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采购合同公告(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员会宣传部2025)
一、合同编号:11NMB103400X20251201
二、合同名称:“情满东天山 七夕奇妙游”第十三师新星市与哈密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合同
三、项目编号:XJJR-2025-073
四、项目名称:“情满东天山 七夕奇妙游”第十三师新星市与哈密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员会宣传部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伊州区大营房幸福路1号
联系方式:0902-2565338
供应商(乙方):河南广电卫视传媒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金水区国基路60号国家知识产权创意产业试点园区A座6楼0605-4室
联系方式:1859586639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情满东天山 七夕奇妙游”第十三师新星市与哈密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 数量:1.00 单价(元):9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以七夕传统文化为纽带,融合新疆兵团特色与多元民族文化,通过专场文艺演出的形式展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魅力,促进民族团结,增进各民族“五个认同”,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具体见文件服务内容)服务要求:满足招标人服务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文件服务时间: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2025年8月29日完成全部活动止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及招标人要求
2.合同金额(元):9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单一来源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6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img20250828_12515891.pdf
“情满东天山七夕奇妙游”文化特别活动创作服务合同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宣传部乙方:河南广电卫视传媒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就乙方为甲方提供“情满东天山七夕奇妙游”第十三师新星市与哈密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执行服务的相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一、服务内容1、服务事项:甲方委托乙方实施“情满东天山七夕奇妙游”第十三师新星市与哈密市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活动策划和现场执行工作。2、执行时间:2025年8月29日(以最终活动实际执行日期为准)3、活动实施地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文化馆4、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活动策划、现场执行、演艺内容创作、导演统筹、演员统筹、化妆造型、服装设计、道具设计、视觉特效设计制作、演出排练、节目编排、现场呈现、舞美设计、舞美制作、灯光音响设计与制作、现场施工、演艺配套设备制作安装调试、制片统筹、宣传录制、后期制作以及活动内容在乙方所属媒体平台进行宣传推介等。5、乙方服务不包含:活动现场的隔离围挡、公安警力安防、电力保障及电费、医疗保障、通讯网络保障(移动、联通、电信)。6、服务要求:(1)乙方策划方案应符合甲方相关要求,乙方确保活动按时顺利进行,达到策划执行效果。(2)乙方依据方案进行采购的物料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要求和合同目的。1二、服务费用1、服务费用(含税)总金额为¥990000.00元(大写:人民币玖拾玖万元整),其中不含税金额为¥933962.26元(大写:人民币玖拾叁万叁仟玖佰陆拾贰元贰角陆分),税额为¥56037.74元(大写:人民币伍万陆仟零叁拾柒元柒角肆分)。上述总金额为固定总价,乙方需完成及达到合同约定内容的要求与标准。甲方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足额、合法、有效的增值税普通发票及其他付款资料(税率6%,开票项目为“演出服务费”)。2、支付方式:首款支付:合同生效后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首款¥450000.00元(大写:人民币肆拾伍万元整);屋款支付:活动结束后45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尾款¥540000.00元(大写:人民币伍拾肆万元整);3、乙方收款信息如下:户名:河南广电卫视传媒有限公司纳税人识别号:91410100MA44YBXB3Y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高铁东站支行账号:246859703621联系电话:0371-656052074、甲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信息为:单位名称:中共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十三师委员会宣传部纳税人识别号:11991300MB103400XJ三、甲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指派一名负责人与乙方全程对接,配合乙方完成委托内容。2、活动方案和活动效果由甲方委托哈密红星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与相关部门沟通协调配合支持。23、甲方应按照协议中双方确认的时间及条件向乙方付款,乙方未提交相应发票及资料导致甲方迟延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四、乙方权利与义务1、乙方保证工作团队和人员具备有大型活动策划执行演出经验。2、乙方应按甲方提出的要求和建议进行调改。但为保证活动效果,甲方的修改建议须是明确的、可执行的。乙方需要按照活动流程顺利完成各个环节,乙方需要保证方案亮点得到很好的呈现;甲方须在乙方演出前确定节目和流程,乙方应根据甲方提出必要且合理的修改意见和呈现效果修改,以保障交付质量。3、因乙方原因,包括并不限于设备搭建、演员失误等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因非乙方原因或人员造成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责任方承担,与乙方无关。五、违约责任1、除双方另有约定之外,若甲方不能依约按时足额付款,则视为甲方违约。因甲方未按时足额付款导致的活动延误或活动质量瑕疵的,乙方不承担责任,同时不免除甲方相应的迟延付款责任。在甲方逾期付款期间,除甲方依约应付款项之外,还应按照逾期付款天数,以应付日同期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一年期)计算逾期违约金,直至甲方实际完成付款之日为止。2、在活动执行过程中,如因乙方违约或者导致活动质量未达到双方约定效果,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整改,同时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和经济赔偿。专用3、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本协议任何一方未履行或违反本协议项下513的义务,守约方有权根据违约方未履行协议义务或违反协议义务的实际情况,选择要求违约方履行义务、采取适当的补救措施以迅速有效地避免或减小损失或损害、继续履行本协议、解除本协议等措施进行补救,3同时违约方应按照协议的具体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如相应条款没有具体违约金数额的,则违约的一方应赔偿因其违约行为给守约方造成的所有直接经济损失和预期利益损失,前述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经济损失、公证费、交通费、诉讼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律师费、公关费等费用。六、保密条款1、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和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获知对方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对方的经营信息、销售数据和技术方案等商业秘密。非经对方书面的、特别的授权以及在法律有强制要求的情况下,获知对方商业秘密的一方不得擅自使用或授权他人使用或泄露给他人,或有其他不正当使用的行为,否则应赔偿对方因此受到的损失。2、在任何情形下,本条所规定的保密义务应永久持续有效。七、知识产权1、因本合同委托事项所产生的作品(包括但不限于视频、音频、图片、文字、卡通形象、舞台模型等)的知识产权及相关权益由甲乙双方共有,双方均有权用于展览、展示、户外大型广告、出版或对外宣传。2、乙方承诺其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涉及需要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等权利的,已经取得了相关权利人同意由甲方享有相关权利的使用权让渡或授权,保证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等任何合法权利,若因此导致甲方被第三方追诉并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但由甲方提供的素材或资料除外。3、本合同所述的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著作人身权及著作财产权)及其相关邻接权、商标权、专利权、周边产品开发权以及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等。八、不可抗力1、任何一方因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不能部分或全部履行本合同的,不承担责任。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的合理可行的4最短时间内通知对方,因怠于通知造成对方损失的应予赔偿。不可抗力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原因:政府指令或司法禁令、法律法规政策的变化,自然灾害如大风、暴雨、冰雹等,社会行为如罢工、骚乱、疫情等。2、如因政策原因、上级行业指令或上级主管部门责令停止乙方制播权限等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的,双方据实结算后,甲乙方均不承担任何责任。4九、其他事项1、本合同附件为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为本次项目服务的全部内容,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他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超过30日仍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3、本合同一式捌份,甲方执肆份,乙方执肆份,自双方签约代表签名且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各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双方签署内容)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因第十三师新星市党委宣传部(盖章)签约代表(签名):签约时间:2055年8月26日乙方:河南广电卫视传媒有限公司(盖章)签约代表(签名):材少签约时间:205年8月26日5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特别活动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