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采购合同公告(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WH13QT2025FW690801
二、合同名称: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合同备案
三、项目编号:WH13QT2025FW6908
四、项目名称: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
地 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
联系方式:0553-3878559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区西溪壹号创意商务中心4幢二层
联系方式:0871-88322007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提交成果主要包括现状情况分析、整体的方案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设计说明、总平面图、效果图、投资估算等。
主要标的数量: 1项
主要标的单价: 715000元
合同金额:715000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履约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通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查并取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其中设计周期为10个日历天);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8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29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上传合同
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合同.pdf
采购合同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以下简称:甲方)通过安徽长江产权经纪有限公司组织的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竞争性磋商方式采购活动,经磋商小组评审,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为本项目成交供应商,现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本合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及本项目磋商文件及附属材料、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附属材料、成交通知书等相关资料的要求,经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1.1合同组成部分下列文件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并构成一个整体,需综合解释、相互补充。如果下列文件内容出现不一致的情形,那么在保证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前提下,组成本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适用顺序如下:1.1.1本合同及其补充合同、变更协议;1.1.2成交通知书;1.1.3响应文件(含澄清或者说明文件);1.1.4磋商文件(含澄清或者修改文件);1.1.5其他相关采购文件。1.2服务1.2.1服务名称:芜湖天主堂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1.2.2服务内容:芜湖天主堂、内思高级工业职业学校旧址和英驻芜领事署旧址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内的环境整治项目设计。设计深度为方案设计和初步设计以及项目报批过程中的报批咨询工作。主要设计内容包括三处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区划研究、保护管理规定的研究制定、设计范围内的道路广场改造提升设计、景观绿化整治提升设计、周边建筑改造整治设计。通过有效的整治措施,提升文物环境品质,保护整体历史格局,提高文物展示利用,在协调文化遗产保护与当地社会经济发展同时,能更好地保护文物。完成文物报批咨询和文物保护措施及文物周边历史溯源,并配合采购人对接协调国家文物局完成报批;1.2.3服务质量:达到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行业技术规程,符合相关专业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要求,对应相应阶段深度的要求。上述规定以国家颁布的最新标准为准。。1.3价款本合同总价为:¥715000元含税(大写:人民币柒拾壹万伍仟元)。1.4付款方式和结算账户1.4.1付款方式: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是否支付预付款:☑否;□是:金额和比例:;支付时间:。具体付款方式:提交报批文本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30%,报批文本通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查并取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初步设计批复后三十天内支付合同金额的20%;1.4.2结算账户:是否为政府采购贷款业务银行账户:否(注:填“是”或“否”;如填“是”,则该银行账户如需变更,须经政府采购放贷银行出具书面盖章变更意见,否则不得变更账户信息)。1.5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1.5.1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至设计方案通过国家文物局的审查并取得国家文物局的批复(其中设计周期为10个日历天);1.5.2服务地点:芜湖市镜湖区;1.5.3服务方式:线下服务。1.6验收、交付标准和方法最终的设计成果提交并经甲方验收合格,同时完成芜湖天主堂地块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项目的报审报批流程。1.7权利、义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违反合同,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对方经济赔偿。2.如果甲方延期支付合同款项,乙方可要求甲方按照同期人民银行LPR支付逾期利息。3.因甲方原因导致变更、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予以赔偿或补偿。4.对因不可抗力或政策变化等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造成乙方合法利益受损的,甲、乙双方应充分协商,甲方应对乙方予以赔偿或补偿。5.如果乙方无正当理由拖延管理或不按合同履约,将承担以下违约责任:成交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完成设计工作,如因成交供应商原因未能按照要求完成的,每延期一天成交供应商需承担5000元的违约金(最高限额为50000元),如因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采购人保留追诉成交供应商赔偿损失的权利。6.乙方如给甲方造成的损失高于违约金的,对高出违约金的部分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7.乙方如迟延履行合同、不完全履行合同,除支付违约金外,乙方仍应继续履行合同;乙方逾期达10天或达到误期违约金最高限额时(最高限额为50000元),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就乙方违约造成的损失有权向乙方追诉赔偿。8.乙方未能履行合同义务(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能完成管理和采购目标,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9.乙方对在设计服务过程中接受的所有材料均负有永久保密义务,因乙方及乙方工作人员泄密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10.乙方应对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与合同要求不符、或履行合同过程出现的失误按下述情形及规定承担相应责任: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甲方保留追诉乙方赔偿损失的权利。1.8合同争议的解决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当事人均可通过和解或者调解解决;不愿和解、调解或者和解、调解不成的,可以选择下列第(2)种方式解决:(1)将争议提交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依申请仲裁时其现行有效的仲裁规则裁决,由此产生的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差旅费、保全费等)由违约方承担;(2)向项目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1.9合同生效本合同一式6份,每份合计4页,甲乙双方各执3份,自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人(甲方):,供应商(乙方):芜湖市镜湖区文化旅游体育局,浙江省古建筑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盖章),(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住所:,住所:芜湖市镜湖区长江中路51号杭州市西湖区文二西路808号西溪一号4幢电话:,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银行账号:,银行账号日期:2025.8.28,日期:2025.8.28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周边历史环境修复设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芜湖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