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NOX分析仪 c0分析仪 PM10分析仪 PM 动态校准仪 零气发生器 计算机、数据采集 配套采样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2025)
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合同公告
一、合同编号:11N08535872120253201
二、合同名称: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XJYF-2025043
四、项目名称: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
地 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宁远路1号
联系方式:15886952707
供应商(乙方):新疆雪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地 址: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南湖南路113号
联系方式:1360990961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标项一 主要标的名称:SO2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19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43i
标项二 主要标的名称:NO2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1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42i
标项三 主要标的名称:CO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0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48i
标项四 主要标的名称:O3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1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49i
标项五 主要标的名称:PM10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6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5014iQ
标项六 主要标的名称:PM2.5分析仪 数量:1.00 单价(元):27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5014iQ
标项七 主要标的名称:动态校准仪 数量:1.00 单价(元):118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146i
标项八 主要标的名称:零气发生器 数量:1.00 单价(元):96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111
标项九 主要标的名称:气象5参数仪 数量:1.00 单价(元):5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PC-8D
标项十 主要标的名称:能见度 数量:1.00 单价(元):5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NJD-2
标项十一 主要标的名称:计算机、数据采集软件(含联网) 数量:1.00 单价(元):77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二 主要标的名称:配套采样系统、机架、减压阀、稳压电源 数量:1.00 单价(元):113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三 主要标的名称:标准流量计 数量:1.00 单价(元):22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四 主要标的名称:智慧化站房 数量:1.00 单价(元):12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赛默飞世尔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五 主要标的名称:点位监测 数量:3.00 单价(元):3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雪龙环保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六 主要标的名称:变更点位论证 数量:1.00 单价(元):3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雪龙环保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七 主要标的名称:对比监测 数量:1.00 单价(元):4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雪龙环保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八 主要标的名称:完成验收 数量:1.00 单价(元):45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雪龙环保规格型号:配套
标项十九 主要标的名称:电缆沟及电缆、通讯 数量:1.00 单价(元):2257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雪龙环保规格型号:配套
2.合同金额(元):24557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设备交付及安装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现场。,设备交付及安装时间:乙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内完成到货及全部安装工作。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合同书项目名称: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编号:XJYF-2025043合同编号:甲方(买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乙方(卖方):新疆雪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1甲方(买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管理委员会建设局乙方(卖方):新疆雪龙环保工程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2025年8月5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受乙方为本项目迁移并新建伊宁园区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项目采购所做的投标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成交通知书中项目履行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一、货物内容序号名称品牌型号数量单价合价1S02分析仪赛默飞世尔43i11980001980002NOX分析仪赛默飞世尔42i11960001960003c0分析仪赛默飞世尔48i1205000205000403分析仪赛默飞世尔49i12130002130005PM10分析仪赛默飞世尔5014iQ12650002650006PM25分析仪赛默飞世尔5014iQ12750002750007动态校准仪赛默飞世尔146i11180001180008零气发生器赛默飞世尔111196000960009气象5参数仪赛默飞配套PC-8D1570005700010能见度赛默飞配套NJD-211550005500011计算机、数据采集赛默飞配套配套1770007700012配套采样系统、机架、稳压电源赛默飞配套配套111300011300013标准流量计赛默飞配套配套1220002200014智慧化站房赛默飞配套配套112000012000015点位监测雪龙环保配套33500010500016变更点位论证雪龙环保配套1300003000017比对监测雪龙环保配套1400004000018完成验收雪龙环保配套1450004500019电缆沟及电缆、通雷龙环保配套1225700225700总计:2455700元24557002二、合同金额一)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贰佰肆拾伍万伍仟柒佰元(¥:2455700元)人民币。(二)本合同约定的价款,除非另有特别说明,已经包含下列项目费用:(1)货物主体和配件、备品备件、硬件软件、包装、专用工具的费用;(2)安装/调试/检验、培训、技术服务和其他相关服务费用;(3)进出口手续费用(如有);(4)运输到指定交货地点的运费、保险费用等。除非另有明确约定,甲方无需就本次购买向乙方支付其他费用。(三)双方确认:合同约定价款不因劳务、市场设备价格、政策变化而调整。三、付款方式(一)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5%,即613925元:供货完成后支付合同金额的50%,即1227850元: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后支付合同金额的22%,即540254元;扣留3%作为质保金,质保期过后无质量、无遗留问题,退还质量保证金。(二)每笔款项支付前,乙方需开具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相应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迟支付款项,并不承担违约责任,且乙方不得以此怠于履行合同义务。四、技术资料(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网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3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五、交付与验收1、该设备同时应符合下列标准:(1)该设备所适用的国家标准(强制性或推荐性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无论设备的生产地如何,上述标准系指该设备使用地的相关标准。(2)设备生产企业的标准。(3)乙方所提供的产品说明书或相关说明文档中所列明的标准。多项标准不一致的,按最高的标准执行;虽有上述标准,但双方对质量有特别要求的,应按特别要求执行。(4)乙方保证其出售的设备是原厂生产的、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包括零部件),符合原厂质量检测标准(以说明书为准)。(5)乙方提供样品的,乙方供应的设备(包括零部件)还应与经甲方确认的样品完全相符。2、配套材料乙方交货时应同时提交设备的下列配套材料:JTL(1)原厂出厂证明(2)产品合格证书(3)保修单7(4)使用与维护说明书(中文版)(5)设备物料清单(6)其他应当具备的随附单证。(7)若产品为进口产品,还应当附有产品的装箱单、报关单、产品进出口检疫书等有关文件。4(8)配套材料应用防水袋包装并放在设备包装中,并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成之后移交甲方。3、包装C)Z方应按加下标准包装:必须进行妥善包装,开用保具廼合长途运输、防潮、防湿、防锈、耐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个文呗。包装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2)包装物同收,甲方自行处置,乙方不进仃口收。4、运输11运方式,7方应洗择最适合于保护货物的运捌刀项1捌。如甲方对运输方式有特别要求,乙方应按甲方要求运捌。(2)运费承相:运输到交货地点的运输费用由乙万目仃承但。六、交货1、设备交付及安装地点:霍尔果斯经济开发区伊宁园区全飞庾重目动监测站现场。0设名交付及安装时间7方需在合同签订后30日时元成到贝又王部安装工作。3、卸货:由乙方负责。4、开箱检验(17方将设备运抵交付地点当日,乙方应通知甲方对合同设备的外观、型号、数量进行开箱检验,并配合甲方在三日内完成开箱检验。双方就上述内容情况制作开箱检验记录。(2)在开箱检验中如发现设备、应该附带的配件工具、文件资料等有缺、错、损坏的,由乙方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更换或补足。(3)该检验仅为初步检验,不作为最终质量验收合格的依据,不属于法律意义上的交付。5、交付后保管5(1)如乙方提前到货,或者未经甲方同意分批到货,则甲方有权暂不予接收。如甲方接收设备,亦不承担设备的保管责任,不对设备货物甲方不对乙方交付设备,不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2)在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通过验收并移交甲方(即“正式交付”)之前,乙方自行负责设备的保管并承担相关费用。非因甲方原因导致设备在乙方保护期间发生污染、损坏、失窃的,由乙方负责自行予以修复并承担相应费用。七、安装调试与验收(一)安装前准备1、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向甲方提交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管线预埋图、安装图纸、工作计划等文件并通过甲方审核。乙方在安装调试过程中,应当严格按照已通过审核的设备安装平面布置图、工作计划等文件设备进行。2、乙方应当在合同签订前勘察安装现场,若设备的安装调试需要对安装现场进行改建,则乙方应在发货前提出书面改建方案并通过甲方审核。3、若设备的安装调试需要获得有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备案,则乙方应当在安装开始前完成报批、备案工作,甲方应当积极配合。报批、备案中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甲方应负责向乙方提供安装所需的水源、电源,乙方需自行接安装临时用水管道及用电电缆。安装期间的水电费用由甲方承担。5、如为工程配套设备,乙方应根据工程进度和甲方通知积极配合土系建同步预埋、安装相关的管道、电缆。(二)安装工期: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十个日历天(该期限包含到货时间)。(三)安装调试61、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本合同约定以及国家、省、市有关现行规范完成设备安装调试工作。2、乙方应当承担安装调试期间安全保卫工作及安装照明等工作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安装调试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违法违规事件,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的责任和费用。3、在安装施工过程中,乙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规定、甲方对施工现场的管理规定,若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相关设施损坏或造成第三方损失,则由乙方照价赔偿。4、乙方全权负责其劳务及职员的雇佣、工资的支付,住宿、膳食及运输等安排。乙方在任何时候均应采取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以防止其职员发生任何违法或妨害治安的行为,并且保护工程附近的个人或财产免遭上述行为的破坏。5、乙方负责本设备安装调试工程全部档案资料的汇总、整理、归档,并在安装验收通过后移交给甲方。6、乙方经甲方批准后可在安装现场铺设临时设施,但必须在安装结束后负责清除完毕。由于乙方原因引起工期延长,造成临时设施影响甲方工作计划而需要报迁的,增加的费用由乙方负责,在合同期间内)因甲方要乙方提放拆除临时设的的,乙方应在甲方规定的时国内元条件拆除结束,拆除结束后双方再另行商议补偿费用。7、安新的的机工具由方供开自行运物至安规场,设费用方招件的来后,乙方方共数的方价,物南机工权安场井时设,安安司试来的,乙万交接装现场的卫生清理,并按甲方的要求堆放垃圾。(四)试运行1、乙方应当在设备安装调试完后通知甲方进入试运行阶段。2.01收为,个天,自方成设名安资件用方7进入试运行阶段之日起算。3、试运行阶段由甲方指定人员与乙方人员共同操作设备。4、甲方应提供试运行环境,相关物料、成本由甲方承担。(五)最终验收1、甲方应在试运行结束前组织验收,甲方有权委托第三方负责或参加验收事宜,乙方应当配合甲方及第三方的验收工作。2、若设备的安装涉及隐蔽工程验收,则乙方应当及时通知甲方验收。若未通知甲方验收,则甲方有权剥离隐蔽工程进行查看验收,无论验收结果如何,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3、如该设备安装调试完需要通过有关政府部门的验收、检验的,则报请政府部门验收、检验事宜由乙方负责。甲、乙双方都应积极参与、配合完成政府部门验收、检验。验收、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4、设备的安装调试未通过甲方或政府部门验收,则乙方应当负责整改直至通过甲方和政府部门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拒绝整改的,甲方有权另请第三方整改,由此发生的整改费用从未付货款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5、经最终验收合格后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设备的正式移交手续,作为设备的正式交付。(六)验收不通过乙方设备验收不能通过,经乙方两次整改仍无法通过或乙方拒绝整改的,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七)相关说明1正式移交的同时乙方应提供设备配套材料、相关手续、验收、检报生笙材料,说明乙方负责该项目维护保养的负责人姓名、联系电话。,交正式移交甲方后,设备由甲方保管与运营,甲方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因设备质量问题造成的陈外)。八、质保期1、质保期为:壹年,自设备最终验收通过之日起算。2、质保期内,乙方应承担如下责任:(1)质保期内,如设备不能正常使用,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免费为其更换部件或修理并承担相应费用。(2)乙方应指定专门的工程师负责为甲方设备提供服务与技术支持。3、质保期内响应时间(1)甲方通知乙方后的2小时内安排工程师上门提供服务。(2)乙方未能按约定提供质保服务的,甲方有权自行委托第三方提供服务,因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九、知识产权1、乙方保证享有所提供设备所需的完整知识产权,并保证甲方对设备的使用、转售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2、该设备如果包含软件或其他知识产权,则应视为软件及知识产权无限期的许可甲方配合该设备使用(费用已经包含在合同价款中)。十、违约责任1、乙方逾期完成安装工作的,每逾期一天,应按相应货款金额的万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间过15天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进还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教,并按按合同总价款的204向甲方支付违的金,违约金不足以赔能甲方报失的,乙方还应购甲方全部损失。2.乙方设备质最不行合要求的,甲方在权向乙方主列全或的分权利:)收货,要求方省发发成资价金、因此成的报失和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9(2)向第三方进行采购,或委托第三方维修,因此导致甲方增加的费用由乙方承担。(3)乙方设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将甲方支付的全部货款退回给甲方,并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20%违约金。3、乙方无正当理由解除合同或将本合同项下的义务分包或转包的,无论安装质量是否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要求乙方承担合同总金额10%违约金。4、任何一方有其他违反本合同情形的,应赔偿守约方全部损失,该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对守约方所造成的直接损失、可得利益损失、守约方支付给第三方的赔偿费用/违约金/罚款、调查取证费用/公证费、诉讼费用、律师费用以及因此而支付的其他合理费用。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6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二、争议的解决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1供货清单和分项价格衣102.技术规格3.乙方投标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4.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5.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本合同及附件经双方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和骑缝章后生效。壹式陆份,双方各执叁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授权代表:王新产授权代表:电话:电话:19390986660合同订立时间:2025年8月21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 NOX分析仪 c0分析仪 PM10分析仪 PM 动态校准仪 零气发生器 计算机、数据采集 配套采样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