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采购合同公告(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2025)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第一标段

签署时间: 2025-09-01 16:00

项目名称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

项目代码
E4114002441A04050

投资项目代码
2504-411403-04-01-601254

标段(包)名称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第一标段

标段(包)名称
E4114002441A04050001001

合同名称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第一标段

招标人名称
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

中标人名称
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合同金额
1510.32424
合同金额单位
万元

其它形式合同报价

合同主要内容
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雎阳区 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一S327)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 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一标段:由K28+095 至K39+815,路线全长 11.72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为 60km/h(K28+095~K30+155段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2. 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 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 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相关附件
[合同]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合同协议书第一标段.rar
[] 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第一标段履约保函.pdf

正本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第一标段:施工标段)项目编号:商睢财采〔2025)7号招标编号:商工程(2025)103号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承包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日期:二0二五年九月合同文本参照《公路工程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18年版·第一册)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附件一合同协议书合同协议书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为实施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一S327)项目(项目名称),已接受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对该项目第一标段施工的投标。发包人和承包人共同达成如下协议。1.第一标段:由K28+095至K39+815,路线全长11.72km公路等级为二级,设计速度为60km/h(K28+095~K30+155段采用三级公路建设标准,设计时速30km/h),沥青混凝土路面。2.下列文件应视为构成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1)本协议书及各种合同附件(含评标期间和合同谈判过程中的澄清文件和补充资料);(2)中标通知书;(3)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4)项目专用合同条款;(5)公路工程专用合同条款;(6)通用合同条款;(7)工程量清单计量规则;(8)技术规范;(9)图纸;(10)已标价工程量清单;(11)承包人有关人员、设备投入的承诺及投标文件中的施1工组织设计;(12)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合同文件互相补充和解释。如果合同文件之间存在矛盾或不一致之处,以上述文件的排列顺序在先者为准。3.根据工程量清单所列的预计数量和单价计算的签约合同价:人民币(大写)壹仟伍佰壹拾万叁仟贰佰肆拾贰元肆角零分(¥:15103242.40),合同价格形式:固定单价合同。4.竣工结算价以实际发生的工程量和工程量清单所列单价计量并经政府有关部门审计后确定。付款方式: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根据实际完成工程量并经建设管理部门验收合格后,按完成计量的85%拨付,待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结算通过审计拨付至总结算价的97%,缺陷责任期满经复验合格后无息支付质量保证金(竣工结算价的3%)。5.履约保证金金额:中标金额的10%,履约保证金形式:现金转账、履约保函或电子履约保函。使用电子履约保函的请通过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电子保函平台全程网上办理,实现保函信息与项目关联绑定、自动验真。具体操作参照商丘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20年9月30日发布的《关于推行电子预付款保函和履约保函的公告》。6.承包人项目经理:王颖,资格证书:二级注册建造师证豫241151683909。7.工程质量符合合格标准。工程安全目标:不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及危及民生财产安全事故。28.承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承担工程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9.发包人承诺按合同约定的条件、时间和方式向承包人支付合同价款。10.承包人应按照监理人指示开工,工期为90日历天。11.承包人应保证其履约保证金在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且承包人按照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前一直有效。发包人应在收到承包人缴纳的质量保证金后28天内把履约保证金退还给承包人。承包人拒绝按照本合同约定缴纳质量保证金的,发包人有权从竣工付款证书中扣留相应金额作为质量保证金,或者直接将履约保证金金额用于保证承包人在缺陷责任期内履行缺陷修复义务,缺陷责任期二年,保修期二年。12.本协议书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完工后经交工验收合格、缺陷责任期满签发缺陷责任终止证书后失效。13.本协议书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三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14.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是合同的组成部分。、3发包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公章)华时(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开户银行:中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北海支行账号:411431010110084201小承包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抢代理人:(签字或盖章)印:.0c0114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商丘民主中路支行账号:410015016170502021532025年9月1日4附件二廉政合同廉政合同根据《关于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中加强廉政建设的若干意见》以及有关工程建设、廉政建设的规定,为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党风廉政建设,保证工程建设高效优质,保证建设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以及投资效益,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项目名称)的项目法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项目法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该项目第一标段的施工单位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订立如下合同。1.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的权利和义务(1)严格遵守党的政策规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交通运输部的有关规定。(2)严格执行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施工合同文件,自觉按合同办事。(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正、诚信、透明的原则(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除外),不得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不得违反工程建设管理规章制度。(4)建立健全廉政制度,开展廉政教育,设立廉政告示牌,公布举报电话,监督并认真查处违法违纪行为。(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政规定的行为,有及时提醒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1(6)发现对方严重违反本合同义务条款的行为,有向其上级有关部门举报、建议给予处理并要求告知处理结果的权利。2.发包人的义务(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承包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物品,不得让承包人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发包人工作人员个人支付的费用等。(2)发包人工作人员不得参加承包人安排的超标准宴请和娱乐活动;不得接受承包人提供的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3)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承包人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活动、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出境、旅游等提供方便等。(4)发包人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不得从事与发包人工程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劳务等经济活动等。(5)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理由向承包人推荐分包单位或推销材料,不得要求承包人购买合同规定外的材料和设备。(6)发包人工作人员要秉公办事,不准营私舞弊,不准利用职权从事各种个人有偿中介活动和安排个人施工队伍。3.承包人的义务(1)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向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行贿或馈赠礼金、有价证券、贵重礼品。(2)承包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为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发包人单位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2(3)承包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安排发包人工作人员参加超标准宴请及娱乐活动。(4)承包人不得为发包人单位和个人购置或提供通信工具、交通工具和高档办公用品等。4违约责任(1)发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2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涉嫌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给承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2)承包人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合同第1、3条,按管理权限,依据有关规定给予党纪、政纪或组织处理;给发包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予以赔偿;情节严重的,发包人建议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给予承包人一至三年内不得进入其主管的公路建设市场的处罚。5.双方约定:本合同由双方或双方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负责监督执行。由发包人或发包人上级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约请承包人或承包人上级单位纪检监察部门对本合同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提出在本合同规定范围内的裁定意见。6.本合同有效期为发包人和承包人签署之日起至该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后止。7.本合同作为雎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施工合同的附件,与工程施工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经合同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38.本合同一式六份,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各执二份,送交发包人和承包人的监督单位各一份。S发包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公章)华东目(签字或盖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承包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2法定代表人或其委代理人:(签字或盖章)0000402025年9月1日..附件三安全生产合同安全生产合同为在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目(项目名称)第一标段施工合同的实施过程中创造安全、高效的施工环境,切实搞好本项目的安全管理工作,本项目发包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与承包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特此签订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进行安全生产管理,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重要的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精神。5、组织对承包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种安全隐患。二、承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公路水运I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和《公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范》等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员安全生产意识,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的管理机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职及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地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各级领导、工程技术人员、生产管理人员和具体操作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本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生产与安全工作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一环不漏;各职能部门、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做到横向到边,人人有责。项目经理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现场设置的安全机构,应按《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法》规定的最低数量和资质条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负责所有员工的安全和治安保卫工作及预防事故的发生。安全机构人员有权按有关规定发布指令,并采取保护性措施防止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任何时候都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其员工发生任何违法、违禁、暴力或妨碍治安的行为。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参加施工的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教育,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2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电气、起重、建筑登高架设作业、锅炉、压力容器、焊接、机动车船艇驾驶、爆破、潜水、瓦斯检验等特殊工种的人员,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持证上岗。施工现场如出现特种作业无证操作现象时,项目经理必须承担管理责任。6、对于易燃易爆的材料除应专门妥善保管之外,还应配备有足够的消防设施,所有施工人员都应熟悉消防设备的性能和使用方法;承包人不得将任何种类的爆炸物给予、易货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允许、容忍上述同样行为。7、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应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的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8、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和高空作业的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订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必须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订本工程实施中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应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11、安全生产费用按照《公路水运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办3法》的相关规定使用和管理。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后失效。五、本合同正本二份、副本四份,合同双方各执正本二份,副本二份。当正本与副本的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发包人: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承包人: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2025年9月1日4履约保函编号:NO.JSLB202508250002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鉴于商丘市睢阳区交通运输局(发包人名称,以下简称“发包人”)接受河南天筑建设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人名称,以下简称“承包人”)承接睢阳区2023年农村公路路网改善(郭村镇北街-S327)项且第一标段(项目名称)。我方愿意不可撤销地就承包人履行与你方订立的合同,向你方提供履约保证担保。1.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壹佰伍拾壹万零叁佰贰拾肆元贰角肆分(¥1510324.24元)。2.担保有效期自发包人与承包人签订的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发包人签发交工验收证书之日止,本保函有效期最迟不超过2025年11月25日,届时我方担保责任自动解除。3我方在本保函项下提供的保证方式为一般保证。4在本担保有效期内,因承包人违反合同约定的义务给发包人造成经济损失时,我方在收到你方以书面形式提出的在担保金额内的赔偿要求后,在15个工作日内予以支付,需要你方出具证明或陈述理由。5.发包人和承包人按合同约定变更合同时,我方承担本担保规定的义务不变,但不得加重我方担保责任。6.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可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提请项目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7.本保函自我方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公府起生效。ayPH0保证人:h星许法定代表人印金4142600212142025年08月25日保函真伪查询:请扫描二维码,关注微信公众号,点击“保函查询”(本保函失效后,请将原件退回我方注销)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路路网改善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