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 食材 肉类 蛋类 面粉 干货调料类 蔬菜类采购合同公告(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学校2025)
合同编号:
4530522HT20250092901201
合同名称:
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粮油除外)采购合同
项目编号:
4530522JH202500929
项目名称:
中和中心学校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非粮油食材采购
采购人(甲方):
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学校
供应商(乙方):
腾冲腾晟教体发展有限公司
所属地域:
保山市
所属行业:
教育
合同金额:
3952000.00元
合同签订日期:
2025-07-24
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1
代理机构:
腾冲市锦业工程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进口产品审核前公示:
采购公告(或单一来源审核前公示):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关于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粮油除外)采购的公开招标公告
专家抽取记录:
4000172785
中标、成交公告:
腾冲市教育体育局 关于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粮油除外)采购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合同附件:
腾冲市中和镇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粮油除外)采购合同.pdf
腾冲市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食材(粮、油除外)采购合同甲方名称(采购方):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学校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25330234327393279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尹兴堂地址:腾冲市中和镇新街社区联系人:机联系电话:15911904210乙方名称(供货人):腾冲腾晟教体发展有限公司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30581MACR67WH8X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杨应华地址:腾冲市腾越街道秀峰社区居民委员会黉学小区178号联系人:杨新珏联系电话:0875-516176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协商一致,就甲方食材采购事宜签订本合同。一、合同期限(一)供货服务期1年,即:2025年7月25日至2026年7月31日止。(二)服务期内,如遇规章或相关政策调整,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乙方应无条件配合甲方提前终止本合同,甲方提前纹止本合同的行为不视为违约,不按照本合同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二、合同金额、食材供应的品种(一)预计年采购金额为3712517.13元(本合同实际金额以双方结算结果为准)。(二)食材种类:包括但不限于蔬菜水果类、肉制品类、蛋奶类、米面粮油类、调味品类等。三、质量标准与要求食材提供者应当依照食品安全标准从事生产经营活动,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诚信自律,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一)食材安全标准:乙方提供的食材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省、市相关职能部门或检验部的规定执行,目必须符合行业标准;既没有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应确保仓材的新鲜、健康、无杂质、无国家明令禁止的冰加剂、鱼泽味道正常,不得提供临近保质期的食材。不得提供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检验报告、无生产厂家的“三无”产品,不得提供预制菜。(二)仓材质量证明:7方在每次配送时必须随货提供齐全、-2-有效的相关证明文件原件或复印件(如:产品合格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检测报告等)。(三)食材外包装应当符合食品标签标注规定。(四)供货方式:乙方向项目内学校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食材,按项目学校的订单要求进行食材配送。食材的运输、装卸、税费、管理等所有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五)服务范围: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学校下辖所有学校营养膳食改善计划的校园食材供应服务。四、价格结算及付款方式(一)食材结算价:由教体局牵头组织询价,教体局与腾晟公司共同委托第三方询价机构,于每月中旬开展询价工作(价格波动较大的生蔬类、肉制品类、水果类,每月进行一次询价;其余价格波动较小的食材,每学期询价一次)。每月中旬在城区内选择大型商超和农贸市场一共三家进行询价,并取同品类询价结果的平均值进行价格核算(精品菜和打折促销菜品价格不做询价依据),如出现未询到价格的产品,则双方根据相应产品再到其他商场进行询价,并取同品类询价结果的平均值作为基础价,即结算价=基础价*(1-优惠率%),并出具食材价格表,各学校按照实际收货数量结合食材价格表按月与乙方进行结算,各食材类具别下浮优惠率详见下表:食材下浮优惠率表序号类别优惠率—3—1水果类6.00%2乳制品类6.00%3肉类(禽肉、猪肉、鱼肉、牛肉)5.50%4蛋类3.50%5面粉、糕点、熟食制品、包子类3.50%6干货调料类6.00%7蔬菜类8.50%(二)价格调整:合同实施期间,若同期执行价格与市场行情涨跌幅度较大,乙方需提交书面申请,经教体局同意后,可在满足以下条件的前提下,重新对符合价格调整的品类或单品在询价后调整价格。1.每月询价一次的水果类、肉类(包含禽肉类、猪肉类、鱼肉类、牛肉类)、蔬菜类、蛋类当涨跌幅度超过10%,且持续达5天以上时,可在询价后调整价格,但每月最多可调价一次。2.每学期询价一次的乳制品类、面粉、糕点、熟食制品、包子类、干货调料类,当涨跌幅度超过10%,持续时间达15天以上时,可在询价后调整价格。但每学期最多可调价2次。(三)食材数量:以实际食材收货数量据实进行结算,按月进行核算。(四)结算周期:每月21日至下月20日为一个结算周期。(五)价款支付甲方下属各学校按照实际食材供货量,结合当月食材价格按一4-月进行据实结算,最终结算价款确认后,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向甲方下属各学校提供对应金额的正规增值税发票(普通发票/专用发票),甲方下属各学校经核实无异议后,每月20日前将上一结账周期的最终结算价款一次性支付至乙方指定银行账户。乙方银行账户名称:腾冲腾晟教体发展有限公司乙方银行账号:137293449866乙方开户行:中国银行腾冲支行营业部五、交货及验收(一)交货地点:甲方下属各学校(二)交货时间:乙方按照甲方下属学校提前下达的有效订单要求时间执行。乙方应确保食材在食堂规定的最佳加工时间前送达。(三)食材分拣:乙方应根据甲方下属各学校的要求,对食材进行分拣和处理,确保食材的品质和卫生。(四)运输要求:乙方负责运输,并确保运输工具清洁卫生、符合食材储存要求。运输过程中应做好防护,防止食材污染、破损、变质。(五)验收1.乙方送货人员与甲方各下属学校指定的收货人员(不少于两人)共同进行现场验收。S02.核对送货单信息(品名、规格、数量)与订单是否一致。3.检查食材外观、包装、标识、随货证明文件(索证索票)-5-是否齐全有效。4.对重量、数量进行抽查或检验,对产品的质量、数量、等级、包装、外观等进行验收确认,有异议的,应在验收时向乙方提出。5.甲乙双方验收合格后,应在配送验收清单上由委托代理人签字确认。6.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品种,甲方下属各学校有权退货并要求乙方换货,乙方应及时处理并提供符合合同及相关标准要求的食材,不得影响甲方下属各学校的供餐服务,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7.对现场无法发现的质量问题,甲方下属各学校可以在合理期限内主张退货和要求乙方换货,若因此导致食品安全或其他问题,乙方应承担因此给甲方及甲方服务对象造成的全部损失。六、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下属各学校原则上应提前向乙方下达次日或次周订单,以便乙方提前安排准备。乙方未按约定时间将食材运送到指定地点,甲方可拒绝验货,不予支付货款。2.甲方下属各学校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对食材进行清点验收。对不符合甲方订单要求的食材,甲方有权拒收,由此产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3.甲方下属各学校有权将乙方供应食材送到相关质检部门-6-进行质量检验。经检验,如存在质量达不到标准的,对不达标批次的货款不予结算。4.甲方下属各学校应依据订单和供货清单要求,落实食品(食材)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台账,不得采购腐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发现采购的食材有腐败变质或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应拒绝接收。5.甲方下属各学校验收食材后,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防止食品污染,定期检查库存食品。6.甲方下属各学校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滋生条件。7.甲方有权每学年自行或委托第三方机构对乙方开展考核71工作。在供货过程中若发现假冒伪劣、不合格食材等问题严重的,因所供应大宗食材直接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取消供货资格、终止与相应学校签订的合同并追究乙方造成的损失及法律责任,并列入供应商不良记录清单。(二)乙方权利义务体1.乙方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卖法律和食品安全规范的要求,向甲方下属各学校提供符合质量标:04准和安全要求的食品。建立健全食品进货查验记录、销售记录,=并保存相关凭证以供甲方查阅。-7—2.7方应按照《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规定配备食品安全总监/食品安全员,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制度要求。3.乙方应严格按照甲方下属各学校订单中的品类、规格、质量及数量等进行配送,验收时甲方下属各学校若发现食材质量不达标、重量不足或出现缺货漏货等情况,乙方应按照甲方下属各学校的要求立即更换及补货。4.乙方应当在食品(食材)贮存、加工区域配齐防蝇、防尘、防鼠等“三防”设备设施,做好老鼠、蟑螂、蝇(虫)等病媒生物防护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四害孽生条件。5.乙方应保证送货车辆内外整洁,防止食品污染。在运输货物过程中,严禁踩、踏、抛、摔货物,保持货物的完整性。6.乙方承担从开始运输至经甲方下属各学校验收合格前的一切损毁、变质风险,以及运输货物过程中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7.乙方将货物运抵甲方下属各学校,须随货提供当批次有效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文件,经甲方下属各学校相关人员验收合格并签字确认后,乙方应将货物按规范摆放到指定位置。8.在合同有效期内乙方需持续购买保额不低于2000万以上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七、违约责任及合同解除—8—(一)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二)乙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供货的,每延迟一次按延迟供货金额2%支付违约金。(三)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时间支付价款的,自逾期之日起,乙方可向甲方收取违约金,违约金按甲方所在地银行同期日平均贷款利率*逾期价款*天数计算直至付清。(四)若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服务对象因食用饭菜致使食物中毒,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乙方提供的食材质量问题所引发,乙方除承担医药费外还需承担其他法律责任,且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如果由于甲方加工过程所导致,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五)如乙方所提供的食材经甲方进行抽检不合格的,该批次产品一律无条件退回且乙方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该批次产品费用。(六)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并不再向乙方支付当月货款:1.使用非食品原料生产的食品或者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和其他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食品,或者用回收食品作为原料生产的食品;2.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生产的食品、食品添加剂;.ac3.使用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掺假掺杂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食品添加剂;4采购、使用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肉类及其制品;5.采购、使用未按规定进行检疫或者检疫不合格的猪肉类食材;6.使用被污染的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包装、贮存、运输食品、食品添加剂;7.篡改、标注虚假食品、食品添加剂生产日期、保质期,或者使用超过保质期的食品、食品添加剂;8.使用国家为防病等特殊需要明令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9.使用其他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10.发生转包、分包,或擅自更换履约人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行为的;11.发生食品安全事件(舆情)影响恶劣的;八、不可抗力(一)甲7双方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二)甲乙双方任何一方遇到不可抗力使其履行合同义务受到阻碍的,应及时通知合同另一方,书面说明不可抗力和受阻碍的详细情况,并在合理期限内提供必要的证明。(三)不可抗力发生后,甲乙双方均应采取措施尽量避免和-110—减少损失的扩大,任何一方没有采取适当措施导致损失扩大的,应对扩大的损失承担责任。(四)因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在迟延履行期间遭遇不可抗力的,不免除迟延履行方的违约责任。(五)不可抗力发生前已完成的供货服务应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货款支付。九、争议解决因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应当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均可向腾冲市人民法院起诉。在诉讼或仲裁期间,本合同不涉及争议的条款仍然有效,合同当事人应继续履行。十、生效方式(一)本合同经合同当事人法定代表人或者委托代理人签名并加盖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十一、其他约定(一)第三方询价机构的询价费用由乙方承担。武品(二)本合同签订后任何变更或对未尽事宜作出补充,都必须经双方协商同意并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11-此页无正文,为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腾冲市中和镇中心学校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1日期:20年7月24日乙方(盖章):腾冲腾晟教体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日期:20年7月24日L—12—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食材 食材 肉类 蛋类 面粉 干货调料类 蔬菜类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