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公安辅助力量服务采购合同公告(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2025)
一、合同编号:11N00245797920252640
二、合同名称:三林派出所辖区公安辅助力量服务合同
三、项目编号:310115130250718123959-15259772
四、项目名称:三林镇辖区公安辅助力量服务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585号
联系方式:58493330
供应商(乙方):上海安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建友(男)
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4129号
联系方式:13918646424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三林派出所辖区公安辅助力量服务
数量:1.00
单价(元):6027513.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配合***门对三林派出所辖区的居村委、地铁站等区域进行周密的巡查治安防控工作,从而降低三林派出所辖区的发案率,提高百姓安全感及满意度。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要求:协助派出所治安整治、街面防控、参与综合整治及其他辅助工作;参与街面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社会面防控等工作,具体任务由所属派出所指定等,具体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服务期限12个月,具体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服务标准:根据工作量,配足各项资源,做好必需的人力、物力保障,建立有效工作机制,完善各项管理办法,严格按项目要求执行,确保辅助工作高效、平稳、正常运作。按照国家和市政府颁发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性文件提供相应服务。具体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
6027513.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2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附件信息:
三林派出所辖区公安辅助力量服务合同(11N00245797920252640).pdf
三林派出所辖区公安辅助力量服务合同合同统一编号:11N00245797920252640甲方: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政府乙方:上海安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为了积极配合***门维护社会稳定、预防和打击犯罪、服务人民群众等各项工作任务,全面提升三林镇三林派出所管辖区域社会、治安秩序的防控水平,现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签订本服务合同,以共同遵照执行。一、服务内容1)协助派出所治安整治、街面防控、参与综合整治及其他辅助工作。2)参与街面巡逻防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社会面防控等工作,具体任务由所属派出所指定。3)协助执法部门维护管理区域内的社会治安秩序,参加抢险救灾工作,协助应对突发事件,帮助群众排忧解难,保护公私财产安全和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4)全力做好各类整治现场秩序稳定工作,妥善应对影响整治的各种突发事件,为完成工作目标创造良好的环境。5)协助派出所信息报送、图像监控等工作。二、合同期限服务期12个月,2025年9月5日至2026年9月4日。三、工作量、费用、结算方式1、本项目总工作量不少于173304小时,因政策原因工作量可能有所调整,具体以甲方通知为准。2、服务费用本合同服务费总计6027513元(大写:陆佰零贰万柒仟伍佰壹拾叁元整)。本合同总价按工作量173304小时计算,具体分项价格在投标报价表中有明确说明;并在本合同补充条款明确。3、支付方式1)每3个月支付一次,先做后付。2)乙方提供日常服务清单,由甲方相关部门核实确认,按实结算,结合服务期的考核结果进行核算支付。3)若全服务期(12个月)实际工作量费用超出合同总额,超出部分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不再另行支付。4)服务过程中涉及的食、宿、加班、服装、设备、交通等费用由乙方承担。四、双方权利及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制定或委托区域所属派出所制定针对服务区域相应的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明确目标任务及工作职责;2、会同区域所属派出所制定针对乙方服务的奖惩考核办法,监督检查乙方在人员管理、服务效果、制度执行等方面的情况;3、协助乙方做好选配服务人员的教育、培训、指导工作;4、会同区域所属派出所监督、考评乙方选配服务人员的日常工作,对所发现不符合甲方要求的员工及负责人,有权向乙方提出辞职、更换等要求;5、按照合同约定方式与乙方结算并及时支付服务费用;6、安排相关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参与协助乙方开展工作;7、在乙方履行合同约定服务内容过程中出现的非乙方原因的各类状况,给予及时的指导和帮助。(二)乙方权利义务1、按照服务合同约定提供高质量的服务,自觉接受甲方监督检查;2、日常执勤所需的装备、服装、电瓶车等,由乙方按照方案自行配备。3、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选派服务人员的劳动报酬,提供必要的劳防用品;4、按照合同要求选派符合要求的服务人员,根据甲方的要求及时更换不符合要求的工作人员或负责人;5、注重对选派服务人员的素质审查、教育培训、监督检查及奖罚工作,确保服务人员的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6、对工作中违反甲方及区域所属派出所工作制度及考核标准的服务人员进行教育、警告、批评、处罚、辞退,并自觉接受甲方提出的各种合理化建议;7、对乙方选派服务人员在工作中失职或违反甲方或区域所属派出所工作制度造成的损失承担相应责任;8、在工作过程中,乙方必须无条件服从甲方的调配并不折不扣配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工作。工作中出现的安全事故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职责。五、服务要求与标准1、乙方须贯彻先进的服务理念,落实执行管理服务方案、作业标准,若与区域所属派出所指定的服务标准发生冲突时按照区域所属派出所的标准执行。2、在分配的管理区域内实行规定时间立岗与应急服务,服务人员有明显的执勤标志,有巡逻记录、应急预案,做到文明执勤,确保各项安保措施落实。3、完成区域所属派出所及甲方交办的各项安保管理服务工作。保证选派服务人员足额到岗。六、违约责任1、由于甲方未履行本合同相关约定的,导致乙方不能完成管理目标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在一定时期内解决,逾期未解决或协商未果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对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按实赔偿。2、由于乙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从而不能完成服务目标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一定期限内整改、逾期未整改或协商未果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对甲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按实赔偿。七、争议解决方式在本合同执行中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一方有权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讼诉解决。八、附件1、双方可对本合同之条款进行补充,并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2、本合同之附件(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考核测评表)为本合同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在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规定及时协商处理。九、其他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盖章后即时生效。2、其他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再另行协商。3、本合同为中小企业预留合同。补充条款1:工时单价:34.78元/小时。甲方(盖章):上海市浦东新区三林镇人民乙方(盖章):上海安琦保安服务有限公司政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王震东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徐建友联系电话:58493330联系电话:13918646424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凌兆路585号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唐陆路4129号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公安辅助力量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上海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