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市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采购合同公告(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2025)
一、合同编号: 440606-2025-03994
二、合同名称: 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
三、项目编号: 440606-2025-03994
四、项目名称: 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
地 址: 佛山市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55号
联系方式:0757-22381962
供应商(乙方):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之一2105室
联系方式:020-28928806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项
主要标的单价:1186000.00元
合同金额: 118.6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佛山市顺德区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8-2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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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政府采购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0606-2025-03994项目编号:440606-2025-03994项目名称: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采购包号:采购包1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源2025年8月甲方: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电话:0757-22380378传真:0757-22239438地址:顺德区大良街道新宁路55号乙方: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电话:020-28928806传真:020-37873465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16号之一2105室根据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壹佰壹拾捌万陆仟元(¥1,186,000.00元)人民币。合同金额包含履行合同所需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人工费、车辆船舶使用费、差旅费、办公场地费、公司管理费、系统维修维护费(含耗材、部件及试剂)、子站站房及基础辅助设施维护费、站房用地租金、危废处置费、相关税费等所有可预见和不可预见费用。合同金额为含税全包价(人民币),甲方不再支付任何额外费用。二、服务内容及要求2.1服务内容乙方依据甲方要求、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对顺德区主河道水质市控自动监测系统(含羊额子站、均安子站、右滩子站、潭洲水道河口站、陈村水道河口站及中心监控室)提供全面运维服务,包括:监测设备日常维护、故障检修、质量保证质量控制(QA/QC)及技术实验支持、子站站房及辅助设施管理维护:支付陈村河口站站房租金、承担潭洲、陈村河口站水电费及5个子站通讯网络费;完成潭洲、陈村河口站防雷设施检定与维保;规范处理5个子站产生的废液,委托资质单位安全处置。在线监测网络的水质指标参数监测能力见表1。1表12025年顺德区地表水水质在线监测网络市控站点基本信息河道名称子站名称相应断面监测参数水站位置顺德水道羊额站羊额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硝酸盐氮,氟化物,挥发酚,氰化物,总砷伦教羊额自来水厂东海水道均安站七滘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总砷均安自来水厂右滩站右滩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硝酸盐氮挥发酚,氰化物,总砷,铜,铅,镉锌,镍,锰,六价铬,汞,硒右滩水厂潭洲水道潭洲河口站三乐路大沙桥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砷三乐路大沙桥旁边河堤公园陈村水道陈村河口站陈村水道河口水温,pH值,溶解氧,浊度,电导率,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总砷陈村水道与顺德水道交界2.2技术要求乙方根据项目技术背景和项目需求内容,融合设备技术特征(技术路线或其重要技术),参照投标文件制定适应项目需求的技术方案和应急计划方案,为其团队的技术服务活动提供行动指南,以及为甲方的技术监督考核提供参考。2.3系统支持事项及要求详见附件1《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支持事项及要求》。2.4运维工作目标需求(1)所获取的各项指标的有效监测数据必须满足《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规范》(HJ915.3-2024)中规定的污染物浓度数据有效性最低要求;(2)水质五参数及硝酸盐氮有效数据率/半年/站点W90%,其余各监测项有效数据率/半年/站点W85%,五参数以1小时均值计,其他参数以监测频次计(3)定期QA/QC执行率不少于要求数的100%(要求数不含因各种合同之外的质量检查、不定期核查、站点搬迁、技术升级、改造、用户实验需求,以及其他不可抗拒力造成的系统暂停运行);(4)异常情况响应率100%。2.5技术标准需求参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规范》(HJ915.3-2024)、《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2(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12)、《关于印发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等文件的通知》总站水字(2019)649号、关于印发《地表水环境质量评价办法(试行)》(环办(2011)22号)等规范及要求,以及监测系统产品设备的操作维护手册等相关技术文件开展技术服务活动。三、服务期1年(2025年9月1日至2026年8月31日)。根据甲方要求,合同签订生效后45天内完成首次技术验收考核,合同签订生效后每6个月完成一次阶段考核。四、付款方式1、合同生效: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完成合同备案后生效。2、本项目付款方式分3期支付(1)支付比例30%,合同生效后,根据首次技术验收考核结果支付合同首期款合同款总额的30%(首期运行维护费)即(小写:¥355,8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2)支付比例40%,合同生效后,甲方根据最近一次阶段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款总额的40%(第2期)即(小写:¥474,400.00元,大写:肆拾柒万肆仟肆佰元整);(3)支付比例30%,甲方根据项目最后一次考核结果,支付合同款总额的30%(最后一期运行维护费)即(小写:¥355,800.00元,大写:叁拾伍万伍仟捌佰元整)。3、甲方支付每笔款项时,乙方提供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4、付款方式:采用支票、银行汇付(含电汇)等形式。5、因甲方使用的是财政资金,甲方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为甲方已经按期支付。五、验收要求1、首次技术验收3甲方(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按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服务内容需求”中涉及技术方案条款的响应材料进行验证考核,具体实施办法详见附件2《项目首次技术验收考核办法》。2、阶段考核甲方(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每半年对乙方提供的运维服务开展一次考核评价,甲方按考核评价结果支付运维服务费用,并决定合同期的继续或终止,阶段考核办法详见附件3《项目阶段考核办法》。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监督检查乙方的服务履行情况;(2)甲方应按本合同第四条的款项支付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3)如发生意外、自然灾害或者不可抗力等非乙方责任造成的仪器损坏由甲方负责。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资产保护:乙方负责管理的资产(包括全部产权和建筑物、设备及配套设施)属甲方所有,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方式对各类财产进行出售、抵押或转移;项目运维期间,乙方有责任保证上述全部资产的完整、安全,并处于良好状态,确保系统(设备)及其技术能力没有损失或变异。七、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响应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一定比例的违约金,具体根据本合同条款“考核办法”实施;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和需求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3%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具体根据本合同条款的“考核办法”实施;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价的5%的违约金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4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处理;5、合同履行期间,如甲方遇有上级政策(包括财政政策)调整,双方可再协商本项目的内容,不视为违约。八、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甲、乙双方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九、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一、其它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a5.乙方人员在合同内发生的涉及安全相关事故由乙方全部承担;6、由于乙方维保不当导致重要视频、数据无法提取的,乙方应承担相应责任。若由此给甲方造成任何其他损失,乙方有义务承担连带责任并负责赔偿。5十二、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完成合同备案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监管部门壹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甲方(盖章):佛山市顺德生态环境监测站乙方(盖章):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代表:L2代表:1签定日期:2025年月2日8月2签定日期:2025年签定地点:佛山市顺德区开户名称:广州尚广环保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号:686057742738开户行:中国银行广州黄埔大道西支行6附件1《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系统支持事项及要求》一、系统支持事项及要求(一)现场设备巡检与日常维护1、子站巡检W1次/周,按日常维护要求对子站监测系统及其仪器设备、站房及其辅助设施(供水、供电配电、通讯、空调、防雷等)进行定期检查维护,更换耗材、试剂等,并负责子站的物资管理和室内环境卫生;2、收集子站废试剂瓶和分析废液,按分析因子分类收集废液,其中危废液、普通废液分别存放,并建立记录台账;3、服务方结合项目技术背景和技术规范,设计好与监测系统设备技术相适应(技术相符、覆盖全面)的巡检记录表,投标文件中至少提供子站巡检记录表(技术方案)证明。(二)系统及其设备故障检修4、及时发现并妥善处置系统及其仪器设备的故障和隐患,对于造成数据损失超过6小时的故障的情况,必须有检修记录:需要设备更换或下线处理的情况,必须征求甲方专业管理人员的意见,并有仪器设备流转记录;5、可现场排除的轻度故障,每日7:00后至18:00前出现故障时,应在故障2小时之内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每日18:00后至次日7:00前出现故障时,应在次日10:00前响应,响应后24小时内排除故障;6、对于36小时内不能妥善处理的重大故障仪器设备,需尽快返厂检修,同时为了保证上传数据的完整性,乙方采用备机或者手工采样监测等方式。备机投入使用前,需要对备机的性能参数做一整套测试,测试合格后方投入运行。设备返厂后,如厂家对设备无法进行修复,建议更换或者下线处理时,需征得甲方同意,按要求填写仪器设备流转记录表,方能下线设备,不得私下处理仪器设备。(三)系统设备的上线和下线作业7、子站系统设备的上线和下线作业中,乙方不得擅自变更在用监测系统的集成技术和运行设备,作业完成后,不得出现监测系统及设备发生技术倒退或重要技术功能损失的情况;维持项目监测能力,协助设备的调配流转管理,7确保设备资产无损。(四)监控中心系统维护8、顺德区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与预警系统平台服务器系统的软件备份和数据库维护;9、服务器主机维护,以及其常见故障的处理;10、主河道水质监测网络通讯的报障和修复情况跟踪,以及监测系统的外部信息需求协助。(五)服务技术记录的收集整理11、每季度汇总整理提交1次巡检记录和上季度运维总结报告,合同运维期结束后汇总统计所有服务记录,并在年度合同结束后的10天内提交年度运维总结报告。(六)其他不定活动12、当水质毒性物质氰化物、总砷、挥发酚监测项20天以上未超水质控制标准时,可将其监测频率改为1次/4小时,否则改回原监测频率;13、在甲方组织督导下,按有关专业需求对自动监测系统进行技术实验活动;14、协助、配合甲方完成接待子站参观、各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等。(七)项目重要设备所需的技术支持能力(甲方在首次技术验收考核时候确认)15、熟练掌握THK-NM2025水样智能综合预处理器的调试、维护技术;16、熟练掌握OVA7100dual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调试、维护技术;17、熟练掌握AP2000VP挥发酚分析仪的维修、维护技术;18、熟练掌握THK-ZK2025定容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技术。(八)专业技能与资源保障要求A具备满足项目技术服务所需的专业团队19、运维专业团队(人员)具备胜任检修维护项目大多数设备的技能资质:运维团队人员具备胜任检修维护项目大多数设备(参见招标文件“项目技术背景”内容(4))的能力证明材料;20、运维专业团队(人员)有通用类环境水质自动监测运维技术资质:运维团队(人员)有中国环境监测总站颁发的“地水环境质量自动监测与运维管理培训合格”证书,或者有中国环境保护产业协会颁发的“水质自动监控(地表水)运8行工培训合格”证书。B具备项目设备所需的运维资源保障渠道21、①具备项目设备运行所需的运维资源保障渠道:乙方应为本项目建立稳定的源自设备制造商的运维资源(物资)保障渠道;②项目的维修配件、耗品/耗材和专业工具的供应计划:结合项目技术背景,制定监测系统运维所需的维修配件、耗品/耗材的供应计划方案。C具备专门的技术支持工具22、配置至少3套关联、符合、满足项目在用设备技术背景和需求的运维数据处理终端,用于在用监测系统数据(系统基础配置、设备运行状态、在线QC数据、监测数据等)监控、存储、分析、迁移和统计管理等维护工作;23、乙方提供1台0VA7100十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搬迁、安装和调试校准服务(包含提供新的安装机柜),监测数据上传系统,原站房其他设备布局重新调整,保障现场运维工作便利(合同生效后1个月内完成)。二、QA/QC任务事项及要求(一)定期QA/QC任务1、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的低浓度(零点)和高浓度(量程)标准溶液核查:(1)任务数量≥78次/监测项/站点/半年,48小时(不含)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2)低浓度(零点)标准: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析仪采用I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的1~2倍;氰化物、总砷分析仪采用Ⅱ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的1~3倍;挥发酚分析仪采用Ⅲ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的1~3倍;氟化物分析仪采用I类地表水质标准限值的0.2~0.5倍。低浓度核查标准溶液即配即用,有效期不超过12小时;(3)高浓度(量程)标准采用分析仪的70%~100%运行满量程;(4)核查结果合格控制限参照HJ915.3-2024标准,如果超合格控制限,则参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12)中“监测数据有效性评价”的对应情况处理监测数据。2、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的定期加标回收率检查:9(1)任务数量W24次/监测项/站点/半年,1周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2)加标量: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分析仪采用当前浓度的0.5~3倍;挥发酚、氰化物、总砷和氟化物分析仪采用测定下限的1~3倍。加标样即配即用,有效期不超过12小时;(3)加标体积和计算方法参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12)。3、以上定期QC任务实施的数据损失限制:要求因“(1)分析仪的低浓度(零点)和高浓度(量程)标准核查”+“(2)分析仪的定期加标回收率检查”任务累计损失的监测数据≤24个/监测项/站点/半年。4、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定期标准核查:(1)核查元素个数W5个/每次,W8个/半年;(2)任务数量W6次/站点/半年;(3)标准核查浓度采用GB3838-2002中I类水质标准限值的1~3倍;(4)结果合格控制限≤±15%。5、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定期加标回收率检查:(1)核查元素个数W3个/每次,W8个/半年;(2)任务数量W6次/站点/半年;(3)加标量采用当前浓度所属GB3838-2002中I类水质标准限值的1~2倍或当前浓度的1~4倍。6、pH、电导率、浊度、硝酸盐氮的标准核查:(1)任务数量≥24次/监测项/站点/半年,5天(含)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2)结果合格控制限参照HJ915.3-2024标准。7、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任务数量W6次/监测项/站点/半年,1月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8、多点定容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任务数量W2次/台/半年,3个月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造成任务相关的监测项目定期QC记录损失≤10次/监测项/站点/半年。10(二)不定期QA/QC任务9、对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监测结果超标情况的质控:(1)对超标样的超标监测项实施在线加标回收率检查,要求4小时内(从超标水样的采样时间开始计算)完成该任务,并且不可造成水样监测数据出现损失。结合项目技术背景情况,以总磷或挥发酚项目为例,制定监测结果超标的在线加标回收率检查的可行性时间规划/管理技术方案,要求技术方案图文并茂,有基于方案核心设备的有效对应图片(提供的图片必须与项目技术背景实际相符,否则视为无效)说明;(2)24h内连续n次监测结果超标情况下,在线加标回收率检查频次数按INT((n+5)/6)实施,其中“INT0)”为取整函数,n为小于12的自然数;(3)加标量、加标体积和计算方法参照“定期QA/QC任务”中的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的定期样水加标回收率检查办法。10、对重金属监测结果超标情况的质控:(1)对超标样的超标监测项实施在线标准核查或加标回收率检查,要求24小时内(从超标水样的采样时间开始计算)完成该任务,并且不对正常的水样监测造成数据损失;(2)24h内连续n次监测结果超标情况下,在线标准核查或加标回收率检查频次数按INT((n+2)/3)实施,其中“INTO”为取整函数,n为小于6的自然数;(3)标准核查浓度、加标量和检测方法参照“定期QA/QC任务”中的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标准核查及定期样水加标回收率检查办法。11、不定期标样抽查:根据项目技术背景,由甲方安排内容、数量、时间和标样。12、仪器故障修复后至少完成一次校准/检查,仪器上线后、下线前至少完成一次校准/检查。13、系统集成影响检查:核查水质指标监测项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根据水质浊度范围档次(TB≤8ONTU;8ONTUKTB≤200NTU;TB>200NTU)变化情况安排任务的实施,检查方法参照《地表水水质自动监测站运行维护技术要求(试行)》11(中国环境监测总站2019-12),对于可能出现的各档次水质浊度范围情况,任务数量≥2次/监测项/站点/档次水质浊度范围/半年。(三)QA/QC作业技术记录样版展示需求乙方应结合项目技术背景、服务内容需求和技术标准,设计好与监测系统设备技术及任务需求相适应的QA/QC作业技术记录表,要求能完整准确反映设备QA/QC的主要计量要素(构件)信息和标准传递作业各环节及其顺序。需提供以下技术记录表(技术方案)证明:14、THK-ZK2025定容水溶液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记录表(样版);15、YX-TNP总磷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记录表(样版);16、AP2000TCN氰化物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记录表(样版);17、OVA7100dual重金属分析仪校准记录表(样版)。12附件2《项目首次技术验收考核办法》1、项目“项目需求内容”中技术方案条款的响应材料(按投标文件)考核办法考评内容考核内容与要求计分备注项目招标文件“服务内容需求”中涉及技术方案条款的响应材料(按投标文件)的技术适应性和实际可验证性(1)考核时间段:开始时间,合同生效之日;结束时间,合同生效开始后的第45天或该项考评不足60分时。(2)对技术方案条款投标响应材料的考核标准:①投标响应的有关证明材料与项目技术背景信息的关联性、符合性;②投标响应的有关证明材料与项目技术设备实际的关联性、符合性;③投标响应的有关证明材料是否通过项目现场技术设备的适用性、满足性、可行性验证。与①、②、③任一标准不符合的,即视为该条款投标响应材料验证考核不通过。总分100分,每有1例不通过时,扣除10分。该项考评不足6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不予支付合同款。2、项目首次技术验收拟进行现场审核验证的技术方案(投标文件的响应材料):(一)系统支持事项(1)子站巡检记录表;(2)THK-NM2025水样智能综合预处理器主结构运行故障报警-备份结构替代运行模式分析,以及故障排除后的技术处理方案;(3)OVA7100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常见故障及对应解决方案清单;13(4)AP2000VP挥发酚分析仪的样品消解汽化分离部分常见故障表现、原因分析及对应解决方案清单;(5)THK-ZK2025定容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作业技术方案;(二)QA/QC任务事项(6)以总磷或挥发酚监测结果超标为例的在线加标回收率检查的可行性时间规划/管理技术方案;(7)THK-ZK2025定容水溶液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记录表;(8)YX-TNP总磷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记录表;(9)AP2000TCN氰化物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记录表;(10)OVA7100dual重金属分析仪校准记录表;3、技术方案现场审核验证记录表(样式)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技术方案审核验证记录技术方案名招标文件“采购项目技术要求”中的有关技术方案条款描述投标响应的技术方案内容有关技术方案的审验情况第一步:与项目技术背景信息的关联性、符合性情况第二步:与项目技术设备实际的关联性、符合性情况第三步:是否通过项目现场技术设备的适用性、满足性、可行性验证审验时间:审验现场:审验人员:审验小结:·····.15附件3《项目阶段考核办法》◇乙方的运维服务接受甲方实施的技术考核,主要从三个方面予以考核:1)系统支持情况;2)质保/质控情况;3)系统运行质量审核。对关键技术服务事项的考核情况,将安排对应合同款的扣除和支付。具体见《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考评方案表》。◇每半年进行一次考核评价,每次考核单独计分。◇每次考核以合同总金额的30%为付款基数,按考核结果支付维护费。单次考核得分>80分的,全额支付当期运行维护费;70分得分<80分的,以80分为基准,每少一分扣除当期运行维护费的1%;得分<70分的扣除当期运行维护费,且甲方有权终止运维合同。顺德区主河道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项目考评方案表考评内容考核内容与要求计分备注一、系统支持事项(33分)巡检(A)(15分)(1)频次:子站21次/周/站点;(2)反映在巡检记录表上的巡检内容和技术要素必须完整,并与子站系统及其设备实际情况相符,记录内容不完整、不规范、弄虚作假的当作缺检计算;(3)适用范围:子站。巡检率/站点≤额定数的85%,扣3分,扣完15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故障检修(18分)(1)检修内容和记录要素必须完整,并与设备检修实际情况相符。每次的检修,除按规范填写检修记录(表)外,①必须附带同时的子站巡检记录,②涉及传感器、光源、电源、计量泵、电路板更换的情况,还应补充有关的仪器设备性能检查记录(运行试剂类分析仪至少有样水加标回收检查);(2)故障造成的监测数据损失限制:60个/监测项/站点半年;每有1例达不到要求的扣除2分。扣完18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考评内容考核内容与要求计分备注故障检修(18分)(3)故障造成的QC记录损失限制:5次监测项/站点/半年;(4)适用范围:子站监测系统及其设备、监测网络平台及其服务器。每有1例达不到要求的扣除2分。扣完18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二、定期质保/质控(30分)定期QA任务(10分)定期实施在线定容质控仪的标准传递校准/标定,作业内容和记录要素必须完整,记录内容与作业实际情况相符,记录要素不完整、弄虚作假、执行无效,以及不符合设备技术要求、传递标准结果不合格的,当作缺做计算。定期QA任务事项及要求如下:(1)定容质控仪计量标准传递校准/标定:任务数量≥2次/半年/台;(2)造成的数据损失限制:任务相关的监测项目QC记录损失≤10次/监测项/站点半年。定期QA任务每有1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10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每扣一个3分,即扣除合同总价的1%。该项考评不足5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定期QC任务(20分)定期实施子站仪器的校准/检查,作业内容和记录要素必须完整,记录内容与作业实际情况相符,记录要素不完整、弄虚作假,在线执行无效,以及在线执行内容不完整的,当作缺失计算。要求如下:(1)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的低浓度(零点)和高浓度(量程)标准核查,任务数量≥78次/监测项/站点/半年,任务数按低浓度/高浓度检查成对记录数计;(2)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的样水加标回收率检查,任务数量≥24次/监测项/站点半年;(3)因“(1)分析仪的低浓度(零点)和高浓度标准核查”加上“(2)分析仪的样水加标回收率检查”定期任务累计损失的监测数据量24个/监测项/站点/半年;(4)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定期标准核查:①核查元素个数≥5个/每次,8个/半年;②任务数量>6次/站点/半年;(5)多参数重金属分析仪的定期样水加标回收率检查:①核查元素个数>3个每次,≥8个/半年;②任务数量>6次/站点半年;(6)pH、电导率、浊度、硝酸盐氮的标准定期QC任务每有1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20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该项考评不足1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考评内容考核内容与要求计分备注定期QC任务(20分)核查:任务数量>24次/监测项站点/半年,5天(含)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7)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氰化物、总砷、挥发酚、氟化物分析仪多点线性检查/校准:任务数量≥6次/监测项/站点半年,1月内做多次的按1次计。定期QC任务每有1例不符合要求的扣1分,扣完20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该项考评不足10分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三、不定期质保/质控(10分)不定期QA/QC任务(10分)(1)不定期标样抽查(2)集成影响检查:核查水质指标监测项为高锰酸盐指数、氨氮、总磷,根据水质浊度范围档次(TB≤8ONTU;80NTU200NTU)变化情况安排任务的实施,对于可能出现的各档次水质浊度范围情况,任务数量W2次/监测项/站点/档次水质浊度范围/半年。每有1项次标样抽查结果不合格,扣除1分;集成影响检查,发现每有1例不达要求,扣除1分。扣完10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四、系统运行质量审核(25分)获取监测数据的有效率(25分)水质五参数及硝酸盐氮有效数据率/半年站点290%,其余各监测项有效数据率半年站点≥85%,五参数以1小时均值计,其他参数以监测频次计。每出现1例不满足的扣1分,扣完25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同。五、技术档案的管理(2分)运维技术记录的汇总整理与技术服务总结(2分)(1)每月的前7天内,按站点分类汇总提交一次子站巡检记录;(2)按站点和设备分类整理故障检修记录,每季的前10天内,汇总提交一次故障检修记录和汇总清单;(3)每半年整理汇总提交一次QA/QC记录;(4)每年分析总结故障及其维修记录,每年前20天内提交上一年的运维总结报告,以便甲方更好了解掌握故障发生的规律。汇总/整理提交记录每有1次不满意扣0.5分;年度分析总结材料不满意扣1分。扣完2分为止,不从总分中扣除。1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水质自动监测运行维护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佛山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