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暑期综合维修采购合同公告(常州市兰陵中学2025)
常州市兰陵中学暑期综合维修(食堂改建、消防隐患整改、满电回家)合同变更公告
一、合同编号:JSZC-320400-JZCG-C2025-0190002
二、合同名称:常州市兰陵中学暑期综合维修(食堂改建、消防隐患整改、满电回家)合同变更公告
三、项目编号(或招标编号、政府采购计划编号、采购计划备案号等、如有) :JSZC-320400-JZCG-C2025-0190
四、项目名称:常州市兰陵中学等校综合维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常州市兰陵中学
地址:常州市天宁区工人新村2号
联系方式:15006116558
供应商(乙方):江苏南鹏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常州市钟楼区河枫御景花苑1幢28号
联系方式:18251235512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信息:常州市兰陵中学暑期综合维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兰陵中学暑期综合维修(食堂改建、消防隐患整改、满电回家),一次性验收合格。
主要标的数量:1
主要标的单价:1198000 元
合同金额:119.8 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50天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06-17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6-17
九、其他补充事宜:
变更条款号及内容: 原编号为JSZC-320400-JZCG-C2025-0190002整体内容进行变更。
变更原因: 原合同为固定模板格式,现变更为工程类内容合同。
变更日期: 2025-08-28
合同.pdf
校舍维修项目施工合同项目名称:常州市兰陵中学等校综合维修项目编号:JSZC-320400-JZCG-C2025-0190分包号(如有):分包1甲方(采购人):常州市兰陵中学乙方(施工单位):江苏南鹏建设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代理的常州市兰陵中学等校综合维修(项目名称)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第1条工程概况1.1工程名称:兰陵中学暑期综合维修(食堂改建、消防隐患整改、满电回家)项目1.2工程地点:常州市兰陵中学1.3承包范围:包括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工程1.4承包方式:包工包料1.5工期:40天(日历天)。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发出的开工通知为准。计划开工日期:0年7月5日(以采购人要求为准)计划完工日期:d05年8月5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开工日期和计划完工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1.6质量标准:合格1.7缺陷责任期:2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算),同时按《工程质量保修书》履行保修义务。1.8合同价款:本项目合同估算价:人民币(大写):壹佰壹拾玖万捌仟元(¥:1198000.00元)。其中:(1)材料和工程设备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2)专业工程暂估价金额:人民币(大写):元)(3)暂列金额:人民币(大写):伍万伍仟元(¥:55000元)第2条甲方工作2.1建设方应按约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1)施工场地具备施工条件的要求及完成的时间:开工前应保证施工现场具备开工条件。(2)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的通道开通时间和要求:施工场地与公共道路在开工前畅通。(3)将施工所需的水、电、电讯线路接至施工场地的时间、地点和供应要求:取水取电、用水用电由承包人自行解决,相关费用包含在合同价中,工程结算时按定额数据进行扣除。(4)现有工程资料的提供时间:开工前3天提供按需现有工程相关资料。(5)由建设方办理的施工所需证件、批件的名称和完成时间:建设方按需完成。(6)图纸会审和设计交底时间:另行商定。(7)协调处理施工场场地周围地下管线和邻近建筑物、构筑物(含文物保护建筑)、古树名木的保护工作:按现场实际情况另行商定。(8)提供必要的协调配合工作,并对施工方工程质量进行监督。(9)双方约定建设方应做的其他工作:协调施工现场的周边工作。2.2建设方委托施工方办理的工作:届时委托。2.3指派为甲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对工程质量、进度进行监督检查,办理验收、变更、登记手续和其他事宜。2.4委托(监理单位名称)进行工程监理(如有),监理公司任命_为总监理工程师,其职责在监理合同中应明确,并将合同副本交乙方1份。第3条乙方工作3.1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交甲方审定。3.2指派朱玉娟为乙方驻工地代表,负责合同履行。按要求组织施工,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解决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3.3严格执行施工规范、安全操作规程、防火安全规定。严格按照图纸或作法说明进行施工,做好各项质量检查记录。参加竣工验收,编制工程结算。3.4遵守国家或地**府及有关部门对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妥善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建筑物、设备管线、古树名木不受损坏。做好施工现场保卫和垃圾清理外运等工作,处理好由于施工带来的扰民问题及与周围单位(居民)的关系。3.5施工中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便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3.6工程竣工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一切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3.7双方约定乙方应配合的其他工作:(1)市、区重大活动期间以及甲方需要的时间段内,可能对施工作出某些限制和配合的要求,施工方应予以无条件服从,并按照要求作出必要的配合,这可能降低乙方的施工功效,相关措施及费用已包含在乙方的报价中,甲方不再额外支付任何费用。(2)乙方应为甲方指定的其他专业承包队伍的施工做好协调配合工作。(3)甲方委托其他事宜:按现场委托。第4条施工组织设计及工期4.1乙方应于开工前天向甲方(或监理人)提供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进度计划,经甲方(或监理人)批准后方可进场施工4.2甲方要求比合同约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时,应征得乙方同意,并支付乙方因赶工采取的措施费用。4.3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4.4因乙方责任,不能按期开工或中途无故停工,影响工期,工期不得顺延,并承担相应违约责任。4.5因设计变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第5条质量及验收5.1本工程以施工图纸、作法说明、设计变更和国家和相关主管部门的现行政策、规范、文件等要求等作为质量评定验收依据。5.2本工程质量应达到国家质量评定标准。所用材料必须达到环保要求,竣工验收时,符合室内验收环保标准。5.3甲、乙双方及监理人(如有)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乙方应尽到及时通知的义务)。甲方(或监理人)明确表示不参加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验收时,乙方可自行验收,甲方(或监理人)应予承认。若甲方(或监理人)要求复验时,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甲方应承担复验费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顺延:若复验不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但工期也予顺延。5.4乙方负责采购的材料,应严格按采购文件要求进行采购,并向甲方(或监理人)提供材料(或设备)合格证明后方可进场施工,乙方对材料质量负责。乙方采购的材料在使用前,应按照甲方或监理的要求进行检验或试验,不合格的不得使用,检验或试验费用由乙方承担。5.5由于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6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质量事故,其损失及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顺延。5.7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或监理人)自接到验收通知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未能组织验收,需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但甲方应承认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相关费用。第6条安全施工6.1乙方应遵守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有关规定,严格按安全标准组织施工,并随时接受安全检查人员的监督检查。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消除事故隐患。如造成事故,其责任和因此发生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6.2乙方应重视施工现场的管理工作,注重施工及安全设施的投入及人员素质的培训和教育,科学组织,文明施工,杜绝施工安全事故。若因管理不善造成安全事故,应追究乙方相应的责任,并由乙方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7条工程价款及结算7.1本合同采用固定价格合同,固定价格为固定综合单价,除甲方出具设计变更、工程量清单(含工程量清单编制说明)另有约定外,合同执行期间下列条款不予调整。具体结算原则:(1)本工程工程量按实结算。工程量须以乙方完成的合同工程且应予计量的工程量为准;(2)合同执行期间,如遇人工政策性调整,按相关文件规定执行;(3)计日工应按甲方实际签证确认的事项计算;(4)暂估价中的材料单价应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在综合单价中调整;暂估价中的项目暂估价按承发包双方最终确认价调整;(5)现场签证费用应依据承发包双方签证资料确认的计算;(6)总承包服务费不计;(7)投标文件中,同一主要材料有不同报价,结算时按最低报价结算;(8)其他事项详见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关于报价的约定条款。7.2变更合同价款结算办法:(1)工程量清单中漏项、新增或变更项目(含材料)引起的分部分项工程综合单价结算原则为:①合同中已有适用的综合单价,按合同中已有的综合单价确定:②合同中有类似的综合单价,参照类似的综合单价确定:③合同中没有适用或类似的综合单价,主要材料价格依甲方现场签证报请跟踪审计及甲方、经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造价审计后确定,其余按投标条件。(2)因工程变更造成施工方案变更,引起措施项目发生变化时,单价措施项目变更原则同分部分项工程:总价措施项目中以费率报价的,费率不变:总价项目中以费用报价的,按投标时口径折算成费率调整;原措施费中没有的措施项目,由承包人提出适当的措施费变更要求,经监理、跟踪审计以及发包人签证后进行结算。(工程量清单约定包干的除外)7.3所有涉及工程结算的签证单上必须有乙方、监理工程师、跟踪审计、甲方四方的签字和盖章,方可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签证单上必须明确签证的原因、位置、尺寸、数量、材料、人工、机械台班、价格和签证时间,须附有综合单价分析。7.4工程进度款支付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4次支付工程款(1)合同签订后,支付合同价款的30%;(2)工程完工经验收合格后,付至合同价款的80%;(3)项目审计后,付至审定价的97%;(4)缺陷责任期满,一次性付清余款(无息)。注:预付款按成交价的相应比例取整,保留到百位,保留办法:十位上为非零数时,则向百位进一;十位上的数为零时,则舍去。7.5乙方每次提取工程款时需开具相应的款额的税务发票,结算审计后支取工程款时需同时开具本次应付款项及质保金的税务发票。7.6工程竣工(完工)验收后,乙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由甲方将相关的工程结算资料报常州市教育局规财处,由常州市教育基本建设与装备管理中心组织实施工程结算审计,并作为最终决算的依据。第8条材料、设备供应8.1本工程暂估价部分内容由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甲方确定材料或设备的规格、颜色、价格及供货单位等,乙方负责材料的质量。甲、乙双方共同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应为符合设计要求的合格产品,并应按时供应到现场。凡约定由乙方提货的,甲方应将提货手续移交给乙方,由乙方承担运输费用。由甲、乙方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设备发生了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对工程造成损失,责任由乙方承担。甲、乙双方共同采购的材料,经乙方验收后,由乙方负责保管,甲方应支付材料价值%的采购保管费。由于乙方保管不当造成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8.2凡由乙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如不符合质量要求或规格差异,应禁止使用。若已使用,对工程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8.3乙方采购材料设备的约定:乙方必须采购符合设计及相关规范、标准的合格建筑材料用于本工程。第9条奖励和违约责任9.1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延期开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顺延。9.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自逾期第1天起,乙方支付甲方(按成交通知书填写)元/天的工期违约金;自逾期第6天起,乙方支付甲方(按成交通知书填写)元/天的工期违约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赶工措施费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为奖励。9.3乙方应妥善保护甲方提供的设备及现场堆放的家具、陈设和工程成品,如造成损失,应按价赔偿。9.4甲方未办理任何手续,擅自同意拆改原有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5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备管线,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损失。9.6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9.7因一方原因,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应通知对方,办理合同终止协议,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第10条争议的解决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协商解决不成的提交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因本合同产生的以及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纠纷,均由常州仲裁委员会仲裁。该裁决是终局的,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第11条其它约定11.1甲乙双方均需严格按工程量清单、图纸施工。11.2如发生重大变更事项及超合同价款时,必须经市教育局规财处批准后方可实施。工程变更导致结算价格超过合同价款的,如无相应的批准手续则超过部分将被视为对学校的捐赠。11.3里方保留对暂列金额部分进行测算后由乙方施工或甲方另行分包的权利,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11.4乙方负责投保职工意外伤害保险。11.5其他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投标文件。第12条附则12.1本合同保修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保修方法参照国家及地方相关规定执行。12.2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各执贰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12.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12.4本合同约定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12.5合同附件:(1)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2)工程项目一览表()(3)工程量清单()(4)投标文件()(5)会议纪要()(6)设计变更其他()采购人(甲方):单位名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经办人签字L.Y联系电话:/3861186577供应商(方)单位备称单位地址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风财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电话:帐号:01125012010000004591开户行:江苏江南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常州市北港支行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暑期综合维修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常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