银川市平台运营服务 绩效评价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银川市数据局2025)
银川市数据局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合同
一、合同编号:20250828HT(YC)000017
二、合同名称:银川市数据局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D640100-20250626234121165
四、项目名称:银川市数据局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银川市数据局
地址:银川市金凤区北京中路166号行政中心
联系方式:0951-6889662
供应商(乙方):中正信和(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
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1002室10-7
联系方式:13469614555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 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 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服务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5000元
合同金额:1.500000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自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止。银川市。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8-26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08-28
九、其他补充事宜:
十、本合同对应的中标成交公告:
十一、合同附件: 合同-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绩效评价服务合同(1).pdf
十二、免责声明:本页面提供的政府采购合同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要求由采购人发布的,本平台对其内容概不负责,亦不承担任何法律责任。
合同编号: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服务合同委托方(甲方):银川市数据局受托方(乙方):中正信和(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签订日期:2025年8月26日一第1页共13+2页绩效评价合同甲方(委托方):银川市数据局乙方(受托方):中正信和(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及其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102号)、《项目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办法》(财预(2020)10号)、《财政部关于委托第三方机构参与预算绩效管理的指导意见》(财预〔2021)6号)、《第三方机构预算绩效评价业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财监2021)4号)、《预算绩效评价业务委托合同管理操作指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的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同意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一、委托服务事项名称菓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绩效评价。\二、委托服务事项2.1评价对象: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项目绩效。2.2评价范围: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量化目标完成情况。2.3工作程序:2.3.1研究制定绩效评价实施方案;2.3.2组成评价工作组,成员包括张建丽、杜晓英2.3.3收集评价基础资料,并进行整理分析;第2页共1312页2.3.4赴项目现场开展调研,通过资料收集与审查、现场勘查、问卷调查与访谈等方式核实项目实施基本情况,形成现场评价意见;2.3.5依据现场评价结论,并参考对评价资料的审核结果进行全面分析与综合评价;2.3.6撰写绩效评价报告。2.4工作成果:2.4.1评价实施方案。包括工作目标、评价工作组织安排、评价方向和重点、评价方法、评价指标体系、调查问卷等。2.4.2绩效评价报告。正式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一式叁份,均需要加盖乙方公章,并由主评人签名确认。三、服务内容及原则3.1乙方应依据甲方要求,运用科学合理且符合行业规范的绩效评价方法,对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的资金投入及执行情况、资金管理情况、总体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成本效益、社会效益等展开全面、客观、公正的绩效评价工作。3.2在评价进程中,乙方应严谨收集、系统整理、深入分析相关数据及资料。形成的详细绩效评价报告应包含但不限于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方法、评价过程、评价结果及改进建议等内容,并以书面及电子文档两种形式及时提交给甲方。报告的格式应符合行业通用标准,内容表述清晰、逻辑严谨。四、服务期限本合同服务期限,自银川市“i银川”平台运营服务项目服务期满后,乙方应在一个月之内完成本项目绩效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绩效评价报告正式稿止。若因特殊情况需调整服务期限,双方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应明确调整后的服务期限起第3页共1312页始与结束时间,以及因期限调整可能涉及的其他相关事项。五、工作要求5.1人员配备。评价工作组包括主评人1名和其他成员1名,主评人为张建丽(联系电话:13469614555,通信地址:宁夏银川市金凤区新昌西路南侧金钻名座1号综合写字楼1002室10-7)。主评人一经确定,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并保持工作组成员相对稳定。5.2质量要求。乙方应认真组织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确保在评价方案制定、指标体系设置、人员力量配备、工作程序、最终工作成果等方面符合有关规范要求。5.3纪律要求。乙方组织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廉洁纪律。不得参加可能影响独立公正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宴请和活动;不得收受项目单位P赠送的礼品、礼金、有价证券及其他福利品以及以任何名义给予的加班费、奖金、津贴等:不得在项目单位报销任何费用;不得索贿、受贿;不得有其他可能影响绩效评价工作公正性的行为。5.4回避情形。乙方应确保与被评价对象之间不存在以下必须回避的情形:,5.4.1在会计、税务、审计等事项中有直接经济利益关系或其他直接利害关系;5.4.2本单位相关人员与被评价对象负责人或主管人员有亲属关系;-5.4.3聘请的专家属于被评价对象的在职人员;5.4.4在本合同履行期间,与被评价对象已经建立或者有意向建立绩效评价相关服务合作关系;5.4.5其他可能影响公正性的情形。5.5保密要求。乙方应对本合同有关的全部信息、资料、数据(包括口头及书面、电子等形式)采取保密措施,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第4页共1312页本委托事项所涉及的全部信息、资料、数据向任何第三方透露,也不得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进行新闻发布、公开宣称、否认或承认。在本合同委托事项工作结束并通过验收后,乙方应向甲方移交所有需要交还或移交的资料或文件等,并承诺不保留这些资料或文件的任何电子文档和复印件。5.6成果归属。乙方完成的工作成果的所有权及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允许,不得将相关工作成果对外提供或公开发表。5.7乙方承诺并声明:提供给甲方的服务及其成果不存在违反法律法规规章、相关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情形,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已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此外,乙方还应当自行承担面向第三方、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全部法律责任及经济责任。若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服务及其成果中所使用的项目单位(即被评价对象)提供的信息、资料、数据涉及违法违规、伪造变造、虚假陈述、隐瞒虚构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不视为乙方根本违约,但有证据证明乙方存在故意或重大过失导致失职、失察的除外。5.8乙方不得全部或部分转让本合同项下权利、转移本合同项下义务,否则视为乙方根本违约,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退还本合同项下全部已付费用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六、双方权利与义务6.1甲方权利与义务6.1.1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严格按照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标准及期限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有权对乙方的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甲方可定期或不定期要求乙方汇报工作进展情况,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6.1.2甲方应协调相关部门及时提供必要资料、数据信息等,保证委托工作正常开展。提供的资料应涵盖评价对象的基本信息、业务流程、历第5页共1312页史绩效数据等。6.1.3甲方有权按对乙方提交的工作成果及相关资料进行验收,并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6.2乙方权利与义务6.2.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充分资料和必要协助。若甲方未能及时提供相关资料或协助,导致工作延误,乙方完成工作的期限应相应顺延,且乙方不承担由此产生的责任。6.2.2乙方应组建专业的绩效评价团队,团队成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资质和丰富的绩效评价经验。乙方需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行业规范及本合同约定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建立内部质量控制体系,确保评价结果的客观性、公正性和准确性。6.2.3乙方应在合同约定的期限内完成绩效评价工作,并向甲方提交符合要求的绩效评价报告,对绩效评价工作成果和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客观性、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负责。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工作延误,乙方应在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同时提出合理的工作调整计划。6.2.4乙方应对在工作过程中知悉的项目单位(即被评价对象)和甲方商业/工作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予以严格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使用。合同终止后,乙方仍应继续履行保密义务,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利用上述保密信息谋取利益。乙方应与团队成员签订保密协议,明确成员的保密责任,若因乙方团队成员泄密导致甲方损失,乙方应承担连带赔偿责任。即使本合同提前解除或终止,乙方对在合同履行期间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仍需按照本合同约定的保密期限和要求履行保密义务。七、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第6页共1312页7.1本合同服务费用总额为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15000.00)。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所需的人员薪酬、资料收集费、差旅费、报告编制费、税费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7.2咨询服务费分两阶段支付,第一阶段为合同签订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支付50%服务费用;第二阶段支付时间在乙方提交项目最终版绩效评价报告之后,甲方根据乙方提供的增值税发票支付剩余50%咨询服务费用。乙方应在甲方支付款项前,向甲方开具合法有效的等额发票。发票类型及开具要求应符合国家税收法规及甲方财务制度规定。如因乙方未按要求提供发票导致付款延迟,责任由乙方承担,且乙方不得因此停止工作或影响项目进度。付款以财政资金拨款时间为准,由于财政资金拨款不到位而导致甲方逾期付款的,甲方不承担违约责任。t八、验收标准及方式8.1乙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应符合本合同第二、三条约定的内容要求,符合行业规范,数据准确、分析透彻、结论客观、建议可行。报告中-数据来源需清晰可追溯,分析方法科学合理,结论应基于充分的数据和分S析得出,改进建议应具有针对性和可操作性。酒8.2甲方应在收到乙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后及时完成验收。如甲方对报告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详细说明异议内容及理由。乙=方应在收到甲方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修改完善,并重新提交甲方验收。8.3若甲方在验收期限内未提出书面异议,则视为乙方提交的绩效评价报告已通过验收。但甲方保留在后续使用报告过程中,若发现报告存在重大错误或不实内容,要求乙方承担相应责任的权利。九、违约责任第7页共1312页9.1甲方须遵循本次评价进度的要求,按时向乙方提供评价所需的资料,并对其完整性、正确性负责,若因资料提供延误等造成乙方工作未能按时完成,甲方应负相应责任。9.2若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的服务期限、服务内容及标准完成绩效评价工作,每逾期一日,应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0.05%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超过三十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全部费用,并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9.3若乙方违反保密义务,向第三方披露或使用甲方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及其他敏感信息,乙方应按照服务费用总额的10%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继续赔偿甲方的全部损失。同时,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信息进一步扩散,若因乙方未及时采取措施导致损失扩大,乙方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19.4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应赔偿给守约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守约方为追究违约方责任所支出的诉讼费、保全费、律师费、差旅费、鉴定费等。十、合同的变更与解除10.1合同履行过程中,因客观情况发生变化,确需变更合同实质性条款的,包括合同履行主体、委托事项、履行期限,合同价款等,经双方协商一致,通过书面形式变更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工作计划调整、任务变化等原因造成项目成本增加或者减少并进而需对合同价款予以调整的,双方应签订补充协议。10.2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可能影响合同正常履行的,经双方协商后,可以签署合同书面解除协议:10.2.1委托合同确定的评价任务取消;第8页共1312页10.2.2乙方人员配备发生变化导致丧失履约能力;10.2.3合同一方出现重大违约或预期违约;10.2.4不可抗力等其他导致合同无法正常履行的情形;10.2.5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况。十一、不可抗力11.1本合同所指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地震、洪水、台风等)、政府行为(如征收、征用、禁令等)、社会异常事件(如罢工、骚乱、战争等)。对于不可抗力事件的认定,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及权威机构的证明文件。11.2因不可抗力导致一方无法履行本合同全部或部分义务的,该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10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在不可抗力事件影响消除后的合理时间内,该: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如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目的无法实现,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若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部分无法履行,双方应协商调整合同内容,以适应新的情况。十二、争议解决12.1本合同的签订、履行、解释及争议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律适用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效力、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方面。12.2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争议解决期间,除争议事项外,双方应继续履行合同其他无争议部分。十三、其他条款13.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陆份,甲方执第9页共1312页肆份,乙方执贰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3.2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补充协议内容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补充协议的签订应遵循与本合同相同的协商、签字(或盖章)等程序。13.3订立地点:银川市。13.4乙方指定收款银行账户为:户名:中正信和(宁夏)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账号:1200002972784开户行:宁夏银行开发区支行附件:中标通知书、营业执照、法人证明(以下无正文,为绩效评价服务合同盖章页)第10页共1312页甲方(盖章):银川市数据局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国仡日期:2025年8月26日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企业(普通合伙)乙方(盖章):中正信和(宁夏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4日期:2025年8月2日1第11页共1312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平台运营服务 绩效评价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银川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