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采购合同公告(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2025)
一、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二、供应商名称:北京思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三、采购项目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服务市场项目
四、采购项目编号:2431101000023183129
五、合同编号:11N010615615202510201
六、合同内容:
序号
标项名称
规格型号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总价(元)
1
培训
详见附件
件
1.00
385000
385000
服务要求或标的基本概况:
七、其它事项:
详见附件中的合同文件
八、联系方式
1、 采购人名称: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
联系人:高宏成
联系电话:18094859891
传真:/
地址:哈密市融合路78号
2、运维公司名称:政采云有限公司
联系人:客服人员
联系电话:400-881-7190
传真:0571-28215512
地址:杭州市西湖区转塘科技经济区块9号1幢2区5楼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
传真:
地址:
附件信息:
2025年伊州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项目合同(8.12).pdf
项目采购合同书项目名称:2025年伊州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委托方(甲方):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受托方(乙方):北京思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2025年7月目录服务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第二条服务期限第三条服务地点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第五条履约保证金第六条服务人员第七条服务定期报告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第十条其他权利义务第十一条违约责任第十二条争议解决第十三条附则第十四条通知及送达服务合同合同编号:委托方: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以下简称甲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652201010615615A法定代表人:住所:项目负责人:联系方式:受托方:北京思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868575738X9法定代表人:孙维贞住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银河SOHO1幢7层50736室项目负责人:王志蕊联系方式:18810413720甲、乙双方就乙方向甲方提供“2025年伊州区中小学教师继续教育培训”培训服务事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原则,经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第一条服务内容1.培训主题初级教师:夯实基础・规范执教——新课标下的教学入门与技能养成中级教师:深耕课堂・研思并进——基于教学实践的能力提升高级教师:引领创新・构建体系——区域教育教学引领与示范2.培训对象伊州区3200名学科教师。3.培训方式针对不同层级教师的专业发展需求,通过系统化培训,提高教师实施素质教育的能力和水平。遵循多层次、多渠道、多形式、学用结合、讲求实效的原则,推动教师分层分类、自主选学、系统提升、持续发展,促进教师专业素养和教学质量稳步提升。1.初级教师:引导树立立德树人理念,严格遵守职业规范,熟知教育教学基础理论,掌握学科基本教学方法,具备初步教学能力,快速适应教师岗位要求,打好职业生涯基础。2.中级教师:助力坚定立德树人信念,有效解决教育教学中的实际问题,增强教育责任感;提升学科教学与信息技术融合应用能力;强化教科研意识,提高教学反思与研究能力。3.高级教师:聚焦专业引领能力提升,升华教育情怀;提高教育教学创新、前沿技术应用与教育研究引领能力;产出高质量教育成果,形成可推广的教育教学模式。5.验收标准培训过程验收:线上培训平台需全程稳定运行,确保3200名学科教师均可顺利登录平台参与学习。支持异步、同步、同步与异步线结合,统计学员学时、坊主作业上传和批改、坊主论坛发布、学员交流等情况,及时查询、发布学员学习情况,督促学员及时完成网络学习任务功能。具有自主版权或授权使用课程。分层分类培训内容需严格按照既定模块开展,通识课程与学科课程的各模块内容覆盖率需达到100%,并提供完整的课程资料、专家授课视频等存档备查。培训成果验收:提交完整的培训成果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课程讲义、专家指导记录、教师研修报告、分层分类培训方案及实施过程文档等,成果资料应内容详实、逻辑清晰,符合项目要求。第二条服务期限1.乙方为甲方提供服务的期限为1年,即于2025年7月至2026年7月期间,组织参训教师完成55学时在线培训内容。(具体实施时间以实际为准)。2.合同服务期满,如果甲方同意乙方继续提供服务,双方应另行协商并签订书面合同。在过渡期双方未另行签订书面合同时,根据甲方要求,乙方应继续提供合同内服务并有权按照本合同的计算方式获得报酬。乙方继续提供服务不视为本合同自动延长,甲方有权随时要求乙方终止服务。第三条服务地点新疆哈密市伊州区。第四条服务费用及支付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费用总额为人民币38.5万元整(大写:叁拾捌万伍仟元整万元整)。该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乙方所承担的税费、工作人员报酬、设施使用费以及合理的利润等。除经协商一致变更本合同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任何款项。2.本项目按项目进度分两次拨付,具体要求为:(1)乙方在合同签订后,凭借服务合同可向甲方提出拨款申请,甲方根据合同价款,向乙方拨付合同价款的70%,具体金额以合同价款为准;(3)乙方在项目实施完毕且考核达标后,乙方可向甲方提出拨款申请,甲方根据项目实施过程资料及培训成果向乙方拨付合同价款的30%。备注:甲方向乙方支付每笔费用前,乙方需先向甲方提供符合甲方财务要求的等额的发票。乙方应对发票的合规性、合法性负责,因发票引发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乙方指定的收款银行账户信息如下: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世纪城支行户名:北京思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银行账户:110928110210902第五条履约保证金本合同:☑无履约保证金。第六条服务人员1.为履行本合同,乙方应组建项目服务团队,指定总协调人和工作人员。服务团队名单详见附件。2.乙方应建立服务人员的工作规章制度,保证服务人员按要求提供服务。甲方要求乙方更换服务人员的,乙方应24小时内无条件更换,并保证更换的人员不得再违反服务要求。第七条服务定期报告1.乙方应对服务内容进行书面过程记录和存档,记录情况至少应包括服务事项、时间、情况、责任人等。2.乙方应□每天/☑每周/□每月向甲方汇报培训相关进度情况,如遇问题,应及时向甲方跟班班主任及项目负责人报告请示。第八条甲方权利义务1.甲方提供有关项目介绍资料,负责学员的报名、审定、选派等组织工作,负责开展有关课前培训及课中配合工作,并对学员实行统一管理。2.甲方应保证参训学员身体健康状况适宜参加培训。3.甲方学员应在培训期间配合乙方安全管理,不得擅自外出。如擅自外出,乙方不负责甲方教师在外的安全管理责任。若因乙方管理不当未全面履行管理责任,则乙方应当承担相应责任。4.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更换不合格的服务人员,乙方应无条件服从。5.甲方有权监督乙方的服务工作,在乙方未按要求进行服务时,有权要求乙方进行整改。第九条乙方权利义务1.乙方负责按课程内容安排各项培训活动,并保证按照服务要求和服务规程提供服务。2.为保证培训质量,在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可向甲方申请并经过甲方同意后,有权调整活动行程时间、顺序。3.乙方在服务中使用的设备、工具以及文字、软件、图片等无形内容等不得侵犯第三人权益。4.乙方对甲方提供的参加培训的学员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乙方单位和个人不得私自扩散。5.乙方指定专人负责学员培训期间的教学、教务、管理、食宿及交通等事宜,保证学员的外出培训质量,若乙方指定的服务管理人员不能达到甲方要求,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更换人员通知之日起2日内,更换相关服务管理人员。第十条其他权利义务1.甲乙双方对本协议及相关协议内容,及履行中知悉对方的的情况,包括但不于限于财务数据、合同价款、未披露的政策、诉讼方案以及为实施服务提供给乙方的第三方的商业秘密等负有保密义务。未经对方同意,有关本协议及相关协议的内容和履行中知悉所对方的情况均不得向第三方披露。本条款约定义务不因合同履行完毕或者终止而解除。2.双方按本合同起始部分列明的地址(包括电子邮箱地址)发送通知。任何一方若另行指定用其他地址或地址变更,须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3.根据甲方需求技术开发的系统功能的版权及使用权,甲乙双方共同拥有。第十一条违约责任1.甲乙双方如有任何一方出现不履行协议的情况,另一方应以书面方式通知对方于15个工作日内改正;自通知送达的15个工作日内未给予合理答复或未采取改正措施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协议并要求对方赔偿相关损失;2.任何一方破产、解散、被责令关闭,或出现不能履行协议的事由时,另一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协议并可要求对方承担违约责任;3.因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不能继续履行协议,双方均有权解除本协议,且不承担违约责任;4.在协议终止之前双方应及时结清相关费用。5.本协议解除或终止,双方应处理好学员的未尽事宜。6.因其中一方不履行协议内容,另一方有权终止服务及终止协议。第十二条争议解决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的,可协商解决,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违约方承担守约方为维权支出的一切合理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证费、鉴定费、保全费、保全保险费等费用。第十三条附则1.本合同未尽事宜,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2.本合同一式捌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其余用于甲方备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4.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公章后生效。第十四条通知及送达双方关于本合同履行及相关事宜的通知,应当按照本合同尾部载明的地址发出。通知一般以对方或授权代表签名或者盖章确认为准。如果以特快专递或者挂号信形式寄送的,自发出之日起第四日视为送达之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的,应当及时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因此产生的不利后果。双方因本合同发生纠纷的,本协议中双方确认的地址可作为法院送达司法文书的地址。(以下无正文)甲方(盖章):哈密市伊州区教育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哈密市乙方(盖章):北京思纽教育科技有限公司单位地址:伊州区法定代表人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竹杆胡同2号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章)项目分管领导:人(签章)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联系电话:项目负责人:通信地址联系电话:邮政编码:邮政编码:传真:开户银行:开户银行:账号:账号:年月日年月日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培训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当地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