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SA及彩超 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通城县中医医院2025)
一、合同编号: HBT-13124203-253066
二、合同名称: DSA及彩超采购
三、项目编号: HBT-13124203-253066
四、项目名称: DSA及彩超机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通城县中医医院
地 址: 通城县隽水镇336号
联系方式:19907244888
供应商(乙方):湖北隽康医药有限公司
地 址: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182号
联系方式:138072445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DSA设备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文本
主要标的数量:1台
主要标的单价:8659000
合同金额: 865.9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2025年08月03日至2025年09月30日;履约地点:通城县中医医院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31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
DSA合同.pdf
DSA合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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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购销合同合同编号:甲方:通城县中医医院住所地: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隽水大道336号法定代表人:何国标乙方:湖北隽康医药有限公司住所地:湖北省通城县隽水镇湘汉路182号法定代表人:陈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就甲方向乙方采购DSA及彩超机采购(1包)事项,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共同遵守:一、设备及价款1、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序号设备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总价1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DSA)飞利浦Azurion7M2016780000.006780000.00(DSA)2、成交价(以下称设备含税价):人民币陆百柒拾捌万元整¥6,780,000.00)。3、乙方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咸宁通城支行。4、帐号:420016963080530007775、上述价款含设备运输费、保险费、安装费、调试费、培训费,设备的产品质量、型号、导管室及配套业务用房的改造及装修等均按招标文件内容执行。二、付款方式1、设备到场、安装调试完并经验收合格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40%合计人民币贰佰柒拾壹万贰仟元整(¥2,712,000.00);2、验收合格后设备正常运行满3个月,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55%,合计人民币叁佰柒拾贰万玖仟元整¥3,729,000.00)。3、整机质保期满十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设备总价的5%,合计人民币叁拾叁万玖仟元整(¥339,000.00)。三、交货时间:甲方场地改造完成并经双方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场地改造延迟,交货时间相应顺延。四、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五、包装:生产厂家提供的标准设备包装。六、运输和保险:由乙方办理运输及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七、验收方式:设备安装无误后,乙方应提供产品合格证等合法手续,确保配置清单内所有设备证件齐全。在设备正常使用情况下,甲方工程师与使用科室共同完成设备验收工作。八、安装调试1、乙方承担设备安装及调试,甲方负责场地准备。2、乙方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时,甲乙方及厂家三方应派代表到场,如实清点设备,并予以记录。3、乙方完成设备安装调试,甲方验收合格并签字认可后,视为设备保修期的开始。九、培训设备安装调试后,乙方应安排培训师对甲方人员进行培训,保证其熟练掌握设备操作规程。十、售后服务1、DSA设备整机质保期为12个月(自验收完毕之日起算),技术保修为36个月(自验收完毕之日起算)。2、乙方在质保期内提供专业技术支持,同时提供7×24小时电话技术支持服务(提供7×24小时电话号码,并承诺质保期内,可7×24小时接通),做到2小时内响应。3、根据“医疗器械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设备的维护手册、维修手册、软件备份、故障代码表、备件清单、零部件、维修密码等维护、维修必需的材料和信息,各项指标和参数应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双方确认的技术验收标准,甲方有权委托相关单位或机构对设备性能、精度进行校核。十一、责任条款1、乙方必须具备相应资质,应提供一照两证及授权: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注册证、相关代理授权证书等。乙方应确保配置清单内的所有设备(即原厂生产设备)均是合法生产并有相应证件。2、乙方提供给甲方的设备必须是全新设备(即原厂生产设备)。3、甲方发现设备在运输过程中包装破损,有权拒绝接收。4、甲方应根据合同规定如期支付乙方足额货款。十二、不可抗力合同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并因该不可抗力造成不能履行合同或如履行必将遭受严重经济损失时,该方有权中止履行合同,并将不可抗力及不履行情况在不可抗力发生后24小时之内书面通知对方,履约时间按不可抗力时间据实顺延;在不可抗力终止后,除非合同双方另有协议,中止履行的一方应尽快恢复履行合同,如不可抗力发生后持续时间超过90天以上时,合同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本合同未履行的事宜,或者任何一方可以以通知的方式送达另一方终止本合同。十三、保密任何一方所获得的有关本项目双方的文件、资料,未经合同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但法律要求的除外。十四、合同的转让、变更、解除1、未经对方事先书面同意,合同任何一方不得转让本合同项下的权利和义务。2、合同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3、出现下列情形,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违约责任:(1)乙方不能按照约定时间交付设备。(2)乙方不能及时对设备进行安装调试,导致设备未能及时使用。(3)乙方提供的设备与中标通知所述不符。十五、违约责任1、乙方所交的设备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国家标准的,或所供设备达不到技术要求的,乙方必须无条件收回设备,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2、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第三方损害的,全部后果由乙方负责承担。1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设备的,应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20%的违约金。十六、禁止商业贿赂、保守商业秘密、保护知识产权。1、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卫生主管部门及医院相关制度规定,严禁任何形式商业贿赂,自觉接受各方监督。2、双方在合作过程中,应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共同保守商业秘密。3、双方共同遵守国家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规定,若所购设备涉及侵犯知识产权纠纷,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十七、争议的解决1、本合同构成双方对合同项目完全的理解,代替双方以前所有有关合同项目的书面和口头的陈述、协议。2、本合同任何修改、补充或变更,只有以书面形式由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方可有效。3、如果本合同任何部分被仲裁庭或法院宣布无效,若不影响合同实质性条款,合同其他部分仍然有效和可执行。本合同以现行法律、法规等为基础,合同履行中,如因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变化而造成合同条款与之冲突,从其规定协商修改。4、本合同未尽事宜应遵循“民法典”、“产品质量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由本合同引起的任何争议,双方应尽量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须在甲方住所地的人民法院诉讼解决。十八、其它7本合同以中文订立,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合同正本一式陆份甲方肆份乙方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DSA中标公司甲方(章):乙方(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陈铭进定代惠人或授权代表子:地址:地址:电话:电话:联系人:联系人:日期:20257031日期:225.7.3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DSA及彩超 血管造影X射线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