殡葬礼仪服务 抬灵服务采购合同公告(阳春市殡仪馆2025)



公告内容:

发布机构:阳春市殡仪馆
项目编号:WB-2506CZG0324

一、合同编号

WB-2506CZG0324

二、合同名称

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

三、项目编号

WB-2506CZG0324

四、项目名称

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阳春市殡仪馆
地址:广东省阳春市马水龙田
联系方式:0662-7860868
供应商(乙方): 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
地址:坪埕北路17号302室
联系方式:18871242324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1
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
1(项)
9,500,000.00
9,500,000.00

合同金额: 9,500,000.00元,大写金额:玖佰伍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08月18日至2028年08月17日
履约地点:阳春市殡仪馆内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1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1.采购合同公告附件.pdf
阳春市殡仪馆
2025年08月29日

广东省政府采购I合同书采购计划编号:441781-2025-01722项目编号:WB-2506CZG0324项目名称: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甲方:阳春市殡仪馆电话:传真:地址:乙方: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电话:0592-6883344传真:0592-6883344地址:厦门市海沧区坪埕北路17号302室根据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同编)》的规定,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遵守本合同如下。一、合同金额合同金额为(大写):玖佰伍拾万元(¥9500000.00元)人民币。二、服务内容甲方聘请乙方提供以下服务1.鲜花服务:鲜花供应及销售、花艺制作、个性化服务;2.礼仪服务:礼厅服务、特色礼仪服务、乐队服务、遗体修复整容、遗体SPA服务、骨灰祭扫、告别厅堂横额喷绘、遗像制作服务、视频拍摄服务、上门服务、辅助类丧葬用品销售、个性化礼仪服务;服务项目明细表序号服务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人民币/元)备注1抬灵服务元/680司仪主持,乐队开路奏1抬灵服务具680乐,由四人抬灵柩沿百米福寿廊缓慢送至火化车间2布置专用殡葬花车元/次280娟花灵车布置3遗体安放、入炉仪式每次504特殊遗体整容元/次3880为遗体面部进行整容化妆,视具体情况商议(含理发、剃须、剪指甲)5鲜花沐浴具1280伴入时今鲜花擦拭遗体6灵堂个性化布置及告别仪式(高)元/次13800指租用大型悼念堂7灵堂个性化布置及告别仪式(中)元/次8800指租用大型悼念堂8灵堂个性化布置及告别仪式(低)元/次6600指租用大型悼念堂9礼仪乐队上门服务元/次588010遗体铺花每具1680根据用花的品种和用花量11遗体铺金元宝具230不含金元宝12鲜花伴灵服务元/宗1280根据要求布置鲜花伴灵,鲜花被服务13鲜花篮每个108使用时令鲜花14鲜花束每个68使用时令鲜花15上门搭建灵堂帐篷每次1280包材料、人工帐篷16迎宾花柱每场3880含地毯17长明灯每套16818花圈遗像设置每次100整理花圈装饰遗像19租用娟花圈每个2020单朵菊花每个1021租小白花每朵522租黑纱每条523乐队礼仪服务每场3804人乐队吹奏(包括列队迎宾、鞠躬遗像、脱帽行礼、专业礼仪)24乐队礼仪服务每场6006人乐队吹奏(包括列队迎宾、鞠躬遗像、脱帽行礼、专业礼仪)25升天礼炮服务元/次210遗体入炉时鸣放礼炮21响为逝者送行26尊享礼炮服务元/次390遗体告别仪式过程,默哀,祭奠,瞻仰告别为逝者鸣放礼炮39响致哀27祈福礼炮服务元/次690遗体告别仪式过程,默哀,祭奠,瞻仰告别为逝27祈福礼炮服务元/次690者鸣放礼炮69响致哀28放生只108根据放生物种和数量协商确定29送灵灰服务次1602人将骨灰送到拜祭台或骨灰楼30乐队送灵灰服务次3804-6人将骨灰送到拜祭台或骨灰楼31经济型殡仪服务套餐每场420含乐队伴奏3人入炉仪式、遗体绢花伴灵、护送遗体、花篮、花圈32福泽型殡仪服务套餐每场720含乐队伴奏5人、入炉仪式、遗体绢花伴灵、护送遗体、花篮、花圈33墓地咨询免费34殡葬网络服务免费3.服务下单流程:甲方向乙方发放《业务通知单》,乙方按照通知单预定的项目与时间,调配规定的人员数量,到达指定区域,完成相关的服务工作。4.服务地点:阳春市殡仪馆内。三、甲方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甲方提供现有殡仪服务设施场所给乙方开展殡仪服务活动,允许乙方在甲方日常办公场所以外的闲置场所或空地开展殡仪服务业务使用。4(2)甲方应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服务款项。2.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服务设备要求:乙方须提供业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并保证运行良好(包含但不少于扶灵车、花圈架等)。(2)乙方提供的服务人员要求:①乙方需提供该项业务所需的设备设施,并保证运行良好。②乙方提供的礼仪服务人员要求:身体健康、身材匀称、五官良好、性格开朗,形象好、气质佳:能从事重体力工作。③掌握基本殡葬礼仪服务技能,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协调能力和服务意识,能适应日常殡葬礼仪服务场合的礼仪要求,服从管理。④乙方须每天安排不少于12名服务人员,在指定的区域内等待为市民提供服务。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相关服务,确保服务过程安全、有效,且顾客满意。乙方具备鲜花供应的能力,确保甲方能够满足丧属的用花需求。乙方具备组织、培训服务人员的能力,确保服务人员每人每周不低于2个小时的业务操练和殡葬礼仪服务技能的培训。若应顾客需求而发生变化的,甲方有权对服务细节进行调整,并以甲方公布实施或要求的为准。⑦乙方具备策划设计鲜花布置个性化守灵堂及告别仪式、公祭仪式会场的能力。能按家属要求设计出古风素雅、中、西式等个性化鲜花的礼堂布置。⑧服务人员着装统一、干净,并符合甲方对于鲜花礼仪、殡葬礼仪服务的技术服务要求。⑨乙方确保服务人员在提供服务的过程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甲方单位的规章制度。对不服从甲方管理,服务不到位,在馆内寻衅滋事,情节严重的服务人员,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5⑩乙方确保服务人员及业务操作的生产安全、消防安全和道路交通安全,如发生相关安全事故,由乙方全责承担。乙方负责管理驻场服务人员的社会保险及工资待遇,如有违反情况,相关责任由乙方承担。(3)服务标准:①项目实施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三年:服务地点:阳春市殡仪馆内。②乙方在服务期内开办的殡仪服务项目,根据《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春市民政局文件》关于进一步规范我市殡仪服务价格管理及有关问题,甲方与乙方每月结算一次服务业务经济收入,由甲方根据乙方中标价结算当月服务费。减除乙方应缴纳甲方的食宿水电相关费用后,由乙方开具发票向甲方领取。③所有殡仪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按照《阳春市发展和改革局、阳春市民政局文件关于进一步加强殡葬服务价格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进行收费,且必须由丧属自愿选择殡仪服务项目不得强行操办。④乙方因殡仪服务业务需要,对场馆现有的设施需改建,或在场馆现有的经营场所以外,增建搭建的设施都必须征得甲方同意,方能建设,所需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开展殡仪服务项目需配套硬件设施投资,人力资源投资及日常业务材料费市用开支,由乙方自行承担。四、服务期间(项目完成期限)服务期:自双方签订本合同之日起三年,自2025年月1日至2028年日。五、服务费结算及支付方式1.服务费由甲方统一收取,甲乙双方每月进行结算。62.服务费总额(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的35%归甲方所有,作为合作管理费。3.服务费总额(收费标准×中标折扣率)的65%归乙方所有,作为经营收入。4.甲方收到乙方出具的有效发票后在15个工作日内将当月乙方应得的服务费付给乙方。六、知识产权归属乙方投标报价已包含应向知识产权所有人支付的所有相关税费,并保证甲方在中国使用乙方提供的货物时,如有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主张的,责任由乙方承担。七、保密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甲方非公开的业务信息及秘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八、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1.乙方应按照国家及地方税务部门的要求出具正式合法的税务发票,且税务发票要与乙方的工商、税务资料相符合,否则甲方有权不支付服务款项。:2.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按要求完成服务的,乙方应积极与甲方共同解决顾客的投诉和纠纷,并承担由此产生的费用。!3.乙方遇到不可抗力因素影响服务的,应积极与甲方一同做好善后工作,甲方未能收~取顾客服务费用的,无需向乙方支付服务费用。空4.合作期间,乙方若有损害甲方利益的任何行为,甲方有权按损害的严重程度要求乙方赔偿。5.乙方不得向甲方以外的单位或个人透露甲方非公开的业务信息及秘密,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76.服务期间,乙方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服务标准、配备充足的服务人员完成服务过程,确保服务质量、服务标准的一致性。7.一个月内投诉一次,免除当次被投诉服务的服务费用:一个月内投诉二次除免除当次被投诉服务的服务费用外扣除当月结算额5%;如一个月内出现投诉三次(含)以上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以上投诉仅限于经核查后确属乙方违约责任的)8.乙方提供的礼仪服务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管理,如因不服从管理而影响服务的,甲方将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以50-200元的经济处罚。9.乙方提供的礼仪服务人员除工作需要外,不得随意串岗,干扰甲方各部门的工作,如有违反,甲方有权对乙方每次处以50-200元经济处罚。10.乙方在服务过程中产生的垃圾必须及时予以清理,不能影响馆内的环境卫生,如有违反,将每次处以100-200元罚款。611.甲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付款的,甲方应每日按未结算金额的3%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九、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按相关法律法规处理。十、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1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十一、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二、其它81.本合同所有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5.本期服务合同金额为9500000.00元,服务期限为三年。在服务期限内,如服务合同金额达到9500000.00元需提前终止服务合同,如未达到合同金额以合同到期为止。十三、合同生效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2.合同一式陆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叁份,乙方执贰份,招标代理公司执壹份。甲方(盖章):乙方(盖章):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代表:A代表:艾素珍签订地点:阳春市殡仪馆签订日期:2025年8月日签订日期:205年是月18日开户名称: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银行帐号:80118400000405开户行:厦门银行新阳支行9附件一乙方廉洁承诺书阳春市殡仪馆:本公司(企业)作为贵单位阳春市殡仪馆2025年殡葬礼仪服务项目采购项目(采购项目编号:WB-2506CZG0324)的合作单位,现就合作期间的廉洁自律工作作以下承诺: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我单位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及贵单位的相关纪律规定,依法经营、诚实守信、公平竞争、规范服务,自觉抵制不正当手段竞争行为,切实维护贵单位合法权益。2、合作期间,我单位保证廉洁自律,遵守商业道德,诚信经营,确保本单位员工不做有损贵单位利益的行为,不泄露贵单位的商业秘密及其他相关工作信息,不利用为贵单位供货提供或服务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3、加强对员工的教育管理,确保员工不利用工作便利向群众索取或收取红包、利是、小费及其他财物。4、合作期间,绝不向贵单位工作人员提供礼金、红包等财物,以谋取不正当利益。5、在工作中如发现贵单位工作人员或其他第三人有违法违纪和损坏贵单位利益及形象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及时向贵单位反映。6、自觉接受政府部门、社会和贵单位的监督。如我单位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因违反有关规定给贵单位造成不良影响的,我单位将主动承担一切责任,赔偿一切经济损失,并采取积极有效手段消除不良影响。7、本承诺书是原合同的重要补充。如有违反,视为严重违约,贵单位可作解除合同处理,同时将我单位列入不再合作名单。特此承诺。中标单位(盖章):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艾素海专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2025年8月日10附件二阳春市殡仪馆礼仪服务承诺殡仪服务宗旨是“丧户至上,服务第一”,坚持做到:一、全年365天、每天8小时为丧主服务。遗体接运、冷藏、守灵及业务咨询联系,实行24小时服务。二、接运遗体不论白天黑夜,天气恶劣,保证及时快捷提供服务,做到严格消毒,细心包扎,稳抬轻放,及时冷藏,安全保管。三、坚守岗位,尽职尽责,文明办理业务,热情主动地接受丧户的咨询和联系,详细登记,百问不厌,有问必答,认真负责地为丧户办理殡葬手续,使丧主放心和安心。四、按顺序和程序操作遗体的化妆整容、悼念告别和火化,遗体安祥,骨灰洁净,不论职务高低、童叟妇孺、领导群众都一个样。+五、严格执行物价收费标准,明码标价,告示上墙,不乱收费,不搞搭配,丧葬用品高中低档齐备,满足不同层次丧属需求。六、讲究文明卫生,各岗位服务场所,整洁有序,明亮舒适,无异臭。七、廉洁服务,不接受丧户吃请,不收受或变相索取丧主的钱物,不刁难丧户。八、接受群众监督,虚心听取意见,不与丧主争吵斗殴,做好服务质量追踪,及时纠正工作中的差错或失误。特此承诺。中标单位(盖章):厦门智立工贸有限公司艾珍法定代表人(签名):时间:2025年8月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殡葬礼仪服务 抬灵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