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基础设施配套采购合同公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2025)
一、合同编号:11NB157142X020251801
二、合同名称:第一师五团2025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B11S5T[2025]75号
四、项目名称:第一师五团2025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
地 址:新疆阿拉尔市沙河镇春风东路16号
联系方式:15109079996
供应商(乙方):新疆鸿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新疆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四十九团农机站门面2-3号商铺
联系方式:181117618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第一师五团2025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3847173.18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施工范围:新建室外给水管网1084米,管径DN20-DN150:室外排水管网2451米,管径DN75-DN300;室外供热管网984米,管径DN32~DN80:室外消防管网1628米,管径DN100-DN200;室外电网电缆3046米,室外道路硬化6378平方米,室外绿化 450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施工工期:具体以签订合同为准。项目经理:杨新平执业证书信息:新2662024202402183
2.合同金额(元):3847173.18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0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合同.pdf
(GF-2017--0201)合同编号:20250820建设工程施工合同项目名称:第一师五团2025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发包人(全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新疆鸿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8月20日住房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说明为了指导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当事人的签约行为,维护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1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对《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3-0201)进行了修订,制定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GF-2019-0201)(以下筒称《示范文本》)。为了便于合同当事人使用《示范文本》,现就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示范文本》的组成《示范文本》由合同协议书、通用合同条款和专用合同条款三部分组成。(一)合同协议书《示范文本》合同协议书共计13条,主要包括:工程概况、合同工期、质量标准、签约合同价和合同价格形式、项目经理、合同文件构成、承诺以及合同生效条件等重要内容,集中约定了合同当事人基本的合同权利义务。(二)通用合同条款通用合同条款是合同当事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就工程建设的实施及相关事项,对合同当事人的权利义务作出的原则性约定。通用合同条款共计20条,具体条款分别为:一般约定、发包人、承包人、监理人、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工期和进度、材料与设备、试验与检验、变更、价格调整、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验收和工程试车、竣工吉算、缺陷责任与保修、违约、不可抗力、保险、索赔和争议解决。前述条款公排既考虑了现行法律法规对工程建设的有关要求,也考虑了建设工程施工管理的特殊需要。(三)专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是对通用合同条款原则性约定的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的条款。合同当事人可以根据不同建设工程的特点及具体情况,通过双方的谈判、协商对相应的专用合同条款进行修改补充。在使用专用合同条款时,应注意以下事项:1.专用合同条款的编号应与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的编号一致;2.合同当事人可以通过对专用合同条款的修改,满足具体建设工程的特殊要求,避免直接修改通用合同条款;3.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有横道线的地方,合同当事人可针对相应的通用合同条款进行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如无细化、完善、补充、修改或另行约定,则填写“无”或划“/”。二、《示范文本》的性质和适用范围《示范文本》为非强制性使用文本。《示范文本》适用于房屋建筑工程、十木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装修工程等建设工程的施工承发包活动,合同当事人可结合建设工程具体情况,根据《示范文本》订立合同,并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及合同权利义务。目录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一、工程概况二、合同工期三、质量标准...1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2五、项目经理...2六、合同文件构成.2七、承诺.2八、词语含义九、签订时间2十、签订地点2十一、补充协议.3十二、合同生效十三、合同份数.3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51.一般约定..152.发包人.173.承包人.234.监理人.255.工程质量.2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327.工期和进度..388.材料与设备..439.试验与检验.4410.变更.4911.价格调整..5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13.验收和工程试车.5814.竣工结算.....6315.缺陷责任与保修.6616.违约..6917.不可抗力。.7318.保险..7519.索赔....7720.争议解决..79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811.一般约定..812.发包人.843.承包人.854监理人..875.工程质量..88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887.工期和进度..888.材料与设备...909.试验与检验..9010.变更.91........11.价格调整..9212.合同价格、计量与支付..9313.验收和工程试车..9614.竣工结算...9615.缺陷责任期与保修.9616.违约9717.不可抗力..9818.保险...9919.争议解决..9920.补充条款.99附件...100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向人(称)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承包人(全称):新疆鸿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规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让律规定道循平等自原,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第一师五团2025年其础设施配套项目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以: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第一师五团2025年基础设施配套项目2.工程地点:第一师五团3工程立项批准文号:师市发改设计(2025】137号4.资金来源:自筹资金5T程内究,新建室外给水管网1084米,管径DN20-DN150:室外排水官网2451米管径DN75-DN300:室外供热管网984米,管径DN32-DN80:室外消防官网1628来管DN100-DN200.室外电网电缆3046米,室外道路硬化6378平万米,室外球化4502平方米及配套设施。具体详见工程量清单。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工时间:2025年08月20日计划竣工时间:2025年10月18日T期总日历天数,6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竣工口期计管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具体开工日期以办理施工许可证时间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1公约合同价为人民币(大写)叁佰捌拾肆万柒仟壹佰柒拾叁元壹角捌分(¥3847173.18元)其中:(1)安全文明施工费:1人民币(大写:壹万玖仟零玖拾柒元伍角陆分分¥19097.56元)(2)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4)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陆万(¥60000.00元);2.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五、项目经理承包人项目经理(现场负责人):杨新平。承包人项目技术负责人:陈俊文。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如果有);(2)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3)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4)通用合同条款;(5)技术标准和要求;(6)图纸;(7)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8)其他合同文件。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2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3发包人和承包人通过招投标形式签订合同的,双方理解并承诺不再就同-工程另行签订与合同实质性内容相背离的协认。八、词语含义本协议书中词语含义与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中赋予的含义相同。九、签订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08月20日签订。十、签订地点本合同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办公室签订。十一、补充协议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当事人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十二、合同生效生效。本合同自双方在协议书上签字、盖章后十三、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陆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肆份,承包人执贰份。3发包人(公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第一师五团新疆鸿祚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城镇和生态保护中心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美明(签字):(签字):62322001495组织机构代码12990105MB157142X0组织机构代码:91659003MA78YPQU14地址:第一师五团团部地址:新疆图木舒克市盖米里克镇四十九团农机站门面2-3号商铺邮政编码:843015邮政编码:843900法定代表人:杨振法定代表人:陈明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18399195859电话:13899123628传真:/传真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阿克苏沙河支行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图木舒克兵团支行账号:30775501040002925账号:307849010400024054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款1.一般约定1.1词语定义与解释人同议书,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中的下列词语具有本款所赋丁的含义:1.1.1合同1111同:是指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当事人约定具有约束力的文件,构代人周文件向人同议书,中标通知书【如果有)、投标发具水电有)去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通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图纸、匕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以及其他合同文件。1112合同协议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共问签者的称为台同协议书”的书面文件。1112枟涌知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发包人通知承包人中标的书面文件。1114标函,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地开签者的用于投标时标为权标函”的文件。111投标函附录,是指构成合同的附在投杯肉后的称为投标图水明文件。1116技术标准和要求:是指构成合同的施工应当遵守的或指导施工的国家,行业或地方的技术标准和要求,以及合同约定的技术标准和要求。1117囡纸,是指构成合同的图纸,包括由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或经发有人址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鸟瞰图及模型等,以及在合同履仃过程中形成的图纸文件。图纸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审查合格。1118口标价工程量清单: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规定的格式和安求道写并标明价格的工程量清单,包括说明和表格。1110额管书是指构成合同的由承包人按照发包人规定的格式和要水编5.制的工程预算文件。1.1.1.10其他合同文件:是指经合同当事人约定的与工程施工有关的具有合同约束力的文件或书面协议。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进行约定。1.1.2合同当事人及其他相关方11.1.2.1合同当事人:是指发包人和(或)承包人。1.1.2.2发包人:是指与承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3承包人:是指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的,具有相应工程施工承包资质的当事人及取得该当事人资格的合法继承人。1.1.2.4监理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工程监督管理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5设计人:是指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的,受发包人委托负责工程设计并具备相应工程设计资质的法人或其他组织。1.1.2.6分包人:是指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分包部分工程或工作,并与承包人签订分包合同的具有相应资质的法人。1.1.2.7发包人代表:是指由发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发包人授权范围内行使发包人权利的人。1.1.2.8项目经理:是指由承包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在承包人授权范围内负责合同履行,且按照法律规定具有相应资格的项目负责人。1.1.2.9总监理工程师:是指由监理人任命并派驻施工现场进行工程监理的总负责人。1.1.3工程和设备1.1.3.1工程:是指与合同协议书中工程承包范围对应的永久工程和(或)临时工程。1.1.3.2永久工程:是指按合同约定建造并移交给发包人的工程,包括工程设备。61133临时工程,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永久工程所修建的各尖时性工程,不包括施工设备。1134单位工程,是指在合同协议书中指明的,具备独立施余件开肥形成独立使用功能的永久工程。1135T程设备:是指构成永久工程的机电设备、金属结构设备、仪器及其他类似的设备和装置。1136施工设备: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需的设备、器具和其他物品,但不包括工程设备、临时工程和材料。1137施工现场:是指用干工程施工的场所,以及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作为施工场所组成部分的其他场所,包括永久占地和临时占地。1138临时设施:是指为完成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所服务的临时性生产和生活设施。1130永久占: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永久用的土地。11310临时上地:是指专用合同条款中指明为实施工程需要临时口用的土地。1.1.4日期和期限1141开T口期,包括计划开工日期和实际开工日期。计划开工日期定招人同执议书约定的开工日期:实际开工日期是指监理人按照第7.3.2项(开上通知约定发出的符合法律规定的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1142竣工日期·包括计划竣工日期和实际竣工日期。计划竣工日期是指人同议书约定的工日期:实际竣工日期按照第13.2.3项竣工日期]的约定确定。1143工期:是指在合同协议书约定的承包人完成工程所需的期限,包拈按照合同约定所作的期限变更。1144陷责任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承担缺陷修复义务,且发包人额囱质是保证金(已缴纳履约保证金的除外)的期限,目工程实际上日期7起计算。1.1.4.5保修期:是指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对工程承担保修责任的期限,从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1.1.4.6基准日期:招标发包的工程以投标截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直接发包的工程以合同签订日前28天的日期为基准日期。1.1.4.7天:除特别指明外,均指日历天。合同中按天计算时间的,开始当天不计入,从次日开始计算,期限最后一天的截止时间为当天24:00时。1.1.5合同价格和费用1.1.5.1签约合同价:是指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协议书中确定的总金额,包括安全文明施工费、暂估价及暂列金额等。1.1.5.2合同价格:是指发包人用于支付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完成承包范围内全部工作的金额,包括合同履行过程中按合同约定发生的价格变化。1.1.5.3费用:是指为履行合同所发生的或将要发生的所有必需的开支,包括管理费和应分摊的其他费用,但不包括利润。1.1.5.4暂估价: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专业工程以及服务工作的金额。1.1.5.5暂列金额:是指发包人在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格中的一笔款项,用于工程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工程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合同价格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确认等的费用。1.1.5.6计日工:是指合同履行过程中,承包人完成发包人提出的零星工作或需要采用计日工计价的变更工作时,按合同中约定的单价计价的一种方式。1.1.5.7质量保证金:是指按照第15.3款[质量保证金]约定承包人用于保证其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补义务的担保。1.1.5.8总价项目:是指在现行国家、行业以及地方的计量规则中无工程量8口价工程景清单或书中以价以车形式。1.1.6其他11面形式,其指合同文件、信购、电报、传具可以有形地衣载内容的形式。1.2语言文字人山国汉简体文字编写、解和说明。合间当事人仕支示由的完位国两种上运言时,汉语为优先解释和说明台问的语后。1.3法律人同法律县指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行政法规、部规单,以发工柱所的地方性法规、白治条例、单行条例和地万政府规单寺。人同业电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合同适用的具他规汜性X件。1.4标准和规范111活用千工程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工程所在地的地万性标准,以及山第人同业惠人有特别要求的,应花专用合回余款中到处。11有西使用国外标准、规范的、发包人负责提供原文欣本和中X汉去并左老国会同条款中约定提供标准规泡的名标、相购限。向T程的技术标准,功能要求高十或广十现门系、业取地应业在去用会同条款中予以明确。除专用台问余款为有到处,以对头字有在人同前已充分预见前沐技术标准和功能要水的发乐住,约合同价中已包含由此产生的费用。1.5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人商品攵文件应互构解,互为说明。除专用合间余款为有药,解释合同文件的优先顺序如下:(1)合同协议书;91(2)中标通知书(如果有);(3)投标函及其附录(如果有);(4)专用合同条款及其附件;(5)通用合同条款;(6)技术标准和要求;(7)图纸;(8)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9)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合同当事人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在合同订立及履行过程中形成的与合同有关的文件均构成合同文件组成部分,并根据其性质确定优先解释顺序。1.6图纸和承包人文件1.6.1图纸的提供和交底发包人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期限、数量和内容向承包人免费提供图纸,并组织承包人、监理人和设计人进行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发包人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14天向承包人提供图纸。因发包人未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1.6.2图纸的错误承包人在收到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后,发现图纸存在差错、遗漏或缺陷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接到该通知后,应附具相关意见并立即报送发包人,发包人应在收到监理人报送的通知后的合理时间内作出决定。合理时间是指发包人在收到监理人的报送通知后,尽其努力且不懈怠地完成图纸修改补充所需的时间。101.6.3图纸的修改和补充列1西欢和交的应经图纸原设计人及电批部可息,国血大T担T积应部位施工前将修收后的图纸或补允图试旋久药发,人应按修改或补充后的图纸施工。1.6.4承包人文件子向应按照老用会同条款的约定提供应当由其编制的与工地上有大光用人同务款纳定的期限、数量和彩式提父监理人,开田前报送发包人。用人同务数另有约定外,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文件后/大甲笪元比有人文件有议的,承包人应以修改,升里利报达理。收人的宙杏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贡仕。165图纸和承包人文件的保管土田人同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施工现场另外保仔一尝元整的图有人文件供发包人监理人及有关人员进行工食时假用。1.7联络171人同有关的通知、批准、证明、证书、指示、指令、要求、请求、立产m家购定馆购应采用书面形式,开应代合可药正W达达接收人和送达地点。山1承向人应在用会备款中约正各目日达接收山上任你方人同出重人指定的接收人或送达地点发生变动的,应旋期大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172安有人和承句人应当及时签收另一方送达至送达地总和指定按收人品公信指不丛收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田把绝接收一方承担。I1.8严禁贿赂合同当事人不得以贿赂或变相贿赂的方式,谋取非法利益或损害对方权益。因一方合同当事人的贿赂造成对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承包人不得与监理人或发包人聘请的第三方串通损害发包人利益。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监理人提供合同约定以外的通讯设备、交通工具及其他任何形式的利益,不得向监理人支付报酬。1.9化石、文物在施工现场发掘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钱币或物品属于国家所有。一旦发现上述文物,承包人应采取合理有效的保护措施,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上述物品,并立即报告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同时通知监理人。发包人、监理人和承包人应按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要求来取妥善的保护措施,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发现文物后不及时报告或隐瞒不报,致使文物丢失或损坏的,应赔偿损失,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1.10交通运输1.10.1出入现场的权利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根据施工需要,负责取得出入施工现场所需的批准手续和全部权利,以及取得因施工所需修建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权利,并承担相关手续费用和建设费用。承包人应协助发包人办理修建场内外道路、桥梁以及其他基础设施的手续。承包人应在订立合同前查勘施工现场,并根据工程规模及技术参数合理预见工程施工所需的进出施工现场的方式、手段、路径等。因承包人未合理预见12所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1.10.2场外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1.10.3场内交通发包人应提供场内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并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所需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因承包人原因造成上述道路或交通设施损坏的,承包人负责修复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除发包人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外,承包人负责修建、维修、养护和管理施工所需的其他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发包人和监理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使用承包人修建的场内临时道路和交通设施。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1.10.4超大件和超重件的运输由承包人负责运输的超大件或超重件,应由承包人负责向交通管理部门办理申请手续,发包人给予协助。运输超大件或超重件所需的道路和桥梁临时加固改造费用和其他有关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但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除外。1.10.5道路和桥梁的损坏责任因承包人运输造成施工场地内外公共道路和桥梁损坏的,由承包人承担修复损坏的全部费用和可能引起的赔偿。1.10.6水路和航空运输本款前述各项的内容适用于水路运输和航空运输,其中“道路”一词的涵义包括河道、航线、船闸、机场、码头、堤防以及水路或航空运输中其他相似结构物:“车辆”一词的涵义包括船舶和飞机等。131.11知识产权1.11.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给承包人的图纸、发包人为实施工程自行编制或委托编制的技术规范以及反映发包人要求的或其他类似性质的文件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以为实现合同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2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为实施工程所编制的文件,除署名权以外的著作权属于发包人,承包人可因实施工程的运行、调试、维修、改造等目的而复制、使用此类文件,但不能用于与合同无关的其他事项。未经发包人书面同意,承包人不得为了合同以外的目的而复制、使用上述文件或将之提供给任何第三方。1.11.3合同当事人保证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不侵犯对方及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承包人在使用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采用施工工艺时,因侵犯他人的专利权或其他知识产权所引起的责任,由承包人承担;因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施工设备、工程设备或施工工艺导致侵权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1.11.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在合同签订前和签订时已确定采用的专利、专有技术、技术秘密的使用费已包含在签约合同价中。1.12保密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发包人同意,承包人不得将发包人提供的图纸、文件以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除法律规定或合同另有约定外,未经承包人同意,发包人不得将承包人提供的技术秘密及声明需要保密的资料信息等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1.13工程量清单错误的修正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应被认为是准确14的和完整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发包人应予以修正,并相应调整合同价格:(1)工程量清单存在缺项、漏项的;(2)工程量清单偏差超出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工程量偏差范围的;(3)未按照国家现行计量规范强制性规定计量的。2.发包人2.1许可或批准发包人应遵守法律,并办理法律规定由其办理的许可、批准或备案,包括但不限于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施工所需临时用水、临时用电、中断道路交通、临时占用土地等许可和批准。发包人应协助承包人办理法律规定的有关施工证件和批件。因发包人原因未能及时办理完毕前述许可、批准或备案,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2.2发包人代表发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其派驻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代表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发包人代表在发包人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处理合同履行过程中与发包人有关的具体事宜。发包人代表在授权范围内的行为由发包人承担法律责任。发包人更换发包人代表的,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承包人。发包人代表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职责及义务,并导致合同无法继续正常履行的,承包人可以要求发包人撤换发包人代表。不属于法定必须监理的工程,监理人的职权可以由发包人代表或发包人指定的其他人员行使。2.3发包人人员发包人应要求在施工现场的发包人人员遵守法律及有关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等规定,并保障承包人免于承受因发包人人员未遵守上述要求IS给承包人造成的损失和责任。发包人人员包括发包人代表及其他由发包人派驻施工现场的人员。2.4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和基础资料的提供2.4.1提供施工现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最迟于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2.4.2提供施工条件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负责提供施工所需要的条件,包括:(1)将施工用水、电力、通讯线路等施工所必需的条件接至施工现场内;(2)保证向承包人提供正常施工所需要的进入施工现场的交通条件;(3)协调处理施工现场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并承担相关费用;(4)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应提供的其他设施和条件。2.4.3提供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当在移交施工现场前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施工所必需的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地质勘察资料,相邻建筑物、构筑物和地下工程等有关基础资料,并对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按照法律规定确需在开工后方能提供的基础资料,发包人应尽其努力及时地在相应工程施工前的合理期限内提供,合理期限应以不影响承包人的正常施工为限。2.4.4逾期提供的责任因发包人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及时向承包人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16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人土国人商交早有定外,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要求提供资年不证HL1LL≤00天内承句人提件能按间约证文年人P1四资金来源证明。:土用人同务款号有约定处,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供腹约担保的,发包公业担供古位招保支付拍保可以采用银行侏提公同修于式,且休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2.6支付合同价款发有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2.7组织竣工验收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及时组织竣工验收。2.8现场统一管理协议小有1店上子人由发句人直接发包的专业工的承包人金地工现物211g攵方机义条施现场统一管理以TF水款的附件。3.承包人3.1承包人的一般义务,大园行人同程中酒平法建构程肆设标视,力1人务:1家心有人、的许p不批,升件火生不发包人留存;1德定和A同约定完成工程,并在保修期内承担体修X分;1人同购定服施工安金机不,发1本,17确保工程及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4)按合同约定的工作内容和施工进度要求,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措施计划,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性负责;(5)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工作时,不得侵害发包人与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承包人占用或使用他人的施工场地,影响他人作业或生活的,应承担相应责任;(6)按照第6.3款[环境保护了约定负责施工场地及其周边环境与生态的保护工作;(7)按第6.1款[安全文明施工]约定采取施工安全措施,确保工程及其人员、材料、设备和设施的安全,防止因工程施工造成的人身伤害和财产损失;(8)将发包人按合同约定支付的各项价款专用于合同工程,且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并及时向分包人支付合同价款;(9)按照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编制竣工资料,完成竣工资料立卷及归档,并按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竣工资料的套数、内容、时间等要求移交发包人;(10)应履行的其他义务。3.2项目经理3.2.1项目经理应为合同当事人所确认的人选,并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项目经理的姓名、职称、注册执业证书编号、联系方式及授权范围等事项,项目经理经承包人授权后代表承包人负责履行合同。项目经理应是承包人正式聘用的员工,承包人应向发包人提交项目经理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合同,以及承包人为项目经理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承包人不提交上述文件的,项目经理无权履行职责,发包人有权要求更换项目经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项目经理应常驻施工现场,且每月在施工现场时间不得少于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天数。项目经理不得同时担任其他项目的项目经理。项目经理确需离开18217LhAH人ilAF一贝L二工HNPLHHLLH公时HD6人ey业、购贝A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能力。的后内定的应接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迎到贝。、预人同约定组织工程实施,在紧急情况为明休地上女王个口人天上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帅及时取付系阿,目红性1业板证T程有关的人身、产机样的女任,感任0P内向发包人代表和总监理工程师提交书面报告。101两雨项日终理的,应提刷14大知发个/,业行山面同音中应载明维代项目经理时任业贝、生人次任项日经神线履行第32.1项约定时联页。术交巴IP立ZL1恒白雨同经理包人月更怏项日经性,牌/T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山有1面涌承句人电换江认为不称职的项目经理,为回丽国山承询人应在到换知后14大W可农证山出人到西洪报告后要求更换的,承包人任按到乐一人文项0工进行重换并格新任命的项目经理的社助业页伧、性红有人任项目经理续厦行弟3.2.1项药处项贝。TT他雨接项目经理的,应按路专用备包余数的线贝150日丽况授权其下属人员厦打具呆坝作页,口目展行相应和青的能力,并应提雨/大将上环人贝购有个仅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蒽。3.3承包人人员AR人国人同农机星有公定外包人代到3为人P,PaLt121F机及饰物人同女,谷1口19同管理、施工、技术、材料、质量、安全、财务等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名单及其岗位、注册执业资格等,以及各工种技术工人的安排情况,并同时提交主要施工管理人员与承包人之间的劳动关系证明和缴纳社会保险的有效证明。3.3.2承包人派驻到施工现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应相对稳定。施工过程中如有变动,承包人应及时向监理人提交施工现场人员变动情况的报告。承包人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时,应提前7天书面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通知中应当载明继任人员的注册执业资格、管理经验等资料。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均应持有相应的资格证明,监理人可以随时检查。3.3.3发包人对于承包人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资格或能力有异议的,承包人应提供资料证明被质疑人员有能力完成其岗位工作或不存在发包人所质疑的情形。发包人要求撤换不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职责及义务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的,承包人应当撤换。承包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撤换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3.4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不超过5天的,应报监理人同意;离开施工现场每月累计超过5天的,应通知监理人,并征得发包人书面同意。主要施工管理人员离开施工现场前应指定一名有经验的人员临时代行其职责,该人员应具备履行相应职责的资格和能力,且应征得监理人或发包人的同意。3.3.5承包人擅自更换主要施工管理人员,或前述人员未经监理人或发包人同意擅自离开施工现场的,应按照专用合同条款约定承担违约责任。3.4承包人现场查勘承包人应对基于发包人按照第2.4.3项[提供基础资料]提交的基础资料所做出的解释和推断负责,但因基础资料存在错误、遗漏导致承包人解释或推断失实的,由发包人承担责任。承包人应对施工现场和施工条件进行查勘,并充分了解工程所在地的气象20证六酒务件凤习以及其他与完成合同作有天的具地资行。四1七六八本了解前述情况成未能充分估计前述情况所能广生应禾时,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5分包3.5.1分包的一般约定1不德收甘承句的全部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将具承包的生部上服刀八品文快向给第二人承包人不得将工程王体结构、大健工TF区土丽人同名教山分句的专业T程分包给第二人,王体药构、大地IF国人同业蜜人按照法律规定在专用合同条款中于以明。承包人不得以劳务分包的名义转包或违法分包工程。3.5.2分包的确定采的应按去用同条款的约定进行分包,确定分包人。匕标价工柱重消的术福业由定斩任价的去业工程,按照第10.7款【暂估价确定分包人。照人同的定进行分向的,承包人应确保分包人具有相应的资质和能力。工柱八式鱼除承包人的责任和义务,承包人和分包人就分包椎问发包人之,公人同房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分包合同金后大间巴人和监理人提交分包合同副本。3.5.3分包管理有应向收人提交分包人的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开对分包人的地上口行应制自作不限讲物管理、1厂物以区仓件让牌为理。3.5.4分包合同价款第)目纳定的情况成专用合同条款为有约正外,的包6山有人上分句人结管,未经承包人同蒽,发包人不侍回分包人文1勿巴工程价款;21(2)生效法律文书要求发包人向分包人支付分包合同价款的,发包人有权从应付承包人工程款中扣除该部分款项。3.5.5分包合同权益的转让分包人在分包合同项下的义务持续到缺陷责任期届满以后的,发包人有权在缺陷责任期届满前,要求承包人将其在分包合同项下的权益转让给发包人,承包人应当转让。除转让合同另有约定外,转让合同生效后,由分包人向发包人履行义务。3.6工程照管与成品、半成品保护(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自发包人向承包人移交施工现场之日起,承包人应负责照管工程及工程相关的材料、工程设备,直到颁发工程接收证书之日止。(2)在承包人负责照管期间,因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材料、工程设备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对合同内分期完成的成品和半成品,在工程接收证书颁发前,由承包人承担保护责任。因承包人原因造成成品或半成品损坏的,由承包人负责修复或更换,并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3.7履约担保发包人需要承包人提供履约担保的,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履约担保的方式、金额及期限等。履约担保可以采用银行保函或有资质的担保公司、保险公司担保等形式,具体由合同当事人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非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长的,继续提供履约担保所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223.8联合体01人农应北同与发包人签合同协议。食N1口同向发包人承担连带责任。o人络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化们管间中,不红发包人同竞,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20人体态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开接艾招小,贝贝组练状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4.监理人4.1监理人的一般规定一行的发甸人和承包人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监理人购理由家T收海叔限生电项监理人应当根据发包人授权及法伴规定,代衣发包个T关重项洪行检查,查验、铺核、验收,开金发相大拍小,连1工政人同日无权减极成免除合同约定的承包人的页1X分。人七用人同名数早右约定处监理人在施现场的办公物所、生物中承句人提供,所发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4.2监理人员小有招子人对工程实施监理的权利由监理人派驻施工现物时皿理已供临昌向托监理工程师及监理工程师。监理人应村校权心血性T和和收工程师的名及授权范围以书面形式提朋通知承人。铁心Lrt口食天书知承包人:具,品贝,/提前48小时书面通知承包人。4.3监理人的指示出向的权发出监理指示。监理人的招示以禾用阳项,采政计河品收人员公字紧急情况下,为保证施工人贝文生取建光23程受损,监理人员可以口头形式发出指示,该指示与书面形式的指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但必须在发出口头指示后24小时内补发书面监理指示,补发的书面监理指示应与口头指示一致。监理人发出的指示应送达承包人项目经理或经项目经理授权接收的人员。6-因监理人未能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指示延误或发出了错误指示而导致承包人费用增加和(或)工期延误的,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总监理工程师不应将第4.4款[商定或确定了约定应由总监理工程师作出确定的权力授权或委托给其他监理人员。承包人对监理人发出的指示有疑问的,应向监理人提出书面异议,监理人应在48小时内对该指示予以确认、更改或撤销,监理人逾期未回复的,承包人有权拒绝执行上述指示。监理人对承包人的任何工作、工程或其采用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未在约定的或合理期限内提出意见的,视为批准,但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对该工作、工程、材料、工程设备等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4.4商定或确定合同当事人进行商定或确定时,总监理工程师应当会同合同当事人尽量通过协商达成一致,不能达成一致的,由总监理工程师按照合同约定审慎做出公正的确定。总监理工程师应将确定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和承包人,并附详细依据。合同当事人对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没有异议的,按照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任何一方合同当事人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了约定处理。争议解决前,合同当事人暂按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执行;争议解决后,争议解决的结果与总监理工程师的确定不一致的,按照争议解决的结果执行,由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人承担。245.工程质量5.1质量要求511T程质量标准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工程施工质童验收规泡和标准山两T质量的技标准或要求由合同当事人化专用合间余中约人。51田发包人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由发包人承担田北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埋的利润。112国承向人原因浩成工程质量未达到合同约定标准的,发包人有权安水图T古系T程质量达到合同约定的标准为止,开田承包人承国北项小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5.2质量保证措施5.2.1发包人的质量管理出向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完成与工程质重有关的谷项工作。5.2.2承包人的质量管理服第71数施工组织设计约定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捉父工椎项里0万文件建立完美的质量检查制度,并提交相应的上程质重X件。工出临人伟反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的错招示,承包人有权纪头施。子有应社工人员进行质量教育和技术培训,定期考核地工人贝技能,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子有人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要求,对材料、工程设备以及工程的所专如计量TT洪行会时程的质量检查和检验,升作计国水,树4王任息主洋监人审查此外,承包人还应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的安水,行询T场样哈,工程复核测量和设备性能检测,旋供诚仟即、试验报告和测量成果以及其他工作。5.2.3监理人的质量检查和检验25监理人按照法律规定和发包人授权对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和检验。承包人应为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提供方便,包括监理人到施工现场,或制造、加工地点,或合同约定的其他地方进行察看和查阅施工原始记录。监理人为此进行的检查和检验,不免除或减轻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应当承担的责任。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不应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监理人的检查和检验影响施工正常进行的,且经检查检验不合格的,影响正常施工的费用由承包人承担,工期不予顺延;经检查检验合格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5.3隐蔽工程检查5.3.1承包人自检承包人应当对工程隐蔽部位进行自检,并经自检确认是否具备覆盖条件。5.3.2检查程序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工程隐蔽部位经承包人自检确认具备覆盖条件的,承包人应在共同检查前48小时书面通知监理人检查,通知中应载明隐蔽检查的内容、时间和地点,并应附有自检记录和必要的检查资料。监理人应按时到场并对隐蔽工程及其施工工艺、材料和工程设备进行检查。经监理人检查确认质量符合隐蔽要求,并在验收记录上签字后,承包人才能进行覆盖。经监理人检查质量不合格的,承包人应在监理人指示的时间内完成修复,并由监理人重新检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监理人不能按时进行检查的,应在检查前24小时向承包人提交书面延期要求,但延期不能超过48小时,由此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应予以顺延。监理人未按时进行检查,也未提出延期要求的,视为隐蔽工程检查合格,承包人可自行完成覆盖工作,并作相应记录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签字确认。监理人事后对检查记录有疑问的,可按第5.3.3项[重新检查]26的约定重新检查。5.3.3重新检查子有人覆工程陷蔽部位后,发包人或监理人对质量有问的,可安水承口的部位进行钻孔探测或揭开重新检查,承包人应遵照执仃,开任本片重主复原状经检查证明工程质量符合台同要承的,田发包人小构的弗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经拉算证日和居是不人人同要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处的上期田小包承担。5.3.4承包人私自覆盖客向土收人到场检查,私自将L样隐敝部後蓝的,理北三求有测或揚开检查,无论工程隐部位质童是否合格,田此馆小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均由承包人承担。5.4不合格工程的处理541田承包人原因造成工程不合格的,发包人有权随时要求承包人术取补品进共古云法到人同更求的质标准,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上子无礼的,接照第1324项拒绝接收全部部勿工性到定执行。C0向店店成工程不A格的,中比增龙的费用不取迎庆.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5.5质量争议检测人同业重人对工程质量有争议的,由双方协商确定的工程质童检测机构崟定由此产生的费用及因此造成的损失,由责任万承担。人间业电看吉任的由双方根据其责任分别承担。合回当事人无法成一致的,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执行。276.安全文明施工与环境保护6.1安全文明施工6.1.1安全生产要求合同履行期间,合同当事人均应当遵守国家和工程所在地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合同当事人有特别要求的,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确施工项目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承包人有权拒绝发包人及监理人强令承包人违章作业、冒险施工的任何指示。在施工过程中,如遇到突发的地质变动、事先未知的地下施工障碍等影响施工安全的紧急情况,承包人应及时报告监理人和发包人,发包人应当及时下令停工并报政府有关行政管理部门采取应急措施。因安全生产需要暂停施工的,按照第7.8款[暂停施工]的约定执行。6.1.2安全生产保证措施承包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治安保卫制度及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并按安全生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履行安全职责,如实编制工程安全生产的有关记录,接受发包人、监理人及政府安全监督部门的检查与监督。6.1.3特别安全生产事项承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进行施工,开工前做好安全技术交底工作,施工过程中做好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承包人为实施合同而雇用的特殊工种的人员应受过专门的培训并已取得政府有关管理机构颁发的上岗证书。承包人在动力设备、输电线路、地下管道、密封防震车间、易燃易爆地段以及临街交通要道附近施工时,施工开始前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实施。实施爆破作业,在放射、毒害性环境中施工(含储存、运输、使用)及使用毒害性、腐蚀性物品施工时,承包人应在施工前7天以书面通知发包人和监28人并招送构应的安全防护措施,经发包人认可后头地。的油制备险性校大分部分项专项工程施工万案的,及要水进门发条TT措能校大的分部分项,承,人应区时市组证。6.1.4治安保卫土图人间务数另有约定处,发包人应与当地***冏,任现物建业达心知物式联防组织统一管理施工场地的治安保卫事项,履仃合间上任的治安保卫职责。小有和承有人除应执助现场治安管理机构或联防组织维护施上物地购任人宝外环应好句括生活区在内的各自管辖区的冶安保卫工作。险大田人同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承包人应在工程开工后7大内共同地制T实管计划,并制定应对突发冶安事件的系顶采。仕性子口山暃炸事件,以收殴、板寺石犬名文手址出有人和承向人应文郎向当地政府报告。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防场山专关门采拱施平事态,防止事态扩大,尽量避人页工和财广钡大。6.1.5文明施工无T程工湘间应当采取措施保持施工现场平整,物料堆整介。T程版左有关政府行政管理部门有特殊要求的,按照具要求执行。合间当争人对文明施工有他要求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明碉。T和六之前承包人应从施工现场清除承包人购年部上性议自、夕人和攵收时工程,并保持施工现场清洁整介。经发包人书息,1司人定的占保承包,人行修期内合项X分团面女料、施工设备和临时工程。6.1.6安全文明施工费人T费由发包人承拍,发包人不得以任间形式批减该部勿资用。r二人同所活用法或府有关规正发生力P文X29工费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经发包人同意采取合同约定以外的安全措施所产生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未经发包人同意的,如果该措施避免了发包人的损失,则发包人在避免损失的额度内承担该措施费。如果该措施避免了承包人的损失,由承包人承-担该措施费。承包人对安全文明施工费应专款专用,承包人应在财务账目中单独列项备查,不得挪作他用,否则发包人有权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可以责令其暂停施工,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7紧急情况处理在工程实施期间或缺陷责任期内发生危及工程安全的事件,监理人通知承包人进行抢救,承包人声明无能力或不愿立即执行的,发包人有权雇佣其他人员进行抢救。此类抢救按合同约定属于承包人义务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6.1.8事故处理工程施工过程中发生事故的,承包人应立即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立即通知发包人。发包人和承包人应立即组织人员和设备进行紧急抢救和抢修,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防止事故扩大,并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作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据。发包人和承包人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地向有关部门报告事故发生的情况,以及正在采取的紧急措施等。6.1.9安全生产责任6.1.9.1发包人的安全责任发包人应负责赔偿以下各种情况造成的损失:(1)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对土地的占用所造成的第三者财产损失;(2)由于发包人原因在施工场地及其毗邻地带造成的第三者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由于发包人原因对承包人、监理人造成的人员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30山工发创人鹿浩成的发包人目身人页的人身告以厂大。619.2承包人的安全责任工质用在量T场内及其创地带造成的发包人、理人以区和二者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承包人负责赔偿。6.2职业健康6.2.1劳动保护子1应控照德钢定安挑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和休息时间,为4有2中白北士付人的招和费用,承包人应依达为具门书维μ1口西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汪册等,承包人应县勿包人力所雇用的人员办理必要的证件、许可、保险和注册寺。应照德规定保陪现场施工人员的劳动安全,开,供休,开广园动促拉的视定,采取有的粉尘、1采用、古宜宜真作业安金等劳动保护措地。包人用贝任山画列你宝的承向人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抢救和治有。子的1店德定安排工作时间,保证其展人贝导有不和不权T和T研上用体F卡作时创,共1的限度,并按法律规定给予补休或付酬。6.2.2生活条件子有人应甘展行合同所雇用的人员提供必要的膳宿条件和生活环;承有灭有站世施预防传病,保证施工人员的健康,开定期对地上现物、兴T易活共和工程进行防疫和卫生的专业检查和处理,在远两城具时地T1环应配各义要的伤病防治和急救的医务人贝与医行设地。6.3环境保护1内T如设计中列明环境保的具体地。代管回1,411人细保护施工现场环境,对施工作业时程中可起购大31水、噪音以及固体废物污染采取具体可行的防范措施。承包人应当承担因其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侵权损害赔偿责任,因上述环境污染引起纠纷而导致暂停施工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7.工期和进度7.1施工组织设计7.1.1施工组织设计的内容施工组织设计应包含以下内容:(1)施工方案;(2)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3)施工进度计划和保证措施;(4)劳动力及材料供应计划;(5)施工机械设备的选用;(6)质量保证体系及措施;(7)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措施;(8)环境保护、成本控制措施;(9)合同当事人约定的其他内容。7.1.2施工组织设计的提交和修改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在合同签订后14天内,但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了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向监理人提交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并由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监理人收到施工组织设计后7天内确认或提出修改意见。对发包人和监理人提出的合理意见和要求,承包人应自费修改完善。根据工程实际情况需要修改施工组织设计的,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修改后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和修改按照第7.2款[施工进度计划]执行。327.2施工进度计划7.2.1施工进度计划的编制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提交详细的施工进度计划,施T进度计划的编制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施工进度计划经发包人批准后实施、施工进度计划是控制工程进度的依据,发包人和监埋人有权按照施工进度计划检查工程进度情况。7.2.2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工进度计划不符合合同要求或与工程的实际进度不一致的,承包人应向收押人提交修订的施工进度计划,并附具有关措施和相关资料,田监理人报送发包人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修的施工进度计划后7天内完成审核和批准或提出修改意见。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承包人提父的施工进度计划的确认,不能减轻或免除承包人根据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承担的任何责任或义务。7.3开工7.3.1开工准备除去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按照第7.1款【施工组织设计]约定的限向监理人提交工程开工报审表,经监理人报发包人批准后执行。开工报审去应详细说明按施工进度计划正常施工所需的施工道路、临时设施、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施工人员等落实情况以及工程的进度安排。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当事人应按约定完成开工准备工作。7.3.2开工通知发包人应按照法律规定获得工程施工所需的许可。经发包人同意后,监理人发中的开工通知应符合法律规定。监理人应在计划开工日期7天前向承包人发出开工通知,工期自开工通知中载明的开工日期起算。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因发包人原因造成监理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33期之日起90天内发出开工通知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发包人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向承包人支付合理利润。7.4测量放线7.4.1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发包人应在至迟不得晚于第7.3.2项[开工通知]载明的开工日期前7天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提供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发包人应对其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承包人发现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疏漏的,应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及时报告发包人,并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予以核实。发包人应就如何处理和是否继续施工作出决定,并通知监理人和承包人。7.4.2承包人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全部施工测量放线工作,并配置具有相应资质的人员、合格的仪器、设备和其他物品。承包人应矫正工程的位置、标高、尺寸或准线中出现的任何差错,并对工程各部分的定位负责。施工过程中对施工现场内水准点等测量标志物的保护工作由承包人负责。7.5工期延误7.5.1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下列情况导致工期延误和(或)费用增加的,由发包人承担由此延误的工期和(或)增加的费用,且发包人应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1)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图纸或所提供图纸不符合合同约定的;(2)发包人未能按合同约定提供施工现场、施工条件、基础资料、许可、批准等开工条件的;(3)发包人提供的测量基准点、基准线和水准点及其书面资料存在错误或34疏漏的;(4)发句人未能在计划开工日期之日起7天内同意下达开工通知的;(5)发包人夫能按合同约定日期支付工程预付款、进度款或上结舁款的;(6)监理人未按合同约定发出指示、批准等文件的;(7)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的其他情形。田发句人原因未按计划开工日期开工的,发包人应按实际开工日期顺延竣T日期确保实际工期不低于合同约定的工期总日历天数。因发包人原因导敛工湘证雪要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的,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执行。7.5.2因承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国承包人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逾期工违约全的计简方法和逾期竣工违约金的上限。承包人支付逾期竣工违约金后,不免除承包人继续完成工程及修补缺陷的义务。7.6不利物质条件不利物质条件是指有经验的承包人在施工现场遇到的不可预见的自然物质务件非白然的物质障碍和污染物,包括地表以下物质条件和水文条件以及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其他情形,但不包括气候条件。承句人遇到不利物质条件时,应采取克服不利物质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T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通知应载明不利物质条件的内谷以及承包人为不可预见的理由,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百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执行,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面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7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堂亚尘的气候条件是指在施工过程中遇到的,有经验的承包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可预贝的,对合同履行造成实质性影响的,但尚未构成不可力爭件的35恶劣气候条件。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具体情形。承包人应采取克服异常恶劣的气候条件的合理措施继续施工,并及时通知发包人和监理人。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当及时发出指示,指示构成变更的,按第10条[变更]约定办理。承包人因采取合理措施而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7.8暂停施工7.8.1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发包人原因引起暂停施工的,监理人经发包人同意后,应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情况紧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按照第7.8.4项【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执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发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7.8.2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因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承包人应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且承包人在收到监理人复工指示后84天内仍未复工的,视为第16.2.1项[承包人违约的情形]第(7)目约定的承包人无法继续履行合同的情形。7.8.3指示暂停施工监理人认为有必要时,并经发包人批准后,可向承包人作出暂停施工的指示,承包人应按监理人指示暂停施工。7.8.4紧急情况下的暂停施工因紧急情况需暂停施工,且监理人未及时下达暂停施工指示的,承包人可先暂停施工,并及时通知监理人。监理人应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发出指示,逾期未发出指示,视为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监理人不同意承包人暂停施工的,应说明理由,承包人对监理人的答复有异议,按照第20条[争议解决]约定处理。367.8.5暂停施工后的复工斩停施工后,发包人和承包人应采取有效措施积极消除暂停施工的影响。在工程复工前,监理人会同发包人和承包人确定因暂停施工造成的损失,开确定工程复工条件,当工程具备复工条件时,监理人应经发包人批准后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承包人应按照复工通知要求复工。承包人无故延和拒绝复工的,承包人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因发包人原因无法按时复工的,按照第7.5.1项[因发包人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约定办理。7.8.6暂停施工持续56天以上监理人发出斩停施工指示后56天内未向承包人发出复工通知,除该项停工属干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暂停施工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的情形外承包人可向发包人提交书面通知,要求发包人在收到书面通知后28大内准许已斩停施工的部分成全部工程继续施工。发包人逾期不予批准的,则承包人可以通知发包人,将工程受影响的部分视为按第10.1款【变更的范围]第(2)项的可取消工作。斩停施工持续84天以上不复工的,且不属于第7.8.2项【承包人原因引起的斩停施T及第17条(不可抗力约定的情形,并影响到整个工程以及合问日的实现的,承包人有权提出价格调整要求,或者解除合同。除合问的,妆照第16.1.3项[因发包人违约解除合同]执行。7.8.7暂停施工期间的工程照管斩停施工期间,承包人应负责妥善照管工程并提供安全保障,由此增加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7.8.8暂停施工的措施斩停施T期间,发包人和承包人均应采取必要的措施确保工程质量及安全,防止因暂停施工扩大损失。377.9提前竣工7.9.1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的,发包人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下达提前竣工指示,承包人应向发包人和监理人提交提前竣工建议书,提前竣工建议书应包括实施的方案、缩短的时间、增加的合同价格等内容。发包人接受该提前竣工建议书的,监理人应与发包人和承包人协商采取加快工程进度的措施,并修订施工进度计划,由此增加的费用由发包人承担。承包人认为提前竣工指示无法执行的,应向监理人和发包人提出书面异议,发包人和监理人应在收到异议后7天内予以答复。任何情况下,发包人不得压缩合理工期。7.9.2发包人要求承包人提前竣工,或承包人提出提前竣工的建议能够给发包人带来效益的,合同当事人可以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提前竣工的奖励。8.材料与设备8.1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发包人自行供应材料、工程设备的,应在签订合同时在专用合同条款的附件《发包人供应材料设备一览表》中明确材料、工程设备的品种、规格、型号、数量、单价、质量等级和送达地点。承包人应提前30天通过监理人以书面形式通知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进场。承包人按照第7.2.2项[施工进度计划的修订]约定修订施工进度计划时,需同时提交经修订后的发包人供应材料与工程设备的进场计划。8.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承包人负责采购材料、工程设备的,应按照设计和有关标准要求采购,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及出厂证明,对材料、工程设备质量负责。合同约定由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工程设备,发包人不得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发包人违反本款约定指定生产厂家或供应商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应责任。3883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接收与拒收831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写明材料和工程设各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交货方式、交货地点和计划交货日期等。832承包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应保证产品质量合格,承包人应在材和工程设各到货前24小时通知监理人检验。承包人进行永久设备、材料的制上和立的应会相关质量标准,并向监理人提交材料的样本以发有天资料,并应在使用该材料或工程设备之前获得监理人同意。子向人卖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时,承包人应在收人更成的合理期限内将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还出称T现场并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工程设备,由此瑁加的费用和(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4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841发句人应在材料和工程设备到货7天前通知承包人,承包人应会问监理人左约定的时间内,赴交货地点共同进行验收。发包人提供的材料和上椎改各运空交货地占验收后,由承包人负责接收、卸货、运输和保管84.2承包人采购材料与工程设备的保管与使用向人采购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由承包人妥善保管,保管费用由承包人承担。法律规定材料和工程设备使用前必须进行检验或试验的,承包人应按监埋人的要求进行检验成试验,检验或试验费用由承包人承担,不合格的不待使用。发包人或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不符合设计或有关标准要求的材料和工程选交有叔要求承包人进行修复、拆除或重新采购,由此增加的费用和()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5禁止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gs1收人有权招络承包人提供的不合格材料或工程设备,开要求承包人39立即进行更换。监理人应在更换后再次进行检查和检验,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5.2监理人发现承包人使用了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的指示立即改正,并禁止在工程中继续使用不合格的材料和工程设备。18.5.3发包人提供的材料或工程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的,承包人有权拒绝,并可要求发包人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并支付承包人合理的利润。8.6样品8.6.1样品的报送与封存需要承包人报送样品的材料或工程设备,样品的种类、名称、规格、数量等要求均应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样品的报送程序如下:(1)承包人应在计划采购前28天向监理人报送样品。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均应来自供应材料的实际生产地,且提供的样品的规格、数量足以表明材料或工程设备的质量、型号、颜色、表面处理、质地、误差和其他要求的特征。(2)承包人每次报送样品时应随附申报单,申报单应载明报送样品的相关数据和资料,并标明每件样品对应的图纸号,预留监理人批复意见栏。监理人应在收到承包人报送的样品后7天向承包人回复经发包人签认的样品审批意见。(3)经发包人和监理人审批确认的样品应按约定的方法封样,封存的样品作为检验工程相关部分的标准之一。承包人在施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与样品不符的材料或工程设备。(4)发包人和监理人对样品的审批确认仅为确认相关材料或工程设备的特征或用途,不得被理解为对合同的修改或改变,也并不减轻或免除承包人任何的责任和义务。如果封存的样品修改或改变了合同约定,合同当事人应当以书面协议予以确认。8.6.2样品的保管40经批准的样品应由监理人负责封存于现场,承包人应在现场为保存样品提供适当和固定的场所并保持适当和良好的存储环境条件。8.7材料与工程设备的替代8.7.1出现下列情况需要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承包人应按照第8.7.2项约定的程序执行:(1)基准日期后生效的法律规定禁止使用的;(2)发包人要求使用替代品的;(3)因其他原因必须使用替代品的。8.7.2承包人应在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28天前书面通知监理人,并附下列文件:(1)被替代的材料和工程设备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2)替代品的名称、数量、规格、型号、品牌、性能、价格及其他相关资料;(3)赫代品与被替代产品之间的差异以及使用替代品可能对工程产生的影响;(4)替代品与被替代产品的价格差异;(5)使用替代品的理由和原因说明;(6)监理人要求的其他文件。监理人应在收到通知后14天内向承包人发出经发包人签认的书面指示;监理人逾期发出书面指示的,视为发包人和监理人同意使用替代品。8.7.3发包人认可使用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替代材料和工程设备的价格,按照已标价工程量清单或预算书相同项目的价格认定;无相同项目的,参考相似项目价格认定:既无相同项目也无相似项目的,按照合理的成本与利润构成的原则,由合同当事人按照第4.4款[商定或确定]确定价格。418.8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8.8.1承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承包人应按合同进度计划的要求,及时配置施工设备和修建临时设施。进入施工场地的承包人设备需经监理人核查后才能投入使用。承包人更换合同约定的承包人设备的,应报监理人批准。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承包人应自行承担修建临时设施的费用,需要临时占地的,应由发包人办理申请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8.8.2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和临时设施发包人提供的施工设备或临时设施在专用合同条款中约定。8.8.3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使用的施工设备不能满足合同进度计划和(或)质量要求时,监理人有权要求承包人增加或更换施工设备,承包人应及时增加或更换,由此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8.9材料与设备专用要求承包人运入施工现场的材料、工程设备、施工设备以及在施工场地建设的临时设施,包括备品备件、安装工具与资料,必须专用于工程。未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不得运出施工现场或挪作他用;经发包人批准,承包人可以根据施工进度计划撤走闲置的施工设备和其他物品。9.试验与检验9.1试验设备与试验人员9.1.1承包人根据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的现场材料试验,应由承包人提供试验场所、试验人员、试验设备以及其他必要的试验条件。监理人在必要时可以使用承包人提供的试验场所、试验设备以及其他试验条件,进行以工程质量检查为目的的材料复核试验,承包人应予以协助。42912承包人应按专用合同条款的约定提供试验设备、取样装置、试验场所和试验条件,并向监理人提交相应进场计划表。承包人配置的试验设备要符合相应试验规程的要求并经过具有资质的检测单位检测目在正式使用该试验设备前,需要经过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校定。913承包人应向监理人提交试验人员的名单及其岗位、资格等证明资料,我购人员必须能够孰练进行相应的检测试验,承包人对试验人负的试验程序和试验结果的正确性负责。9.2取样试验属干自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取样。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可由监理人取样,也可由承包人的试验人员在监理人的监督下取样。9.3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931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进行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试验和检验,并为监理人对上述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的质量检查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按同约定应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试验和检验的,由承包人负贡提供必要的试验资料和原始记录。932试睑属干白检性质的,承包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试验属于监理人抽检性质的,监理人可以单独进行试验,也可由承包人与监理人共同进行。承包人对由监理人单独进行的试验结果有异议的,可以申请重新共同进行试验。约定业同进行试验的,监理人未按照约定参加试验的,承包人可自行试验,并将试验结果报送监理人,监理人应承认该试验结果。933监理人对承包人的试验和检验结果有异议的,或为查清承包人试验和拾睑成果的可靠性要求承包人重新试验和检验的,可由监理人与承包人共同进行重新试验和检验的结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或工程的质量不符合合同西的中此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由承包人承担;重新试验和检验果证明该项材料、工程设备和工程符合合同要求的,由此增加的费用和()43延误的工期由发包人承担。9.4现场工艺试验承包人应按合同约定或监理人指示进行现场工艺试验。对大型的现场工艺-试验,监理人认为必要时,承包人应根据监理人提出的工艺试验要求,编制工艺试验措施计划,报送监理人审查。10.变更10.1变更的范围除专用合同条款另有约定外,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以下情形的,应按照本条约定进行变更:(1)增加或减少合同中任何工作,或追加额外的工作;(2)取消合同中任何工作,但转由他人实施的工作除外;(3)改变合同中任何工作的质量标准或其他特性;(4)改变工程的基线、标高、位置和尺寸;(5)改变工程的时间安排或实施顺序。10.2变更权发包人和监理人均可以提出变更。变更指示均通过监理人发出,监理人发出变更指示前应征得发包人同意。承包人收到经发包人签认的变更指示后,方可实施变更。未经许可,承包人不得擅自对工程的任何部分进行变更。涉及设计变更的,应由设计人提供变更后的图纸和说明。如变更超过原设计标准或批准的建设规模时,发包人应及时办理规划、设计变更等审批手续。10.3变更程序10.3.1发包人提出变更发包人提出变更的,应通过监理人向承包人发出变更指示,变更指示应说明计划变更的工程范围和变更的内容。44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基础设施配套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新疆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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