展中心在30日内一次性支付评估服务费给乙方。若报告存在问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整改期间不支付服务费。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账户名称:新疆驰远天合中辰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巴州分公司开户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分行营业部行号:105888000217账号:650501706086000025833、因委托方原因造成评估业务中止时,委托方应按照已完成的工作量支付相应的评估服务费,具体工作量及费用由甲方根据乙方实际提交的工作成果单方确认。如双方对工作量认定有异议,应协商解决。若因甲方中止业务,甲方仅按实际完成工作量对应评估服务费比例的50%支付。六、委托人及相关当事方的权利和义务1、为注册房地产估价师执行评估业务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乙方在评估工作中,特别是在进行现场查勘或房地产清查核实工作时,指定相应专业技术人员及其他有关人员积极配合,使评估工作顺利进行。2、根据业务需要,负责注册房地产估价师与相关当事方之间的协调,为乙方在工作过程中协调企业内部及与评估有关的外部管理部门的关系创造良好条件。3、按约定的日期为乙方提供与评估相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4、对乙方评估人员中可能涉及与甲方有利害关系的人员有权提出回避。5、恰当使用评估报告。七、房地产评估机构的权利和义务1、指派与约定事项要求能力相适应的人员进行执业,以确保工作进度和质量。第2页共4页2、在评估工作执行过程中,依照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房地产评估准则,对评估对象在评估基准日特定目的下的价值进行分析、估算并发表专业意见。3、遵守职业道德,对执业过程中获取的甲方及相关当事方的信息严守秘密。4、指导甲方及相关当事方有关人员做好房地产清查申报工作。5、在约定时间内提交房地产评估报告书,乙方不得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为由无故拖延或拒绝履行合同,若因甲方资料延误确需顺延,乙方应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并协商合理顺延时间。因乙方原因造成延误,甲方有权要求合理补偿。6、当评估程序所受限制对与评估目的相对应的评估结论构成重大影响时,乙方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说明具体受限情形及影响程度后,经甲方书面确认,乙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相关限制无法排除时,有权解除合同。八、合同的变更1、合同书签订后,签约各方发现相关事项约定不明确,或者履行评估程序受到限制需要增加、调整约定事项的,可以协商对合同书相关条款进行变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书。2、合同书签订后,若因甲方原因提出对合同中的重要条款进行变更或更改,如评估目的、估价对象、价值时点发生变化,或者估价对象范围发生重大变化等,造成乙方返工或增加工作量的,甲、乙双方应另行协商加收评估服务费用和延长出具房地产评估报告书时间,并签订补充协议或者重新签订合同书。九、违约责任1、因甲方或相关当事方提供资料虚假、不实或不完整以及发生虚假陈述而导致评估结果失实,乙方不承担法律责任。评估报告存在数据错误、方法不当等专业过失导致甲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修复报告及赔偿全部损失。2、若乙方无故终止履行本合同,所收评估服务费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本合同书,乙方有权终止评估并且不退还已完成部分的评估服务费用。3、甲、乙双方如一方违反本合同书,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有关规定,向对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双方协商确定;造成经济损失的,还应进行赔偿。4、签约各方因不可抗力无法履行合同书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第3页共4页十、争议的解决因合同书或执行本合同书产生的任何争议,应当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双方同意向库尔勒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一、生效日期及其他约定事项1.本合同书经甲、乙双方负责人或授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2.本合同书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不动产评估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