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市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采购合同公告(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2025)


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 | 社会工作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730293685202528407
二、合同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CS-LY2025-065
四、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
地 址:浙江省台州市路桥区路北街道腾达路(路桥公安分局)
联系方式:15957613582
供应商(乙方):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
地 址:路桥街道妙智街63—65号
联系方式:1506866867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46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服务要求:详见采购文件服务时间:1年服务标准:详见采购文件

2.合同金额(元):46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9月01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pdf

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pdf

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S-LY2025-065号甲方(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乙方(中标人):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日期:223年月日1目录协议书附件一项目需求附件二成交通知书2协议书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S-LY2025-065甲方: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所在地:台州市路桥区乙方: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在地:台州市路桥区甲、乙双方根据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1、社会调查和评估,以面谈、电话访谈、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关护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内容开展社会调查,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2、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到场参与讯(询)问、庭审、不公开听证等工作,履行临时家长职责,发挥教育、疏导、监督、见证、帮教等作用,以维护关护对象的合法权益。3、心理干预,对关护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等工作,予以心理支持和帮助,作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心理干预报告,做到一人一档。4、关护帮教,针对关护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个性化关护,开展学习培训、公益服务、成长辅导、行为矫治、帮困救助、亲子家庭关系修复等工作、并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其中帮教小组成员至少由一名心理工作者组成,以提升关护对象的生存发展技能和教育感化挽救效果。35、帮扶济困,以申请司法救助、民政救济,发动社会救助等多种形式,给陷于困境的关护对象以经济、医疗、就学就业等救助,以利于其更好地融入家庭社会。6、跟踪督导,督促关护对象的监护人及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7、犯罪预防,以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庭审参与、法治体验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采取其他有利于未成年关护对象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措施和方法。9、对于关护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问题反馈,并提意见建议,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每年形成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关护工作年度报告,用于审议,利于总结提高。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人民币。四、服务人员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1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高级社会工作师202112038330001956182邵煜婷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038202505330000550303何国君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2019060383300968744谢婷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201806038330021873注:1.乙方人员以投标时承诺为准,骨干人员(持社会工作者证书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若私自更换人员,每次发现扣300元/日/人。2.服务一个月后,经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的考核,如乙方人员不能达到甲方工作要求,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调配符合条件的人员接任该岗位工作,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水平。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4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七、履约保证金(一)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二)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甲方处,服务期满1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三)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三)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一、款项支付(一)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二)2026年04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三)服务期满并完成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四)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十二、验收标准(一)验收要求:服务期内路桥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再犯率不超过10%。(二)严格按照本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现场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三)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尾款。验收不合5格的项目,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于30日内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由甲方出具复验合格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办理项目交接;复验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赔偿处理;2.解除合同。(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在线客服等渠道,确保可随时相映甲方要求。十五、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2)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7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陶降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i526826070785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银安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6590000000107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妙智街63-65号签订时间:年月日8附件一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1项49.946.08三、技术服务要求1、社会调查和评估,以面谈、电话访谈、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关护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内容开展社会调查,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2、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到场参与讯(询)问、庭审、不公开听证等工作,履行临时家长职责,发挥教育、疏导、监督、见证、帮教等作用,以维护关护对象的合法权益。3、心理干预,对关护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等工作,予以心理支持和帮助,作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心理干预报告,做到一人一档。4、关护帮教,针对关护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个性化关护,开展学习培训、公益服务、成长辅导、行为矫治、帮困救助、亲子家庭关系修复等工作、并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其中帮教小组成员至少由一名心理工作者组成,以提升关护对象的生存发展技能和教育感化挽救效果。5、帮扶济困,以申请司法救助、民政救济,发动社会救助等多种形式,给陷于困境的关护对象以经济、医疗、就学就业等救助,以利于其更好地融入家庭社会。6、跟踪督导,督促关护对象的监护人及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7、犯罪预防,以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庭审参与、法治体验等形式,开展法治宜传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采取其他有利于未成年关护对象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措施和方法。9、对于关护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问题反馈,并提意见建议,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每年形成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关护工作年度报告,用于审议,利于总结提高。9三、商务要求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项目地点:台州市路桥区。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2026年0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服务期满并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价款;4、其他商务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项目资料和数据。保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获得的采购人的情报、资料、履约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等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如有违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验收要求(1)服务期内路桥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再犯率不超过10%。(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现场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尾款。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甲方处,服务期满1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四、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方有权延期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公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成交通知书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S-LY2025-065号),在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基础上,选定贵公司为成交单位。请按下述成交结果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代理机构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数量(项)成交价(元)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1460000成交价为:肆拾陆万元整采购单位(盖章)日期002025年8计8日代理机构日期:2025年8月8日采购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S-LY2025-065号甲方(采购人):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乙方(中标人):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签订日期:223年月日1目录协议书附件一项目需求附件二成交通知书2协议书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项目编号:CS-LY2025-065甲方: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所在地:台州市路桥区乙方: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所在地:台州市路桥区甲、乙双方根据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公开招标的结果,签署本合同。一、合同文件(一)合同条款(二)中标通知书(三)更正补充文件(四)竞争性磋商文件(五)中标人投标文件(六)其他上述所指合同文件应认为是互相补充和解释的,但是有模棱两可或互相矛盾之处,以其所列内容顺序为准。二、服务内容1、社会调查和评估,以面谈、电话访谈、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关护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内容开展社会调查,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2、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到场参与讯(询)问、庭审、不公开听证等工作,履行临时家长职责,发挥教育、疏导、监督、见证、帮教等作用,以维护关护对象的合法权益。3、心理干预,对关护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等工作,予以心理支持和帮助,作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心理干预报告,做到一人一档。4、关护帮教,针对关护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个性化关护,开展学习培训、公益服务、成长辅导、行为矫治、帮困救助、亲子家庭关系修复等工作、并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其中帮教小组成员至少由一名心理工作者组成,以提升关护对象的生存发展技能和教育感化挽救效果。35、帮扶济困,以申请司法救助、民政救济,发动社会救助等多种形式,给陷于困境的关护对象以经济、医疗、就学就业等救助,以利于其更好地融入家庭社会。6、跟踪督导,督促关护对象的监护人及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7、犯罪预防,以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庭审参与、法治体验等形式,开展法治宣传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采取其他有利于未成年关护对象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措施和方法。9、对于关护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问题反馈,并提意见建议,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每年形成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关护工作年度报告,用于审议,利于总结提高。三、合同金额本合同金额为(大写):肆拾陆万元整(¥460000元)人民币。四、服务人员序号姓名职务职责专业技术资格证书编号1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高级社会工作师202112038330001956182邵煜婷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038202505330000550303何国君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2019060383300968744谢婷司法社工项目实施中级社会工作师201806038330021873注:1.乙方人员以投标时承诺为准,骨干人员(持社会工作者证书人员)变动须经甲方同意,其他人员变动须甲方备案;若私自更换人员,每次发现扣300元/日/人。2.服务一个月后,经甲方对乙方工作人员工作态度、工作内容、工作结果的考核,如乙方人员不能达到甲方工作要求,被甲方退回的,乙方应在15个工作日内调配符合条件的人员接任该岗位工作,且更换人员不得低于原工作人员水平。五、技术资料(一)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二)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六、知识产权(一)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二)若侵犯,由乙方赔偿甲方因此遭受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应对及追偿过程中所支付的律师费、差旅费、诉讼费、保全费、鉴定费、评估费等)。(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提供的或涉及的所有数据属甲方拥有,乙方无权在技术要求规4定之外自行处置数据,不得自行删除、复制、调整完善、转移数据,不得以任何形式擅自使用或向第三方提供。七、履约保证金(一)金额: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二)递交时间: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甲方处,服务期满1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三)递交方式:银行转账、转账支票、银行汇票/银行、保险公司出具的保函形式提交。八、转包或分包(一)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二)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范围的服务全部或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三)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九、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十、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一)履行时间:1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计。(二)履行方式:甲方指定方式。(三)履行地点:甲方指定地点十一、款项支付(一)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二)2026年04月30日前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30%;(三)服务期满并完成验收后甲方向乙方付清余款:(四)每次付款前,乙方应向甲方开具对应的发票,否则甲方有权迟延付款。十二、验收标准(一)验收要求:服务期内路桥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再犯率不超过10%。(二)严格按照本合同开展履约验收。甲方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现场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三)验收合格的项目,甲方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尾款。验收不合5格的项目,甲方向乙方发出书面整改通知,并于30日内组织复验,复验合格后,由甲方出具复验合格报告,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并办理项目交接;复验不合格,视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依据合同约定追究供应商违约责任。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四)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支付。十三、税费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十四、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一)乙方应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二)乙方提供的服务达不到合同文件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1.赔偿处理;2.解除合同。(三)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24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四)提供7×24小时客服热线、在线客服等渠道,确保可随时相映甲方要求。十五、违约责任(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作为违约金。(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三)乙方未能如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合同款项的千分之六作为违约金。乙方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仍不能提供服务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未能如期提供服务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十七、解决争议的方法如双方在履行合同时发生纠纷,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请政府采购管理部门调解:调解不成的通过以下第(2)方式解决:(一)提交台州仲裁委员会仲裁。(二)依法向路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6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一)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二)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有关条文执行。(三)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本项目未尽事宜以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为准。7签字盖章页: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法定代表人陶降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i526826070785联系电话:开户银行: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台州银安支行账号:账号:33050166590000000107地址及邮编:地址及邮编:台州市路桥区路桥街道妙智街63-65号签订时间:年月日8附件一项目需求一、采购项目一览表序号项目名称简要技术要求数量单位预算(万元)最高限价(万元)备注1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详见项目需求1项49.946.08三、技术服务要求1、社会调查和评估,以面谈、电话访谈、走访调查等形式,对关护对象的成长经历、家庭环境、犯罪原因、悔罪表现、社会危险性等内容开展社会调查,确保中立性、公正性和客观性。2、合适成年人到场,以合适成年人的身份到场参与讯(询)问、庭审、不公开听证等工作,履行临时家长职责,发挥教育、疏导、监督、见证、帮教等作用,以维护关护对象的合法权益。3、心理干预,对关护对象开展心理测评、危机干预、心理成长辅导等工作,予以心理支持和帮助,作好跟踪记录工作,形成心理干预报告,做到一人一档。4、关护帮教,针对关护对象的年龄、心理特点和身心发育需要等特殊情况,制定个性化帮教方案,采取有益于其身心健康发展的个性化关护,开展学习培训、公益服务、成长辅导、行为矫治、帮困救助、亲子家庭关系修复等工作、并成立帮教小组,建立帮教档案,其中帮教小组成员至少由一名心理工作者组成,以提升关护对象的生存发展技能和教育感化挽救效果。5、帮扶济困,以申请司法救助、民政救济,发动社会救助等多种形式,给陷于困境的关护对象以经济、医疗、就学就业等救助,以利于其更好地融入家庭社会。6、跟踪督导,督促关护对象的监护人及负有监护义务的个人或单位,履行监护职责,承担抚养、管教等义务。7、犯罪预防,以法治宣讲、以案说法、庭审参与、法治体验等形式,开展法治宜传活动,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8、采取其他有利于未成年关护对象改过自新、融入正常社会生活的措施和方法。9、对于关护过程中发现的共性问题,进行问题反馈,并提意见建议,移送相关职能部门:同时,每年形成少年司法一体化社会关护工作年度报告,用于审议,利于总结提高。9三、商务要求1、项目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2、项目地点:台州市路桥区。3、付款条件:(1)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价的40%作为预付款;(2)2026年04月30日前支付合同总价的30%;(3)服务期满并完成验收后支付剩余价款;4、其他商务要求:采购人对投标人及工作人员开展常态化安全保密教育,明确具体安全管理内容、安全保密义务和责任。严格按照采购人规定使用、存储、处理文档资料和数据。合同终止时,应当交还全部项目资料和数据。保密要求:投标人在投标时须承诺中标后对在项目实施期间所获得的采购人的情报、资料、履约过程中形成的文件等有保密义务,泄漏秘密应承担的责任。如有违反,造成采购人损失的应予赔偿,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5、验收要求(1)服务期内路桥区严重不良行为未成年人再犯率不超过10%。(2)严格按照采购合同开展履约验收。采购人成立验收小组,按照采购合同的约定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验收小组成员现场组织对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出具验收报告并经验收小组全体成员签字。(3)验收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根据采购合同的约定及时向供应商支付尾款。验收不合格的项目,采购人将依法及时处理。采购合同的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式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4)验收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支付。6、履约保证金:本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1%。合同签订后7个工作日内交至甲方处,服务期满1个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四、本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应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上注册成为“政府采购供应商”,如不按要求注册的,采购方有权延期发布中标(成交)通知书和中标(成交)公告,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10成交通知书台州市路桥区天宜社会工作服务中心: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编号:CS-LY2025-065号),在评标委员会评标的基础上,选定贵公司为成交单位。请按下述成交结果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项目名称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采购单位台州市公安局路桥分局代理机构隆耀(浙江)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采购内容数量(项)成交价(元)路桥区罪错行为未成年人司法社工购买服务项目1460000成交价为:肆拾陆万元整采购单位(盖章)日期002025年8计8日代理机构日期:2025年8月8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司法社工购买服务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台州市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