低效林改造采购合同公告(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2025)



楚雄州2025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一片区合同公示

合同公示信息

招标项目编号:
GC532300202500171001
招标项目名称:
楚雄州2025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一片区

标段编号:
GC532300202500171001002
标段名称:
楚雄州2025年度低效林改造项目一片区(楚雄市)

招标人:
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评标方式:
电子评标
中标人:
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价(万元):
75.901872
中标工期:
2025年8月至2026年8月,管护期2025年10月至2026年10月

项目经理/总监:

合同公示日期:
2025-09-02

合同公示内容:

附件信息

合同附件:

序号
文件名
创建时间

1
签章文件.pdf
2025-09-01 17:22:39

楚雄州楚雄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低效林改造项目施工合同发包方: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制定承包方: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日期:2025年9月1日第1页共24页合同协议书发包方(全称):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承包方(全称):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楚雄州楚雄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低效林改造项目工程及有关事项协商一致,共同达成如下协议:一、工程概况(一)工程名称:楚雄州楚雄市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低效林改造项目。(二)工程地点:云南省楚雄彝族自治州楚雄市苍岭镇。(三)工程审批、核准或备案文号:《云南省财政厅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第三批)的通知》(云财资环〔2025〕37号)、《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楚雄州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乡村四旁植树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云林复〔2025〕200号)。(四)资金来源:2024年第三批中央财政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五)工程内容及规模:低效林改造2000亩,种植云南松第2页共24页34513株(含补植)、麻栎23008株(含补植),项目总投资75.901872万元。(六)工程承包范围:按批复设计要求完成本项目范围内全部工程施工及管护期相关服务,直至竣工验收合格及整体移交、管护期内的缺陷修复工作,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全面负责。具体包括:完成经发包方认可并通过审核的项目设计及设计图纸所示内容的全部施工工作,包括低效林改造的苗木采购、种植、抚育、管护等相关工作;配合发包方完成州级年度验收、省级质量抽查和工程竣工验收,以及移交、交付使用、工程归档、办理工程建设相关行政审批等服务和管护期缺陷修复工作,配合完成工程结算审计及项目财务决算审计等相关工作。(七)工程承包方式:总承包方式,即包材料、包机械设备、包施工、包管护。(八)在同等价格条件下,优先使用本地合格苗木。二、合同工期建设工期总日历天数(含抚育管护期):480天(低效林改造2025年度实施,施工期为1年,抚育管护期到2026年11月30日。),工期总日历天数与根据前述计划日期计算的工期天数不一致的,以工期总日历天数为准。工程实施年度及管护期:低效林改造2025年度实施,施工期为1年,管护期至2026年11月30日。三、工程质量标准及要求第3页共24页(一)工程质量标准:1.项目实施过程中涉及的材料(种苗、农药、化肥、薄膜等辅材)、设备以及施工步骤、技术措施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州或行业现行的质量标准、规范的要求。2.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环境保护措施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及省、州或行业以及当地政府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3.根据项目设计要求及相关规定,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满足下列要求:(1)《造林技术规程》(GB/T15776-2023);(2)《造林作业设计规程》(LY/T1607-2003);(3)云南省地方标准《绿化苗木质量分级》(DB53/T458-2013);(4)《营造林总体设计规程》(GB/T15782-2009);(5)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06);(6)《封山(沙)育林技术规程》(GB/T15163-2018);(7)《退化防护林修复技术规程》(LY/T3179-2020);(8)《西南山地退化天然林恢复规程》(LYT2028-2012);(9)《退化森林生态系统恢复与重建技术规程》(LY/T2651-2016);(10)《低效林改造技术规程》(LY/T1690-2017);(11)《天然次生低产低效林改培技术规程》(LY/T1898-2010);(12)《生态公益林建设导则》;(13)《森林抚育规程》(GB/T15781-2015);(14)《森林采伐作业规程》(LY/T1646-2005);(15)《森林抚育验收办法》;(16)《楚雄州森第4页共24页林抚育竣工验收操作细则》;(17)《造林绿化落地上图技术规范(试行)》(办生字〔2021〕87号);(18)《造林绿化空间调查评估技术方案》(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资源部国家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12月);(19)《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南(试行)》(自然资源部财政部生态环境部,2020年08月);(20)《林业地图图式》(LY/T1821-2009);(21)《退化林修复技术规程(试行)》(办生字〔2023〕80号)。4.上述规范不足部分按作业设计要求执行。(二)工程质量要求承包方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批复设计履行质量、管养、返工、质量缺陷修复等责任义务。1.低效林建设目标:低效林改造管护期为1年,当年造林成活率须达到85%(含)以上,次年保存率须达到80%(含)以上。2.低效林小班检查验收合格标准:①面积完成率须达100%;②树种苗木规格质量须达到设计要求;③成活率和保存率须达到建设目标要求。(三)苗木质量要求按作业设计要求规定使用良种的必须使用良种,苗木规格必须符合云南省地方标准《绿化苗木质量分级》(DB53/T458-2013)、云南省地方标准《主要造林树种苗木》(DB53/062-20第5页共24页06),其中没有规定的必须符合作业设计要求。苗木进场前须由楚雄市林草局组织施工方相关人员按照质量标准进行验收,使用的苗木须具备“三证一签”(良种苗还须提供良种销售凭证),合格率须达到95%以上(含95%)。凡证签不齐或合格率低于95%的苗木一律不允许进场使用。四、档案管理要求低效林改造分小班从施工各个环节建立工程施工档案,档案内容包括辅助材料采购发票、检查验收材料、施工小班近景远景影像、农民工工资发放情况、施工技术及安全生产培训记录、小班施工表、苗木抽检表、抚育情况表、开工通知、整改通知、竣工验收申请、资金申请拨付审批表以及会议、培训、通报,以及发包方要求整改的完成情况、自查情况等。五、合同价格与支付(一)合同价格形式本合同签约总价为人民币75.901872万元(含税价)(大写:柒拾伍万玖千零壹拾捌元柒分贰角整,此价格作为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本合同价格为总承包价,包含了材料费、施工设备材料、人工费、相关税费及承包方合理利润等全部费用。在最终结算过程中仅对未实施工程量进行扣减,发包方不再支付其它任何费用。(二)支付方式第6页共24页发包方按照承包方指定的开户银行及银行账户支付工程款项。工程施工费支付方式:发包方按照承包方的施工进度拨付工程款。该合同签订后7日内,发包方支付给承包方合同价40%的工程预付款,2025年12月底年度任务完成后再拨付合同价30%工程款;2026年8月发包方对补植验收质量合格后拨付合同价20%工程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再拨付合同价10%工程款。支付次数支付时间支付比例支付金额(万元)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7天内40%30.3607488万元第二次付款2025年12月年度任务完成后30%22.7705616万元第三次付款2026年8月补植补造完成后20%15.1803744万元第四次付款项目通过竣工验收后10%7.5901872万元(三)其它约定1.工程资金使用管理:严格按照《林业草原改革发展资金管理办法》(财资环〔2024〕38号)有关规定,专款专用,承包方收到工程款后必须按有关合同规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并于收到工程款后20个自然日内将资金使用情况报发包方。如出现挤占、截留和挪用,发包方有权对承包方进行处罚(通报、停止拨款、纳入不良信誉名单),确保工程的质量和进度。2.一、二级发包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承包方违反本合同相关约定的,经双方认定违约事实和相应损失金额后,在工程款拨付中相应扣减。第7页共24页(四)发票承包方在申请工程款时,应向发包方提供真实、合法的普通发票六、发包方及承包方一级发包方委派楚雄市林草局为二级发包方,在一级发包方的授权范围内,处理承包方合同履行过程中与一级发包方有关的具体事宜。七、权利义务(一)发包方权利和义务1.发包方权利(1)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承包方的施工方案、采购、施工技术措施、竣工验收等提出指导意见。如有必要,有权以书面形式发出暂停通知;(2)发包方有权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制定相应的各工序检查验收和年度检查验收标准;(3)发包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对因承包方原因给发包方造成的任何损害和损失,向承包方提出赔偿要求;(4)发包方有权书面通知承包方要求更换其认为不称职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2.发包方义务:第8页共24页(1)发包方需履行合同中约定的合同价格调整、付款、竣工结算义务;(2)发包方有义务按合同的约定及时向承包方提供施工现场及工程实施所必需的地理信息等有关基础资料;(3)发包方有义务向承包方提供技术指导服务。(4)楚雄市林草局按照《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关于成立楚雄州营造林项目领导小组及工作专班的通知》要求,在施工方配合下,负责对项目施工过程中地块落实、树种选择、营造林措施、苗木准备、预整地、苗木定植、苗木质量和规格、项目落地上图等工作进行现场监督和管理;协调项目建设区乡镇、农户配合项目建设单位开展工作,解决项目实施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负责对项目建设结果进行质量抽查,并做为项目资金拨付的依据,确保施工质量;按项目管理和竣工验收要求收集整理、完善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工程档案;配合州级专班按工程进度和质量拨付资金,开展年度验收和项目竣工验收等工作。(二)承包方权利和义务1.承包方权利(1)承包方遇见不可预见的困难,可向发包方提出申请,变更或者延期工程;(2)对于发包方或发包方代表违反法律规定或合同约定的错误指示,承包方有权拒绝实施;(3)承包方有权对其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第9页共24页(4)承包方有权根据工程进度提交拨款申请,发包方审核后应及时给予回复。(5)承包方施工中遇到的困难问题应及时向二级发包方报告,由州、市林草局共同反馈问题。(6)承包方因不可抗力原因可向发包方发出停工通知,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造成费用增加由其自行负责;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工程延误,承包方有权要求发包方延长工期。2.承包方义务(1)承包方严格按照批复的《作业设计》在签订合同5日内向发包方提交按建设年度制定的组织施工计划和技术方案;向发包方提交开工申请,批复后及时进场施工;应提交的施工计划和技术方案内容包括:年度实施的项目和任务,倒排工期,明确各年度建设项目实施各道工序的进度、质量、安全和完成时限,以及相关责任人和联系方式。技术方案中必须明确项目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施工员、安全员、质量员、标准员、材料员、机械员、劳务员和资料员的职能职责;在项目实施县市落实相对固定的办公场所,配备工程车辆和办公设备;开展项目的组织准备,在施工前对施工人员进行技术业务和安全生产培训;按批复的作业设计,加强对低效林改造从小班现场落实—苗木准备—人员组织—林地清理—病害木清理—整地—回填—苗木进场—栽植—施肥—地膜—管养—附属工程—自查—补植—验收各个工序的管理。编制的计划和方案应当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一般工程实践惯例,并对所有施工作业和施工方法,以及全部工程的完备性和安全可靠第10页共24页性负责。(2)承包方认真核实项目施工位置,与作业设计位置图核对无误后按照设计要求对施工部位进行测设、放线,并对测设放线准确性负责;(3)承包方严格按照作业设计标准对林地进行清理并保护好原生植被,按照设计标准的整地规格、种苗规格进行定植和管养;(4)承包方按照合同约定,对种苗、辅材以及全部工程内容进行质量检查,并作详细记录,编制工程质量以及进度报表经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审核签字后报送发包方。(5)承包方按法律规定和合同约定应当制定安全预案,并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和施工技术培训,其内容必须包括:疫情防控、防火、食品安全、交通安全、生产安全、环境保护等措施,根据工程需要为施工人员购买意外伤害等相关保险,防止因工程实施造成的人身伤害、财产损失以及环境破坏。发生安全事故的,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由承包方负责。(6)承包方应及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承包方不能及时支付款项由此引发的后果由承包方负责;因承包方未按时支付其雇用人员工资、报酬等引发聚集、上访等维权事件的,每发生一次,发包方有权扣减应付工程款伍万元,发生三次及以上的,发包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扣减应付工程款壹拾伍万元。(7)承包方需严格接受发包方的管理与监督。承包方要严格按照要求把好质量和进度关;对发包方提出的整改要求及时进行第11页共24页整改和反馈,对拒不及时执行整改要求,影响项目进度和质量的,将按相关条款进行工程款扣减。(8)承包方在进行合同约定的各项施工工序时,不得侵害他人使用公用道路、水源、市政管网等公共设施的权利,避免对邻近的公共设施产生干扰。(9)承包方应积极配合发包方,在次年8月底完成苗木栽植补植项目的自检自查、州级年度验收、省级质量抽查和项目竣工验收等相关工作。(10)承包方应明确施工现场资料员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职能职责,从项目施工准备开始到项目各工序施工情况,以及检查验收、农民工工资支付、发包方下发的整改要求和整改完成情况等分年度和项目形成工程档案;同时按照要求及时向发包方报送施工进度、质量和存在问题的进度报表。(11)承包方应按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质量管理系统,确保种苗、辅材、施工、竣工验收等全部工程的质量,并按照设计要求,确定管养范围、管养期限和管养责任。八、违约(一)发包方违约1.发包方违约的情形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属于发包方违约:(1)因发包方原因导致开始工作日期延误的;第12页共24页(2)因发包方原因未能按合同约定支付合同价款的;(3)因发包方违反合同约定造成工程暂停施工的;(4)发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5)发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2.发包方违约的责任发包方应承担因其违约给承包方增加的费用和(或)延误的工期,并承担承包方合理的损失。(二)承包方违约1.承包方违约的情形(1)因承包方原因导致工程质量不符合法律法规或合同要求的;(2)承包方违反合同约定进行转包或违法分包的;(3)承包方违反约定采购和使用不合格种苗或工程设备;(4)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通过竣工验收的;(5)由于承包方原因未能按期完工造成工期延误和质量达不到设计要求的,以及工程完成数量和质量达不到要求无法通过上级检查验收的;(6)承包方在缺陷责任期及保修期内,未能在合理期限对工程缺陷进行修复,或拒绝按发包方指示进行修复的;第13页共24页(7)承包方明确表示或者以其行为表明不履行合同主要义务的;(8)承包方未能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其他义务的。有以上违约情形的,经协商或调解确定的、或法院判决的款项或其它事项,发包方有权扣减工程款或者暂停工程款支付或者解除合同。由此产生的费用、工期延误以及其它法律后果由承包方负责。2.承包方各工序违约责任一、二级发包方在工程质量检查中发现以下问题的,按照相关措施处理。(1)承包方管理人员在项目施工关键时段(7-8月)未按按规定人数到位,被发包方查实,每少一人每次扣减合同总价款的1%;(2)承包方未按下发的施工设计图(矢量)施工,导致位置错位、移位,小班施工面积与设计不符部分面积,不纳入工程量计算;(3)清林、整地等过程中,有发现严重破坏原生植被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4)整地规格不符合设计标准的,要求及时整改;如拒不整改,扣减不符合设计要求小班整地费用50%;(5)种植塘回填土未回填到位的必须整改,不按要求整改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第14页共24页(6)栽植苗木必须具有“三证一签”,使用良种的还需具有良种证;使用苗木证签不齐的视为不合格苗木,严禁进场使用,违规使用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7)进场苗木规格经抽查5%以上达不到要求的,严禁使用,违规使用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8)栽植苗木未撕除营养袋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必须及时进行整改;(9)未按设计施肥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并扣减该小班肥料款。(10)定植树种、定植数量与设计不一致的,发现一起扣款500元,并按作业设计整改,拒不整改的不予验收工程量;(11)管护期内补植、中耕、除草、施肥、病虫害防治等管护措施不到位的,每次扣减管护费用的20%;(12)当年任务完成率必须达到100%,面积核实率100%;在市林草局自检自查基础上,在州级年度验收中单项任务完成率每少1%扣除该项目工程款总额2%,面积核实率每少1%扣该工程款2%;(13)低效林改造项目竣工验收时造林株数保存率低于80%以下,不予拨付工程尾款。(三)第三人造成的违约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一方当事人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第15页共24页应当向对方当事人承担违约责任。一方当事人和第三人之间的纠纷,依照法律规定或者按照约定解决。九、合同文件构成本协议书与下列文件一起构成合同文件:(一)本合同协议书;(二)中标通知书;(三)招标文件及附件;(四)投标文件及附件;(五)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六)双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形成的双方授权代表签署的会议纪要、备忘补充文件、变更和洽谈等书面形式的文件;(七)双方约定的其他合同文件。上述各项合同文件包括双方就该项合同文件所作出的补充和修改,属于同一类内容的合同文件应以最新签署的为准,《补充协议》或补充条款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承诺(一)发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履行项目审批手续、筹集工程建设资金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二)承包方承诺按照法律规定及合同约定组织完成工程的设计、采购和施工等工作,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不进行转包及第16页共24页违法分包,并在工程建设期和管护期内承担相应的工程管护责任。十一、其他约定其他未尽事宜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十二、订立时间本合同于2025年9月1日订立。十三、订立地点本合同在楚雄州林业和草原局(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订立。十四、合同生效本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十五、合同份数本合同一式拾贰份,正本肆份、副本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陆份,承包方执陆份。一发包方:(公章),承包方:(公章)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32300MB1865073591533301MA6Q9M692R,第17页共24页第18页共24页地址:楚雄市鹿城北路52号地址:云南省怒江傈僳族自治州泸水市上江镇中交绿色香料产业园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电话:0878-3130577电话:13608872979邮政编码:675000邮政编码:673200开户银行:交通银行楚雄分行营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业部公司怒江穿城路支行账号:552381601018010011350账号:24150301040010076第19页共24页附件:安全生产合同为切实搞好项目安全管理,全力营造安全、高效的项目施工环境,经一、二级发包人与承包人双方共同协商,签订如下安全生产合同:一、发包人职责1.严格遵守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认真执行工程承包合同中的有关安全要求。2.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项目施工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3.重要安全设施必须坚持与主体工程“三同时”的原则,即:同时设计、审批,同时施工,同时验收,投入使用。4.定期召开安全生产调度会,及时传达中央及省、州有关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及工作要求。5.组织开展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检查,监督承包人及时处理发现的各类安全生产隐患。二、承包人职责第20页共24页1.严格遵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第393号令)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工程承包合同有关安全生产要求。2.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原则,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增强全体施工人员安全生产意识,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吗,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配备专(兼)职安全检查人员,有组织有领导开展安全生产活动。全体施工人员必须熟悉和遵守合同的各项规定,做到项目施工与安全工作同计划、同安排、同检查、同落实。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从派往项目实施的项目经理到生产工人(包括临时雇请的民工)的安全生产管理系统必须做到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人人有责,现场应按施工人员的1%~3%的比例配备安全员,预防安全生产事故发生。4.承包人在施工期内应采取各种合理的预防措施,防止施工人员参与违法、妨碍治安等非法活动。5.承包人必须具有劳动安全管理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证书,施工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技术培训,熟知和遵守本工种的各项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方准上岗操作。对于从事机动车驾驶、挖掘机、吊车起重等特殊工种的人员,须持有相关证件并经过专业培训,获得《安全操作合格证》后,方可上岗,项目经理须对施工现场特种作业无证操作情况承担管理责任。第21页共24页6.操作人员上岗,必须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施工负责人和安全检查员要随时检查劳动防护用品穿戴情况,不按规定穿戴防护用品的人员不得上岗。7.所有施工机具设备均应定期检查,并有安全员的签字记录,保证其经常处于完好状态;不合格的机具、设备和劳动保护用品严禁使用。9.施工中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施工现场必须具有相关的安全标志牌。10.承包人按照本工程项目特点,组织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如果发生安全事故,须按照《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以及其它有关规定及时上报有关部门。三、违约责任如因发包人或承包人违约造成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责任。四、其他本《安全生产合同》与《施工合同》同时签订,本合同一式拾贰份,正本肆份、副本捌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发包方执陆份,承包方执陆份。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盖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验收完成后自动失效。第22页共24页发包人:(楚雄彝族自治州林业和草原局)法定代表人:承包人:(云南桥润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日期:2025年9月1日第23页共2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低效林改造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