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采购合同公告(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2025)
舟山市本级 | 其他农林牧渔服务
一、合同编号:11NMB0858146202514604
二、合同名称: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合同
三、项目编号:TLZB-2025-288
四、项目名称: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
地 址: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
联系方式:0580-2063359
供应商(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
地 址: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
联系方式:0580-2299860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690000.0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服务范围:详见采购文件第二章采购需求。服务要求:符合采购要求。服务时间:符合采购需求。服务标准:符合采购需求。
2.合同金额(元):690000.0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2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扫描文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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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TLZB-2025-288甲方: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主要内容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中的建设目标内容,内容主要包括:(1)全市范围内对4种作业类型(刺网、桁杆拖虾、灯光围网、蟹笼)落实渔业资源监测渔船监测,对上述4种作业类型的产量以及主要经济种类资源量进行调查分析,了解渔获物幼鱼比例执行情况、兼捕渔获物等渔船生产情况。(2)开展海蜇张网渔船动态监测,通过专项捕捞日志等数据,掌握其渔业生产状况、经济效益、主要捕捞对象及兼捕对象情况。对海蜇捕捞进行生产监测,并对渔获进行取样监测,分析主要捕捞对象及兼捕对象以及海蜇生物学情况等。(3)提供《2025年度舟山市伏休期间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调查报告》。2.甲方提供必要的项目经费给乙方,并对乙方完成该项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3.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报告,并承担后续修正工作。二、项目地点舟山海域。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元)。四、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自收到合法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元)。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合法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元整(276000元)。五、时间要求项目实施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同六、验收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统一组织验收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解决,验收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七、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计划、图文或物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5.在服务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1个月,乙方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后费用的核算,以乙方完成且甲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为准,多退少补。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成果超过1个月,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后费用的核算,以乙方完成且甲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为准,多退少补。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3.乙方到期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专家验收的,应当在15日内完成修改,经修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九、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其他要求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机构各执壹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舟山市海洋经赂发展局(盖章)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田螺峙商务大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盖章)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将口进200年8J月2合同签订日期:F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合同项目名称: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项目编号:TLZB-2025-288甲方: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项目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一、合同主要内容1.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完成2025年舟山市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项目中的建设目标内容,内容主要包括:(1)全市范围内对4种作业类型(刺网、桁杆拖虾、灯光围网、蟹笼)落实渔业资源监测渔船监测,对上述4种作业类型的产量以及主要经济种类资源量进行调查分析,了解渔获物幼鱼比例执行情况、兼捕渔获物等渔船生产情况。(2)开展海蜇张网渔船动态监测,通过专项捕捞日志等数据,掌握其渔业生产状况、经济效益、主要捕捞对象及兼捕对象情况。对海蜇捕捞进行生产监测,并对渔获进行取样监测,分析主要捕捞对象及兼捕对象以及海蜇生物学情况等。(3)提供《2025年度舟山市伏休期间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调查报告》。2.甲方提供必要的项目经费给乙方,并对乙方完成该项任务提供必要的协助。3.乙方在项目完成后,提交符合甲方要求的成果报告,并承担后续修正工作。二、项目地点舟山海域。三、合同总金额人民币陆拾玖万元整(690000元)。四、支付方式合同生效以及具备实施条件后,自收到合法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金额的60%作为预付款,即人民币肆拾壹万肆仟元整(414000元)。项目完成并通过验收合格后,自收到合法票据后7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即人民币贰拾柒万陆仟元整(276000元)。五、时间要求项目实施时间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日。同六、验收舟山市海洋经济发展局统一组织验收工作,相关费用由乙方解决,验收组由相关专业的专家组成。七、权利与义务1.乙方应按招标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2.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与本合同及有关的任何计划、图文或物料提供给任何第三方。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3.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否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拒绝支付合同价款,并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4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验收不合格的,或在服务保证期内出现问题,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5.在服务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八、违约责任1.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付款1个月,乙方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后费用的核算,以乙方完成且甲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为准,多退少补。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2.乙方无正当理由未按时提交成果超过1个月,甲方可终止合同。解除合同后费用的核算,以乙方完成且甲方确认的工作成果为准,多退少补。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3.乙方到期提交的成果不能通过专家验收的,应当在15日内完成修改,经修改后仍不能通过验收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退还已支付的合同价款。因地震、水灾、战争等不可抗力的因素或因政策、法律原因造成合同无法履行除外。九、争议的解决因本合同的解释或履行本合同如发生争议,甲乙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以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十、其他要求1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样法律效力。2.本合同壹式叁份,甲、乙双方和代理机构各执壹份。自签订盖章之日起生效。甲方:舟山市海洋经赂发展局(盖章)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金岛路11号田螺峙商务大厦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乙方:浙江省海洋水产研究所(盖章)地址:浙江省舟山市定海区临城街道体育路28号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经办人:将口进200年8J月2合同签订日期:F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伏休期专项特许捕捞渔业资源动态监测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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