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设施设备 学生计算机 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及杂件 油烟及新风系统 食堂设备及餐具 安保设施 会议室桌椅及多媒体设备 智慧黑板 办公电脑 计算机教室 视频监控 打印机采购合同公告(贵州省纳雍县教育局2025)



一、合同编号:52052525614696681431382025000203

二、合同名称: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合同
三、项目编号:GZDCYF-2025NYCG-002
四、项目名称: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五、合同主体

采购人(甲方):纳雍县教育局
地 址:纳雍县利园街道经济开发区3号办公楼
联系方式:15934730088
供应商(乙方):纳雍县雍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居仁街道经济开发区E区8号标准化厂房第 1-3 层
联系方式:18744940355

六、合同主体信息

1.主要标的信息:

主要标的名称: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 数量:1.00 单价(元):5632821.80 规格型号(或服务要求):品牌:详见投标文件规格型号:批

2.合同金额(元):5632821.80
3.履约期限、地点等简要信息: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范围内(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
4.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合同签订日期:2025年08月15日
八、合同公告日期:2025年09月02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无

附件信息:

(已压缩)文昌一小、维新二小设施设备采购合同.pdf

服言利明的地是或邮设2.专人送达的送达;电子部施设备采购合同甲方:纳雍县教育局乙方:纳雍县雍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签订时间:2025年8月签订地点::贵州省华节最纳雍县居仁街道经济开发区B区三号楼9楼设施设备采购合同甲方(采购方):纳雍县教育局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安金福地址:纳雍县经开区B区3号楼9楼统一社会信用代码:11522426009666626G联系方式:13908579426乙方(中标方):纳雍县雍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黄荣升地址:贵州省毕节市纳雍县居仁街道经济开发区E区8号标准化厂房第1-3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20525MAE9MNW4XX联系方式:19238490145鉴于甲方就“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52052520250007H6)组织公开招标,乙方通过投标并中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一、合同金额第1页共14页1.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5632821.80元(大写:伍佰陆拾叁万贰仟捌佰贰拾壹元捌角)。2.上述金额包含设施设备价款、包装费、运输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技术培训费、税费(含增值税专用发票)及其他全部相关费用,甲方无需另行支付其他费用。3.本合同金额为固定总价,除因甲方提出书面变更需求且双方签订补充协议外,不得调整。若因甲方变更需求导致费用增加,增加部分由甲方承担,且应在补充协议中明确支付时间。二、设施设备采购内容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约定及招投标文件参数、附件一《设施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向甲方供应以下设施设备(具体以附件为准):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汇总表序号设备类别金额(元)备注.1教师屏风办公桌2食堂(学生就餐桌椅、设施设备及规划)3班级班班通4精品录播室5阶梯教室6多功能教室7监控系统8学校播音系统9心理咨询室10行政会议室11学生计算机12办公室(沙发、柜子)13安防网络14学校备用发电机合计2719315.35维新第二小学设施设备采购及技术参数汇总表序号设备类别金额(元)备注1办公家具2音乐教室(电子琴教室)3体育器材室4美术教室5科学实验室6图书阅览室7心理咨询室8厨房设备及杂件9油烟及新风系统10食堂设备及餐具11兵兵球桌12安保设施133楼会议室桌椅及多媒体设备14智慧黑板15办公电脑16计算机教室17精品录播教室18视频监控19校园广播20室外全彩LED21安防智能网22打印机设备23室内单双基色屏合计2913506.452.乙方提供的设施设备必须为全新、未使用过的原厂正品,且附带完整的出厂合格证、原产地证明、质检报告等文件。3.乙方供应的所有设施设备原则上按照甲方招标参数进行供应,如有部分参数变动,变动后的参数高于招标参数且不影响甲方正常使用。4.若因设备生产厂家停产、技术升级等不可归责于乙方的原因导致设备型号需变更,乙方应提前10日书面通知甲方,提供同等或更高配置的替代设备方案,甲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予以确认,否则视为同意,乙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三、质量标准1.设施设备质量应符合:(1)国家现行有效的相关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及强制性标准;(2)甲方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中的技术要求;(3)设施设备制造商官方技术手册及质量承诺。2.乙方应在设施设备交付时向甲方提供完整的质量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出厂检验报告、材质证明、保修卡等)。第5页共14页3.若设施设备存在质量争议,以双方共同委托的第三方权威检测机构(费用由责任方承担)出具的检测报告为准。若检测结果为设备质量合格,甲方需承担检测费用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误工等损失。四、供货时间、地点1.乙方应于2025年8月31日前完成所有设备的到货、安装、调试等工作。2.交货地点:纳雍县文昌街道第一实验小学及纳雍县维新镇第二小学范围内(具体按甲方指定地点)3.若因甲方未按时提供设施设备存放场地、必要水电接入条件或其他配合义务导致乙方无法按期供货/安装的,供货期相应顺延,乙方不承担逾期责任,且甲方应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窝工、误工等损失,损失金额按乙方实际支出计算。4.因甲方原因导致供货期累计顺延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合同价款,增加金额按乙方实际额外支出计算,或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支付已完成工作的对应款项及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五、验收标准、规范及方式1.验收标准:(1)满足国家现行的行业规范及相关标准;(2)满足采购文件要求及合同要求。2.验收规范:第6页共14页(1)设备抵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的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依据乙方提供的开箱要求和环境要求,按照装箱清单进行。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验货通知后三日内到现场参加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开箱清点及初步检验时双方均应派员参加,并签署验收证书。(2)交货时要求随货物提供完整的设备技术文档资料,包括产品合格证、技术说明书、安装手册、运行维护手册、实际应用情况说明以及各种技术图表等技术文档。(3)货物须完全符合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能要求。3.验收方式:(1)到货验收:设施设备到货且乙方到达收货地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到货验收,验收内容包括设施设备数量、规格型号、外观完整性、包装完好性及随附文件齐全性。验收合格的,甲方出具《到货验收单》;验收不合格的,甲方应书面说明理由,乙方应在5个工作日内更换或补齐,由此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2)安装调试后验收:设施设备安装调试完成后5个工作日内,甲方应组织性能验收,按照招投标文件要求、附件一技术参数及国家相关标准进行测试。验收合格的,双方签署《最终验收单》,设施设备正式交付甲方使用;验收不合格的,乙方应在10个工作日内整改完毕并重新申请验收,整改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原因导致验收不合格,乙方不承担责任,且验收期顺延第7页共14页4.若甲方无正当理由逾期未组织验收(到货验收超3个工作日、最终验收超5个工作日)或验收后无正当理由延迟签署验收资料的,视为验收合格,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且设施设备毁损、灭失的风险自逾期之日起转移给甲方。六、付款方式1.预付款: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30%(即人民币1689846.54元)作为预付款。2.到货款:设施设备到货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50%(即人民币2816410.9元)。3.验收款:设施设备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到乙方开具的增值税发票后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金额的20%(即人民币1126564.36元)。4.甲方支付款项时,应将款项直接汇入乙方指定账户(账户信息:户名【纳雍县雍康文化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开户行【贵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支行】,账号【070080001700017886】)。若甲方逾期付款,以未付款总额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暂停后续服务,甲方除须支付本条约定的逾期利息之外,还须赔偿乙方由此造成的全部损失。5.甲方付款前对发票有异议的,应在收到发票后3个工作第8页共14页日内书面提出,否则视为发票合格,不得以此为由拖延付款。七、质保期1.项目整体质保期为:壹年。如技术参数中有特殊要求的以技术参数要求为准,自项目验收合格交付甲方之日计算。2.质保期内,设施设备出现质量问题的,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48小时内到达现场处理,72小时内解决问题(特殊情况双方协商延长)。维修、更换零件等费用由乙方承担。3.质保期内乙方应提供免费技术支持服务(包括电话咨询、远程指导等)。若因甲方使用不当、擅自拆装或不可抗力导致设备损坏,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可收取合理的零部件费用。4.质保期内,乙方提供免费上门维修、更换零部件等服务;质保期外,乙方提供维修服务,只收取成本费用,且费用标准应提前告知甲方。八、双方权利义务(一)甲方权利义务1.有权按照合同约定接收符合质量标准的设施设备并进行验收。2.应按合同约定及时支付款项,逾期付款应承担违约责任。3.应在设施设备到货前提供符合要求的存放场地、必要的水电接入条件及其他配合义务(如提供设施设备安装所需基础数据等)。若因甲方未履行配合义务导致乙方损失,甲方需承担赔偿第9页共14页责任。4.应指定专人配合乙方的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及时签署验收文件。因甲方指定人员不配合导致工作延误,责任由甲方承担。5.不得擅自变更设施设备使用环境或用途,否则由此导致的设备故障,乙方不承担质保责任。(二)乙方权利义务1.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支付款项,甲方逾期付款的,乙方有权顺延供货或暂停服务。2.应按合同约定的时间、质量标准提供设施设备及安装调试服务,确保设施设备正常运行。3.质保期内按约定履行保修义务,配合甲方处理设施设备使用中的问题。4.应向甲方提供设备操作、维护书面手册。5.有权对甲方提出的超出合同约定的不合理要求予以拒绝,且不承担违约责任。6.乙方不得将服务项目转包给其他主体,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且乙方承担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九、违约责任1.甲方逾期付款的,按本合同第六条第5款支付违约金;逾期付款超过30日的,乙方有权解除合同,甲方应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全部损失(包括乙方已投入成本)2.甲方无故拒收合格设施设备或无解除事由单方面解除合第10页共14页同的,应支付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并赔偿乙方因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包括乙方已投入成本)。3.乙方逾期供货/逾期验收合格的,以未供货金额为基数从逾期之日起,按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公布的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的四倍支付逾期利息;逾期超过30日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双方按实际供应已验收合格的货款进行结算(但因甲方原因导致的逾期除外),违约责任适用本条前述约定。4.乙方供应的设施设备质量不符合约定且整改后仍不合格的,乙方应无条件接受该部分退货并退还不合格部分的已收款,同时支付合同总金额5%的违约金。5.甲方未履行配合义务导致乙方损失的,按乙方实际损失进行赔偿。6.因甲方擅自变更设备型号、参数要求导致乙方损失的,应赔偿乙方实际损失并支付合同总金额10%的违约金。十、安全责任1.乙方在设施设备运输、装卸、安装调试过程中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在安装调试前,准确评估场地和设施安全和风险,不得盲目施工,并使用专业人员和专业器械进行操作,否则承担一切安全责任。若发生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事故,由乙方承担全部赔偿责任。2.甲方应为乙方现场作业提供必要的安全条件(如警示标识、安全通道等),因甲方原因导致安全事故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第11页共14页十一、保密责任1.双方应对本合同内容、对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商业信息(如价格、客户数据等)承担保密义务,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2.保密义务不因本合同的解除或终止而终止,持续期限为合同终止后3年。十二、不可抗力1.本合同所称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地震、台风、洪水、战争、政府行为、疫情等。2.因不可抗力导致任何一方无法履行合同义务的,受影响方应在不可抗力发生后48小时内书面通知对方,提供相关证明文件,并在合理期限内说明影响情况及后续处理方案。3.因不可抗力导致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双方可协商解除合同,互不承担违约责任。已履行部分,甲方应按实际完成工作量支付对应款项;乙方已采购但未交付的设备,可协商由甲方接收并支付价款。4.因不可抗力导致履行延迟的,履行期限相应顺延,受影响方不承担逾期责任,但应在不可抗力消除后及时通知对方恢复履行。十三、通知与送达1.双方与本合同相关的通知、函件等均应以书面形式(包括第12页共14页但不限于传真、专人送达、挂号信或电子邮件)发送至本合同前言列明的地址或邮箱。2.专人送达的,签收时生效;邮寄送达的,寄出后第3日视为送达;电子邮件送达的,发出时视为送达(以系统显示发送成功为准)。3.任何一方变更联系方式的,应提前3日书面通知对方,未通知导致送达失败的,由责任方承担后果。十四、合同有效份数本合同正本贰份(包括《设施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关键页》)、副本贰份(不包括《设施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关键页》),甲乙双方各执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各份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十五、法院管辖因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双方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权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十六、合同的解除与终止1.经双方协商一致,可解除本合同。2.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第3款执行。3.合同终止后,双方仍应履行本合同中关于保密、质保、付款(已到期)、违约责任等存续性义务。十七、其他第13页共14页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2.本合同附件(包括《设施设备清单及技术参数》《中标通知书》《投标文件关键页》)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3.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以下为合同签署页,无正文)甲方(盖章):乙方(盖章)法定(授权)代表人:法定(授权)代表人::队法定(授权)代表人:联系电话:15934730688联系电话!naa18744140355签订时间:205.8.15签订时间:车8月19日第14页共14页

投标 / 标书制作要点(原创)

本设施设备 学生计算机 办公家具 厨房设备及杂件 油烟及新风系统 食堂设备及餐具 安保设施 会议室桌椅及多媒体设备 智慧黑板 办公电脑 计算机教室 视频监控 打印机涉及「采购合同公告」,投标方需重点关注:① 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采购合同公告或对应服务类目;② 提供同类项目业绩证明;③ 报价方案与售后响应须明确;④ 紧盯投标截止与开标节点,建议提前完成标书制作与盖章。贵州省项目常要求本地化服务能力与快速响应,务必在投标文件中凸显。

标书制作联系冯经理:17551026086