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工食堂食材 无机砷 黄曲霉毒素采购合同公告(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2025)



一、合同编号:N5108012025000089-1

二、合同名称:2025年教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三、项目编号:N5108012025000089

四、项目名称:2025年教工食堂食材供应商采购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学府路218号
联系方式:18980159229
供应商(乙方):广元市瑞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四川省广元市利州区上西街道江北社区怀安路17-18号
联系方式:1528201839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

序号
名称
数量(单位)
单价(元)
总价(元)
规格型号/服务要求

1
大米、面粉、菜籽油、蛋类、干杂及调味品
1(项)
¥300,000.00
¥300,000.00


合同金额: 300,000.00元,大写(人民币):叁拾万元整
履约期限: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
履约地点: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年08月27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年08月3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合同附件:
教职工食堂食材采购合同(大米、面粉;包一).pdf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
2025年08月31日

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教工食堂食材供应合同甲方:川北幼儿师范高等专科学校(以下简称甲方)乙方:广元市瑞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乙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采购编号N5108012025000089《2025年教工食堂食材采购》竞争性磋商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中标通知书》,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甲乙双方的竞争性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中标通知书等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本合同的具体条款如下:一、供货内容大米、面粉、菜籽油、蛋类、干杂及调味品二、供货期限在年度预算能保障的前提下,服务需求无重大变化等特殊情况下,甲方可以与乙方签订不超过三年履行期限的采购合同,合同一年一签,但若因乙方服务考核不合格的,甲方有权拒签下一年度采购合同。本合同期限为2025年12月01日至2026年11月30日。三、供货价格及付款方式1.服务期内结算价格(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市场基准价×(1-23.3%)×实际供货数量。2.市场基准价的确定:以广元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官网上公布的最新“广元市城区部分主副食品、蔬菜、水果当日价格信息”上同类食材的均价为市场价;无对应同类食材价格的食材,以广元市利州区境内三家农贸市场①东城市场②苴国市场③雪峰综合性农贸市场共同询价的单价的平均价作为市场价(成交价按上述第1条计算)。询价时,乙方和询价工作组人员可一同参与。3.实行“交货定价,累计结算”的方式进行结算。在双方交、验货时,按照“报价及结算说明”中1、2条及时对每批次供货清单确定成交单价并双方签字确认,在次月内甲方-1-将乙方累计上月供货总额以公对公账号转账方式结算。4乙方的下浮率应是磋商文件要求的全部货物及服务的价格体现,包括但不限于生产、运输、冷藏、仓储费、检验费、二次搬运、利润、保险、国家规定的各项税费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完成本项目的有关费用。5.按月据实结算。次月内甲方根据上月实际收货数量,支付上月应付货款,达到付款条件起5日内,支付上月应付货款总金额的100.00%。6.一年合同期限内,双方协商供货价值总额不得超过30.00万元,若超过该金额,超过部分甲方不再支付。7.甲方将货款直接支付到乙方指定的如下账户:户名:广元市瑞鑫商贸有限责任公司账号:22276201040005986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元城北支行四、供货要求根据甲方实际需要数量和质量标准进行供应。1.大米1.1符合GB/T1354-2018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一级籼米(生产原料稻谷应是当年或上年生产的稻谷,供应的大米应是生产日期与供货当日3个月以内)。食品安全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21)。1.2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规格为25千克/袋。1.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按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须向甲方提供食材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乙方必须严格按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供应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2-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1.4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加工精度/对照标准样品一级检验留皮程度、精碾色泽,气味1无异常色泽和气味碎米总量%≤15.0小碎米含量%≤1.0不完善粒含量%<3.0黄粒米含量%<1.0互混率%<5.0水分含量%<14.5杂质总量%≤0.25铅(Pb)mg/kg<0.2镉(Cd)mg/kg<0.2汞(Hg)mg/kg<0.02无机砷(As)mg/kg<0.2黄曲霉毒素B1ug/kg<102.面粉2.1符合GB/T1355-2021标准或国家最新标准,达到国家质量标准精制粉(生产原料小麦应是当年或上年生产的小麦,供应的面粉应是生产日期与供货当日3个月以内),主要用于制作馒头、包子;食品安全标准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21)。2.2包装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标签通则》(GB7718-201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包装规格为25千克/袋。2.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按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须向甲方提供食材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乙方必须严格按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供应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3一2.4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色泽、气味1正常水分含量%≤14.5灰分含量(以干基计)%≤0.70粗细度%全部通过CB36号筛,留存在CB42号筛的不超过10.0%加工精度/按标准样品或仪器测定值对照检验麸星湿面筋含量(以湿重计)%>22.0含砂量%<0.02磁性金属物g/kg<0.003脂肪酸值(以湿基,KOH计)mg/100g<80铅(Pb)mg/kg<0.2镉(Cd)mg/kg<0.1汞(Hg)mg/kg<0.02总砷(As)mg/kg<0.5黄曲霉毒素B1ug/kg<53.菜籽油3.1符合GB/T1536-2021或国家最新标准的二级及以上压榨菜籽油(加工原料为非转基因油菜籽,严禁采用转基因菜籽油,不得掺有其他食用油和非食用油,不得添加任何香精和香料)。食品安全标准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1-2017)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GB2716-2018)。(供应的菜籽油应是生产日期与供货当日9个月以内)3.2包装必须符合《食品标签通用标准》(GB7718-2011)和《预包装食品营养标签通则》(GB28050-2011)标准。包装袋上有注册商标,有质量等级、检验合格证、生产厂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每桶净含量5-15升,一次性密封包装,检验合格。3.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按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须向甲方提供食材质量检验报告,甲方有权拒收无相关报-4-告或证明的食材,乙方必须严格按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供应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3.4主要参数列表项目名称单位技术要求色泽1橙黄色至棕褐色透明度(20℃)1允许微浊气味、滋味1具有菜籽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水分及挥发物含量%≤0.15不溶性杂质含量%<0.05酸价(以KOH计)mg/g<3.0过氧化值g/100g≤0.25加热实验(280℃)1允许微量析出物和油色变深铅(以Pb计)mg/kg<0.08总砷(以As计)mg/kg<0.1苯并[a]芘μg/kg<10黄曲霉毒素Bμg/kg<104.蛋类4.1质量指标鲜鸡蛋每枚净重》45g,气室完整,深度不超过7mm,无气泡,蛋白浓厚;不低于《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标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2022标准。色泽:灯光透视时整个蛋呈微红色;去壳后蛋黄呈橘黄色至橙色,蛋白澄清、透明、无其他异常颜色。气味:蛋液具有固有的蛋腥味,无异味。状态:蛋壳完整光滑、干净无残留土、泥、草等污物,无破损,无沙壳、无畸形、无裂纹,无霉斑,灯光透视时蛋内无黑点及异物;去壳后蛋黄凸起完整并带有韧性,蛋白稀稠分明,不浑浊,无受精蛋,无正常视力可见外来异物。包装要求:外包装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箱等,内包装采用蛋托极品纸格,将蛋的大头向上装入蛋托或纸格内,不得空格漏装,有生产商简称、生产日期等喷码,外包-5-装采用特制木箱、纸箱、塑料箱等。内包装采用蛋托或纸格,将蛋的大头向上装入蛋托或纸格内,不得空格漏装。4.2质保期:1~4月和11~12月所提供的鲜鸡蛋从养鸡场的产蛋日期至送货日期不超过10天(包括产蛋日),5~10月不超过5天(包括产蛋日)。4.3乙方需按甲方的要求按批次进行供货,每批次供货时须向甲方禽蛋的有效食材检验合格报告和盖有乙方印章的配送清单。禽蛋到校的保质期等内容。甲方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乙方必须严格按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供应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5.干杂及调味品5.1包括但不限于粉条、雪豆、海带、大豆、香料、调味品等一切干杂辅料,以甲方实际通知为准。5.2调味品色泽正常、具有该品种固有的香味,不得含有二氧化硫及重金属元素和非法使用添加剂;食材优质、无感观异常,农药残留不得超标。5.3食材质量要求:严格按照国家《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符合国家食品卫生标准,定型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等,必须按照行业规定具有完整的包装,且包装上标有SC标识,根据不同食材分别规定用中文标有品名、产地、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批号或代号、规定、配方或者主要成份、食用或使用方法、保存方法等说明,出现包装破损现象予以调换。食材无过期、变质、破损,感观无异常。5.4符合GB2762-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物限量》及GB2761-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的规定。5.5乙方提供每批次提供质量检测报告,散装干杂品需提供供货清单、供货人/单位签字/签章、联系电话,甲方有权拒收无相关报告或证明的食材,乙方必须严格按响应文件及甲方要求供应食材,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事先书面申请,并经甲方同意后方可实施。-6-6.乙方服务期间国家标准若有最新标准以最新标准为准。如本项目涉及企业资质、产品认证、人员执业资格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标准发生矛盾时等描述与国家最新要求不一致时以最新要求为准。五、配送及其他要求1.乙方负责将所供食材运输配送至学校的教职工食堂库房。乙方应在项目所在地境内建立统一配送网络,有生产基地及经营库房,设立专用仓储设备。2.具体配送时间和数量按学校要求执行。乙方按照甲方要求的品种、数量、质量及配送地点,将采购的食材送到指定地点并摆放整齐。每次配送的数量按甲方要求执行。3.乙方在配送过程中要做好配送食材的保鲜、保质的措施,不得喷洒有毒有害物质进行保鲜或保质。应避免日晒、雨淋。禁止与有毒、有害、有异味的物品混装运输。若甲方发现配送的食品存在包装破损或变质,将及时通知乙方进行处理并做好记录,乙方需无偿更换相同品种相同数量的食材。4.配送、搬运、调换、存放、回收过程中产生的费用及一切责任由乙方负责承担。5.装卸要求:送货车辆应保持清洁,按甲方指定的运输通道出入,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6.乙方对所供食材的食品安全负责,建立24小时监控体系。所有配送食材在配送前,必须由乙方自行查验食材的有效期、包装等,并留样保存一周,并建立出入库台账。7.责任追究制度的要求。甲方将定期或不定期地深入食堂和乙方单位进行督查。对乙方提供不合格食材或不按要求配送造成责任事故的将追究其违约责任。8.其他要求:8.1乙方投入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均须具有《健康证》。8.2乙方当天未按送货时间和地点等要求送达食村,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作出书面保证,当月有两次-7-迟到或一次迟30分钟以上,扣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三次不符合要求或者三次迟到30分钟以上的,将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8.3乙方在交付食材中掺杂、以次充好的、不符合验收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出现一次,由甲方向乙方提出口头警告,乙方作出书面保证并按此规定执行:当月出现两次扣当月货款总价的5%:当月三次不符合要求的,将解除与乙方的采购合同。8.4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的相关检测值等须等于或低于国家允许的标准范围以内。甲方有权在每批次提供的食材随机抽样到法定的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检测,检测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8.5乙方须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误差不得超过5%,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主,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三份的送货清单,甲方验货签字确认后,双方各执一份,存档一份,作为收货凭证,甲方每天安排专人过秤及验收,如发现个别品种重量不足或质量不达标,可要求乙方补足或退还。8.6在履行本项目的全部过程中,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出现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将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8.7根据《关于深入开展政府采购脱贫地区农副食材工作推进乡村产业振兴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21]20号)相关要求,乙方在执行本次项目配送过程中,需按照甲方要求,面向符合要求的脱贫地区采购农副食材。8.8在供货时,乙方必须向甲方提供所供食材生产厂家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食品相关合格的检测报告等资料。8.9乙方必须将本公司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原件送交甲方查验,并向甲方提供本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卫生许可证复印件以及公司经营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供甲方备案)。8.10包装方式及运输涉及的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均应符合《商品包装政府-8-采购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的要求,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地点。六、退出机制和考核标准1.建立退出机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将终止食材配送资格,甲方有权解除采购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及法律责任由乙方承担:①因乙方的原因直接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②违反合同行为,包括降低食材质量标准、缺失食品卫生安全保障条件的;③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污秽不洁、掺杂使用假冒伪劣食品原料或使用的食品原料农药残留、致病性微生物、重金属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成份含量超过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④逃避监督管理部门监管情节严重的,或严重违反食品质量安全法规以及有其他不良行为造成恶劣影响或严重后果的;每季度考核结果低于70分或者食材新鲜度得分低于15分,或食材质量得分低于25分时;2.考核标准(每季度考核一次)考核内容考核指标分值相关要求分值配送及时性(配送总次数一超过甲方约定时间配送次数)/配送总次数×100%30A>95%3085%≤A<95%2055%≤A<85%10A<55%0食材新鲜度(单次采购总数量-单次不新鲜食材数量)/单次采购总数量×100%35B>95%3580%≤B<95%2550%≤B<80%15B<50%0食材质量(单次购买食材总数-单次不合格食材质量)/单次购买食材总数×100%35C=100%3580%C<100%2550%15C<50%0考核结果:考核满分为平均100分,考核分数=配送及时-9-性+食材新鲜度+食材质量。当季度考核得分低于80分时,或者食材新鲜度得分低于25分,或食材质量得分低于30分时,每低1分,扣除当季1%的食材采购费用。当得分低于70分时,或者食材新鲜度得分低于15分,或食材质量得分低于25分时,甲方有权要求终止合同。七、验收要求按国家有关规定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服务内容及要求、乙方的响应文件、考核标准及承诺与本合同约定标准进行验收;其他未尽事宜应严格按照《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2016]205号)文件执行。八、双方权利与义务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2.甲方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3.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4.乙方根据本合同的约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5.乙方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6.乙方承诺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关于“劳动和社会保障权益”的有关要求,乙方工作人员与甲方无任何法律关系,若在工作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等,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协商解决,无甲方无关。7.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九、违约责任与解决争议的方法1.乙方必须遵守采购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采购合同的正常履行。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10-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3.因市场特殊原因,食材不能按时按需提供的,乙方应提前主动与甲方沟通协调,及时采取应对措施,满足甲方需要。4.乙方在运输及装卸过程中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人员、车辆事故等情况,由乙方自己负责,并依法承担所有责任。5.在履行合同的全部过程中,凡是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用餐人员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乙方工作人员等其他安全事故(含配送过程中交通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所有经济损失,甲方不负责。6.因本项目引起的或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或不愿协商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由此产生的诉讼费、执行费及律师费等费用由败诉方承担。十、其他事项1.若因国家发生重大政策性调整,或发生自然灾害等不可抗力的因素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不承担违约责任。2.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两份,具同等法律效力,自甲、乙双方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有限易1新甲旅乙方:做工(盖章)装9197195862H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法定代表签约日期:205年8月8日签约日期:72年8月8日-11-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教工食堂食材 无机砷 黄曲霉毒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