其他广告宣传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商务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商务局
二、供应商名称:塔城和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商务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281101000023704082
五、合同编号:11N01030376920252602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其他广告宣传服务
详见附件

1.00
40000
40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塔城地区商务局
联系人:娄可媛
联系电话:13119011004
传真:/
地址:塔城市辽塔创业大厦F区二层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塔城招商片修改合同(1).pdf

委托制作合同甲方(委托单位):塔城地区商务局负责人:许宏艳地址:塔城市六合广场创业大厦F区二楼联系人:谢成18699359939乙方(受托单位):塔城和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负责人:李春来地址:塔城市塔尔巴哈台南路29号106室联系人:胡尔买提·木尔扎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甲方委托乙方就2024年制作的塔城地区招商宣传片补拍、修改,在平等互利的原则下就下列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服务项目、要求1、服务要求:根据甲方提出的修改意见在2024年制作的塔城地区招商宣传片基础上进行补拍和修改,配音国语版、俄文版两个版本宣传片。2、交片验收时间:2025年8月30日前,完成补拍和修改工作成片提交后由甲方组织验收审核程序,乙方按照修改意见进行修改,甲方无反馈意见或公开使用即视为验收合格。第二条服务报酬及支付期限1、服务报酬:含税价共计:人民币¥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乙方收款账户信息如下,如乙方变更需以书面方式通知甲方,否则视为未变更,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帐户名称:【塔城和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开户行:【新疆塔城农村商业银行营业部】帐号:【828020012010128296908】第1页共4页2、甲方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不含节假日)内向乙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金额人民币¥40000元整(大写:肆万元整)。付款前乙方向甲方提供发票,若因发票提供、政府采购程序等原因逾期的,则甲方付款时间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第三条服务原则乙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的约定,安全、有效、保质、保量、及时地完成相关工作。第四条双方的权利及义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应遵守国家有关电视片管理的法律法规,不得要求乙方摄制违反法律法规的视频内容。2、甲方负责乙方在摄制过程中的全程协调组织工作。3、甲方应为乙方的摄制工作提供必要的有关背景资料。4、甲方是该片的制片方、策划方、监制方,并拥有最终成片版权。5、甲方在不影响乙方拍摄计划和总体设计的前提下,有权对乙方所摄制的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乙方应当及时进行修改。6、甲方有义务依据合同规定按时支付乙方相应的费用。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有权依据合同规定获得相应的费用。2、乙方在摄制本片时,不仅要保证视频艺术创意质量,同时在摄制设备上也要确保高标准。3、乙方保证其制作的视频内容和表现形式不存在违反任何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4、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修改,保证视频的画面品质及技术质量达到双方约定的标准。5、乙方不得向外泄露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并应对甲方的资料进行保密。6、甲方授权提供给乙方使用的资料,乙方不得向任何第2页共4页第三方透露公开、授权使用。7、乙方制作成片后需向甲方提供成片和可修改制作的素材原片,宣传片产权归甲方所有。第五条双方的违约责任1、甲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费用,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2、甲方在乙方完成合同规定的项目后,按照合同期限支付费用。3、乙方提供服务不符合约定要求的,应以书面形式于3个工作日前告知甲方,双方协商解决,否则甲方有权扣除相应的服务报酬。4、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项目制作并向甲方交付,如有延误,每延误一天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1%的违约金,延误超过十天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第六条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甲乙双方不能预见、不可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如洪水、地震等自然灾害;社会管控等要求。2、在任何一方遭遇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当尽快进行协商,达成双方认可解决方案。3、如不可抗力造成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情况,双方应在友好协商的前提下解除本合同,同时甲方应按乙方实际完成的工作和已产生的成本给予支付。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1、如因本合同产生纠纷,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在双方不能协商解决时,本合同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由败诉方承担相应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违约金、赔偿金、律师费、诉讼费、保险费、保全费等全部费用)。第八条通讯和通知第3页共4页1、任何一方就本合同相关事宜以挂号信、电子邮件、特快专递、微信等方式按本合同首页中载明的联络信息发送通知的,通知在签收日或拒收日或发送确认后视为送达。本合同中载明的送达信息同时为双方约定的司法送达信息。2、任何一方的联络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在变更之日起5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在被通知方收到有关通知之前,被通知方根据变更前的联络方法所作出的联络和通讯应视为有效。第九条合同的生效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以下无正文,为签字页)甲方(盖章):塔城地区商务局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乙方(盖章):塔城和美传媒有限责任公司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人(签名):签订日期:年月日第4页共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其他广告宣传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