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辆保险 交强险 座位险采购合同公告(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5)
一、合同编号: HLSCJ-2025-01
二、合同名称: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
三、项目编号: 霍财购备字(电子)[2025]02125号
四、项目名称: 蒙GC5315投保费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 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 址: 霍林郭勒市一中南街
联系方式:15144960337
供应商(乙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办事处世纪明珠小区3A#1-2层118室和119室
联系方式:18648582220
六、合同主要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蒙GC5315投保费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详见合同
主要标的数量:1.0000项
主要标的单价:2097.2600元
合同金额: 0.209726万元
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无
采购方式: 电子卖场
七、合同签订日期: 2025-09-02
八、合同公告日期: 2025-09-02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图片).pdf
车辆保险合作协议(图片).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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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HLSCJ-2023-01.车辆保险合作协议甲方: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乙方: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甲方:法定代表人:李海涛地址:内蒙古自治区通辽市科尔沁区东郊办事处世纪明珠小区3A#1-2层118室和119室联系方式:18947519997乙方:法定代表人:呼日勒地址:霍林郭勒市一中南街联系方式:18647531268本着平等、诚信、实现双方客户资源、服务资源共享,达到\"双赢”目的。经友好协商,甲、乙双方同意进行保险业务合作,特制定合作协议共同遵守。一、甲、乙双方以公平、合理、合法为基础开展合作,使双方的业务合作更为广阔,达到“双赢”的合作目标。二、甲、乙双方就车辆保险及其附加险范围内开展保险业务合作。三、权利与义务(一)、乙方应遵守诚信原则,将已获知的有关赔案的真实事实,如实、及时地告知甲方。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并向甲方赔偿所造成的各项经济损失。(二)、甲方在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条款的规定和约束的范围内,签发保险单,承担保险责任。四、甲乙双方均有义务为对方严守商业秘密和双方的客户资料,未经过许可不得对外提供有关对方业务经营或客户等方面的资料和信息。五、如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诉讼解决。本合同如有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六、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合同有效期为一年。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签署时间1年7月1日双郸市市甲方(盖章电乙方(盖章)A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代表(签字):pjB66300车辆清单车辆清单车辆清单序号车牌号险种1蒙GL7330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2蒙G94699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3蒙GC8315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4蒙G77759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5蒙GC5315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6蒙GHL315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7蒙G8466M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8蒙G95682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9蒙G76912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0蒙GJ6135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1蒙G40013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2蒙GC0139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3蒙G95681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4蒙GHY775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5蒙G98908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16蒙GG3499交强险、商业险、座位险授权委托书委托人:呼日勒职务: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被委托人:朝鲁门职务: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科员我单位现委托朝鲁门同志作为呼日勒局长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霍林郭勒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办理与紫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内蒙古分公司通辽中心支公司签订车辆保险合作协议相关事宜,对被委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过程中所签署的有关合同,委托人均予以认可,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委托人:被委托人:2022年7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车辆保险 交强险 座位险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