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采购合同公告(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桐财磋商采购-2025-107-A

二、合同名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三、项目编号:桐财磋商采购-2025-107

四、项目名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

五、合同主体

1. 采购人(甲方):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

地址:桐柏县月河镇312国道北

联系人:杨姗姗

联系方式:13937793336

2.供应商(乙方):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

企业规模:小型

地址:桐柏县文化路西段

联系人:丁子洋

联系方式:18338289999

六、合同主要信息

1、合同金额:3697800 元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工期:120日历天 地点:月河镇袁庄村

4、合同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名称
施工范围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

1
其他构筑物工程施工
主要包含新建混凝土道路、混凝土道 路加铺沥青路面等
120日历天
雷超
豫 241131339466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9月2日

袁庄村合同.pdf

GF-2020-0216建设项目工程总承包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制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第一部分合同协议书发包人(全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的工程总承包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1.工程名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2.工程地点: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3.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桐发改{2025}40号。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5.工程内容及规模:主要包含新建混凝土道路、混凝土道路加铺沥青路面、浆砌石挡墙、绿化、坑塘治理、标识牌及其他辅助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6.工程承包范围: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及采购清单、施工图纸、竞争性磋商文件所包含全部内容的施工、竣工验收、保修和相关服务。二、合同工期计划开始工作日期:2025年9月6日。计划开始现场施工日期:2025年9月6日。计划竣工日期:2026年1月4日。工期总日历天数:120日历天,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三、质量标准工程质量标准:合格,满足采购人要求并达到相关部门验收标准;四、签约合同价与合同价格形式、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1.签约合同价(含税)为:人民币(大写)叁佰陆拾玖万柒仟捌佰元整(¥3697800.00元)。具体构成详见价格清单。其中:(1)设计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设备购置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3)建筑安装工程费(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4)暂估价(含税):人民币(大写)/(¥/元)。(5)暂列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元)。(6)双方约定的其他费用(含税):人民币(大写)/(¥/元);适用税率:/%,税金为人民币(大写)/(¥/元)。2.合同价格形式:合同价格形式为总价合同,除根据合同约定的在工程实施过程中需进行增减的款项外,合同价格不予调整,但合同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合同当事人对合同价格形式的其他约定:响应发包人的所有要求。3.工程款支付的时间和方式:(1)工程设备及人员进入现场付工程款,申请拨付总合同价款的40%;完成80%工程量后申请拨付到总合同价点的70%,工程竣工决算后拨付到总工程款的100%。五、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雷超豫241131339466。六、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1)中标通知书;(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3)专用合同条件及《发包人要求》等附件;(4)通用合同条件;(5)承包人建议书;(6)价格清单;(7)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专用合同条件及其附件须经合同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七、承诺1.发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2.承包人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违法分包,并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维修责任。八、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9月1日订立。九、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订立。十、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成立,并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十一、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六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人执四份,承包人执二份。发包人::公章)承包人:章)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子洋()周正(签字)6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411330006062202Q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4113301768409948地址:桐柏县月河镇地址:桐柏县文化路西段邮政编码:474750邮政编码:474750法定代表人:丁子洋法定代表人:周正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电话:037768296789电话:/传真:037768296789传真:/电子信箱:/电子信箱:/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开户银行:/公司桐柏支行账号:41001516310050000342账号:/第二部分通用合同条件(略)附件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承包人(全称):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发包人和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经协商一致就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月河镇袁庄村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项目(工程全称)订立工程质量保修书。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具体保修的内容,双方约定如下:响应招标文件的所有要求。二、质量保修期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2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2个采暖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2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三、缺陷责任期工程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期自工程通过竣工验收之日起计算。单位/区段工程先于全部工程进行验收,单位/区段工程缺陷责任期自单位/区段工程验收合格之日起算。缺陷责任期终止后,发包人应返还剩余的质量保证金。四、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2.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承包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将设计业务分包的,应由原设计分包人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五、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六、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工程质量保修书由发包人、承包人在工程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工程总承包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期满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桐柏县月河镇人民政府桐柏县鸿鑫建设有限公司地址:桐柏县月河镇地址:桐柏县文化路西段正法定代表人(签字)尚法定代表人(签字):J子洋委托代理人(签字):委托代理人(签字):电话:电话:037768296789传真:传真:037768296789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桐柏支行账号:账号:41001516310050000342邮政编码:474750邮政编码:47475010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农村公益事业财政奖补重点村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