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 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采购合同公告(遂昌县人民医院2025)
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 | 其他医疗设备
一、合同编号:11N472490415202516001
二、合同名称:遂昌县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合同
三、项目编号:CBNB-20255634GLS
四、项目名称:遂昌县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遂昌县人民医院
地 址:浙江省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
联系方式:17826932703
供应商(乙方):丽水市烁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浙江省丽水市莲都区人民路天宁工业微电机园区9号108-1室
联系方式:15605789789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
数量:1.00
单价(元):37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BD等规格型号:Rowa Vmax160等
2.合同金额(元):37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遂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30天内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1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智能发药系统设备合同.pdf
智能发药系统设备合同.pdf
遂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Y2025SBHT119甲方(采购人):遂昌县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丽水市烁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遂昌县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5634GLS)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要求产品注册号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总金额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RowaVmax160详见附件清单/德国/BD1套37900003790000.00合计1套3790000379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佰柒拾玖万元整小写:¥3790000.00元注:1、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配置要求及产地等详见上表或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保险、税等费用。3、乙方必须提供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证明和三证。4、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海关证明或商检报告。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记录,通过测试、验收,移交验收报告及各类使用说明书。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1页,共7页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30天内。2、交货方式:货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八、款项结算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价款。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保期质保期5年。(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双方约定的质保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期限为准。十一、安装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如果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造成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换,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2页,共7页3、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4、乙方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设备安装及进行设备使用前的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相关人员做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同时今后该产品被有关部门投诉查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细节不相符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合。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赔偿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6、乙方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乙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不能在现场处理的,乙方需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给予甲国方临时应急使用,能确保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三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3页,共7页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给乙方之日解除。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民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变更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执行。合同附件及配置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4、合同经双方法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司甲方(盖章):遂昌县人民医院乙方(盖章):丽水市烁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人(签字)法定人(签字):4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列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斜公司遂昌支行银行帐号:1210261009064030930银行帐号:33060060201000022497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地址:浙江润康养老服务公司长春楼9楼联系电话:15906788533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511签订时间:20258.2第4页,共7页遂昌县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合同合同编号:SY2025SBHT119甲方(采购人):遂昌县人民医院乙方(供应商):丽水市烁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以及遂昌县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项目-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项目(项目编号:CBNB-20255634GLS)公开招标的结果,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货物内容及合同价格金额单位:元货物名称型号规格配置要求产品注册号产地品牌数量单位单价总金额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RowaVmax160详见附件清单/德国/BD1套37900003790000.00合计1套37900003790000.00合同总价大写:叁佰柒拾玖万元整小写:¥3790000.00元注:1、货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格、配置要求及产地等详见上表或附件清单。2、以上合同总价包含货物到达甲方并能正常使用所需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培训、售后服务、保险、税等费用。3、乙方必须提供法人及授权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单位委托证明和三证。4、进口产品必须提供有效的海关证明或商检报告。二、技术资料1、乙方应在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做好各项质量检查及记录,通过测试、验收,移交验收报告及各类使用说明书。2、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三、知识产权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第1页,共7页四、产权担保乙方保证所交付的货物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7五、转包或分包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六、货物包装1、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破损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2、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随配附件和工具以及清单一并附于货物内。七、交货期、交货方式及交货地点1、交货期:合同签订后接甲方通知发货之日起30天内。2、交货方式:货运,送达甲方指定地点。3、交货地点:浙江省丽水市遂昌县人民医院新院区。八、款项结算1、合同生效并具备实施条件后,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50%作为预付款;2、设备安装调试完毕,验收合格后乙方开具正式发票,甲方收到发票后7个工作日内付清合同价款。3、甲方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等额合法有效的税务发票,甲方未收到发票的,有权不予支付相应款项直至乙方提供合格发票,并不承担延迟付款责任。九、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质保期质保期5年。(自设备最终验收合格之日起至质保期届满且经甲方确认无任何质量问题时止)双方约定的质保期短于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期限的,应当以法律、行政法规的期限为准。十一、安装调试和验收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货物,依据招标文件上的技术规格要求和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现场初步验收,外观、说明书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给予签收,初步验收不合格的不予签收。2、如果货物在运输和安装过程中造成短缺、损坏,乙方应及时安排更换,换货的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第2页,共7页3、乙方交货前应对货物做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收货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货物交甲方。4、乙方应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组织设备安装及进行设备使用前的调试,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直到符合技术性能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5、对技术复杂的货物,甲方应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6、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验收费用由乙方负责。7、设备安装调试完毕,由乙方负责免费对甲方相关人员做操作使用及维护的培训服务。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1、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最新生产的符合国家技术规格和质量标准的出厂原装合格产品,如发生所供货物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拒收或退货,同时今后该产品被有关部门投诉查处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内容细节不相符合,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和后果由乙方承担。2、乙方保证本合同中所供应的设备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相符合。3、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保期内因货物本身的质量问题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更换。对达不到技术要求者,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2)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3)退货处理:乙方应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该货物的直接费用(运输、保险、检验、货款利息及银行手续费等)。(4)赔偿损失:如果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需向甲方赔偿损失。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5、在质保期内,如设备因非人为因素出现故障而造成短期停用时,则质保期相应顺延。6、乙方对所供货物在质保期内提供免费包修、包换、包退、包维护保养服务。因人为因素出现的故障不在免费保修范围内。超过保修期的机器设备,终生维修,维修时只收部件成本费。7、在设备整个使用期内,乙方应确保设备的正常使用,接到甲方报修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做出响应并在24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如不能在现场处理的,乙方需提供相同档次的设备给予甲国方临时应急使用,能确保甲方正常医疗工作。十三、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百分之三的违约金。2、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三向乙方支付违约金。第3页,共7页3、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三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直接扣除。如未经甲方同意,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3%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4、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合同自甲方解除通知送达给乙方之日解除。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立即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十五、争议解决双方在合同履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甲方所在地区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生效及其他1、合同有效期内,除非经双方同意,或者另有法定理由,任何一方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民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变更或补充的,须经采购中心、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3、本合同未尽事宜,根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投标承诺执行。合同附件及配置清单是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双方必须严格遵守执行。4、合同经双方法人或委托授权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司甲方(盖章):遂昌县人民医院乙方(盖章):丽水市烁博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法定人(签字)法定人(签字):4授权代表人(签字):授权代表人(签字):列酒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浙江泰隆商业银行丽水分行营业部斜公司遂昌支行银行帐号:1210261009064030930银行帐号:33060060201000022497地址:遂昌县妙高街道北街143号地址:浙江润康养老服务公司长春楼9楼联系电话:15906788533联系电话:签订时间:202511签订时间:20258.2第4页,共7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应急医疗救治设施提升 智能药品储存分发系统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