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采购合同公告(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2025)


浙江省本级 | 其他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67164920620254202
二、合同名称: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合同
三、项目编号:HZYX-SWL-25311GK
四、项目名称: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商务大厦4楼
联系方式:0571-85118939
供应商(乙方):浙江广禾众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
联系方式:18616599913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
数量:1.00
单价(元):6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东北地区是浙江重要的旅游客源地,吉林与浙江多年来优势互补、资源共享,携手发展、合作共赢,特别是双方共同推出“千万游客互换”活动以来,两地游客频繁往来,已相互成为彼此重要的旅游目的地和客源地。为进一步提升“诗画浙江”品牌影响力,拓展浙江文旅市场的辐射半径,宣传推广浙江丰富的文旅资源,加深两地文旅交流与合作,拟在吉林省长春市举办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具体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服务时间:自合同签署之日起至活动结束服务标准:详见第三章“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698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东北活动).pdf

合同(东北活动).pdf

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项目合同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乙方:浙江广禾众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一)主题推介活动(1)提供项目主题,要求主题清晰,符合本次推广需求,具体需包含1场主推介活动和2场创意推介活动;(2)提供面积不少于300平的场地,场地具有标志性,具有一定自然人流保障,位置合理,满足活动需求:(3)提供完整推介会流程策划并执行,包含但不仅限于主题推介、嘉宾致辞、艺术表演、启动仪式、内容分享等环节,流程合理,具有创意性、代表性;(4)提供主题推介内容策划并执行,要求紧扣主题,内容清晰,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浙江形象:推介表演节目与项目整体契合,生动、吸引观众,满足项目诉求:台设计方案完整,效果图清晰,具有艺术感,满足项目需求:(5)提供启动形式并执行,具有仪式性、创意性:(6)提供活动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主持人、摄影摄像、礼仪、执行团队等)。(二)主题展集活动(1)提供全面、细致的策划方案并执行,确保不少于10个展示主体,内容紧扣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旅资源、户外体验等浙江特色相关的内容展示,具有新颖性、体验感丰富的浙江文旅特色和年轻时尚的浙江生活方式场景展现,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可行性。活动形式具有创意性、互动性、科技性,能形成较好的话题性及传播性,整体活动形式符合公众活动需求;(2)提供整体视觉设计及相关延展设计并制作,设计内容完整,考虑周全,要求示意图完整清晰,契合主题,具有艺术性与感染力;(3)提供整体空间设计并制作,要求布局完整,动线合理,效果图清晰完整,具有创意体验感,符合项目需求:(4)提供活动工作人员(明确人员安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各个环节有专人负责,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策划、活动执行、安保及应急人员等)。(三)媒体和达人宣传官传活动涉及事前、事中、事后。活动要求中央媒体、吉林主流媒体和浙江主流媒体总计不少于20家、自媒体达人总计不少于20位对本活动进行宣传,宣传形式可包含视频图文宣传、媒体宣传等,全网曝光量不少于7000万次。I(四)其他活动的其他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包括舆情预案、应急预案等。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含税)为(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元)人民币(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项目成果。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密义务不应合同变更、终止而终止。四、知识产权21.本合同所产生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实施、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也不得将该项知识产权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游店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和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33010保全费等必要费用)。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关键性和主体性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非主体性服务分包给他人供应。3.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转包或者分包合同范围的非主体性服务,根据违约条款第4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8月,活动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2.履行方式:以甲方要求为准3.履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七、履约保证金无。2八、款项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488600元)人民币;项目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在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大写):贰拾万玖仟肆佰元整,(¥209400元)人民币。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合同需求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S(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相应服务分项费用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转包或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第一大点“服务内容”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4、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澄清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力。5、本合同一式肆份,申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乙方(盖章):浙众联推应中心传播有限法定代表太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n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徐铭婕联系人:王茜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31号西溪商务大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A座608、609室电话:0571-85115939电话:0571-8509995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账号:7331610183100004678账号:33050161628800000382签约日期:702.81签约日期:05.8-14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项目合同甲方: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推广中心乙方:浙江广禾众联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浙江文旅融合主题推广活动(东北市场推广活动)项目公开招标采购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服务内容(一)主题推介活动(1)提供项目主题,要求主题清晰,符合本次推广需求,具体需包含1场主推介活动和2场创意推介活动;(2)提供面积不少于300平的场地,场地具有标志性,具有一定自然人流保障,位置合理,满足活动需求:(3)提供完整推介会流程策划并执行,包含但不仅限于主题推介、嘉宾致辞、艺术表演、启动仪式、内容分享等环节,流程合理,具有创意性、代表性;(4)提供主题推介内容策划并执行,要求紧扣主题,内容清晰,具有代表性,充分体现浙江形象:推介表演节目与项目整体契合,生动、吸引观众,满足项目诉求:台设计方案完整,效果图清晰,具有艺术感,满足项目需求:(5)提供启动形式并执行,具有仪式性、创意性:(6)提供活动工作人员(包含但不限于主持人、摄影摄像、礼仪、执行团队等)。(二)主题展集活动(1)提供全面、细致的策划方案并执行,确保不少于10个展示主体,内容紧扣主题,包括但不仅限于文旅资源、户外体验等浙江特色相关的内容展示,具有新颖性、体验感丰富的浙江文旅特色和年轻时尚的浙江生活方式场景展现,内容全面完整,具有可行性。活动形式具有创意性、互动性、科技性,能形成较好的话题性及传播性,整体活动形式符合公众活动需求;(2)提供整体视觉设计及相关延展设计并制作,设计内容完整,考虑周全,要求示意图完整清晰,契合主题,具有艺术性与感染力;(3)提供整体空间设计并制作,要求布局完整,动线合理,效果图清晰完整,具有创意体验感,符合项目需求:(4)提供活动工作人员(明确人员安排,落实责任分工,确保活动各个环节有专人负责,包括项目负责人、设计策划、活动执行、安保及应急人员等)。(三)媒体和达人宣传官传活动涉及事前、事中、事后。活动要求中央媒体、吉林主流媒体和浙江主流媒体总计不少于20家、自媒体达人总计不少于20位对本活动进行宣传,宣传形式可包含视频图文宣传、媒体宣传等,全网曝光量不少于7000万次。I(四)其他活动的其他相关后勤保障工作落实到位,包括舆情预案、应急预案等。二、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含税)为(大写):陆拾玖万捌仟元整,(¥698000元)人民币(报价明细详见附件)。三、技术资料1.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和项目成果。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予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乙方保密义务不应合同变更、终止而终止。四、知识产权21.本合同所产生服务成果的全部知识产权全部归甲方所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许可,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不得在本合同约定事项之外实施、使用该项知识产权,也不得将该项知识产权以任何方式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包括甲方单位中与本项目无关的人员)。违反本条规定的,乙方应当对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游店担赔偿责任,赔偿范围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因此遭受的直接经济损失,可预见的间接经济损失,以及甲方因此支出的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鉴定费等费用。2.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不利后果和向第三方的赔偿责任,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向第三方支付的赔偿金、诉讼费、律师费、调查取证费用、33010保全费等必要费用)。五、转包或分包1.本合同范围的关键性和主体性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提供服务,不得转让他人;2.除非得到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非主体性服务分包给他人供应。3.未经甲方书面通知同意,乙方转包或者分包合同范围的非主体性服务,根据违约条款第4条,乙方承担违约责任。六、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1.履行时间:2025年8月,活动时间不少于2天(具体以甲方要求为准)2.履行方式:以甲方要求为准3.履行地点:吉林省长春市七、履约保证金无。2八、款项支付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在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70%(大写):肆拾捌万捌仟陆佰元整,(¥488600元)人民币;项目履约完成,经甲方验收合格,在乙方开具符合甲方要求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大写):贰拾万玖仟肆佰元整,(¥209400元)人民币。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1、乙方应按合同需求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S(1)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1(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解除合同。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及时到达甲方现场。4、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十一、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相应服务分项费用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该违约金最高限额为合同款项的百分之五。3、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未经甲方同意,擅自将合同项下全部或部分服务转包或分包的,乙方应当按照本合同总值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赔偿甲方因此所遭受的全部损失,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十二、不可抗力事件处理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3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三、诉讼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法院起诉。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1、合同经甲、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2、合同履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若有未尽事宜,需经双方共同协商,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3、合同第一大点“服务内容”作为本项目验收依据。4、协商过程中形成的文字资料、澄清均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具力。5、本合同一式肆份,申方、乙方各执贰份。甲方(盖章):浙江省文化广电和旅游宣传乙方(盖章):浙众联推应中心传播有限法定代表太法定代表人或受委托人(签字)n或受委托人(签字):联系人:徐铭婕联系人:王茜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西溪路531号西溪商务大厦地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曙光路122号A座608、609室电话:0571-85115939电话:0571-85099957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杭州西湖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杭大路支行账号:7331610183100004678账号:33050161628800000382签约日期:702.81签约日期:05.8-1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浙江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